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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绑上天堂-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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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成盗花贼了。”她说。
  “是啊,现在我向政委大姐汇报一下我下一步的工作,”我笑着把她揽在怀里,“我准备联合别的盗花贼成立一个帮会,每个人都必须在头上插花,湖北的插荷花,河南的插菊花,见面一看就知道是同行,不插花就不准加入我们的帮会。名字嘛也想好了,就叫红花会。”我一语未竟,她就笑得弯下了腰,眼泪都流出来了,笑完了,安静下来,冷不丁对我说:“其实,我就是喜欢你这股不在乎的劲,嗳,有时候眼睛里放凶光哦。”
  “什么,我的眼睛里放凶光?”
  “对呀,你自己肯定不知道,那天在体育馆打架的时候就是,像个亡命之徒。”
  “我本来就是个亡命之徒。”我站住,哈哈一笑,“一个要死了的人,不是亡命之徒是什么?”
  “瞎说什么呀!”她擂了我一拳,我立刻闭嘴不谈,听她谈,“每个女孩子都喜欢亡命之徒。”
  “此话怎讲?”
  “像《上海滩》里头,许文强和冯程程那样的故事,谁不希望自己是女主角啊,反正我喜欢,后来看香港的黑社会电影,周润发啊万梓良啊都喜欢演那种在黑社会里混的小角色,总是带着个女孩子在街上飞车,那时候我总想自己要是那女孩子就好了,就觉得那些亡命之徒死的时候身边有个女孩子,死的时候最好有音乐,像《阿郎的故事》里的那首歌,叫什么来着?哦对了,《你的样子》。”
  “我死——”我本来想说我死的时候就放《王二姐思夫》,突然觉得不对,无论如何也再不能拿自己的死来开玩笑了,一句话便戛然而止,此举看起来颇令囡囡满意:她“哈”了一声,竖起食指对我点了点,表示夸奖。
  从武汉大学的前门出来的时候,夜空里落起了雨滴,我抬头看去:在校门口两盏探照灯般的巨灯散发出的铺天光影里,雨丝像夏日里的禾场上扬起的麦芒般扑簌而下,探出院墙的桂花树的叶片被雨丝浸洗得更加幽绿,时已至此,烧烤摊的生意非但没有结束的迹象,来的人反而越来越多;烧烤一条街的背后,一家黑人留学生开的音像店竟然没有关门,还在放着音乐,说起来,那音像店也是我时常光顾的地方,此刻,音乐声穿过了雨幕,轻烟般向着我们头顶上的高远之处消散了,是女高音LARUE去年灌制的一张民谣专辑。
  我们坐下来,听着音乐找摊主要啤酒,恰好是一曲《EARL BRAND》,我就随意拿起筷子
  伴着音乐的节奏在黑糊糊的桌子上敲打起来,啤酒拿上来之后,囡囡“啊”了一声,像是想起来了什么,一把夺过啤酒,“医生说了,不让喝!”
  那就不喝了吧。烧烤端上来之后,我便边吃囡囡给我买的雪糕边吃烧烤,啤酒让她独自一人享用,如此有趣的吃法,此生还不曾有过,以后只怕也不会有很多,倒也吃得津津有味。
  不过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从身边经过的人总是盯着我看来看去,脸上还带着笑意,就连端烧烤来的小姑娘也捂住嘴巴偷偷笑,我从上到下将自己打量了一番,丝毫没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突然想了起来——我的头上还插着睡莲呢。
  一个头发上插花的亡命之徒,身边坐着他的上帝。
  后来,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LARUE的音乐换成了的士高舞曲,在不远处552公共汽车站牌下,大家都纷纷跳了起来,是几个韩国留学生先跳起来的,后来又有几个黑人加入进来,其中就有那音像店的黑人老板,手里还拎着个酒瓶,见到我,使劲朝我招手,嘴巴里不停喊着:“e on,e on!”于是,亡命之徒就牵着他的上帝的手过去了:看到他们跳着喊着的样子,一下子也觉得自己的全身都充满了活力。在雨里,每个人的脸和头发都是湿漉漉的,但是每个人都恨不得要使出全身力气,那几个黑人不时伴以节奏发出呼喊声,不禁让人疑心自己来到了非洲,正在和某个丛林部落参加一个古怪的驱魔仪式,群情迷醉,所有的人都癫狂了,就连那头上插花的亡命之徒也不例外,在临近虚脱的癫狂中,他握着上帝的手在心里偷偷许愿:时间啊,你滚流向前吧,我和囡囡要在这里停下,说什么也不往前走了。说什么都要往前走,这日子还是得一天天地滚流向前。
