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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男孩教我的事(圣天使版) 作者:蔡康永-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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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三号男生,靠到我的耳朵旁边来说:“等你睡醒的时候,这朵花已经谢了。”
  我听见了,但没力气回答。
  “这是一朵昙花。”他说。
  我又睡着了,来不及跟这朵马上要消失的白花说再见。
  “等睡醒的时候,只有我们两个知道它曾经开过。”
  第四十八号男孩 立志当蚂蚁的男生
  当我第二次遇到他的时候,他问了我几个问题,都是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他就已经问过了的。
  我有点纳闷,“这个人,看起来并不时个呆子啊。”
  等到第三次遇到,他又问了我那些相同的问题,连顺序都一模一样。这下我实在忍不住了。
  喂,你已经问过我两次了,你知不知道?”
  “噢,是吗?”他看起来,一点也不尴尬。
  “难道你不记得吗?”
  “嗯,我不记得。”他说:“我两年前就决定依照蚂蚁的方式生活了。不记得遇见过谁,不理解羞辱或尊严这类的事情。”
  “那你怎么跟别人做朋友?”
  他摇摇头。
  “
  “我没有在找朋友。我只是看看能不能遇见另外一只蚂蚁。”
  “我不是蚂蚁,我记得人,我记得你。”
  “拜拜。”他走开了。
  第五十五号男孩 黑道里的逃亡者
  人们围成一个圆圈坐着的时候,不唱歌、不说话、不吃东西,也并不会觉得无聊。
  因为自然会有事情发生。
  冤魂会显灵,营火会爆出征兆,或者,别桌的客人会送酒过来。
  我们在酒吧里,围着一张圆桌坐着,听音乐、喝酒,没人唱歌或说话,但也没人觉得无聊。
  过一下,就有别桌的客人送酒过来了。
  会用送酒到别桌的方式来打招呼的,一定是比较老练世故的人。
  我们转过头去看是谁送的酒,一个非常非常好看、穿马球衫的男人,举起酒杯来向我们致意。
  “我觉得有点假耶,这个男人好像太好看。”
  “也太稳了。”
  “是不是有人恶作剧啊?”
  “还是有电视整人节目在偷拍?”
  我们这桌的人,七嘴八舌一阵。终于有一个女生站了起来,“我去探一探,不然也太上不了台面了。”
  她拿着酒,就朝那个男人的桌子走去。
  我们这桌的人必须故作镇定,以免更被小看,所以就照原样围桌坐定,不转头去看动静。
  过了十几分钟,侦查员回来了。
  “他是从美国回来度假的。”侦察员开始报告:“他说是在美国开餐厅。”
  “讲话声音如何?”
  “不错。”
  “他为什么送酒给我们?”
  侦察员停止不说话,眼光掠过这桌每个人,最后停在我脸上。
  “他说希望能请你过去坐坐。”侦察员说。
  全桌人都盯着我看了三秒,接着有人开口:“人家送的酒我们已经喝了,你有责任去谢一声。”
  “是啊,不然以前都是我们去应酬别人,换酒来喂你们,这次轮到你,乖乖去吧。”说话的是平常最常被陌生人请喝酒的一个女生,她很有资格说这个话。不过看她的表情,她似乎还在惊讶中,惊讶那个男人竟然不是要请她过去坐吧。
  我拿了我的酒,过去马球衫先生的旁边坐下,他那件马球衫上,绣着小小的“五十五”这个数字。
  “第五十五号男生。”我心中浮现这行字。
  五十五号男生,一直对他在从事什么行业讲得模模糊糊,在美国的哪里也讲得模模糊糊,直到几天后,我才知道他是什么人物。
  去酒吧的几天后,我跟五十五号男生一起吃饭的时候,有几个凶神恶煞型的男人进了同一家餐厅,五十五号男生看到他们时,脸色忽然变了,立刻掏钱丢在桌上,拉我起来离开餐厅。
  我还没问怎么回事,那几个凶神恶煞竟然追出来了。五十五号男生很机警,拉着我钻进巷子,三拐两拐,狂奔一阵,再回头看,已经甩掉追兵了。
