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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 性爱解码-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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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了,单不挑你(袭人)和麝月秋纹来?”(第77回)在祭晴雯的芙蓉诔中,宝玉说“钳奴之口,讨岂从宽”,即是暗指袭人告密。袭人最厉害的一招,就是千方百计让宝玉和众姐妹隔绝开来,她对王夫人说:“……虽说是姐妹们,到底是男女之分,日夜一处,起坐不方便,由不得叫人悬心……”(第34回) 

    其三,袭人自知是个“妾”的地位,那么选择什么样的人当宝玉的夫人,也是她甚为关心的事。在可作为宝玉夫人的候选人中,史湘云是不可能获得此殊荣的,只有黛玉和宝钗各有千秋。而袭人深知宝玉和黛玉彼此之间心气相通,肝胆相照,双方都渴望结成连理。而袭人却极害怕黛玉成为自己的“主母”,她不喜欢黛玉对爱情的极端排他性,如果黛玉成为宝玉的夫人,“卧榻之侧,岂容他人安睡”,谁都不可能从黛玉那里分走一杯羹;她不喜欢黛玉的尖刻和不宽容,唇枪舌剑,得理不饶人,若成为了一家人,她还怎么和黛玉相处?幸而袭人窥测到贾母和王夫人的心事,她们非常赏识宝钗,这一点与袭人的心思暗合,因为宝钗雍容大度,待人宽厚,她和她更容易相处。于是在暗地里,袭人成了一个“拥薛反林派”,她对于能向凤姐进言并得众人爱戴的平儿,受人尊重又最得贾母欢心的鸳鸯,皆巧与周旋,并悄悄地施加她的影响,以确立宝钗的正宗地位。 

    在宝玉和宝钗结婚后,宝玉突然遁入空门,袭人的处境是相当尴尬的,她不能不听从王夫人、薛姨妈的安排,走一条出嫁的路。“如今太太硬作主张。若说我守着,又叫人说我不害臊,若是去了,实不是我的心愿”(第120回)。因为,袭人作为妾的身份,并没有明媒正娶,拜天地入洞房而礼法化地确定,那么她是没有资格为宝玉守节的;而真正要另嫁他人,心里又是一百个不情愿的。她只能“委委屈屈上轿而去”,嫁给了唱小旦的蒋玉菡。 

     
第二部分
贾宝玉的性选择

    贾宝玉满一周岁时,贾政想预测一下儿子未来的志向和前途,“便将那世上所有之物摆了无数”,让宝玉去抓取。这个习俗谓之“抓周”。 
    奇怪的是,宝玉对于那些纸、墨、笔、砚、金元宝、书本等物,“一概不取,伸手只把些脂粉钗环抓来”。于是,贾政勃然大怒,说:“将来酒色之徒耳”(第2回)。 

    当然,安排宝玉如此做,是曹雪芹出于小说内容的需要,但是,并非没有生活依据。宝玉的这种选择,其实是一种性选择,他选择的是一个朦朦胧胧的异性世界的氛围。 

    我们知道,在贾府陪伴和服侍女眷及孩子的,是一大群属于奴仆范畴的娇美女性。如果有“胎教”一说的话,宝玉在他母亲肚子里的时候,就感受到了这些美丽的女性的魅力了。待到出世,奶妈、丫环日夜相伴,抱他、触摸他、逗哄他、吻他,使宝玉无时无刻不沉溺在一片美丽的女性的海洋里。他闻到的是女性身上散发的脂粉芳香,他触到的是女性温柔绵软的身体的各个部位,他看到的是女性绮丽的衣衫和闪光的钗环,他听到的是柔弱婉丽的说话声和叮铛的环佩声,官能肆无忌惮地接受着这些来自女性世界的种种印象,印象造成刺激,刺激唤起反应,反应积累成一种经验,所以宝玉在“抓周”时,才专抓脂粉钗环,而其他的象征着读书长进、升官发财的物件,与一个周岁的孩子有什么干系呢? 

    这种性选择的经验,作为一种心理能量恒定地存在于宝玉的身上,及至年岁渐长,依然不减。 

    第19回中,袭人劝说宝玉,“再不可毁僧谤道,调脂弄粉,还有更紧要的一件,再不许吃人嘴上擦的胭脂了,与那爱红的毛病儿。” 

    我们会惊异于宝玉为什么喜欢吃女性嘴上擦的胭脂,其实,这是因为在儿时,丫鬟们领带着他,那些擦胭脂的嘴不时地与他的脸和嘴摩挲、亲吻,胭脂的红艳的色彩、清雅的香气和甜润的味感,给了他强烈的刺激,“胭脂”成为了一个女性鲜明的符号而储存下来。以致在后来的岁月里,宝玉吃胭脂成了他对女性世界顶礼膜拜的一个极典型的细节,从而在书中屡屡出现。 

    袭人要宝玉改去“爱红的毛病儿”,其实,这哪是一种对颜色的偏好呢。在古代,凡与女子接近的或亲近的事物,多冠以一个“红’字,如“红妆”、“红颜”、“红袖”、“红轿”、“红楼”、“红粉佳人”等等。因此,宝玉的爱“红”,不过是爱与之密切相关的女性,并将其极端化,成为一种移情的象征性行为,欲要其改可说是难乎哉! 

