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为了弱者的尊严 作者: 何建明-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仲裁书下达后,村委会主任不敢当面牛了,却又以补偿数额过大为由,拖着不执行。     
        赢了官司,仍然一份空头支票。王成志等人欲哭无泪,不得不重新踏上申诉的上访之路……               
        他们再次(也不知是第几十次了)找到县里,先是找到新任县委书记,又找到县长,再找到主管副县长和副书记……王成志他们在县委机关大楼里跑上跑下,几个领导你说是他主管的、他说是你主管的,转了一大圈,最后还是把球踢到了一位副书记那里。那副书记很生气,说他们都不管这事,凭什么我就该管你们的破事? 
          
        又饿又气的王成志走到那副书记的面前,脸对脸地问:你大书记怎么说话的?你还是不是共产党的干部?你不当这个官,回你家去,就没人来麻烦你了。     
        不知是良心发现,还是理屈词穷,这副书记一脸不乐意地给王成志出了个主意:你们真想解决问题,有个办法,就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对啊!怎么我们就没有想到这一层呢?王成志的心里顿时对这位副书记泛起一丝感激之情:谢谢书记指点。     
        副书记不知是为自己找脱身之计,还是总算受了百姓的一回表扬,顺手操起电话,说:我知道你们这几年为打官司弄得很困难了,我让院长给你们少要点执行费吧! 
          
        王成志这回是真感激副书记了:谢谢!谢谢书记!     
        喂,院长啊,乔庄村有几位农民要到你们院里申请一项强制执行案,他们也不容易,你争取出面少收点他们的执行费。什么?要3000元哪!哎呀,他们已经非常困难了,照顾照顾吧!你可以减?减到1000元!这就好嘛!我代表几位农民谢谢你范院长了! 
          
        书记啊,1000元我们也实在掏不出来,这几年我们光跑申诉花的路费也有好几千了!再说也不知这回申请强制执行能不能算解决问题了……王成志一脸苦相地对副书记说。 
          
        唉,你们哪……副书记无可奈何地长叹一声,然后又操起电话:我给农经局打个电话,让他们先帮你们垫一垫再说吧!     
        缴了执行费,法院的判决很快下来了。5月17日,法院一名副院长和一名副庭长前后跑了两次乔庄村,结果因为村委会干部不配合,法院副院长无奈地对王成志说:你们村里的事太难办,看来非得让县委领导出面解决! 
          
        这绕了几大圈,司法程序等于白走了?王成志彻底弄糊涂了!     
        没有办法,我们法院办事有时候不也得听领导的嘛!副院长倒是很实在。     
        王成志气得差点吐血,司法程序走了一年多,等于白跑!     
        有人给王成志出主意:你们别再瞎绕圈了,找县里一把手,咬定他就行!     
        王成志这回铁定盯住县委书记。县委书记确实也是忙啊,他把王成志他们的事交代给另一位副书记办。那副书记看了一遍王成志他们的材料,认真地说:你们先回去,改日我再处理吧! 
          
        又来这一套了!王成志等人这回谁也不信了,赖着就是不走。     
        你们……你们到底想怎么着?那副书记被逼急了。     
        我们啥都不想,就是让你管管我们的事。王成志等人不相让。     
        最后,王成志他们的事又被推到县政法委书记那儿。过了几天,政法委书记托人告诉王成志等人说:已经把他们申诉的事登记了,过半个月答复。     
        半个月到了,王成志等来到政法委。这次明确的答复是:你们的事是有的行政部门失职,法院执行不了。没法。     
        没法?什么意思?是没有王法处理我们这些农民的事?还是你们没有办法为我们处理?     
        王法是有的,可我们没有办法处理你们的事。     
        天哪!王成志等仿佛当头遭雷劈:区区几户农民的小事,国家又有明文政策规定,法院判决也是清清楚楚,可就是没有一个干部和领导能处理得了!“三个代表”到哪儿去了?这么多干部都是干什么吃的?你们口口声声“三农问题”最重要,可真遇到问题时,你们整天喊叫的“最重要”、“最重要”的问题到底重要到哪儿去了? 
          
        那天,王成志等7户农民在县委大楼里喊出了如此震天动地的呼嚎,可大楼里似乎听不到半点回应,唯有那些见惯不怪的干部们行色匆匆地在他们身边走过……   
        
        你们光在县里转悠,能有什么结果嘛?找上面去,找那些管他们的大官去!有人出点子给王成志。是啊,县官不管,不还有管县官的更大的官嘛!王成志等一合计后,决定去运城找市委领导。 
                    
        这时已经到了2003年的夏天,王成志一行5人来到运城。没有出过远门的农民们,打听到过去他们曾经找过的闻喜县委书记现在已在市里当常委了。于是,王成志等几经周折,跟那老领导通上了电话。那老领导还记得王成志他们的事,便在办公室热情接待了王成志他们几个农民,随后有些歉意地敦促市委一位副秘书长以他“老书记”的名义给现任闻喜县委一把手写一封信,要求“从快解决”。 
          
        有了“尚方宝剑”的王成志等重新回到县里,连续3天守在县委“一把手”的家属院门口,第四天好不容易见到其专车,于是王成志等“扑通”跪倒在“一把手”的车前…… 
          
        “你们要干什么?有冤情你们也要走正当途径嘛!这样做是什么意思?”那“一把手”从车里走出来,很生气地冲跪在地上的王成志等人说。     
        “书记,这是运城市委领导给您的信……”王成志战战兢兢地从怀里掏出那封领导的亲笔信……     
        这回县里有动作了:县里召开专门会议,讨论王成志他们的问题。可会议结果令王成志更是预想不到:法院院长认为,当时农经局仲裁是超越范围裁决。     
        王成志等后来听说,法院事后还从桐城镇农经站和县农经局调走了所有原始案卷材料。10天后,闻喜县法院下达了一份令王成志等人看了背过气的“民事裁定书”,其主要内容为: 
          
        ……申请执行人王成志等人与被执行人闻喜县桐城镇乔庄村委会因承包土地合同纠纷一案,2002 
      年4月2日闻喜县农村集体经济仲裁委员会作出民裁定字(2002)第1号的复议裁决书,由于被执行人不履行,申请执行人于 2002年5 
      月1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审查认为:该仲裁不符合法律规定,已超出了仲裁机构管辖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申请执行人王成志等人申请强制执行的闻喜县农村集体经济仲裁委员会的闻农(裁)字(2002)第1号的复议裁决书本院不予执行。     
        申请执行费6397元由申请人王成志等人缴纳。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荒唐至极!天理何在!按国家政策明文规定而进行仲裁胜诉的王成志他们,不仅没有争回自己承包土地的基本权利,到头来反而还要支付因荒唐判决引出的6397元输了的“官司钱”! 
          
        那一天,法院把这份“民事裁定书”送达王成志等几户农民手里时,王成志等几条汉子和婆姨们抱头痛哭……日思夜盼的公理何在?农民的生存权利何在?难道我们这几户农民老老少少几十口人真的要被开除“村籍”、“球籍”吗? 
          
        天哪——!     
        天在下雨……雨水化作了王成志等农民们流不尽的苦泪和愤慨!     
        绝望的农民从此不知所措了,他们准备搭帮到天涯海角去乞讨、去寻生路——讨不上饭,他们就准备死在政府的门口;找不到生路,就集体自杀在干部的家里……  
         
        “看,快来看,‘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一日傍晚,王成志正在与赵立保等人商议准备外出流浪时,在一旁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