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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这种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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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好了,妈你别管这么多事了。以前我在外面乱玩的时候,你整天说我,现在好了,我规规矩矩找个人嫁了,你还说我,你有完没完?”她顿了一下,好像不太放心一般,“妈我可跟你说好了,简乔南面前你给我装好一点……就装作病得快不行的样子就行了,少说话,多睡觉,知道吗?”

简乔南没有再听下去,他只是轻轻地退出门去,然后顺着墙滑坐到地上。

那种感觉他说不上来,但是他很清楚不是因为被钟以晴欺骗而生气,他刚才脑中最先闪过的,是凌小小傻乎乎笑着的样子。

被钟以晴骗,不过只是说明他蠢,可是他从来不觉得自己聪明,何况这个世界上比他还蠢的人有的是 ,可是这个世界上,又有多少人像他这么薄情? ,

作者有话要说:写到小小生孩子这一段,作者流泪了。

我想,或许我真的老了。

关于钟以晴这个人,我在写《以婚为名》时就曾经说过,我不写恶毒女配的。

后面假如我写某个番外的话,就一定会写一个关于钟的番外。

作者希望的是,在我们看到她们不好的一面时,能够想到她们其实也曾经年少单纯过。

正如作者希望到这篇文结局时,假如有姑娘对小小觉得不满的话,能够想到凌小小这个人其实也曾经那么天真懦弱过。

这就够了!

☆、第四十四章

简乔南轻轻推开他曾经的那个家的大门。

前两次他来这里时都是半夜,因为只是逗留了一小会儿,又没有开灯,他并没有仔细看过这里,现在再看,竟然和他记忆中的那个“家”完全是两个样子了。

他的东西在他离开的时候已经带走了不少,那些当时觉得不重要的的东西,现在还整整齐齐地摆放在原处。

但是属于凌小小的,却全部搬走了。

他在自己原来的卧室仔细看了一遍,确认真的没有一样东西是凌小小留下的。

简乔南忽然觉得恐慌,急急地将客厅,客卧,餐厅,甚至厨房都翻了一遍,全部都没有凌小小的东西。

她从小到大都没有什么存在感,明明在这里住了大半年,竟然就好像从来没有进来过。

简乔南将最后一点希望放到凌小小以前的那个卧室。

在他搬走前,凌小小已经搬进他的房间。他们分开之后,有一晚他因为做了一个关于凌小小的恶梦,吓得半夜跑过来确认她是否平安的时候,就发现她还睡在他的那个房间,所以简乔南对现在这个其实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

他走过去,轻轻地推开了门。

窗帘是拉上的,即使现在是白天,里面也是一片昏暗。

他在里面转了一圈,的确如他所料,里面只要是跟凌小小有关的东西,都被搬得干干净净。

可以想像得到,她搬走时是多么绝决。

简乔南疲惫地坐到了她曾经睡过的那张床上。他记得那一天,他第一次威胁凌小小打掉那个孩子的第二天,他回到家时,这张床的床头柜上是倒扣着一张凌小小和他的合影。

不过现在没有了。

那上面干干净净的,什么东西都没有。

简乔南也不知怎么地,竟然有种很高兴的感觉:这至少说明,凌小小把他们的合影照带走了。

他在那种忽然间得到一种至宝的惊喜中随意地拉开了柜子的抽屉,然后简乔南一下子呆住了。

虽然光线昏暗,可是他还是看到那里面安安静静地躺着半张纸片。那种样子,就像被剪了一半的相片。

简乔南的手忽然发起抖来。

他一点点将手伸过去,捏住那个东西,再一点点拿到自己眼前,慢慢地翻转过来。

那上面,他正嚣张地笑着,但意外的好看,可是那个丑得简直让人想哭的人,不见了。

他们两人除了结婚照之外,当然不止这一张合影,可是因为这一张上凌小小实在太丑了,他才破例给了她,其他的,都被他霸道的留在自己那里。

简乔南忽然疯了一般冲回自己的房间,把那些刚才被他随意丢到床上的相册全部打开。

还好,全部都是完整的。

他脱力一般坐到床上,一本本地翻开来看。简乔南在这时才发现,原来所有合影里,他和凌小小的是最多的。这也难怪,简乔琪那么难伺候,陈慕云又不爱照相,乔伊从小就只会呛他,只有凌小小才会傻乎乎地任他摆弄--用她的丑来衬托他的玉树临风,风流倜傥。

