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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集注(朱熹)-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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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之世家也。兄戴,盖禄万钟。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 
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辟兄离母,处于于陵。他日归, 
则有馈其兄生鹅者,己频顣曰 :‘惡用是??者為哉?’他日, 
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是??之肉也。’ 
出而哇之。盖,音合。辟,音避。频,与颦同。顣,与蹙同, 
子六反。恶,平声。?,魚一反。哇,音蛙。世家,世卿之家。 
兄名戴,食采于盖,其入万钟也。归,自于陵归也。己,仲子 
也。??,鵝聲也。频顣而言,以其兄受馈为不义也。哇,吐 
之也。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以兄之室则弗居,以于陵则 
居之。是尚为能充其类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操者也。” 
言仲子以母之食、兄之室,为不义而不食不居,其操守如此。 
至于妻所易之粟,于陵所居之室,既未必伯夷之所为,则亦不 
义之类耳。今仲子于此则不食不居,于彼则食之居之,岂为能 
充满其操守之类者乎?必其无求自足,如丘蚓然,乃为能满其 
志而得为廉耳,然岂人之所可为哉?范氏曰 :“天之所生,地 
之所养,惟人为大。人之所以为大者,以其有人伦也。仲子避 
兄离母,无亲戚君臣上下,是无人伦也。岂有无人伦而可以为 
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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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集注                                                               ·80· 

                 孟子集注卷七 离娄章句上 

      凡二十八章。 
      孟子曰 :“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 
员: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尧舜之道,不以仁政, 
不能平治天下。离娄,古之明目者。公输子,名班,鲁之巧人 
也。规,所以为员之器也。矩,所以为方之器也。师旷,晋之 
乐师,知音者也。六律,截竹为筩,阴阳各六,以节五音之上 
下。黄钟、太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为阳;大吕、夹 
钟、仲吕、林钟、南吕、应钟,为阴也。五音:宫、商、角、 
征、羽也。范氏曰 :“此言治天下不可无法度,仁政者,治天 
下之法度也 。”今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不可法于后世者, 
不行先王之道也。闻,去声。仁心,爱人之心也。仁闻者,有 
爱人之声闻于人也。先王之道,仁政是也。范氏曰 :“齐宣王 
不忍一牛之死,以羊易之,可谓有仁心。梁武帝终日一食蔬素, 
宗廟以?︰︰犧牲,斷死刑必為之涕泣,天下知其慈仁,可谓 
有仁闻。然而宣王之时,齐国不治,武帝之末,江南大乱。其 
故何哉,有仁心仁闻而不行先王之道故也 。”故曰,徒善不足 
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徒,犹空也。有其心,无其政,是 
谓徒善;有其政,无其心,是为徒法。程子尝言 :“为政须要 
有纲纪文章,谨权、审量、读法、平价,皆不可阙 。”而又曰, 
 “必有关雎麟趾之意,然后可以行周官之法度”,正谓此也。 
诗云 :‘不愆不忘,率由旧章。’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 
也。诗大雅假乐之篇。愆,过也。率,循也。章,典法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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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集注                                                               ·81· 

