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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真诠评注-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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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印!
煞用食制者,以煞为用,以食为相,透财为破格。然先后之间,有破格有不破格者,列式以明之: 
癸 年 
乙 卯 
己 日 
辛 未
虽财生煞旺,而得时上食神制煞,不失富贵之局。如易为癸卯月如下:
 
 
 
 
壬 年 
癸 卯 
己 日 
辛 未
同为财先食后,亦不免食神生财党煞矣。
 
 
 
 
至若食先财后,格局更過然不同。如:
丙 午 
辛 卯 
己 亥 
癸 酉
丙火合去食神,酉金生财党煞,无救应之神矣。以食制煞如此,以印化煞亦同。如癸年乙卯月己日丁卯时, 财不破印,煞虽重印可化也。若丁年癸卯月,或甲己年丁卯月,而癸酉时,均为财破印以党煞也。
 
 
 
 
他如此类,可以例推。然犹吉凶易者也,至丙生甲寅月,年癸时戊,官能生印,而不怕戊合;戊能泄身为秀,而不得越甲以合癸,大贵之格也。假使年月戊癸而时甲,或年甲而月癸时戊,则戊无所隔而合全癸,格大破矣。 
此亦地位之殊也,列式观之,即甚明显: 
癸 年 
甲 寅 
丙 日 
戊 时
官能生印,戊不能越甲以合癸也。假使如下列两式:
 
 
 
 
癸 年 
戊 午 
丙 日 
甲 午 甲 年 
癸 酉 
丙 日 
戊 时
 
第一式得甲木隔开,戊癸不能合,各得其用以成格。第二第三式,戊癸之合,非甲木所能隔,而格破矣。 
  
丙生辛酉,年癸时己,伤因财间,伤之无力,间有小贵。假如癸己产并而中无辛隔,格尽破矣。 
此亦地位先后之殊,列式如下: 
癸 年 
辛 酉 
丙 日 
己 时
丙火日元,以癸为官,以己为伤,中得辛金财星间隔,则伤生财,财生官,富中取贵。假使如下式:
  
 
  
 
己 年 
癸 酉 
丙 日 
辛 时
辛金不能化伤,己土直接害官星,格尽破矣(癸年己月同)。 
 
 
 
 
辛生申月,年壬月戊,时上丙官,不愁隔戊之壬,格亦许贵。假使年丙月壬而时戊,或年戊月丙而时壬,则壬能克丙,无望其贵矣。 
辛日丙时,以官为用,以伤为病,以戊为救应之药也。列式如下: 
壬 年 
戊 申 
辛 日 
丙 时
壬丙之间,得戊隔之,则壬水不能伤害官星也。 
 
 
 
  
丙 年 
壬 辰 
辛 日 
戊 时
设或戊土在时,官伤并列。
  
 
 
  
戊 年 
丙 辰 
辛 日 
壬 时
上两式壬水直接伤丙火官星,戊不能救。 
  
 
  
  
以上举官星为例,余如印畏财破,财惧比劫,食伤忌枭印,意义相同。救应之法,亦可例推矣。 
  
如此之类,不可胜数,其中吉凶似难猝喻。然细思其故,理甚显然,特难为浅者道耳。 
本篇所论生克先后吉凶,专举天干为例,而地支之重要,更有甚于天干者。试举例如下: 
癸 酉 
甲 子 
丁 卯 
丙 午
子午卯酉,四冲也,而此造则非但不冲,反为四助。卯酉之间,隔以子水,子午之间隔以卯木,金水木火,以次相生,以印化煞为用。遇水得木引化,遇金得水引化,不伤印绶用神,虽冲而不冲也。
 
 
  
辛 卯 
丁 酉 
戊 子 
戊 午
此造土金伤官用印,然卯酉冲,官星不能生印;子午冲,印之根为财所破;地支木火被冲,天干火土亦成虚脱。不免一生落拓,有志难伸矣。
 
 
 
更有喜其冲克者,如逊清乾隆皇帝造:
辛 卯 
丁 酉 
庚 午 
丙 子
阳刃格局,以煞制刃为用。但秋金无印,不作旺论,而官煞通根卯午,制刃太过。妙在卯酉冲,使卯木不能生火,子午冲,使午火不破酉金,而丙丁官煞仍得通根。抑其太过,入于中和,是则玄之又玄,更难猝喻者矣。
 
 
 
