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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那口子(出书版)-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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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扯唇。「我说要借钱给你,到外面去租房子的提议,依然有效。你不妨考虑看看。」

「之前……要是我们没在旗津偶然重逢……而你对我的……又一直没办法消失,你真的会永远不和我联络吗?」

笑看他因为尴尬而红赧的双颊,苦离不无遗憾地说:「这么做你会比较安心点吧?你应该不想要身旁有位时时刻刻觊觎你……咳咳……的朋友。」

「……如果我……不介意?」

苦离倏地扬起锐利的黑眸,万梓宏逃也似地飞快撇开胆怯的视线,自觉丢脸到家而不敢与他四目相交。

「你不该问这句话的。」男人以陡降的美低音,沙嘎地呢喃着。仿佛师承地狱恶魔,专门用来勾引纯情无辜的灵魂。

「问问也不行?」不自觉地后退。

「不行。」逼上前。

「那,当我没问。」二退、三退,退到被某种硬硬的东西给卡住。

男人执着的黑瞳不放松地扣锁他的视线,做最后的摊牌。

「我们就打开天窗说亮话吧,万子。你想清楚,自己究竟能不能接受?你如果继续留在这屋檐底下,坚持要借住,不要借钱……后果你自负。」

送上一抹充满知性与威胁性的美丽微笑。

「如你所知,我过孤家寡人的生活已经很久了,正欠缺一个暖床的工具。你不希望变成电暖气的替代品,那就接受另一个方案,别再顽固地说什么还不还得起钱的话了。摸摸你的心,问问自尊与贞操比起来,哪个重要?那么你就会有答案了。」

万梓宏想起当长颈鹿凶悍起来时,连狮子都会害怕他强而有力的蹄子。

「我有多少时间可以考虑?」

男人一笑,竖起三根手指。

「三天啊?太短了!」

男人摇摇头。「……是三分钟。」

「什么?!」

男人将脸凑上前,双唇啮咬住那瓣丰厚性感的下唇,第一次实践了自己曾在淫梦中所做过的事——恣意地亲吻他。

 

万梓宏心里面挣扎着的,不是「要」或「不要」推开他,而是「该」或「不该」礼尚往来地告诉他?

其之一:自己当年会情不自禁、忘我地从他手中抢走小红莓的理由,同样不是因为他爱上了小红莓,而是……他不乐见某人落入他人之手。

其之二:吾道不孤。在女人运上,他们都同受诅咒。想他万子靠着十四岁破身以来,所练就的一身无论床上床下,绝对哄得女人心悦诚服的高超「蜜」技,在女人堆中总是吃香喝辣。但就在他出于责任心与小红莓同居,却在短短不到三个月后就被小红莓以「中看不中用」的名义给甩了以后,自己的女性关系就惨跌到谷匠,不见任何回升迹象。

其之三:偶尔的偶尔,他也曾经作过一点有颜色的梦。只不过在梦境里,他会很贼地把朱苦离的性别转换为女生,当他走有着超级名模身高的端庄美娇娘,温柔地侍候着自己。

……不,男人嘛,还是有点秘密比较神气。

为了弥补自己对朱苦离隐瞒了这些「小」秘密的不公之处,万梓宏这次非常有道德良知地收起了他暴躁又冲动的爪子,关起了纯情男子汉的矜持心,打开他不习惯被动接吻的双唇,让男人长驱直入地吻了又吻、一吻再吻。

——直到自己气虚、神耗,再不喊停就等着昏倒之际。

「唉……」抵着朱苦离的唇,万梓宏抱怨着;「你当这是收房租,除了一个月收一次,还要一口气收两个月的押金啊?」

呵呵地笑了笑,朱苦离亲吻他的鼻尖说:「你太高估自己了,现在我所收到的部分,只不过是区区零头而已。如果你想欠债不还,最好是躲得远远的,不然我会连本带利,讨得你夜夜求饶。」

人啊,真的不能太相信自己的眼睛。万梓宏感叹地想着:看走眼的代价未免太高了!

