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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北京大案 作者:丁一鹤-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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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黄玉珍的账上。 

        2002年8月,在陈晓佳的“协调”下,朱先生的公司顺利地在一项市政工程招标中顺利中标。当然,之后陈晓佳仍然隔三差五地拿了一些发票让朱先生报销,让朱先生不胜其烦,避之不及。 

        锒铛入狱,百万巨款卖掉一生 
        就这样,陈晓佳在不到5年的时间里,先后受贿和索贿130多万元。那么,陈晓佳张开鲸吞之口从被动受贿到公然索贿,他得到的这些钱都到哪里去了呢?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陈晓佳自己揭开了谜底。 

        从1999年年底黄玉珍生下孩子开始到案发,陈晓佳5年中先后给黄玉珍邮寄了16次钱,共计72万元,另外通过他人汇给了黄玉珍两笔共70万元,共计142万元,这还不包括每次陈晓佳飞往四川看望“妻儿”留下的零用钱。这个数字甚至比陈晓佳法院认定的130。8万元贪污的数额还要多,也就是说,陈晓佳除了受贿之外,还动用自己的工资来补贴给黄玉珍。 

        黄玉珍源源不断地收到陈晓佳划来的130多万元巨款,她喜在眉梢,按捺不住心中的狂喜,竟然使她觉得这件事仿佛不是真的。她一遍遍地问自己:“这钱真的是我的了吗?哇!这么多,够我半辈子花了!” 

        黄玉珍知道这些钱来路不正,她觉得钱在账面上也不妥帖,要把账面上的钱变成触手可摸的实物才真的是自己的。于是,她便绞尽脑汁想把账面上的钱变成了不动产。 

      第五章百万博得情人笑(4) 
        那么,黄玉珍拿到这140多万元巨款都用来干什么了呢?黄玉珍拿到第一笔钱后,先是在四川达县花10万元购买了一套房子居住。不久之后,黄玉珍提出达县的社会治安状况不好,怕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她向陈晓佳提出想到四川德阳闯天下,就这样,黄玉珍先是在德阳购买了一套价值20万元的住房,之后又投入70万元巨资购买了一处商业铺位,甚至还给二哥也购买了一套10万元的房子。剩下的钱黄玉珍交了25万元预付款,购买了一部奥迪轿车。这些财产,几乎全部是用陈晓佳受贿来的钱购买的。 

        有了钱之后,黄玉珍对从北京到四川“探亲”的陈晓佳更是温柔有加,她全心全意地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对陈晓佳孩子的照顾上。她对陈晓佳撒娇说:“老公,你太好了,我下辈子还作你的女人,我永远也不会背叛你的……” 

        口口声声说不背叛陈晓佳的黄玉珍在四川过着天堂般的日子,但她没有想到陈晓佳的日子开始不好过了。陈晓佳的妻子很快知道他和黄玉珍在四川生有一个私生子的消息,她被气得浑身颤抖,伤心欲绝,毅然向陈晓佳提出离婚,带着他们快要上大学的女儿离开了陈晓佳。 

        离婚后陈晓佳懊悔不已,成了孤家寡人的他唯一的指望就是他远在四川的妻儿了。为了自己将来有个落脚之处,陈晓佳禁不住又要出手受贿了。 
        人的欲望是会随着时间的递进而不断膨胀的,陈晓佳明目张胆的受贿索贿行为被他人举报。2004年7月26日,陈晓佳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4年11月10日,陈晓佳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捕。经过近一年的内查外调,陈晓佳受贿130多万元的罪行浮出水面。 

        在法庭上接受审判时,陈晓佳对自己受贿130。8万元的犯罪事实“没有意见”。但陈晓佳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辩称“只是拿了帮朋友办事应得的报酬。”同时,陈晓佳称自己不过是和下面单位打个招呼而已,具体怎么操作那是企业的事情。 

        法院认为,陈晓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还利用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陈晓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多次向请托人索要财物,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陈晓佳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且赃款赃物已追回,可对其从轻处罚。2005年6月20日,法院作出判处陈晓佳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的一审判决。 