以上举子午卯酉为例,更有会合因先后而变其性质者,亦有非冲非合,而先后生克之间,吉凶迴殊者。非可备举,学者熟习之后,自能领悟耳。 
二十一、论星辰无关格局 
八字格局,专以月令配四柱,至于星辰好歹,既不能为生克之用,又何以操成败之权?况于局有碍,即财官美物,尚不能济,何论吉星?于局有用,即七煞伤官,何谓凶神乎?是以格局既成,即使满盘孤辰入煞,何损其贵?格局既破,即使満盘天德贵人,何以为功?今人不知轻重,见是吉星,遂致拋却用神,不管四柱,妄论贵贱,谬谈祸福,甚可笑也。 
今之妄谈星辰者,皆未究其源流也。子平之法,从五星衍变而成,五星以年为主,以星辰判吉凶。星辰各有盘局,逐年不同,故子平法之初,亦以年为主。试观古本,如《李虚中命书》、珞王录子《三命消息賦》,之徐子平、释昙莹、李同、东方明诸家注疏,可知其时看法,仍以年为主也。至明万育吾氏之《三命通会》,乃有年为本日为主之说,则看法之改变,实始于明代,距今数百年耳。《兰台妙选》专谈格局,而其星辰也,纳音也,皆从年取,许多名词,尚承五星之书,未尝改变。今之看法,既易年以日,星辰纳音,已无所用。借以作考,固未尝不可,凭以断祸福,宁不为识者所笑耶?更有江湖术士之流,并看星辰之法,未曾明了,以日代年,牵强附合,自作聪明,数典忘祖,更为可嗤。要知星辰看法,今之堪舆家,尚不失其真。子平堪舆虽不同道,天空星辰之行度,岂有二耶?是可知其妄矣。 
  
况书中所云禄贵,往往指正官而言,不是禄堂人贵人。如正财得伤贵为奇,伤贵也,伤官乃生财之具,正财得之,所以为奇,若指贵人,则伤贵为何物乎?又若因得禄而避位,得禄者,得官也,运得官乡,宜乎进爵,然如财用伤官食神,运透官则格条,正官运又遇官则重,凡此之类,只可避位也。若作禄堂,不独无是理,抑且得禄避位,文法上下相顾。古人作书,何至不通若是! 
此即五星与子平中名词之混淆也。禄,官也,有时亦名贵,五行至临官之位,亦名禄堂。马,财也;德,印也;天厨寿星,食神也。当时为便利起见,假用五星中星辰之名词,后人不得其解,乃牵强附会,以神其说。又三奇禄马,亦指财官而言(参阅起例)。如丙年逢癸酉,为官星临贵,丙日逢癸酉,官坐财乡,壬日坐午,名为禄马同乡,亦即财官同宫。若此之类,自可借用三奇禄马,名异而实同也。伤贵者,伤官而值丁卯,甲用己土为财,而值己未皆是。然此亦不过解释伤贵两字,如为子平法而言,合于日元之需要,即为贵,不合于需要,即不为贵。伤贵云云,乃方字上之修辞,不可拘执也。得禄避位,为官之禄堂乎?抑日元之禄堂乎?若官重而遇官之禄堂,自应避位,若官重而遇日元之禄堂,又当进爵矣。总以合于需要为贵,神煞吉凶,无关祸福也。 
  
又若女命,有云“贵众则舞裙歌扇”。贵众者,官众也,女以官为夫,正夫岂可叠出乎?一女众夫,舞裙歌扇,理固然也。若作贵人,乃是天星,并非夫主,何碍于众,而必为娼妓乎? 
贵,即官也,贵众,即官众。如以天乙为言,从夏至至冬至,用阴贵,从冬至至夏至,用阳贵。又须适为用神,而又宜财生旺也。若财多身弱,则须以比劫分财为美,贵多适为病耳。至于贵众,舞裙歌扇,正以官为夫星也。官多须以损官化官为夫星,不必定用官。官煞者克我者也。四柱中有官煞,先须安顿,非必为用,是则不论男女命皆然。若用神非值天乙,或天乙适临于忌神,阴阳并见,重叠杂出,皆不足为吉凶,无关轻重,置之不论可也。 
  
然星辰命书,亦有谈及,不善看书者执之也。如“贵人头上带财官,门充驰马”,盖财官如人美貌,贵人如人衣服,貌之美者,衣服美则现。其实财官成格,即非贵人头上,怕不门充驰马!又局清贵,又带二德,必受荣封。若专主二德,则何不竟云带二德受两国之封,而秘先曰无煞乎?若云命逢险格,柱有二德,逢凶有救,右免于危,则亦有之,然终无关于格局之贵贱也。 
星辰之于用神,各有所宜。如官星宜天乙,印缓宜二德,财宜驿马,食伤宜文昌。词馆涫堂用官而官临天乙,锦上添花;用印而印临天月二德,素食慈心。美者愈增其美,凶者得减其凶,非藉以成格也。若舍用神而论星辰,则行运吉凶,如何取法乎?无煞带二德,煞指忌神而言,亦非定指七煞也。阅者善会其意,庶不为古人所愚。总之,子平有子平之看法,勿混杂星辰,目眩而无所主也。 
八字之格局用神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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