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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无邪 part2-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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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越想越觉得难辞其咎,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先下手为强,趁齐襄公漫游归来身心俱疲之际,一举将其杀死。

  据传,那日齐襄公畋猎正欢,不觉掉了一只鞋,由于当时鞋比较珍贵,一伙人就回去找鞋,当时天色已暗,林木萧萧中,襄公恍惚瞥见公子彭生满身血污前来索命。然后就有一只神奇的大野猪立在襄公车前立在车前,口吐人言,说齐襄公死期已到。齐襄公以为是姜彭生的鬼魂前来索命,惊吓过度精神几乎崩溃。也是合该襄公命绝,当晚就有连称与管至父的叛变。而且最诡异的是,当他差不多就要躲过去的时候,那只丢掉的鞋子居然又凭空冒了出来,啪地一声落在地上,正好落在襄公跟前,引得叛军来搜,结果襄公毫无反抗就一命呜呼了。

  这虽是东周列国中为数不多的两情相悦的爱情故事,酷烈程度却不下那些单恋。爱情,阴谋和死亡,无望地与命运交织纠缠,最终在惊心动魄的血光中,落下帷幕。

  (下)

  齐襄公死后,鲍叔牙拥戴的公子小白与管仲拥戴的公子纠为王位展开了争夺,经过一番激烈的斗争,最终姜小白获胜。他不念旧恶,任用管仲为相,使齐国的实力大大发展,成了春秋时赫赫威名的第一霸主齐桓公。

  政局翻转,文姜在禚地再呆下去也没有意义。与姜诸儿的恋情,虽为天下人所不齿,于她自己而言,却是极真诚的情感经历,使她整个人变得更饱满丰富。与世俗礼法的角力,更使她不曾堕落为一个平庸的女人。回到鲁国以后,文姜曾经有好几年一心一意地帮儿子鲁庄公处理国政,由于她心思细密,手腕灵活,不但迅速地大权在握,在“国际”间更折冲樽俎,处置得宜,使得鲁国的“国际威望”上提高了不少,还在长勺之战中挫败了齐桓公的进攻,使鲁国一度成为军事强国。

  又过了十多年,鲁庄公也已与齐襄公长大成人的女儿结婚了。在管仲的治理下,齐国的国势如日中天,众人都忙着瞻仰齐桓公的英武与霸业,前朝齐襄公与文姜之间的旧事,渐渐地被似水年华洗得褪了色,已经不是新闻是旧闻了。只有郑国的臣民对那个曾被他们的世子姬忽拒婚的文姜记忆犹新。根据各种史料记载,郑国堪称春秋时代是淫风最炽的地方。他们根本不把文姜的淫荡行径,当成是可卑的污点,相反却认为以文姜的聪明及美貌,他们的公子姬忽拒绝与她结婚是莫大的失策。“郑风”里的《有女同车》一诗,就表达了郑人对齐文姜艳丽美貌的称誉。

  “有女同车”的这个女子,如果就是齐文姜。该当庆幸“颜如舜花”的她最后被人记取的是不光是她的美貌和艳迹,更是她的智慧与功绩。

  事情还要回过头从那个被文姜看中的郑世子姬忽说起。据史料的记载分析,《有女同车》当作于忽拒婚于齐(这个拒婚是第二次,这次不知又是哪个女的倒了霉)而迎娶陈妫之时。诗赞美陈妫是从迎亲落笔,古婚有六礼,其中最后一礼为亲迎。亲迎即迎亲,新郎接到新娘后,要登上新娘的车,并为之驾车,在车轮转动三圈以后,新郎下车,由御手驾车,然后男女各自登乘自己的车,来到新郎家。



第60节:结局。难以忘却你容颜(3)

  亲迎是婚姻大礼,端端正正犹如女娲造人的最后一步那样圆满。贵族结婚,对亲迎尤其重视。《诗经》中以亲迎为内容的诗篇很是不少,比较著名的有《召南》中的《鹊巢》和《何彼秾矣》。

  郑人于赞美迎娶陈妫的庄重华贵之中,惋惜忽失去了齐姜。依《毛序》的观点,“有女”之女与“彼美”之女应是两个人,清钱澄之《田间诗学》说前一人为太子忽所娶陈妫,后一人为齐侯之女文姜。从诗中叙陈女只言其色,叙齐女则兼言其德,木槿花又花期不长几点来看,这种观点应该是可以成立的。

  作诗的人赞美陈妫美好,貌美娇柔,赞孟姜不止说她美好,还说她品德好。虽然没有贬损陈妫的意思,但是偏爱不言自明,说陈妫美好,孟姜更美好,深层之意在说明与卫联姻不如与齐联姻好。

