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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作品精选-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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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乖乖,今晚是周末呢,你不该错过。好货都让那些娃娃钓走啦。”那个肥大的女人双手环搂住黄凤仪的腰,凑近她的耳根下咕哝道,“不过,宝贝,莫着急,我拣了个最肥的留着给你今晚受用呢。”
  “算了吧,芭芭拉,”黄凤仪摔开芭芭拉的手,回头嗔道,“上次不知你从什么洞里给我拉来那个狗娘养的——”
  “我把你这个小没良心,”芭芭拉拧了一下黄凤仪的面腮,嘎着声音笑了起来,“谁教你连没长毛的小狗儿也拉进屋里去?我不是跟你说过?老的好,四五十岁的‘糖爹爹’最甜!你等着瞧,你等着瞧。”
  说着芭芭拉便离开了酒吧台,不一会,引着一位中年男人走到黄风仪的跟前来。那个中年男人,身材硕大,穿着得十分讲究,深蓝的西装胸袋口上,露着一角白点子的绿绢,巨大的手掌小指上戴一只蓝宝珠子的方金戒指,一头银白的头发,把他肥胖的面腮衬得血红。
  “老爷,这就是我们这里的蒙古公主了。”芭芭拉指着黄凤仪介绍道。
  “哈啰,公主。”中年男人颔首笑道。
  “怎么样,老爷,不替我们公主买杯酒吗?”芭芭拉向那个中年男人挤了一下媚眼。
  “你喜欢喝什么呢,公主?”中年男人朝着黄凤仪很感兴味的上下打量起来。
  “血腥玛丽。”黄凤仪说道。
  芭芭拉和那个中年男人一齐放声呵呵大笑起来。
  “难道你不怕血吗?”中年男人凑上前一步调侃道。
  “我就是个吸血鬼。”黄凤仪说。
  芭芭拉笑得大喘起来,那个中年男人也笑得呛住了,他掩住了嘴,哑咳着说道:
  “世界上有这样美的吸血鬼吗——”
  “乔治。”芭芭拉用手帕向酒保招挥道,“替我们公主调杯‘血腥玛丽’,给这位老爷一杯威士忌,不掺水的。”
  “来了,老板娘,”酒保应道,很快的配了两杯酒来。中年男人将那杯“血腥玛丽”递到黄风仪的手上,自己擎着一杯威士忌对黄凤仪说道:
  “公主,容我向你致最高敬意。”他喝了一口酒,便执起了黄凤仪的一只手,在她手背上轻轻的吻了一下,黄凤仪仰起了头,下巴扬起,微闭着眼睛,将那杯血浆一般红艳的酒液,徐徐的灌进了嘴里去,于是芭芭拉便在旁边鼓掌喝起彩来。
  酒吧快打烊的时候,中年男人坐在黄凤仪身边,把他那张喝得红亮的胖脸凑到她面上去。
  “公主——”他乜斜了醉眼含糊的叫道,然后和她咬着耳朵咕哝起来。黄凤仪一把将中年男人推开,她歪斜了头瞅着他,突然,她娇笑了起来嗔着他道:
  “你急什么?老蜜糖!”
  一九六九年三月《现代文学》第三十七期
 
芝加哥之死
 
  吴汉魂,中国人,卅二岁,文学博士,一九六○年六月一日芝加哥大学毕业——
  吴汉魂参加完毕业典礼,回到公寓,心里颠来倒去的念着自己的履历。愈念,吴汉魂愈觉得迷惘。工作申请书上要他写自传,他起了这么一个头,再也接不下去了。吴汉魂扎实的瞅了一阵在打字机上搁了三四天的自传书,那廿来个黑字,突然蠢蠢移动起来,像堆黑蚁,在搬运虫尸,吴汉魂赶忙闭上眼睛,一阵冷汗,从他额上冒了出来。
  吴汉魂来到美国六年,在芝大念了两年硕士,四年博士。最初几年,没有奖学金,吴汉魂在城中区南克拉克街一间廿层楼的老公寓租了一间地下室。这种地下室通常租给穷学生或者潦倒的单身汉住。空气潮湿,光线阴暗,租钱只有普通住房三分之一。每天下午四时至七时,吴汉魂到街口一家叫王詹姆的中国洗衣店帮人送衣服,送一袋得两毛半,一天可得三块多。到了周末,吴汉魂就到城中南京饭店去洗碟子,一个钟点一块半,凑拢,勉强付清膳宿学杂费。因为工作紧凑,对于时间利用,吴汉魂已训练到分厘不差,七时到七时半吃晚饭,吴汉魂便开始伏案自修,一点。两点,三点一直念到深夜里去。
  吴汉魂住的这问地下室,窗子正贴近人行道,窗口一半伸出道上。夏天傍晚,邻近的黑人及波多黎各人都拥到公寓外面的石阶上纳凉,半夜三更,有些还倚在石栏上,哼着梦呓似的小调。起初,吴汉魂听到窗外喧哗,总不免要分神,抬头看看,尘垢满布的玻璃窗上,时常人影憧憧。后来吴汉魂每逢看书,就抱着头,用手把耳朵塞住。听不见声音,他就觉得他那间地下室,与世隔离了一般。冬天好得多。大雪来临,人行道上积雪厚达一两尺,把他们的窗户,完全封盖起来。躲在大雪下面,吴汉魂像爱斯基摩人似的,很有安全感。
  吴汉魂攻读博士时,得到部分奖学金。他辞去了工作,却没搬出他那间地下室,几年工夫,房间塞满了书籍杂物,搬运麻烦。每月从房租省下来的廿来块钱,吴汉魂就寄回台北给他母亲。他临走时,他母亲贴紧他耳朵,颤抖的对他说:
  “趁我还在时,回来看我一趟。三四年不要紧,一定要回来。”
  每次他母亲来信,问起他几时得到学位,他总回答说还有一年,然后把积下来的钱,买成汇票,封到信里去。
  在他准备博士资格考试时,有一晚,他突然接到舅舅急电,上面写着:“令堂仙逝,节哀自重。”他捧着那封黄色的电报,发了半天愣,然后把它搓成一团纸球,塞到抽屉的角落里。他书桌上正摊着《艾略特全集》,他坐下来,翻到《荒原》,低头默诵下去:
  