    倒是黛玉对宝玉的这些行为表示深切的理解,当她发现宝玉左边腮上沾着一点胭脂印时,一边用帕子替他拭擦,一边说:“你又干这些事了。干也罢了,必定还要带出幌子来。便是舅舅看不见,别人看见了,又当奇事新鲜话儿去学舌讨好儿,吹到舅舅耳朵里,又该大家不干净惹气。” 

    此话为知己之语。 

第二部分
不仅仅是同情

    贾宝玉对娇美的女性世界的崇拜与讴歌,可以说是发自内心深处,发自本体生命的真切体验,他为她们而喜,他为她们而悲,他为她们而思,他为她们而存在,息息相关,心心相印。对于占据社会中心位置的男性,则厌恶、鄙薄,不肯有丝毫亲近,讥讽、嘲弄,不肯稍减锋芒。但这只是就一般情势而言。贾宝玉也曾对几个男性有过极好的印象,甚至产生缠绵的依恋情绪,如秦钟、柳湘莲、蒋玉菡。 
    秦钟是秦业晚年所得之子,因其姐秦可卿成了贾府贾蓉的妻子,才沾光到府中私塾读书。秦业只做过“营缮郎”这样的小官,“宦囊羞涩”,为了儿子的前途,“东拼西凑的恭恭敬敬封了二十四两贽见礼”,可见秦钟是在一个很不富裕的环境中长大的。但秦钟却出落得“腼腆温柔,未语面先红,怯怯羞羞,有女儿之风”,宝玉与之同窗共读,情谊弥重,“他二人同来同往,同坐同起,愈加亲密”,“不上一月之工,秦钟在荣府便熟了。宝玉终是不安本分之人,竟一味的随心所欲,因此又发了癖性,又特向秦钟悄说道:‘咱们两个人一样的年纪,况又是同窗,以后不必论叔侄,只论兄弟朋友就是了’”(第9回)。 

    柳湘莲呢,“原是世家子弟,读书不成,父母早丧,索性爽侠,不拘细事,酷好耍枪舞剑,赌博吃酒,以至眠花卧柳,吹笛弹笙,无所不为。”“年纪又轻,生得又美,不知他身份的人,都误作优伶一类”(第47回)。宝玉对柳湘莲早已倾慕,一俟见面,便视为知己,相谈甚洽。在柳湘莲情定尤三姐后,心生悔意,到贾府来退亲,便“来见宝玉,二人相会,如鱼得水”,当问及尤三姐具体情况时,宝玉虽未明说,却含蓄地作了暗示:“你既深知,又来问我作甚么?连我也未必干净。”看得出宝玉是十分看重柳湘莲的(第66回)。 

    蒋玉菡则是一个唱小旦的男优,在当时社会地位是非常低下的。只是“宝玉见他妩媚温柔,心中十分留恋”,“向袖中取出扇子,将一个玉扇坠解下来”赠给蒋玉菡。蒋玉菡为表示“亲热之意”,回赠一条“茜香国女国王所贡”的“汗巾子”(第28回)。 

    从书中可看出这三个男性,都不是那种粗鄙的憨愚的精壮汉子,而是带有相当浓重的女性色彩:妩媚、娇好的容貌,温柔、婉丽的言谈,温文尔雅的举止,这些正是宝玉所钟情的那个女性世界所具备的特征,或者说,正是这些具有“女儿之风”的男性,才引起了宝玉的爱恋与同情。这仍是宝玉“重女轻男”思想的另一种意义上的引申,就其心理学的范畴来说,恐怕也是一种“性歧变”的反映。 

    宝玉喜欢这些有“女儿之风”的男性,必有一个前提,即不是只论仕途经济、立功立德的“国贼禄鬼”之流,秦钟、柳湘莲、蒋玉菡身处下层,几乎没有受过儒学的毒害,自然不会有那—类想法和议论。相反,书中的甄宝玉也是长得颇为不俗的,又傻又痴,很令宝玉喜爱,可一经见面,满口读书仕进,一味地想显身扬名,宝玉听了十分的不耐烦,从此也就再不肯与之亲近。 

    待到“不肖种种大承笞挞”,宝玉在贾政凌厉的板子下,“面白气弱,底下穿着一条绿纱小衣皆是血渍”,其罪错之一是“游荡优伶,表赠私物”。有些文章正是从这一点推导上去,论证贾宝玉的同情下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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