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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桑觉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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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了事实真相,批评了她疑神疑鬼,她才从哥特传奇的梦幻中省悟过来,当即下定决心:“以后无论判断什么或是做什么,全都要十分理智”。在这里,简·奥斯丁给她的女主角打了一剂清醒剂,也着实挖苦了哥特恐怖小说。 
  顺便应该指出,简·奥斯丁无论对哥特小说还是对感伤小说,都不是全盘否定的。在她看来,这两类小说虽然具有矫揉造作、脱离现实等消极因素,但却一反当时文坛过于严肃的气氛,对于打破古典主义教条的束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作者在小说第五章离开故事的发展线索,向传统的小说观提出了挑战,使用饱含激情的语言赞扬了新小说: 
  ……总而言之,只是这样一些作品,在这些作品中,智慧的伟力得到了最充分的施展,因而,对人性的最透fin的理解,对其千姿百态的恰如其分的描述,四处洋溢的机智幽默, 所有这一切都用最精湛的语言展现出来。用“最精湛的语言”,展现“对人性的最透彻的理解”,四处洋溢着“机智幽默”,这既是作者对小说的精辟见解,也是对她本人作品的恰如其分的概括。作者这段义正词严的文字,被后人视为小说家的“独立宣言”。 
  同作者的其他几部小说一样,《诺桑觉寺》也是一部充满幽默情趣的喜剧作品,其幽默情趣不仅见诸对情节的喜剧性处理,而且见诸某些人物的喜剧性格。凯瑟琳是个幼稚无知的姑娘,艾伦太太作为其保护人,本应处处给以指点才是,可她全然无视作长者的责任,除了自己的穿戴以外,对别的事情概无兴趣。她同索普太太碰到一起时,一个炫耀自己的衣服,一个夸赞自己的女儿,“两张嘴巴一起动,谁都想说不想听”。索普太太的长女伊莎贝拉是个漂亮的姑娘,但是禀性虚伪,好使心计。她嘴里说“讨厌钱”,心里就想嫁个阔丈夫。她同凯瑟琳的哥哥詹姆斯订婚时,激动得一夜夜地睡不着觉,说什么她“即使掌管着几百万镑,主宰着全世界”,詹姆斯也是她“唯一的选择”。后来,见更有钱的蒂尔尼上尉向她献殷勤时,她又得意忘形地抛弃了詹姆斯。最后,蒂尔尼上尉遗弃了她,她居然有脸写信恳求凯瑟琳,企图与詹姆斯重温旧情。以上这几位女性,加上前面提到的索普和蒂尔尼将军,构成了小说中的滑稽群。比起女主角凯瑟琳来,这些人物尽管着墨不多,但一个个无不写得有血有肉,活灵活现,为小说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简,奥斯丁写小说,如果说她的最大乐趣是塑造人物,她的拿手好戏则是写对话。她的对话鲜明生动,富有个性,读来如闻其声,如见其人,难怪评论家常拿她和莎士比亚相提并论。比如伊莎贝拉总是爱唱崇尚友谊忠贞爱情的高调,但是话音未落,总要露出心中的隐情。一次,她对凯瑟琳说:“我的要求很低,哪怕是最微薄的收入也够我受用的了。人们要是真心相爱,贫穷本身就是财富。我讨厌豪华的生活。我无论如何也不要住到伦敦。能在偏僻的村镇上有座乡舍,这就够迷人的了。”天花乱坠地表白了一番之后,紧接着又加了个话尾:“里士满附近有几座小巧可爱的别墅。”从乡舍溜到别墅,一语道破了她那爱慕荣华富贵的真情实感。类似这样的绝妙对话在小说里俯拾即是,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读简·奥斯丁的小说,确能使读者从说话看出人物来的。 
  简·奥斯丁的小说大都取材于一个“三四户人家的乡村”,讲的多是女大当嫁之类的事情,有人认为生活面狭窄了些,题材琐碎了些。可是,喜欢“二寸牙雕”的人,有谁又嫌它小呢?简·奥斯丁写小说,恰恰是以创造“二寸牙雕”的精神来精雕细琢的。我们读她的作品,也要像欣赏“二寸牙雕”那样仔细玩味,这样,我们就会发现一个森罗万象、意味无穷的艺术天地。 
  译者                             
