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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八年。
*我:「为什麼出版社的名字叫美克马尼?」*
编辑:「Makemoney。」
我:「………」
PS:以上笔名、书名与出版社名皆为虚构,请勿到书店找寻。
距离我出上一本书的时间,已经四个月了。或许四个月听起来好像不是太长的时间,不过对一个以写书当职业的人来说,就好像自己炒自己鱿鱼四个月一样,而且失业的四个月当中,如果硬是要把时间分配表拿出来画一个统计图的话,那麼最长的那一条应该是“睡觉”。
每个人一天以睡觉八小时来算,一天睡掉了三分之一。四个月算成去尾数的大整数就是有一百二十天,那我一共睡掉了四十天。
这个算法非常老套我知道,因为在很多年前就已经有人提出一个「以一个人能活六十岁来说,那一共睡掉了二十年。」但我的重点不在这句话是什麼时候什麼人说的,而是在这「睡掉二十年」上面。
我想你们都没有清楚地去想过,睡掉二十年是多麼快乐惬意的事情。或许很多人会说那麼长的时间被睡掉了真的很浪费,但我的看法可不样。
睡掉二十年是多麼快乐惬意的事情呢?这表示这辈子有二十年是没有知觉的,是绝对自我的。如果常做一些美梦的话,那二十年的日子换来一些美梦何尝不好?在没有造成其他人的伤害与无伤大雅的前提之下,人本来就过得快乐一点比较重要,不是吗?
所以当我还在努力地做著美梦试著让自己过得快乐一点的时候,如玉打电话问我有没有新的写书计划,我擦掉流到一半差点滴在枕头上的口水,然后嗯嗯啊啊地支唔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如玉是我的编辑,她当我的编辑已经八年了,这段时间真可说是她美好的青春。掐掐手指算了一算,她大部份二开头的岁月我都参与到了,当一个女人这麼黄金的岁月用在为另一个男人出了十三本书,她的怨念恐怕会比日本鬼片里的贞子还要深。
「啊?几点啦?」接起电话,我有些恍惚地说。
『下午两点。』如玉非常清楚地回答。
「唔?我好饿。」我一样躺在床上,摸了摸肚子。
『嗯,新稿子什麼时候要交?』如玉的声音好冷静。
「我等等该吃些什麼呢?」我说。
『新稿子什麼时候要交?』如玉说。
「上次我去一家牛排馆吃牛排,他的牛排好老。」
『新稿子什麼时候要交?』如玉还是这麼说。
「你要不要介绍我一家好吃的牛排馆?」
『新稿子什麼时候要交?』如玉依然这麼说。
「什麼?新稿子牛排馆?这是啥鬼子牛排馆?谁敢去啊!」我大叫了起来。
『新稿子什麼时候要交?』如玉还是依然这麼说。
「啊……」我吐了吐舌头,以为我幽了如玉一默,「哈哈,不好笑吗?」我说。
『你觉得呢?』
「我觉得还不错呀。」我又乾笑了几声,给自己的幽默捧个场。
『新稿子什麼时候要交?』她像唱片跳针一样地在重覆这句话。
坦白说我不知道该怎麼还她这些年的青春,她的怨念到底该怎麼平复些我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不过她还算是个很善良的人,她并没有拿著鞭子坐在我书房里的电脑旁边盯著我写新的稿子。听说日本某些红透半边天的漫画家,他们的编辑会拿著超大根藤条跟在他们的绘图桌旁盯著他们完成进度,还会不时练习挥棒动作。
为了让我交出新稿子来,如玉从来没有用过可怕的方法,她总是会客气的问我,当我摆烂的时候,她还会这麼说:『为了我在你身上投注的青春,写部好小说来回报一下嘛。』对,她会这麼说。
不过通常我对於把青春还给她这件事情是一点兴趣都没有………啊!啊!不不不!我是说,我对於把青春还给她这件事是一点办法都没有,谁能把青春还给另一个人呢,你说是吧?