  这下不用讲也知道他是黑道了,显然还惹了点不大不小的麻烦,才躲到美国去。所谓的开餐厅,大概是窝在某处的唐人街的厨房里避避风头吧。
  以一位黑道来讲,他的发型和穿的衣服实在可以用“清新”来形容。至于他刺满了整个上半身的青龙,也算是很有派头的了。
  五十五号男生,携带着血债,逃亡着
  第六十号男生,在英国念一个很奇特的学院。
  那个学院没有电,天黑以后就点蜡烛。那个学院的学生都不准开车,只能走路,或者搭陌生人的便车。
  那个学院除了上课以外,每天早上都要到田野当中吟唱中古时代的欧洲僧侣经文,同时做一些介于膜拜、呼吸和舞蹈之间的舒缓动作。
  那个学院的学生,还要种一块自己的田。
  六十号男生,既然是这个学院的男生,这些事当然他都遵守,而且乐在其中。只是,他在我们这个国家长大,都是在城市长大的,他没有种过田。
  他到了英国,当然也不会忽然就会种田了。英国这家学院的老师,叫大家到田里去收成晚上要煮成晚餐的马铃薯时,大家都在天未亮的大清早去田里用手翻寻马铃薯,一人拎一麻袋回来交差。六十号男生拎回来的那一袋最重,因为他摸来装在袋子里的都不是马铃薯,是石头。
  他的手分不出来马铃薯跟石头的差别。
  但六十号男生还是很爱到田野里去唱歌跳舞、跑来跑去。那所学院的老师叫他们要常跟植物说话,安慰植物,鼓励植物,也从植物身上得到回报的温暖、善意。
  这个习惯他保留下来了。六十号男生离开那所学院以后,也就回到文明世界,重新又用电、又开车,也不再每天早上去田野吟唱舞蹈、不再摸黑找马铃薯了。但他保留了跟植物说话的习惯。
  我认识六十号男生的时候,他教我怎么跟植物说话。他带我到嘈杂马路边的公园里,去安慰那些一直忍受车声废气的可怜的树。他叫我抱抱那些树,拍拍他们,称赞他们,鼓励他们。
  六十号男生,是我所认得的人当中,唯一常常跟植物说话的男生。
  这个男生,加拿大人,常常帮我赶功课。
  为了答谢他,我常常去中国城买吃的东西来弄给他吃。
  我煮芝麻汤圆给他吃,他在旁边,一直很不放心,“这些圆圆白白的东西,里面到底包了什么?”他问。
  我没回答,端给他煮好的汤圆,他迟疑的咬了一口,结果黑乎乎的汁从汤圆里涌出来,他吓得大叫一声,丢了汤圆就跑,再也不肯吃一口。
  我又弄了葱油饼给他吃。当我把葱油饼从烤箱拿出来给他时,他很高兴。
  然后他就在葱油饼上抹了很多草莓果酱,一直说:“很好吃,很好吃。”
  这个男生,带我去沙漠里露营。
  撒哈拉沙漠。
  他扎白头巾,开吉普车,眼睛淡蓝,满脸胡渣。
  他从北非某个都市开进沙漠去,开了三个小时,才渐渐摆脱了还没风化成沙子的碎石漠,进入比较有撒哈拉风格的沙漠。
  沿路上偶尔会看到一些半球状的巨岩,整整齐齐从正中间被剖成两半的样子,像对切的苹果躺在地上。他说是古文明留下来的东西,被风化到不行了,只好从中间裂成两半,散在荒地里也没人管。
  “古文明?什么古文明?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我问。
  他撇撇嘴。
  “管他的哩,古文明这么多,管到死也管不完。像这么烂的古文明,只留下大石头,不留点黄金,活该没人管。”他说。
  男生很喜欢沙漠,他开始把吉普车超面前的沙丘大斜坡猛冲过去,冲一次冲不上去,就再冲一次、再冲,一直冲到吉普车都快站直了,才冲上沙丘。他大声笑着,显然很痛快。
  “我不是在发狂。我们要站在高一点的位置上,才能找到理想的扎营地点。”
  我跟他一起望下去,一望无际的黄沙地,他的白布头巾尾在大风里飘着打着。
  “要找两个小沙丘之间的平地,到晚上才不会被风吹死。”他说。
  我们重新上吉普车,继续在沙漠里面绕。
  “你在找什么?”我问。
  “找水。找大一点的湖,这样晚上月亮会照在湖水里,景色才有变化。不然四周都是沙地,很无聊。”
  本来听男生说要去沙漠里搭帐篷露营时,想到的就是黄沙滚滚,根本不知道还可以找得到湖来衬托月色,跟我想得颇不一样。
  车又在沙丘沙堆之间横冲直撞了半个钟头,然后,湖真的出现了。
  七十二号男生选了个离湖五百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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