  自从住进医院,我就再没回过我的小院子,囡囡倒是每天都回去,因为要按照医生的嘱咐回去给我熬粥,粥是糯米粥,里面掺着打碎了的山羊骨,此外少量的盐、葱白和生姜还一样都不能少。真是难为了囡囡,单单是买山羊骨就几乎跑遍了整个武昌,最后还是在靠白沙洲长江大桥那边的一个市场上买到了,囡囡买了几乎满满一冰箱,每天熬了带到医院里来。把羊骨打碎的时候,可能是以前从来没做过,囡囡的手上被刀要么割伤要么划伤了好几处,缠着好几片创可贴。尽管如此,她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麻烦的地方,终日里都哼着歌,有时候,我故意和她开玩笑:“囡囡,觉得生活有意思吗?”这也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她问过我的问题。
  “有意思啊。”回答得很干脆,而且非常认真,全然不是和我开玩笑的样子。
  的确有意思:一下子找了四份工作,她早就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也忙得不知如何是好了。
  快递照旧还是送的,仍是送下午半天,上午她就在中商广场一楼的香奈尔化妆品专柜里找了份站柜台的工作,到了晚上她得再去帮一家房地产公司发广告单,就站在洪山广场上发,之外,每逢周末,她还要去帮黄鹂路上的一对年轻夫妇带孩子,如此一来,我和她每天见面的机会就短得可怜了。
  我知道,她是想挣越多点钱越好,我住院不过十几天功夫,加上预交的押金,我的存款已经花去了三分之一。
  即使这样,她从来没耽误给我送饭来,饭做得仍不太好,但却在越来越好,粥却是一开始就熬得相当好,因为医生详细地教给了她方法。每次来为我送饭,或者在送快递的路上跑过来和我呆一呆,手里要么拿着要送的东西,要么就是抱着一大堆刚从房地产公司领出来的广告单,坐在床边看着我吃,我只要吃完,她就高兴得很,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偷偷亲我一下,“哈哈,这是奖品!”至于她自己,吃没吃,吃什么东西,她都甚是无所谓,好多时候都是我在喝着她熬的粥,她却只啃着个面包津津有味地看着我。
  我心里一阵酸楚,眼泪几欲滴下来,就更加大口地吃,“慢点慢点,”每逢这时她就要叫起来,“没人跟你抢!你急什么呢?”
  那感觉,该怎么用语言来说清楚呢?
  就像我的妻子,像个无论吵架吵得多么厉害、可是只要一见到丈夫饿了就要心急火燎下厨房的妻子。

  天知道我有多么喜欢这感觉!
  囡囡不在的时候,我的日子也并不难熬,她给我抱了一大堆书过来,既有《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这样的小说,也有《绘图清代骗术奇谈》这样的闲书,对我来说,躺在床上看书度日就已经相当满足了,过了几天,囡囡又给我买了个MP3回来,就更是再好不过,听着爵士乐读美国小说,上天待我不薄了,人之为人,应当满足。
  我的病房里除了我之外还住着另外两个病人,一个男孩子一个女孩子,年纪都比我小出许多,都刚刚才上中学就得上了和我一样的病,两个孩子可爱至极,也活泼至极,只要身体感觉好的时候,就蹦蹦跳跳地跑来要我讲故事,我决不推辞,反正看过那么多闲书,只需稍作回忆,十天半月都讲不完。讲完故事,我通常就要下楼去散会儿步,在草坪上或者长满了睡莲的水池边坐一坐,抽根烟,自从住进医院,我几乎不怎么抽烟了,奇怪的是一点也不想,说不想就不想了。只有在散完步回来,看着那两个孩子已经躺在床上睡熟的时候,总是忍不住朝他们鲜红得不正常的脸蛋上多看几眼,看着看着就不胜唏嘘了。
  于是就接着看书,当楼梯上响起囡囡的脚步声,我就赶紧收起书躺下装睡,好让她觉得我是昏睡了一个下午,不如此她就要怪我不好好休息。
  有的时候我是真的睡着了,但是奇怪得很,尽管她推门进屋的时候已经把声音压得低得不能再低了,我还是能一下子清醒过来。
  也有坏消息:在我的身体里,那种衰败的声音没有一天停止过,除了鼻子出血和视力下降之外,周身的各处器官也常常疼得厉害,医生也没有好的办法,只是每天注射三次,以此维持我日渐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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