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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骨族传奇-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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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外,更夫已经开始打响第一梆,夜半来临,常家的人渐渐睡去。
“啊嚏!”坐如钟的常家二公子,半眯眼打个喷嚏,将薄被裹紧一圈。
“你……不必在这儿。”静静坐在台槛上,摄缇忍不住劝他。
“你管我!”低声嘀咕,常独摇没好气地呸他,将被头拉高。
“呜!”穷奇低低咆哮,冲傲气十足的常二公子龇牙。展臂拍了拍它,摄缇不以为意。
夏风轻吹,悠远的更鼓声迤迤逦逦,飘荡在寂静的城中。
这一夜,宁静。
晨曦微现,常宅院内。
赏了一夜的月,摄缇盯着渐渐吐白的天空,若有所思。常二公子睡熟在门边,连人带被滚出秃宝精心铺垫的棉褥,成为墙角的蚕蛹一颗。
兽皮靴缓缓走到蚕蛹边,将包住头的衾被轻轻拉低,让他呼吸顺畅。
“木尊。”身后传来轻叫。
“你回客栈去,不传勿到。”他不回头,听脚步消失,心知凯风已走,又将注意放到那颗与微凉相似的脸上。
这个只会拿白眼看他的毒药公子,很怕他接近微凉,好像怕自己的宝贝被人抢走似的。他们是一胞所生,长得……不太像。
他的脸虽然白皙,却不细腻,毕竟是男子,比不得女子的细滑娇小;他的眉又黑又粗,不比微凉的细眉漂亮;微凉的眼比他大,微凉的鼻……唔,姐弟俩的鼻子最像,又高又挺;微凉的唇比他小、比他红,柔软而溢满了香气……
想到唇,摄缇自然忆起用一巴掌换回的吻。举手掩唇,也掩去突来的笑弦。
突然,常独摇动了动,又将被子包住脑袋,缩成虾状。
掩唇的手放下,轻轻拉开薄被,看到一张舒适的睡脸。若不用眼瞪他,常独摇倒也算个稚气的俊秀青年,他与微凉同日出生,如此,微凉也快二十了吧。
不知微凉睡着了是如何模样?
念头一起,一探究竟的心意便越来越强,他慢慢站起,低头小心越过虾球状的蚕蛹,正要推门——
“你想干什么?”蚕蛹破茧而出,化为身带火焰的飞蛾。
看着只到他眼角的青年,摄缇搔了搔头,笑道:“我想看微凉睡着了是什么模样。”常家小弟比微凉高,微凉还不到他的下巴。
看姐姐睡着的模样?哼,撒谎!睁开眼就瞧到他鬼鬼祟祟地站在门边偷窥,棒子,棒子,快摸棒子。该死的,秃宝昨天把棒子藏哪儿去了?
双手在被中摸索了一阵,常独摇如愿摸到自己要的东西,当下一棒在手,气势汹汹拦在摄缇面前,“休想。我就知道你没安好心。”
“我要进去,你这只棒子能拦得住?”他若真有心进屋,在他睡如蚕蛹的夜里,机会多呢。
正要斥骂,房内倏然巨响,是瓷器的清脆破裂声。
“糟了!”顾不得互瞪,常独摇转身推门,随即——后悔——姐姐睡觉时并不老实,时常踢被,床边的琉璃灯不知碎了多少个。灯碎事小,被摄缇看到姐姐的睡相可就事大了。
转身,他要补救,但……但啊,狼入羊圈,为时已晚。
立在门边的男子嘴角含笑,为自己看到的晨景满意:乌发如瀑,睡颜酡红,比脑中勾出人影更可爱。
“啊嚏!啊嚏!啊嚏!”
“少爷,你干吗非要天天守在小姐的屋外?三天了,何苦让自己着凉?”
