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01老子道德经校释-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罗振玉曰:敦煌本无“者”字,景龙本、敦煌本无“以”字。“祀”,敦煌本作“祠”。 
  谦之案:顾欢本第一句亦无“者”字。傅本“抱”作“袌”,范本“脱”作“挩”。严遵、河上、御注、磻溪、楼正、顾、赵、傅、范、高均无“以”字。又周易集解“屯”下虞翻引第一句同此石。淮南主术训引“善建者不拔”,注:“言建之无形也。”王念孙云:“此六字乃正文,非注文也。‘故善建者不拔’者,引老子语也。‘言建之无形也’者 ,释其义也。文子正作‘故善建者不拔,言建之无形也’。”案老子古谊如此。 
  又韩非喻老“善建不拔,善抱不脱,子孙以其祭祀世世不辍”,顾广圻曰:“德经无‘以其’‘世世’四字。”又解老引“不拔”、“不脱”、“祭祀不绝”,则“辍”亦作“绝”,“辍”“绝”义同。武内敦本作“醊”,罗卷作“餟”,均非。   
  【修之身,其乃德真;修之家,其德有余;修之乡,其德乃长;修之于国,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   
  严可均曰:“修之身”,河上、王弼“修之”下有“于”字,下“修之家”、“修之乡”亦然。御注、高翿五句皆无“于”字。“其德有余”,众本作“乃余”,御注作“其德能有余” ,韩非子与此同。“修之于国”,韩非子作“于邦”,与丰协韵,今沿汉避讳改也。 
  罗振玉曰:景福本无“之”字,下同。景龙、御注、敦煌三本均无“于”,下四句同。又敦煌本“乃”作“能”,下四句“乃”字同。御注“真”作“○”。“其德乃余”,景龙、景福二本“乃”作“有”,敦煌本“余”上有“有”字。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乃”皆作“能”。 
  谦之案:彭、赵、傅、范、楼正、高翿亦无五“于”字,室町本“有”字上有“乃”字,无上四“于”字。严本无“其德乃真”句,“其德有余”句与河上、柰卷同此石。又傅、范“国”作“邦”,傅“普”作“溥”。范曰:“‘邦’字,韩非与古本同。” 
  顾广圻曰:傅本“普”作“溥”,案“普”“溥”同字也。 
  易顺鼎曰:按周易集解虞氏注引老子曰:“修之身,德乃真。”诗序正义曰:“老子云:‘修之家,其德乃余;修之邦,其德乃丰。’”皆无“于”字。虞所引并无“其”字矣。 
  焦竑曰:“邦”,一作“国”,汉人避高帝讳改之,于韵不协,今从韩非本。 
  洪颐烜曰:“修之于国,其德乃丰”,案“国”当为“邦”。上下文身、真、家、余、乡、长、下、普皆为韵,此以邦、丰为韵。韩非子解老篇“修之邦,其德乃丰”,又云“以邦观邦”,字尚未改。   
  【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国观国,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之然?以此。】   
  严可均曰:“天下之然”,河上作“之然哉”,王弼作“然哉”,无“之”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三本均作“吾何以知天下之然?以此”。 
  谦之案:景福、磻溪、楼正、室町、柰卷、顾、彭、傅、范、高“然”下均有“哉”字。严本“天下”二字作“其”,傅、范“何”作“奚”,韩非子解老引亦作“奚”。顾广圻曰:“今德经‘奚’作‘何’,非。傅本作‘奚’,与此合。”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拔、脱、辍韵(祭部,拔音蹩,脱,他厥反)。身、真韵(真部),家、余韵(鱼部,家音姑),乡、长韵(阳部),邦,丰韵(东部,邦,博工反,原作“修之国”,今从韩非子解老篇所引改)。下、普韵(鱼部)。邓廷桢:拔、脱、辍韵,云:“祭部之入声也。”顾炎武唐韵正四江:“邦”,古音博工反。引老子:“修之邦,其德乃丰。”又九麻“家”,古音姑,引老子:“修之家,其德乃余。”