上卷 第01章 
   凡是在凯瑟琳·莫兰的幼年时代见过她的人,谁都想不到她命中注定会成为女主角。她的家庭出身,父母的性格、她自己的品貌气质,统统对她不利。她父亲是个牧师,既不受人冷落,也没陷入贫穷。为人十分体面,不过他起了个“理查德”的俗名,长得从来不算英俊;他除了两份优厚的牧师俸禄之外,还有一笔相当可观的独立资产。而且,他一点也不喜欢把女儿关在家里。她母亲是个朴实能干的女人,她性情平和,而更为了不起的是.她身体健壮。她在凯瑟琳出世之前生过三个儿子。在生凯瑟琳时,人们都担心她活不成了,不料她还是活了下来,接连又生了六个孩子,并且眼看着他们在她身边长大成人,而她自己也一直很健康。一家人家要是养了十个孩子,个个有头有脑,四肢齐全,总被人们称作美好的家庭。不过,莫兰家除此而外。没有别的好称道的,因为这些孩子大都长得很平常。而凯瑟琳多年来一直像其他孩子一样难看。她细瘦个儿,笨里笨气的,皮肤灰里透黄,不见血色;头发又黑又直,五官粗粝。她的相貌不过如此,她的智力似乎同样不适宜作女主角。她对男孩子玩的游戏样样都喜爱。她非但不喜欢布娃娃,就连那些比较适合女主角身分的幼儿爱好,诸如养个睡鼠。喂只金丝雀,浇浇玫瑰花,她都觉得远远没有打板球来得有趣。确实,她不喜欢花园、偶尔采几朵花,那多半是出于好淘气,至少别人是这么推测的,因为她专采那些不准采的花。她就是这个脾气。她的资质也同样很特别。无论什么东西,不教就学不会,弄不懂,有时即使教过了,她也学不会,因为她往往心不在焉,时而还笨头笨脑的。她母亲花了三个月工夫,才教她背会了一首诗《乞丐请愿歌》,结果还是她的大妹妹比她背得好。凯瑟琳并非总是很笨.决非如此。《兔子和朋友》这个寓言,她比英格兰哪个姑娘学得都快。她母亲希望她学音乐,凯瑟琳也认准自己会喜欢音乐,因为她很爱拨弄那架无人问津的旧琴,于是她从八岁起便开始学习音乐。没想她学了一年便吃不消了。莫兰太太对女儿们力不从心或是不感兴趣的事情从不勉强.因此她让凯瑟琳半途而废了。辞退音乐教师那天,是凯瑟琳一生最快活的日子。她并不特别喜爱绘画,不过,每逢能从母亲那儿要来一只信封。或是随便抓到一张什么稀奇古怪的纸头,她就信笔画起来,什么房子啦,树啦。母鸡和雏鸡啦,画来画去全上一全模样。她父亲教她写字和算术。母亲教她法文。但是她哪一门都学不好,一有机会便逃避上课。这真是个不可思议的怪人!十岁的年纪亦表现得如此放纵不羁。可她既没坏心眼,也没坏脾气,很少固执己见,难得与人争吵,对弟弟妹妹十分宽和.很少欺侮他们。此外,她喜欢吵闹和撒野,不愿关在家里,不爱清洁,天下的事情她最爱做的,便是躺在屋后的绿茵坡上往下打滚。  
  凯瑟琳·莫兰十岁的时候就是这副样子。到了十五岁,她渐渐有了姿色,卷起了头发,对舞会也产生了渴望。她的肤色变得好看了,脸蛋儿也变得丰满起来,因而五官显得十分柔和。她的眼睛更有生气,身段更加惹人注目。她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喜欢脏里脏气了,而是讲究起服饰来,人越长得漂亮,就越于净利落。如今,她有时能听到父母夸她出落得像个人样了,“ 凯瑟琳这丫头越长越好看,今天几乎漂亮起来了。”她耳朵里不时听到这样的赞语心里说不出有多高兴!一个女孩子生平十五年来一向相貌平平,乍一听说自己几乎漂亮起来了,那比一个生来就很美丽的少女听到这话要高兴得多。 
  莫兰太太是个十分贤惠的女人,很希望自己的孩子个个都有出息。可惜她的时间全让分娩和抚养幼小的孩子占去了,自然顾不上几个大女儿,只能让她们自己照管自己。因此,也就难怪凯瑟琳这么个毫无女主角气质的人,在十四岁上居然宁可玩板球、棒球、骑马和四下乱跑,而却不喜欢看书,至少不喜欢看那些知识性的书。假如有这么一些书,里面不包含任何有益的知识,全是些故事情节,读起来用不着动脑筋,这样的书她倒也从不反对看。然而,从十五岁到十七岁,她在培养自己作女主角了。但凡做女主角的,有些书是势必要读的,记住内中的锦言,借以应付瞬息多变的人生,或者用来聊以自慰,而凯瑟琳也把这些书统统读过了。 
  她从蒲柏那里学会指责这样的人他们到处装出一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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