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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集注(朱熹)-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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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长其长而天下平 。”尔、迩,古字通用。易,去声。长, 
上声。亲长在人为甚迩,亲之长之在人为甚易,而道初不外是 
也。舍此而他求,则远且难而反失之。但人人各亲其亲、各长 
其长,则天下自平矣。 
      孟子曰 :“居下位而不获于上,民不可得而治也。获于上 
有道:不信于友,弗获于上矣;信于友有道:事亲弗悦,弗信 
于友矣;悦亲有道:反身不诚,不悦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 
乎善,不诚其身矣。获于上,得其上之信任也。诚,实也。反 
身不诚,反求诸身而其所以为善之心有不实也。不明乎善,不 
能即事以穷理。无以真知善之所在也。游氏曰 :“欲诚其意, 
先致其知;不明乎善,不诚乎身矣。学至于诚身,则安往而不 
致其极哉?以内则顺乎亲,以外则信乎友,以上则可以得君, 
以下则可以得民矣。”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 
也。诚者,理之在我者皆实而无伪,天道之本然也;思诚者, 
欲此理之在我者皆实而无伪,人道之当然也。至诚而不动者, 
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 。”至,极也。杨氏曰:“动 
便是验处,若获乎上、信乎友、悦于亲之类是也 。”此章述中 
庸孔子之言,见思诚为修身之本,而明善又为思诚之本。乃子 
思所闻于曾子,而孟子所受乎子思者,亦與大學相表?,學者 
宜潛心焉。 
      孟子曰:“伯夷辟纣,居北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曰:‘盍 
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 。’太公辟纣,居东海之滨,闻文 
王作,兴曰 :‘盍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 。’辟,去声。 
作、兴,皆起也。盍,何不也。西伯,即文王也。纣命为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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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集注                                                              ·88· 

诸侯之长,得专征伐,故称西伯。太公,姜姓,吕氏,名尚。 
文王发政,必先鳏寡孤独,庶人之老,皆无冻馁,故伯夷、太 
公来就其养,非求仕也。二老者,天下之大老也,而归之,是 
天下之父归之也。天下之父归之,其子焉往?焉,于虔反。二 
老,伯夷、太公也。大老,言非常人之老者。天下之父,言齿 
德皆尊,如众父然。既得其心,则天下之心不能外矣。萧何所 
谓养民致贤以图天下者,暗与此合,但其意则有公私之辨,学 
者又不可以不察也。诸侯有行文王之政者,七年之内,必为政 
于天下矣 。”七年,以小国而言也。大国五年,在其中矣。 
      孟子曰 :“求也为季氏宰,无能改于其德,而赋粟倍他日。 
孔子曰 :‘求非我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求,孔子弟 
子冉求。季氏,鲁卿。宰,家臣。赋,犹取也,取民之粟倍于 
他日也。小子,弟子也。鸣鼓而攻之,声其罪而责之也。由此 
观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弃于孔子者也。况于为之强战? 
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 
食人肉,罪不容于死。为,去声。林氏曰 :“富其君者,夺民 
之财耳,而夫子犹恶之。况为土地之故而杀人,使其肝脑涂地, 
则是率土地而食人之肉。其罪之大,虽至于死,犹不足以容之 
也 。”故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 
之 。”辟与辟同。善战,如孙膑、吴起之徒。连结诸侯,如苏 
秦、张仪之类。辟,开垦也。任土地,谓分土授民,使任耕稼 
之责,如李悝尽地方,商鞅开阡陌之类也。 
      孟子曰 :“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胸 
中正,则眸子了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眸,音牟。了, 
音了。眊,音耄。良,善也。眸子,目瞳子也。了,明也。眊 
者,蒙蒙,目不明之貌。盖人与物接之时,其神在目,故胸中 
正则神精而明,不正则神散而昏。听其言也,观其眸子,人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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廋哉?”焉,于虔反。廋,音搜。廋,匿也。言亦心之所发, 
故幷此以观,则人之邪正不可匿矣。然言犹可以伪为,眸子则 
有不容伪者。 
      孟子曰 :“恭者不侮人,俭者不夺人。侮夺人之君,惟恐 
不顺焉,恶得为恭俭?恭俭岂可以声音笑貌为哉?”恶,平声。 
惟恐不顺,言恐人之不顺己。声音笑貌,伪为于外也。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 
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 ,是豺狼也。 
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与,平声。 
援,音爰。淳于,姓;髡,名;齐之辩士。授,与也。受,取 
也。古礼,男女不亲授受,以远别也。援,救之也。权,称锤 
也,称物轻重而往来以取中者也。权而得中,是乃礼也。曰: 
 “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言今天下大乱,民遭陷 
溺,亦当从权以援之,不可守先王之正道也。曰 :“天下溺, 
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言天下溺, 
惟道可以捄之,非若嫂溺可手援也。今子欲援天下,乃欲使我 
枉道求合,则先失其所以援之之具矣。是欲使我以手援天下乎? 
此章言直己守道,所以济时;枉道殉人,徒为失己。 
      公孙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不亲教也。孟子曰: 
 “势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继之以怒;继之以怒, 
则反夷矣。‘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于正也 。’则是父子相 
夷也。父子相夷,则恶矣。夷,伤也。教子者,本为爱其子也, 
继之以怒,则反伤其子矣。父既伤其子,子之心又责其父曰: 
  ‘夫子教我以正道,而夫子之身未必自行正道。”则是子又伤 
其父也。古者易子而教之。易子而教,所以全父子之恩,而亦 
不失其为教。父子之间不责善。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焉。” 
责善,朋友之道也。王氏曰 :“父有争子,何也?所谓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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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责善也。当不义则争之而已矣。父之于子也如何?曰,当不 
义,则亦戒之而已矣 。” 
      孟子曰 :“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 
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 
未之闻也。守身,持守其身,使不陷于不义也。一失其身,则 
亏体辱亲,虽日用三牲之养,亦不足以为孝矣。孰不为事?事 
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事亲孝,则忠可 
移于君,顺可移于长。身正,则家齐、国治、而天下平。曾子 
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 ,必曰‘有’。 
曾皙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 
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 
谓养志也。养,去声。复,扶又反。此承上文事亲言之。曾皙, 
名点,曾子父也。曾元,曾子子也。曾子养其父,每食必有酒 
肉。食毕将彻去,必请于父曰:“此余者与谁?”或父问此物 
尚有余否?必曰“有”。恐亲意更欲与人也。曾元不请所与, 
虽有言无。其意将以复进于亲,不欲其与人也。此但能养父母 
之口体而已。曾子则能承顺父母之志,而不忍伤之也。事亲若 
曾子者,可也。”言当如曾子之养志,不可如曾元但养口体。 
程子曰 :“子之身所能为者,皆所当为,无过分之事也。故事 
亲若曾子可谓至矣 ,而孟子止曰可也,岂以曾子之孝为有余 
哉?” 
      孟子曰 :“人不足与适也,政不足间也。惟大人为能格君 
心之非。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 
定矣 。”适,音谪。间,去声。赵氏曰:“适,过也。间,非 
也。格,正也 。”徐氏曰:“格者,物之所取正也 。书曰: 
  ‘格其非心。’”愚谓间字上亦当有与字。言人君用人之非,不 
足过?;行政之失,不足非间。惟有大人之德,则能格其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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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不正以归于正,而国无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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