  四月是最残酷的季节,
  使死寂的土原爆放出丁香,
  掺杂着记忆与欲念,
  以春雨撩拨那萎顿的树根。
  冬天替我们保温,
  把大地盖上一层令人忘忧的白雪——
  街上在溶雪,雪水浙浙沥沥流到他窗上,把窗玻璃溅满了淤泥。他强睁着红丝满布的倦眼,一句一句念着艾氏全集。煤气炉上熬着热浓的咖啡,咖啡壶噗通噗通的沸腾着。
  在考试期间,吴汉魂每天都念到牛奶车戛然停到他窗前的时分。从叶慈,霍金斯,一直读到英国第一首史诗——比沃夫,跟英国七八百年来那一大串文人的幽灵,苦苦搏斗了月余。考试前一天,他又接到他舅舅一封信,他没有拆开,就一并塞到抽屉里去。考完试后,吴汉魂整整睡了两天两夜。
  他舅舅的信上说,他母亲因肾脏流血,不治身亡。因为他在考试,他母亲不准通知他,免他分心。他母亲临终昏迷,没有留下遗言。吴汉魂展开那张搓成纸团的电报,放在信边,看看信又看看电报,然后一并塞到火炉中烧掉。那晚他发了高烧,整夜做着恶梦。他梦见他母亲的尸体赤裸裸的躺在棺材盖上,雪白的尸身,没有一丝血色。当他走向前时,他母亲突然睁开老大的眼睛,呆呆的看着他。她的嘴角一直抖动着,似乎想跟他说话,可是却发不出声音来。他奔到他母亲面前,用手猛推他母亲的尸体,尸体又凉又重,像冰冻的一般,他用尽力气,把尸体推落到棺材里去。
  吴汉魂走到洗澡间,放满一盆冷水,把整个头浸到水中去。在芝加哥大学广场上,穿上黑色大袍,头上压着厚重的博士方帽,足足晒了三个钟头。典礼的仪式繁杂冗长,校长的训词严肃而乏味。典礼完毕时,他的美国同学都一窝蜂赶到来宾席上,与父母家人拥抱照相。吴汉魂独个儿走到冷饮台前,要了一杯冰水,不停的挥拭额上的汗珠。他的衬衫沁得透湿,额上被方帽的硬边压得陷进两道深沟。直到他返回他阴暗的地下室,他眼前仍然觉得白花花的一片。被太阳晒得视线模糊。吴汉魂揩干净头面,坐到他那张对窗的旧沙发上,吴汉魂在他那间局促的房间中,从来没有这样闲散的静坐过。平常太忙了,一钻回他这间地下室,就忙着烧饭、洗澡,然后塞起耳朵埋头读书,心里不停的盘算:八点到十点看六十页狄更斯,十点到十二点,五首雪莱,十二点到三点——一旦不必做任何事,不要盘算任何计划,吴汉魂觉得坐在椅垫磨得发亮的沙发里,十分别扭,十分不习惯。打字机上那几行字又像咒符似的跳入了他的眼帘:
  “吴汉魂,中国人,卅二岁——”
  半露在人行道上的窗口,泼进来一溜焦黄的阳光。芝加哥从夏日的午睡,娇慵的苏醒过来。开始是一两下汽车喇叭,像声轻悄的喟叹,清亮而辽远,接着加入几声儿童绷脆的嬉笑,随后骤然间,各种噪音,从四面八方泉涌而出。声量愈来愈大,音步愈来愈急,街上卡车像困兽怒吼。人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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