而且他也是现在才发现,凌小小不是只会哭 ,她其实还很爱笑。每一张跟他在一起的相片,不管是多么丑的造型,她都有在笑,天真的接近傻气。

他们两个人都好看的,严格算来,其实只有一张。

那时凌小小还是个爱做梦的少女,因为看了简飞菲演过的一部电影,哭得稀里哗啦,然后求着他拍了这张相片。

太阳已经落山了,只是在天边还有一点淡淡的晚霞,一条乡间的小路上,他搂着她的腰,亲吻着她的额头。两个人的面目很模糊,差不多只是身体的轮廓,可是拍出来的效果却意外的好,简直可以拿去做电影海报。

简乔南有那么多相片,却唯独对这一张记得最清,也最喜欢。所以明明是凌小小要拍的,却被他毫不客气地霸占着,凌小小连看都难得看一次。

只不过现在那张相片却不见了。

简乔南坐在那里,只觉得有什么他从来没有理解过的东西在冲击着他的大脑。

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简直就像是有什么在控制着他的手一样,他的手随意地选了一张他和凌小小的合影抽出来,翻到了背面,然后是第二张,第三张,没一会儿,地上散落了一地的相片,等到简乔南又一次抽出一张相片,看清那上面的字之后,他滑坐到床边的地毯上,无声地哭了起来。

***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恋恋不舍地离开了美丽的恋人,满怀憧憬地去了一座大城市里淘金,却在大城市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中迷失了初心,坠入了另一个女人的情网。

十年后年轻人变成富翁,身边的女人也跟着换了好几个。

春风得意他终于在这时带着满腹的满足和骄傲衣锦还乡,然后见到了他那个已经九岁多的女儿和一叠厚厚的情书。

说是情书,其实也只有两人的名字以及另外两个字:盼归!

一直到最后一封,那是她临死前写的,上面的那两个字却变成了:珍重。

她不识字,之前的那些信上的字都是让村里的教书先生教的,临近去世时却忽然变成另外两个字,其实说明她在此之前已经开始在学“珍重”了。

或许在那时,她已经开始明白,她的那个恋人,不会回来了。

不知道她在死时是用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来写那两个字?

那个年轻人在这时忽然间明白,他的爱,其实一直在这里,从未离开过。

***

年轻人终生未娶,死后让他的女儿将他和她的妈妈合葬在一起了。

当时那部电影的宣传语就是:我的爱,从未离开。

***

他和凌小小的那张相片上,他记得也写上了那句话:我的爱,从未离开--凌小小求着他,他才勉为其难的写了上去,还因此狠狠地揪了把她的脸,把她的眼泪都揪出来了。

而现在,那些被他丢到地上的相片都写着:盼归。

只有被他握在手中的这一张,上面写的是:珍重。字迹好像沾了水,变得十分的模糊,与其说是认出,倒不如说是他猜出是这两个字。

他一直以为凌小小喜欢陈慕云,甚至可能是乔伊,却从来没有想过,凌小小喜欢的那个人,其实也有可能是他。

他就是这么蠢。

他们第一次的时候,她不反抗,他竟然理解成是因为她胆小,好脾气。她主动上了他的床,他理解成是她想要个孩子,而她想要个孩子,他一直以为是因为她得不到陈慕云,所以才想用这一点来套牢他。

凌小小到底有多蠢,才会喜欢他这么蠢的男人?

他这种人有什么值得她喜欢的?

***

简乔南背靠着床,将脸埋到手心里。

凌小小第一起睡上这张床时的情景他其实还记得。

明明两人已经不是第一次做那种事了,她还是羞得脸通红。在他脱她衣服的时候,他记得凌小小一遍遍地问他,“简哥,你真的想和我在一起?”

当时他精/虫上脑,一心只想赶紧将她剥光做那种事,根本没耐心回答她这个问题,所以就敷衍她:“当然了,我最喜欢跟你做”。

一直到他已经进/入了她的身体,她还在问,“你不会后悔的,对吧?”

这个傻丫头,都那样了,天下间还有哪个男人会傻到说一句“后悔”。

事后他有意逗她,故意问“你不怕我骗你,睡了你又不要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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