很多读者曾经写信问我,要写一部好小说有多难?拜托,这难度跟登天差不多。
好小说的定义实在是模拟两可、众说纷纭,每个人对好小说的见解都不一样,就像每个人对美丑的定义不同。很多人觉得侯佩岑很正,很多人觉得林志玲很美,把她们当成小说来比喻的话,她们就是两部大多数人都喜欢的小说。不过还是会有人觉得吕秀莲是正妹,就是那个自称是英文老师但英文却很破的什麼“通尼欠”的,这个我就不予置评。
把前面的说法代入,有人觉得我写的小说是好小说,那我的作品就可能是侯佩岑或林志玲,但也有人觉得我的作品不堪入目,那我的小说对他们来说就是吕秀莲。
所以写出好小说为什麼跟登天一样难?因为好坏不是「写的人」去决定,而是「看的人」去评断。
前些日子,我正在为了新的作品该写哪些更精彩的故事使它变成一部好小说而苦恼著。
苦恼这样的事情其实当下的心理状态是很紧绷的,就像我说的,因为好不好不是由我决定,所以我能做的只有尽全力去写更精彩的东西,然后让读者来评断好与不好。
但当时我想不到更精彩的故事,独坐在自己的电脑桌前,我已经发呆了好久好久,当下我想过用我的右手一把抓住我的头发,然后用力地朝墙壁砸下去,可能会砸出一个新的灵感,那麼一部旷世钜作就诞生了。
但实验结果彻底失败,因为我没绑住我的左手,所以我的左手下意识地去挡在墙壁上,於是我的头砸在我的左手上。
「我的左手受伤了,没办法打字,能不能晚一个月交稿?」电话里,我这麼跟如玉说。夜里十点,HBO的强档影片刚好播到一半。
『哈哈哈!』如玉笑了三声,然后我就被挂电话了。
有一天晚上,我还是一样醉生梦死地在网路上乱晃,一旁的电视里,洋基队正在被游骑兵队无情地宰杀。就在我不忍心再看著洋基一分一分地掉而别过头去时,我的朋友阿忠打电话来,我们聊了好一会儿。
阿忠是我认识了好多年的好朋友,他看起来像个粗人,但他有非常文静的一面,他总会在我出书的第一天就到书局去买一本我的书,然后在第一个晚上就把书看完,有时候他会打电话告诉我他的心得,有时候则不。
我总是告诉他别买我的书,我可以自己送他一本。但他说身为朋友连这点小事都不捧场,那朋友也不用当了。
这天晚上,他跟我聊到小说题材的问题,他说他有一些事情想用小说的叙述方式自己写写看,问我要怎麼拿捏用字遣辞的尺度。
「如果你有时候故事写不出来了怎麼办?」他问。
「我………」我思考了一会儿,「目前为止是还没有这样的情况发生。」我说。
「这麼强?」
「不是强,这跟强不强没关系,我觉得我有把一件无聊的事情写得很有趣的天份。」我解释著。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收集很多无聊的事?」
「对。」
「然后把它变成有趣的事?」
「对,用我脑袋里的想像力去加工。」我说。
「所以无聊的事对你来说很重要?」
「发生在我周遭的每一件事都很重要,那对我来说是补给品。如果我是一棵树,那麼这些事就是让我继续长大的养份。」
「那如果你没有那些无聊事了怎麼办?」他问。
「你说到重点了,最近我就是找不到有力的无聊事。我想再写一部好看的小说,我脑子里的资料库有很多无聊事,但我总觉得那些无聊事不够力,我的脑袋加工不出好故事。」我摇摇头,叹了一口气。
「什麼不够力?」他说。
「那只是我对无聊事的等级分别而已。如果普通无聊事可以在我脑袋里加工出七十分的好故事,那麼有力的无聊事可以在我脑袋里加工出一百分的好故事。」我试著用最简单的方法解释给他听。
「那你之前都怎麼做?」
「到处找啊!」
「怎麼找?」
「就是离开这张我一直坐著发呆的椅子,去另一个地方,随意做些事情。」
「哪些地方?」
「什麼地方都可以。」
「像是…………去看电影?」
「对。」我边说边点头。
「像是…………去散步?」
「对。」我点头点得更用力了。
「像是…………去旅行?」
「对对对。」
「那你去看过电影了吗?」他问。
「全部看光光了。」
「那散步呢?」
「已经散到我整个人都快散了。」
「那旅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