行不过差不遗忘者,以其循用旧典故也。圣人既竭目力焉,继 
之以规矩准绳,以为方员平直,不可胜用也;既竭耳力焉,继 
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胜用也;既竭心思焉,继之以不忍人 
之政,而仁覆天下矣。胜,平声。准,所以为平。绳,所以为 
直。覆,被也。此言古之圣人,既竭耳目心思之力,然犹以为 
未足以遍天下,及后世,故制为法度以继续之,则其用不穷, 
而仁之所被者广矣。故曰,为高必因丘陵,为下必因川泽。为 
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谓智乎?丘陵本高,川泽本下,为高下者 
因之,则用力少而成功多矣。邹氏曰 :“自章首至此,论以仁 
心仁闻行先王之道 。”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 
是播其恶于众也。仁者,有仁心仁闻而能扩而充之,以行先王 
之道者也。播恶于众,谓贻患于下也。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 
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义,小人犯刑,国之所存者 
幸也。朝,音潮。此言不仁而在高位之祸也。道,义理也。揆, 
度也。法,制度也。道揆,谓以义理度量事物而制其宜。法守, 
谓以法度自守。工,官也。度,即法也。君子小人,以位而言 
也。由上无道揆,故下无法守。无道揆,则朝不信道而君子犯 
义;无法守,则工不信度而小人犯刑。有此六者,其国必亡; 
其不亡者侥幸而已。故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国之灾也; 
田野不辟,货财不聚,非国之害也。上无礼,下无学,贼民兴, 
丧无日矣。辟,与辟同。丧,去声。上不知礼,则无以教民; 
下不知学,则易与为乱。邹氏曰 :“自是以惟仁者至此,所以 
责其君 。”诗曰:‘天之方蹶,无然泄泄。’蹶,居卫反。泄, 
弋制反。诗大雅板之篇。蹶,颠覆之意。泄泄,怠缓悦从之貌。 
言天欲颠覆周室,群臣无得泄泄然,不急救正之。泄泄,犹沓 
沓也。沓,徒合反。沓沓,即泄泄之意。盖孟子时人语如此。 
事君无义,进退无礼,言则非先王之道者,犹沓沓也。非,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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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集注                                                              ·82· 

毁也。故曰:责难于君谓之恭,陈善闭邪谓之敬,吾君不能谓 
之贼 。”范氏曰:“人臣以难事责于君,使其君为尧舜之君者, 
尊君之大也;开陈善道以禁闭君之邪心,惟恐其君或陷于有过 
之地者,敬君之至也;谓其君不能行善道而不以告者,贼害其 
君之甚也 。”邹氏曰:“自诗云‘天之方蹶’至此,所以责其 
臣。”邹氏曰:“此章言为治者,当有仁心仁闻以行先王之政, 
而君臣又当各任其责也 。” 
      孟子曰 :“规矩,方员之至也;圣人,人伦之至也。至, 
极也。人伦说见前篇。规矩尽所以为方员之理,犹圣人尽所以 
为人之道。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二者皆法尧舜而已 
矣。不以舜之所以事尧事君,不敬其君者也;不以尧之所以治 
民治民,贼其民者也。法尧舜以尽君臣之道,犹用规矩以尽方 
员之极,此孟子所以道性善而称尧舜也。孔子曰:‘道二:仁 
与不仁而已矣 。’法尧舜,则尽君臣之道而仁矣;不法尧舜, 
则慢君贼民而不仁矣。二端之外,更无他道。出乎此,则入乎 
彼矣,可不谨哉?暴其民甚,则身弒国亡;不甚,则身危国削。 
名之曰‘ 幽厉 ’,虽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也。幽,暗。厉, 
虐。皆恶谥也。苟得其实,则虽有孝子慈孙,爱其祖考之甚者, 
亦不得废公义而改之。言不仁之祸必至于此,可惧之甚也。诗 
云‘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此之谓也 。”诗大雅荡之篇 。 
言商纣之所当鉴者,近在夏桀之世,而孟子引之,又欲后人以 
幽厉为鉴也。 
      孟子曰 :“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三 
代,谓夏、商、周也。禹、汤、文、武,以仁得之;桀、纣、 
幽、厉,以不仁失之。国之所以废兴存亡者亦然。国,谓诸侯 
之国。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 
仁,不保宗庙;士庶人不仁,不保四体。言必死亡。今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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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集注                                                              ·83· 

而乐不仁,是犹恶醉而强酒 。”恶,去声。乐音洛。强,上声。 
此承上章之意而推言之也。 
      孟子曰 :“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 
反其敬。治人之治,平声。不治之治,去声。我爱人而人不亲 
我,则反求诸己,恐我之仁未至也。智敬放此。行有不得者, 
皆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不得,谓不得其所欲,如不 
亲、不治、不答是也。反求诸己,谓反其仁、反其智、反其敬 
也。如此,则其自治益详,而身无不正矣。天下归之,极言其 
效也。诗云 :‘永言配命,自求多福。’”解见前篇 。亦承上 
章而言。 
      孟子曰:“人有恒言,皆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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