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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时代之万寿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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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并没有打下来,她停下手来问道:我能打她几下?刺客头子说:她打你几下,你就打她几
下。那女孩就说:大叔,你把我的脚解开了吧。捆着腿使不上劲啊。这些话使老妓女一下感
到了心脏的重压:这是因为,她可没有习惯挨打呀。

    4

    黎明时分,薛嵩和红线走到了寨心附近的草丛里。隔着野草,可以看见寨子里发生的一
切。早上空气潮,声音传得远,所以又能听见一切对话。所以,他们对寨子里发生的一切都
清楚了。红线说:启禀老爷,该动手了。薛嵩糊里糊涂地问:谁是老爷?动什么手?红线无
心和他扯淡,就拿过了他手上的弓箭,拽了两下,说:兔崽子!用这么重的弓,存心要人拉
不动……此时薛嵩有点明白,就把弓箭接了过来。很显然,这种东西是用来射人之用的。他
搭上一支箭,拉弓瞄向站得最近的一个刺客。此时红线在他耳畔说道:你可想明白了,这一
箭射出去,他们会来追我们──只能射一箭,擒贼擒王,明白吗?薛嵩觉得此事很明白,他
就把箭头对准了刺客头子。红线又说:笨蛋!先除内奸!亏你还当节度使哪,连我都不如!
他把箭头对准了手下的兵。红线冷冷地说:这么多人,射得过来吗?现在一切都明白了,薛
嵩别无选择,只好把箭头对准了老妓女……与此同时,他的心在刺痛……原稿就到这里为
止。

    我觉得自己对过去的手稿已经心领神会。那个小妓女是个女性的卡夫卡:卡夫卡曾说,
美一个障碍都能克服我。那个小妓女也说:这寨子里不管谁犯了错误,都是我挨打。相信你
能从这两句话里看出近似之处。薛嵩就是鲁滨逊,红线就是星期五。至于那位老妓女,绝非
外国的人物可比,她是个中国土产的大怪物。但她和薛嵩多少有点近似之处,难怪薛嵩要射
死她时心会刺痛。手头的稿子没说她是不是被射死了,但我希望她被射死。这整个故事既是
《鲁滨逊飘流记》,又是卡夫卡的《变形记》,还有些段落隐隐有福尔斯《石屋藏娇》的意
味。只有一点不明白:我为什么要写下这个故事?我既不可能是笛福,又不可能是卡夫卡,
更不可能是福尔斯。我和谁都不像。最不像我的,就是那个写下了这些文字的家伙──我到
底是谁呢?

    5

    下午,我一直在读桌子上的稿子。这些手稿不像看起来那样多,因为它不断地重复,周
而复始,我渐渐感到疲惫。后来发生了一件很不应该的事情:在丧失记忆的焦虑之中,我竟
沉沉睡去;而后,带着满脸的压痕和扭歪的脖子,在桌子上醒来;想到自己要弄清的事很
多,可不能睡觉啊──这样想过以后,又睡着了……

    傍晚,我推了一辆自行车从万寿寺里出来,跟随着一件白色的衣裙。这件衣裙把我引到
一座灰色的楼房面前,下了自行车。它又把我引入三楼的一套房子里。这个房门口有个纸箱
子,上面放了一捆葱。这捆葱外面裹着黄色的老皮,里面早就糠掉了,就如老了的茭白,至
于它的味道,完全无法恭唯;所以它就被放在这里,等着完全干掉、发霉,然后就可以被丢
进垃圾堆。我在门口等了很久,才进到屋里,然后那件白连衣裙就挂上了墙壁。她很热烈地
拥抱我,说:才出院就跑来了……这让我有点吃惊,不知如何反应──才出了医院就跑来
了,这有何不对?好在她自己揭开了谜底:“想我了吧。”这就是说,她以为我很想她,所
以一出了医院就跑到单位去看她。我连忙答道:是啊,是啊。其实我根本就没有想过她。我
谁都没想过──都忘记了。她的热烈似乎暗示着谜底,但我不愿把它揭开──然后,在一起
吃饭、脱掉最后一件内衣,到卫生间里冲澡。最后,在床上,那件事发生了。就在此时此
地,我不得不想了起来,她是我老婆。我是在自己的家里……恐怕我要承认,这使我有点泄
气。我跟着她来时,总希望这是一场罗曼史。说实在的,我什么都想到了,就是没想到我已
经结了婚……老婆这个字眼实在庸俗。好在我还记得怎么做爱。其实,也是假装记得。她说
了一句:别乱来啊,我就没有乱来。当然,最后的结果我还是满意的──我有家,又有太
太,这不是很好嘛。