        身陷囹圄的陈晓佳悔泪长流。他坦诚地说:“我没想到被一个情字毁了前程。黄玉珍对我是绝对痴情的,跟了我5年,为我生了孩子。我一直认为,判断一个女人是不是真爱你,就是看她是否愿意给你生孩子。是一个男人的责任感促使我这样做的,我万万也想不到,我想用这100多万元偿还我欠黄玉珍的情债,葬送了我的前程也无法偿还。我不值得,黄玉珍也不值得……” 

        官员落马,大多都会给自己找寻些令失衡的心平缓下来的理由。陈晓佳身着赭衣之后;为自己失衡的心;找了个“为情所迷”的理由,他认为他的一生清廉是毁在了一个“情”字上,毁在一个男人的责任感上,其实这是一条荒诞不经的理由。贪财是贪,贪欲何尝不是贪?陈晓佳已有家室,为人夫、为人父,却还与三陪小姐有染,包养“二奶”并生下孩子,竟还津津乐道是真爱无瑕。这实在是一种人性的悲哀和人格缺失的必然结局! 

      第六章 挪用党费追女友(1) 
        2005年11月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轰动京城的中央民族大学校办副主任顾学军挪用公款案作出判决,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顾学军3年6个月有期徒刑。宣判后记者采访他时,他沉重地说:“我从军20年,多次立功受奖,成为一名团职军官,转业到地方后,我谨小慎微地从一名普通干部顺利成为名校的校办副主任,没想到我半生清廉,却因为粉饰自己的‘面子’,让女人毁了前程。” 

        在北京法院系统审理的挪用公款案件中,数额超过千万元甚至十几亿元的大案屡见不鲜。从数额上来看,顾学军挪用区区28万元,论腐败级别简直是小菜一碟。但是,作为一名兼任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科长的校办公室副主任,同时又是有着多年党龄的共产党员,竟然挪用28万元党费追求女友,其腐败手段奇特、情节惊人,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那么,一个堂堂的转业军官,校办副主任,何以张开鲸吞之口大肆挪用党费?他挪用的公款去向何方?记者在采访时惊讶地发现这起大案起因,顾学军挪用党费竟然是为了在女人面前维护自己男人的尊严,仅仅为了挣个“面子”而已。 

        妻子离去,对爱面子的顾学军是莫大耻辱 
        在中央民族大学,顾学军在很多人眼里都是一个非常不错的人,甚至在他因涉嫌挪用党费追求女友案发之后,很多同事都对他的犯罪表现出同情和惋惜。一位与他共事的同事说:“要说缺点,就是这个人非常要面子,别人多看他一眼,他都会回家琢磨半天到底什么原因;明明自己赚钱不多,却经常请战友和朋友下馆子吃饭;我们明明知道他跟前妻没有生育,他却在填写干部履历表的时候,子虚乌有地为自己捏造出个11岁的儿子来,可能他觉得这么大还没有孩子比别人差吧。但顾学军对工作比较认真负责,尤其在人际交往中很朴实,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业务能力,在工作中虽然没有什么出色成绩,但为人低调,很得大家的信任,所以他转业到学校后,很快从一个普通干部被提拔成校办副主任,同时兼任学校党委组织部的组织科长。” 

        顾学军的前妻在他转业后离他而去,尽管离婚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但顾学军对自己离异的话题讳莫如深。他离异时有很多说法,有消息说顾学军从一个军队大机关的堂堂团职干部,转业到学校后既当不了什么官也发不了什么财,前妻瞧不起他所以分手了。也有消息说他们结婚后一直没有孩子,前妻才跟他分手的。对这些小道消息,顾学军从来不做任何解释。不过,对于一些热心给他介绍女友的热心人,顾学军倒是非常热情,来者不拒。毕竟,顾学军已经是年届不惑的人了。 

        顾学军生于江苏南通农村,1982年11月入伍到北京军区某部,两年后考入装甲兵技术学院,从军校毕业后,顾学军一直是军队某大机关的机关干部。在部队工作期间也是一帆风顺,多次立功受奖。2002年10月,已经是副团职干部的顾学军转业到中央民族大学组织部工作。 

        顾学军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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