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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加缪:局外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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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另一个上了,或是他掏出了刀子,我就干掉他。” 
  莱蒙把枪给我,太阳光在枪上一闪。不过,我们还是站着没动,好像周围的一切把我们裹住了似的。我们一直眼对眼地相互盯着,在大海、沙子和阳光之间,一切都停止了,笛音和水声都已消失。这时我想,可以开枪,也可以不开枪。突然间,那两个阿拉伯人倒退着溜到山岩后面。于是,莱蒙和我就往回走了。他显得好了些,还说起了回去的公共汽车。 
  我一直陪他走到木屋前。他一级一级登上木台阶,我在第一级前站住了,脑袋被太阳晒得嗡嗡直响,一想到要费力气爬台阶和还要跟那两个女人说话,就泄气了。可是天那么热,一动不动地待在一片从天而降的耀眼的光雨中,也是够难受的。待在那里,还是走开,其结果是一样的。过了一会儿,我朝海滩转过身去,迈步往前走了。 
  到处依然是一片火爆的阳光。大海憋得急速地喘气,把它细小的浪头吹到沙滩上。我慢慢地朝山岩走去,觉得太阳晒得额头膨胀起来。热气整个儿压在我身上,我简直迈不动腿。每逢我感到一阵热气扑到脸上,我就咬咬牙,握紧插在裤兜里的拳头,我全身都绷紧了,决意要战胜太阳,战胜它所引起的这种不可理解的醉意。从沙砾上、雪白的贝壳或一片碎玻璃上反射出来的光亮,像一把把利剑劈过来,剑光一闪,我的牙关就收紧一下。我走了很长时间。 
  远远地,我看见了那一堆黑色的岩石,阳光和海上的微尘在它周围罩上一圈炫目的光环。我想到了岩石后面的清凉的泉水。我想再听听淙淙的水声,想逃避太阳,不再使劲往前走,不再听女人的哭声,总之,我想找一片阴影休息一下。可是当我走近了,我看见莱蒙的对头又回来了。 
  他是一个人,仰面躺着,双手枕在脑后,头在岩石的阴影里,身子露在太阳底下。蓝色工装被晒得冒热气。我有点儿吃惊。对我来说,那件事已经完了,我来到这儿根本没想那件事。 
  他一看见我,就稍稍欠了欠身,把手插进口袋里。我呢,自然而然地握紧了口袋里莱蒙的那支手枪。他又朝后躺下了,但是并没有把手从口袋里抽出来。我离他还相当远,约有十几米吧。我隐隐约约地看见。在他半闭的眼皮底下目光不时地一闪。然而最经常的,却是他的面孔在我眼前一片燃烧的热气中晃动。海浪的声音更加有气无力,比中午的时候更加平静。还是那一个太阳,还是那一片光亮,还是那一片伸展到这里的沙滩。两个钟头了,白昼没有动;两个钟头了,它在这一片沸腾的金属的海洋中抛下了锚。天边驶过一艘小轮船,我是瞥见那个小黑点的,因为我始终盯着那个阿拉伯人。 
  我想我只要一转身,事情就完了。可是整个海滩在阳光中颤动,在我身后挤来挤去。我朝水泉走了几步,阿拉伯人没有动。不管怎么说,他离我还相当远。也许是因为他脸上的阴影吧,他好像在笑。我等着,太阳晒得我两颊发烫,我觉得汗珠聚在眉峰上。那太阳和我安葬妈妈那天的太阳一样,头也像那天一样难受,皮肤下面所有的血管都一齐跳动。我热得受不了,又往前走了一步。我知道这是愚蠢的,我走一步井逃不过太阳。但是我往前走了一步,仅仅一步。这一次,阿拉伯人没有起来,却抽出刀来,迎着阳光对准了我。刀锋闪闪发光,仿佛一把寒光四射的长剑刺中了我的头。就在这时,聚在眉峰的汗珠一下子流到了眼皮上,蒙上一幅温吞吞的,模模糊糊的水幕。这一泪水和盐水搀和在一起的水幕使我的眼睛什么也看不见。我只觉得铙钹似的太阳扣在我的头上,那把刀刺眼的刀锋总是隐隐约约地对着我。滚烫的刀尖穿过我的睫毛,挖着我的痛苦的眼睛。就在这时,一切都摇晃了。大海呼出一口沉闷而炽热的气息。我觉得天门洞开,向下倾泻着大火。我全身都绷紧了,手紧紧握住枪。枪机扳动了,我摸着了光滑的枪柄,就在那时,猛然一声震耳的巨响,一切都开始了。我甩了甩汗水和阳光。我知道我打破了这一天的平衡,打破了海滩上不寻常的寂静,而在那里我曾是幸福的。这时,我又对准那具尸体开了四枪,子弹打进去,也看不出什么来。然而,那却好像是我在苦难之门上短促地叩了四下。 