    我对她的身体也深感满意,她的皮肤上洋溢着一种健康的红色。我也欣赏她对性那种不
卑不亢的态度。但她若不是我老婆,是个别的什么人的话,那就更好了。我头疼得厉害。这
是因为我不管怎么努力,也想不起她的名字来。户口本上一定有答案,要是我知道它在哪里
就好了……这套房子里满满当当塞满了家具,想在这里找到一个小本子也非易事……她温婉
而顺从,直到午夜时分。此时她猛地爬了起来,恶很很地说道:我要咬你!任何一个男人到
了这时,都会感到诧异,并且急于声明自己和食品不是一类东西。但是我没有。我只是坐了
起来,诧异地问道:为什么?她很凶暴地说:因为你拿着脑袋往汽车上撞,想让我当寡妇。
我想了想,觉得罪名成立──寡妇这个名称太难听了,难怪人家不想当;就转身躺下。如你
所知,男人的背比较结实,也比较耐咬。但她推推我的肩膀说,翻过来。我翻过身来,暴露
出一切怕咬的部位,在恐惧中紧闭眼睛──但她只是轻轻地咬我的肚子,温柔的发丝拂着侧
腹部,还响着带着笑意的鼻息。感觉是相当好的。因为这些事件,我对自己又满意起来
了……

    此事发生以后,她问我:上次玩是什么时候了?我假装回忆了一阵,然后说:记不得
了。她说:混帐!这种事你都记不得,还记得什么。我坦白道:说老实话,我什么都记不
得。她嗤地笑了一声道:又是老一套。你脑袋上有个疤,可别吓唬我。我说,好吧,不吓唬
你──我桌上那篇稿子到底是谁写的?如你所知,这是我最想知道的问题──我很希望它是
别人写的,因为我对它不满意。但她忽然说:讨厌,我不理你了,睡觉。说着她拉过被单,
转过身去睡了。我想了想,觉得我“记不得”了的事目前不宜谈得太多,免得她被吓着。所
以,就到此为止罢。

    尽管心事重重,我又有点择席,但我还是睡着了。顺便说一句,那天夜里起夜,我在黑
暗中碰破了脑袋。这说明我虽能想起自己的老婆,还是想不起自己的房子,很有把握地走
着,一头撞在墙上了。失掉记忆这件事,很不容易掩饰,正如撞破了的眼眶也很不容易掩
饰。


                                 万寿寺                第四章   
                                一
                           1

    清晨,在床上醒来时,我撩开被单,看到有个身体躺在我的身边──虽然我知道她
是我老婆,但因为我什么都不记得,只能把她看作是一个身体──作为一个身体,她十
分美丽,躺在微红色的阳光里──这间卧室挂着塑料百页窗帘,挡得住视线,挡不住阳
光;所以这个身体呈玫瑰红色。我怀着虔诚之意朝她俯过身去,把我的嘴唇对准她身体
的中线,从喉头开始,直到乳房中间,一路亲近下来,直到耻骨隆起的地方──她的皮
肤除了柔顺,还带一种沙沙的感觉,真是好极了。此时我发现这身体已经醒来了;此后
我就不能把她看作一个身体。此时我抬起头来,看到她的眼睛,她眼睛里流露出的,与
其说是新奇,倒不如说满是惊恐之意。她翻过身去,趴在床单上。我又把嘴唇贴在她的
脊梁骨上,从发际直到臀部……她低声说道:不要这样,还得上班呢,语气温柔;再后
来,她匆匆地用床单裹起身体,从我视野里逃开了。对那个身体的迷恋马上融进我的记
忆里。
     早上,我来上班,坐在高高的山墙之下自己的椅子上,重读自己的手稿时,马上看
出,在这个故事里,有一个人物是我自身的写照。他当然不是红线,也不是老妓女或者
小妓女,所以只能是薛嵩,换言之,薛嵩就是我。我不应该如前面写到的那样心理阴暗。
我应该是个快乐的青年,内心压抑、心理阴暗对我绝无好处。所以我的故事必须增加一
些线索──既然已经确知这稿子是我写的,我也不必对作者客气──人和自己客气未免
太虚伪──可以径直改写。
    一切如前所述,晚唐时节,薛嵩在湘西做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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