“多嘴,招呼客人去。”病恹恹的常二公子从后堂撵人。
“少爷,这些天有位公子常来买洗头药呢,他的眼睛总往小姐身上溜……啊,少爷,别跑那么快。”
秃宝的声音在梁上绕着,常独摇已经掀帘冲到铺中,果然看到一位华服的男子,微凉正对他推荐洗头洗牙的药膏,该死的摄缇表情木然地坐在门边,神色愀然。
哼,白白守了三天,鬼影子也没见半条,他驱的什么鬼!害他也跟着在房外守了三夜。
本想开口赶人的常小弟,看到摄缇微现青灰的脸后,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将一句“秃宝,扫地”硬生生吞下肚,换成了——
“这位公子,常氏还有很多受欢迎的药品,就让家姐为你介绍一二。来来来,啊嚏……对不……啊嚏啊嚏,呵呵,染了风寒,这边请、这边请。”
“早就听闻常二公子风流倜傥,常大小姐灵机活泼,如今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华服公子赞美。
“夸奖夸奖。啊嚏!”不买账地虚应一声,顺便将满腔的喷嚏全冲到华服公子身上,迫得他不得不退离常微凉。
“公子如何称呼,仙乡何处?听你的口音不是本地人吧?”染了风寒的脑袋虽然沉重,却无损精明。
“在下姓罗,罗炎。常公子说得没错,在下是北方来的生意人。”罗炎抱拳躬身。看他的年纪不过三十,样貌却显得老成,宽宽的额头又光又亮。
“罗公子来常氏,不止为了买洗头膏吧?”故意说大声,他存心让青灰的脸转向紫灰。
“啊?”罗炎似乎被他的话吓到,低头看着地面,半晌才道,“在下……在下于十五夜赏花灯,在街边看到常姑娘的身影,不觉……”
“一见倾心?”捣药的兔兔突然插道。
“噗!”趁着小弟招呼客人,绕到柜台后喝水的女子一口喷了出来,赶紧转身,“兔兔,不得胡说。罗公子,你若需要其他的药粉,我家小弟比我知道得多,问他就没错了。”
不再理会两人,她看了看摄缇,见他与凯风低声交谈,赶紧别开眼去。
他似乎不擅长说话,一板一眼的脸虽然老实,可板起来也是蛮吓人的。他的个子较寻常男子高,此时的脸色带了点青灰,不知是不是心情不好。随即,凯风在他耳边说了什么,只见他的眉头突然皱起来,神色染上一丝戾意。独摇与那罗公子颇谈得来,两人热络地坐到一边说起话来。
吁口气,常微凉走到柜台后,翻看这个月的账簿。
常氏生药铺除了这间铺面,另有制作成药的作坊。对外买药材谈生意多是独摇出面,她只负责铺子,算算账本。
常氏,严格说来不算是间药铺,虽说他们也卖药,独摇偶尔还为人号脉治治病,重心上,他们的心思其实不在医术和药材上。
常大夫,他们过世的爹,并不因为她是女儿便不传医术,基本上,爹同样想将一身医术传给他们,只是……天生不是做大夫的料啊。爹在广州城也算得上数一数二的大夫,喜欢无偿为穷人家治病,不管药材贵贱与否,总是大包大包地给,别看开了间药铺,在她的印象中,小时候家中只能用拮据来形容。十五岁,广州城闹瘟疫,爹只顾着替人治病,药材照旧大包小包地送,又不注意自己的身子骨,这一送,把自己送给阎王爷,陪那黑鬼下棋去了。
爹其实很笨。想让他们继承衣钵,没想到她生来就对医书没兴趣,独摇亦是如此,家中成堆的医书,他只挑自己喜欢地看,害得爹时常骂他们拿着医书当故事。
爹过世后,留下这间铺子给他们打理。当时只是单纯想着,他们既然只懂医术的皮毛,倒不如就只卖皮毛的药。偶尔在街上看到有趣的东西,她的脑子会蹦出些奇怪的名儿,独摇听了也觉得有趣,翻了翻医书,在药材堆埋了五六天,倒还真让他磨出些有用的东西来。她又适巧被诓进绯绿社,成天听那些小姐吟诗唱曲,久而久之,唐宫迎蝶粉、金莲稳步膏就这么出来了。
段合欢与她不对盘,常氏卖敷面粉,她就卖凉茶。广州城内还好,城边的乡村时常发些瘴气,倒让丑婆婆生药铺的凉茶独占一席之地。
真不明白,她卖的是日用药,合欢卖的是入口茶,争什么啊?!
唉!眼光在账簿上转了一圈,又绕到皱眉的散发男子身上。
仿佛、依稀,他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是不是因为这三天无功,所以面子上挂不住?
“木尊,你不是来捉鬼的,咱们这次出来是为了找骨骼,找被小小主人一屁股挤烂的黑色异人骨,捉鬼这种事,太……太……”凯风面露薄责。
“太什么?”
太过分!凯风心中念着,“木尊,咱们还是快点找到黑骨回去复命,小的听说了,其他四尊都没什么消息回去,想必是找不到。咱们先一步找到,你不但有半年的休息,还可以统领五星骨宫,多好!”
“怎么找?到哪里找?”摄缇问得非常漫不经心。
“……”凯风小心翼翼看他一眼,“木尊,我看这城里街上时不时有人笑出一口黑牙,黑骨人应该很多,就算找不到大小完全一样的,差个分毫族长也量不出来。难道……难道……你不会不记得,咱们这次出来是为了什么吧?”
“骨头。”
呼,还好没忘。凯风正要松口气,却被摄缇接下来的话咽个半死。
“你急什么?”
“我……”点着自己的鼻子,凯风瞪眼如牛,“木尊,不是我急,小的是为你急。你……”瞧到他的眼光绕来绕去,又绕到柜台后的蓝裙女子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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