第 二 部



  我被捕之后,很快就被审讯了好几次。但讯问的都是身份之类,时间不长。第一次是在警察局,我的案子似乎谁都不感兴趣。八天之后,一位预审推事倒是好奇地看了看我。不过开始时,他也只是问问姓名、住址、职业、出生年月和地点。然后,他想知道我是否找了律师。我说没有,还问他是不是一定要有一个。“为什么这样问呢?”他说。我回答说我认为我的案子很简单。他微笑着说:“这是一种看法。不过,法律就是法律。如果您不找律师的话,我们将为您指定一个临时的。”我觉得法律还管这等小事,真是方便得很。我对他说了我的这一看法。他表示赞同,说法律制订得很好。 
  开始,我没有认真对待他。他是在一间挂着窗帘的房子里接待我的,他的桌子上只有一盏灯,照亮了他让我坐的那把椅子,而他自己却坐在黑暗中。我已经在书里读过类似的描写了,在我看来这一切都是一场游戏。谈话之后,我看清他了,我看到一个五官清秀的人,深蓝的眼睛,身材高大,长长的灰色小胡子,一头几乎全白的头发。我认为他是通情达理的,总之,是和蔼可亲的,虽然有时一种不由自主的抽搐扯动了他的嘴。出去的时候,我甚至想伸出手来跟他握手,幸亏我及时地想起来我杀过一个人。 
  第二天,一位律师到监狱里来看我。他又矮又胖,相当年轻,头发梳得服服帖帖。尽管天热(我穿着背心),他却穿着一身深色衣服,硬领子,系着一条很怪的领带,上面有黑色和白色的粗大条纹。他把夹在胳膊下的皮包放在我的桌上,自我作了介绍,对我说他研究了我的材料。我的案子不好办,但是如果我信任他,胜诉是没有疑问的。我向他表示感谢,他说:“咱们言归正传吧。” 
  他在我的床上坐下,对我说,他们已经了解了我的私生活。他们知道了我妈妈最近死在养老院里。他们到马朗戈去做过调查。预审推事们知道了我在妈妈下葬的那天“表现得麻木不仁。”我的律师对我说:“您知道,我有点不好意思问您这些事。但这很重要。假使我无言以对的话,这将成为起诉的一条重要的根据。”他要我帮助他。他问我那一天是否感到难过,这个问题使我十分惊讶,我觉得要是我提这个问题的话,我会很为难的。不过,我回答他说我有点失去了回想的习惯,我很难向他提供情况。毫无疑问,我很爱妈妈,但是这不说明任何问题。所有健康的人都或多或少盼望过他们所爱的人死去。说到这儿,律师打断了我,显得激动不安。他要我保证不在庭上说这句话,也不在预审法官那儿说。不过,我对他说我有一种天性,就是肉体上的需要常常使我的感情混乱。安葬妈妈的那天,我很疲倦,也很困,我根本没体会到那天的事的意义。我能够肯定地说的,就是我更希望妈妈不死。但是我的律师没有显出高兴的样子。他对我说:“这还不够。” 
  他想了想。他问我他是否可以说那一天我是控制住了我天生的感情。我对他说:“不能,因为这是假话。”他以一种很怪的方式望了望我,仿佛我使他感到有些厌恶似的。他几乎是不怀好意地说,无论如何,养老院的院长和工作人员将会出庭作证,这将会使我“大吃其亏”。我请他注意这件事和我的案子没有关系,他只是说,明显的是,我和法院从来没有关系。 
  他很生气地走了。我真想叫住他,向他解释说我希望得到他的同情,不是为了得到更好的辩护,而是,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得到合乎人性的辩护。特别是我看到我使他很不痛快。他不理解我,他有点怨恨我。我想对他说,我和大家一样,绝对地和大家一样。可是,这一切实际上并没有多大用处,而且我也懒得去说。 
  不久之后,我又被带到预审推事面前。时间是午后两点钟,这一次,他的办公室里很亮,只有一层纱窗帘挡住阳光。天气很热。他让我坐下,他很客气地对我说,我的律师“因为不凑巧”没有能来。但是,我有权利不回答他的问题,等待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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