  爱情是很奇怪的事情。齐女世人皆喜之,仰之弥高,趋之若骛,唯姬忽易得而不娶,两次拒婚于齐,真正做到了“岂其娶妻,必齐之姜?”必须承认姬忽这个人还是蛮有男子气概和原则的,文姜看人的眼光也不错。在政治婚姻盛行并习以为常的时候,姬忽坚持对自己的感情负责,或者说对自己的决定负责,没有屈从于齐的强大国势,郑人为他惋惜,他自己却一定不觉得可惜。也许,要一个有志节的男子屈从于比自己更强大的权势之下,是比要他死更艰难的事。

  所以不妨把这看作一对贵族青年男女乘车出去游玩的恋歌,男子赞美女子的美貌,觉得她无一处不美不适合自己的心意。赞她如花一样娇艳的脸庞,赞她行动如鸟轻盈飞翔,赞她身份高贵,品德更是美好。那位与他同车的姑娘,正是齐国姜家的大女儿,但此时齐之长女已非文姜,所以也有可能;这诗中说的是孟姜是齐桓公的长女。(孟是老大的意思)

  其实诗中赞的究竟是谁,已不重要。文姜,她在经历了这么多事之后,像已经厌倦了银幕的巨星一样,不再愿意多在公众面前亮相。

  一个可以谢绝繁华,心无波澜的人,外人如何议论都已不能触及她分毫。

  余音。从容谢幕,留一点艳光,供后人欣赏

  ——猗嗟倡兮,颀而长兮

  猗嗟倡兮,颀而长兮,抑若扬兮,美目扬兮。巧趋跄兮,射则藏兮。 

  猗嗟名兮,美目清兮。仪既成兮,终日射侯,不正出兮,展我甥兮。

  猗嗟变兮,清扬婉兮,舞则选兮,射则贯兮。四矢反兮,以御乱兮。

  ——《齐风?猗嗟》

  在没有冷兵器的古代,箭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大现在博物馆里留下的古物向我们证明约还在神话传说时代,人们已经开始使用箭羽来谋生制胜了。虽然那东西看起来跟杀伤力还不如我们现在的水果刀。关于箭艺,第一时间想起的是上古时候的后羿。这个在中国历史上以箭艺出名的帝王,他被人记取的,不是他短暂地做皇帝的经历,而是他雕弓射日,拯救万民于水火的英雄气概。古代的君王,也未必个个是草包,弓马娴熟虽说的不多,却也不少,端地要看这个皇帝他生长环境和志趣,你像明朝中后期的那些皇帝,你不要说叫他拉弓射箭,恐怕连马背都自己上不去。而夏桀,商纣王虽然沉迷于酒色,弓马身手倒是不错的。

  《齐风?猗嗟》是赞美少年射手的篇章。有人说是赞美鲁庄公,这种说法也是有迹可循的。据《左传?庄公十一年》载:“乘丘之役(杜注在十年),公以金仆姑射南宫长万。公右歂孙搏之。”南宫长万是当时有名的勇士,由于被鲁庄公射伤脚,才被歂孙活捉的,鲁庄公的射技,由此可以得见。

  《诗序》却认为这是“刺”庄公的。按照《诗序》的说法,“鲁庄公英武雄壮,射艺精绝,可惜作为一国之君,却不能防避其母,失子之道!人以为齐侯子焉。故要以诗刺之。”此说未免武断。做人是自己做出来的,母亲怎样,不代表儿子怎样,烈妇养出不孝子,荡妇却有个好儿子,赵姨娘那样的货色养出贾探春,人与人的不同绝不能一概而论。

  还是方玉润说得有理。他在《诗序原始》中说:“此齐人初见庄公而叹其威仪技艺之美。不失为名门之子,而又可以以戡乱才,诚哉,其为齐侯之甥矣!意本赞美,以其母不贤,故自后人观之而以为刺尔。于是议论纷纷,以‘齐侯之甥’以为微词,将诗人忠厚待人的本意尽情说坏。”细读《猗嗟》可以看出方氏所言不诬。《猗嗟》是“美”庄公,而不是“刺”,我是认同方玉润的说法的。鲁庄公在历史上声名不差,美美他又碍着谁啦?
  《猗嗟》的好处在于描写的细致生动。诗人以赞美的口吻,夸张的笔调,细致地描绘了一位英武的少年射手形象。全诗共三章,每章都可以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前部分写射手身材体态的健美,后半部分写他技艺的高超。

  “昌”、“名”、“娈”,都是健壮美好的意思。章首总写鲁庄公的仪表美,然后细致到具体部位:“抑若扬兮,美目扬兮。”(面容宽阔姣好,眼睛明亮有丰采。)在中国的古典审美观里,男子身材高大与健壮有关,面庞宽阔则显得威严。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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