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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本寂寞'晚上的时候我点失眠。想起一句话:君本寂寞谁须记,我是相思自断肠。够矫情的,自己也笑了。下午跑出去因为太急我忘记穿鞋子,光脚走回来时脚被什么刺伤了,痛从小小的伤口传出来,闷闷的。在闷痛中我睡着了。梦见和韩亮冬在一起,在街旁边等公用电话,电话总是打不通,我站着脚很酸很疼,然后就发起烧来。第二天起来,脚部的小伤口变得又红又肿,去了医院,发炎伴有伤口化脓。医生大呼小叫让我缝两针。缝了针要休息,医生说,尤其不能做剧烈跑动。辅导员特意来看了我,给我放一个星期长假。反正我又不想回家,女孩子们去上课我就在阳台听音乐。我时常留意着马路对面,留意那些蹲在地上卖毛片的人,他们的特征不难找:式样不同的旅行袋,一律贼头贼脑的表情,警惕性尤其高。从那些贼头贼脑的人当中我寻找着韩亮冬。不过我真笨,长长的学院路我怎么可能就守株逮着了兔。不过幸运的是,第三天的下午我看到一个穿花衣服的青年人,这人蹲在地上卖毛片,对面那个托儿看上去似乎就是韩亮冬。我一瘸一拐走下楼去,刚刚过了马路城管的人就来了。一时间风起云涌,三秒钟马路上可疑的人们都走清光。在混乱中谁也没看清谁,我往回走,叹口气。这世界,真正是人潮难渡。可是,过马路时,一个人回过了头来。“简蓝!你不是简蓝吗!”韩亮冬跑到我身边来,扶着我。“脚怎么了啊?”“走路踩到钉子了。”我平淡地说。“嘿,你可真够笨的,疼吗?”“不疼。一点也不疼。”我们在学校外面的小店里吃面条。他大口大口,看着让人心酸。我把我碗里的给他,他依然吃光。他黑了,瘦了,头发也长长了,不过长头发适合他。配他终年不变的杂牌牛仔裤,一辈子拖在外面的大衬衫,双手晃荡无比无聊简直就要变成废人。而我爱上这种气质。这种可以说是非常凄楚的气质。我其实同他没什么区别,我们是一类人。我是真真正正的喜欢他。
'不。不。不'我让他每天晚上五点来找我,我可以请他吃面条。他说过学院这儿的面条最好吃。他有时候很晚,那是他有地方吃饭了。不过晚了他也依然在楼下喊我。我下楼,站在他对面咯咯笑:“九点了你还来干嘛?”“看看你啊。”他无聊的晃晃脑袋,然后就走了。他在路灯底下踢着石子,双手插在裤袋里。或者摇着一双长胳膊,路灯映下他一条寂寞的影子,寂寞得快要布满青苔。我真想跑上前去吻他,吻他的脖颈,他的下巴,他的嘴唇,他的眼睛。我爱上了这个人,要多爱有多爱。有一天,他跑过来送我一面镜子。非常漂亮的古董铜镜,一个巴掌大,有个把手,北面的图案是西厢人物。这东西显然价格不菲。“说,怎么来的?”我正色道,并不接他手中的镜子。“唉我去批发服装到东北卖,全卖了,挣了两千多呐,你不信我?哎呀你怎么不信呢?这镜子回来时在文化市场买的,不贵讲价才九十,你收下吧,你请我吃那么多次饭了。我看着他,他额头上的青筋又暴出,我想吻他的额头。我接过镜子,照照。镜子映出我的脸,这张脸如此年轻,这张脸也算美丽。我抬起头,看着他,很平静地说:“韩亮冬,我们在一起吧。”他呆了一下,他傻了。老半天他的眼睛都没转动。然后他喝了口啤酒,笑了,说:“简蓝我不是不喜欢你,不过你得念书啊而且我有女朋友啊。”“你和她早就分手了,就算没分手你们也根本不适合,她不喜欢你,你也不爱她,你爱我!”“不不不,简蓝我不爱你。”“你真的不爱我?”我拿眼睛逼他。他把眼睛先移开了。他低下头,不看我。“我不爱你,你是大学生我是社会上的人,我什么也没有,我当你是好朋友啊。”我把铜镜子摔在地上,大步走了,我又退回来,朝他后背狠狠一拳。我知道对这个男人我只能用这种暴力的方法,我得逼着他把他的爱情交给我。这人并没有跟上来。
'一个星期以后'有人在楼下喊我。我下楼去。我看到两个人,韩亮冬,和韩亮冬身边的女人。从两人站着的姿势来看,这显然是他的女朋友。“嗨,你好啊。”她先向我打招呼。这声音我听过,这声音一度在电话里咆哮,那么凶狠那么刁蛮。这声音的主人我一点好感也没有——谁面对情敌会有好感?她显然并不知道我和韩亮冬的关系。她当我没什么了不起。她对她自己很有自信。如果大家都认为韩亮冬就是B城街头晃荡的小痞子的话,那么她的气质正好配任何这样的小痞子。不过韩亮冬并不同于一般的小痞子。她判断失误。她很自在,觉得我是个小玩意。没有侵略感没有威胁性。她说请我喝酒。我和他们一起喝酒。我镇静地听他们讲话,不发一言。最后我说:“韩亮冬爱的人不是你,你离开他。”她笑了,声音很大,大家都看着她。她说:“你问问他自己,你问问他要谁?”“我爱我女朋友。”韩亮冬说,手搁在那女人的肩膀上,那女人笑了,韩亮冬的大眼珠子完全倒塌,没有表情。“真的?”“我再说一次,我爱我女朋友!”我站了起来,我高高的抬起头,我并不知道那一刻有眼泪流出我的眼睛。我说:“我走了,你们这两只猪。”我慢慢地走回宿舍。洗澡的时候在莲蓬头低下又哭了。我知道韩亮冬在说违心的话,他是怕他配不上我,他要用另一个女人把我请走。他做出这种决定真他XX的愚蠢,他是一头蠢猪!
'三年'毕业的时候我在同学的留言簿上签下的地址是:B城角落。1996年,我还没有手机,我留的是一个BPCALL。我真的不知道B城有什么好,不过坚持着留在了这里。也许这儿工作好找,而且也混熟了。要说按我爸**意思回家去,我没准儿都会不习惯。人就是这点最可恶。大学四年,我也不是一无所学。我一直跟计算机系的人学电脑,懂得一些装机和维护的技巧。当时网吧还没普及,只有市中心的五星级宾馆旁边有几家,是给来中国的外国人士上网用的。里面的陈设大体是一溜桌子并排放着七八台电脑,主营咖啡和茶,上网是副业,一个小时二十元。毕业之前我就在那里帮忙维修,因为懂的人少所以薪水就给得很高。一个月一千五,这笔钱用来交房租。同时我还在替人翻译东西,这是个长久但不一定马上收效的工作,一本书翻完会得到不小一笔稿酬,我存起来。同时有个同学在帮人写剧本,介绍我也来写几集。反正又不署我的名字,我敢往最俗气的套路上写,一些桥段播出来还真煽情。有时候也画画,有时候也帮人搞策划,有时候被一些人怂恿去公司里做,懒于被管束就出来。总之很放松,没理想,不慌张。我是个自由人。其间也认识了一些人,和一些人约会过但是没有喜欢上。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