毛奇龄古今通韵曰:向疑老子“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国,其德乃丰”,当是丰与乡协,即东、阳之通。既得易林功、国之协,始知乡、长、丰、国各自为协,乃辘轳押法,犹未敢遽信也。最后读常武诗,则“父”与“士”协,“国”与“我”协,旷若发曚。盖“国”隶职部,为蒸之入声,东、蒸本相通,故取为协。然则协自有踪迹,非偶然也(卷一)。谦之案:毛说非也。柴绍炳古韵通卷一东部旁通诸韵,引老子此章“国音公”,其误竟同。盖皆不知“邦”今为“国”,乃汉避讳所改,韩非作“邦”,其明证也。江永古韵标准入声第六部曰:老子“修之于邦,其德乃丰”,别本“邦”作“国”,或是汉人避讳所改。易林“后稷农功,富利我国”,“国”亦是“邦”字。今人韵书引此协国古红切,误甚。孔广森诗声类(四)曰:案说文解字:“邦,从邑,丰声。”释名曰:“邦,封也,封有功于是也。”邦音曰封明矣。老子“修之于国,其德乃丰”,韩非解老引作“修之邦”,故与“丰”合韵。今本承汉避高帝讳而改耳。毛氏古今通韵乃谓国有工音,疏谬至此,则其他支离之说,亦何足置辨!江有诰曰:汉人往往避讳改古书,如老子“修之邦”与下“丰”韵,“邦”改为“国”,避高帝讳也。史记“启”字悉改为“开”,避景帝讳也。然则古韵间有不合,未必非汉人所改(古韵总论)。李赓芸曰:老子德经“修之于身,其德乃真”,此八句四易韵。“国”本“邦”字,与“丰”协。又管子牧民篇:“毋曰不同生,远者不听;毋曰不同乡,远者不行;毋曰不同国,远者不从。”“国”亦“邦”字,与“从”协也。汉人避高祖讳,改为“国”,后人不知更正,沿之至今。邓廷桢曰:“国”,一本作“邦”,按作“邦”者是也。邦之为言封也。书序云“邦康叔,邦诸侯”,邦康叔者,封康叔也。论语云“且在邦域之中矣”,邦域者,封域也。古音东、冬、钟、江同部,“邦”音薄工切,正与本句“丰”字为韵。 
  右景龙碑本八十七字,敦煌本八十四字(字数照武内,罗卷无),河上本九十字,王本九十一字,傅、范本八十六字。河上本题“修观第五十四”,王本题“五十四章”,范本题“善建者不拔章第五十四。”                    
第五十五章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   
  谦之案:傅本“含德之厚者,比之于赤子也”,范本无“之”字,河上公、王弼无“者”“之”“也”三字。又列子天瑞篇张湛注引并同此石。此云“赤子”,案汉书贾谊传刘奉世注曰:“婴儿体色赤,故曰赤子耳。”   
  【毒○不螫,】   
  严可均曰:御注、河上、高翿作“毒虫不螫”,王弼作“蜂虿虺蛇不蛰”。按“○”“虺”两通,作“虫”者误。谦之案:遂州、景福同此石。磻溪、楼正、柰卷、严、顾、彭、赵同御注,范同王弼。傅本作“蜂虿不螫”。 
  毕沅曰:依字“虿”应作“○”,“蜂”应作“”。汉书“蝮■手则斩手,■足则斩足”,即螫之谓也。说文解字“■”作“○”,云:“螫也。”知两字声义近矣。 
  谦之案:“虫”,玉篇:“一名蝮,此古文虺字。”“虺,今以注鸣者,亦为蝮虫也。”“蜂”当作“”。字林:“,飞虫螫人者。”“螫,虫行毒也。”“虺蛇”二字,在此无义,当从碑本。 
  俞樾曰:按河上公本作“毒虫不螫”,注云:“蜂虿蛇虺不螫。”是此六字乃河上公注也。王弼本亦当作“毒虫不螫”,后人以河上注羼入之。 
  蒋锡昌曰:王注“赤子无求无欲,不犯众物,故毒虫之物,无犯于人也”,是王作“毒虫”。顾本成疏“毒虫,虺蛇类也”,强本荣注“是以毒虫不得流其毒”,则成、荣并作“毒虫”。“蜂虿虺蛇”当改“毒虫”,以复古本之真,俞说是也。   
  【猛兽不据,玃鸟不搏。】   
  武内义雄曰:此二句敦本作“攫鸟猛狩不搏”,遂本同敦本,唯“狩”字作“兽”。 
  谦之案:范本同遂本,惟“猛兽”在“攫鸟”前,均无“不据”二字。严遵本作“攫鸟不搏,猛兽不据”,二句颠倒。 
  马叙伦曰:此文当作“猛兽不攫,鸷鸟不搏”。淮南齐俗训曰“鸟穷则搏,兽穷则攫”,礼记儒行篇曰“鸷虫攫搏”,并“搏”“攫”连文,可证。“据”“攫”形似而误,又夺“鸷”字耳。成疏曰:“攫鸟,鹰鹯类也。”鹰鹯,正鸷鸟也。说苑修文篇曰“天地阴阳盛长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