《Second:做个老好人也不赖!》

第一章

一日之计在于晨,美好璀璨的晨光有助于人类的正面思考,清新的空气则对于理清思路特别有帮助——

可惜对一个熬了三天两夜、其间只睡过两、三个小时,并且被禁足在日式书房门内的「囚犯」来说,这道晨曦太过绚烂、刺眼,害得他几乎睁不开他的熊猫眼,更别谈什么思路顺不顺的问题了。

叮咚~~叮咚、叮咚、叮咚~~

最近每天早上准点来报到的人,又出现了……

「喂?对,这里是朱苦离家……好的,请稍等。」

男人听到家里新来的「台籍男佣」朝着对讲机回答,并开启大门。接着,男人改数着一、二、三……数到三十秒左右,一阵可怖的脚步声到了书房门口。

喀啦!门忽然被人大剌剌地推开。

「苦离哥!进度怎么样?你说今天早上一定会交出来的!可以交了吗?」

刺眼的不只阳光,还有精力显然过度充沛的小蝌蚪一只。

「我知道……再给我几分钟。」气若游丝的男人,抬起无神的双眼回道。

柯豆蔻啧啧地摇摇头。「看你这样子似乎快不行了,在断气之前,记得要先把歌词写完喔!」

「……蝌蚪,在催歌词的时候,有没有人说你很像恶魔?」

「只要能催得出歌词,说我是夜叉都没有关系!」何豆蔻双手交叉抱在胸前,凶巴巴地说:「好了,别闲聊,快点继读写!」

「我这不就在写了吗?」

蓦地——「不好意思,我送咖啡进来了。」

 

「一杯咖啡就能当救世主,你的救世主还真好当。」笑着,万梓宏将散发着香味的纯黑咖啡,端到他面前。

「你不知道,这杯咖啡对我而言,就像是地狱中的『阳光』一样的珍买!」说完,朱苦离捧起咖啡杯,先以鼻子享受它香稳的气味,再以口腔感受那滑润微涩、苦中带香的滋味,然后当浓茶色的液体滑入喉咙之际,捕捉住它的余韵。

 

他总是先以意境引领歌手与听歌的人进入词中画面,再以副歌点出整首曲子的精髓,而绝不可少的就是整首歌的余韵——那种能使人在唱完最后一个音符后,依然回味再三的一句话。

看似容易,但推敲歌词时的一点一滴,对苦离而言,都像是削肉刻骨般的痛苦,痛苦到他发誓绝对不再碰「填词」这种事。

满足地闭上眼睛,倏地,一句让他怎么凑都凑不好、苦思不到的台词,翩翩降临到脑晦里!

「对,就是这个!」

他突然间大喊,把万梓宏吓了一跳。但是苦离已经旁若无人地伏案执笔,完全没有把其它人放在眼中。

「不要介意,每回他灵感一来就是这样。」柯豆蔻见怪不怪地说:「我想我的歌词就快拿到手了。」

「这还真是份辛苦的工作。」尤其是见识过她几近不人道的催歌手段后,万梓宏发自内心地这么想。

「对啊!看似容易,但苦离哥说过,在推敲歌词时的一点一滴,都像是削肉刻骨般的痛苦,痛苦到他发誓绝对不再碰『填词』这种事。只是这个誓言往往持续不到几个月,他又会『技痒难耐』了。我就笑过他是中了被虐待的瘾头,无法自拔。」

因此何豆蔻从不把苦离口中的「没办法」、「我不行」、「拜托不要找我」放在脑子里,真的一一去数,苦离哥不知退休过几百次了。

「嗯,看到朱朱绞尽脑汁辛苦填词的模样,以后唱卡拉OK的时候,我会多感谢一下写曲写词的人。」

 

之后,正如她的预言,苦离在不到三十分钟之后,终于结束了漫长的奋斗,交出了短短几百字,却字字皆血泪的歌词。

「不愧是苦离哥!」

柯豆蔻先睹为快,囫囵吞枣地看完一遍歌词后,第二遍再细细地咀嚼。最后,她满足地吐出一口气。

 

站在家门口挥了挥手,整个人完全处于「行尸走肉」状态的朱苦离等门一关上,就往客厅的沙发上一躺。

「虽然时间还早,你要不要吃早餐?放心,不是我煮的,是昨天祎年煮的广东粥。」

「……」男人抱着沙发上小枕,转头对他招了招手。

万梓宏好奇地凑过去。「什么事?」

进入半种游状态的朱苦离,伸出一手勾住他,拉着他弯下身。「你真是我的缪斯之神,万子。刚刚你的那杯咖啡,让我的灵感源源不绝,早知道就早一点叫你帮我泡就好了。」

一笑。「咖啡豆是你的、咖啡机也是你的,我从头到尾只是将它加水、加热,放着让它慢慢滴罢了。你要感谢,就该感谢当初卖咖啡给你的人,因为谁来泡都一样。」

「不,不一样!」他坚称,还用力摇了摇头。「你泡的咖啡里面,有『家』的味道,所以非得是你才能泡出让我渴望创作的咖啡。」

 

原本眼睛半合的男人,眼神忽儿认真地张大,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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