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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森杀人事件-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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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分钟?”

  “我不能肯定,绝对不超过十分钟。”

  “如果加上中场休息的十分钟,上校可能离开了二十分钟之久?”

  “是的——有可能。”

  访谈到此结束,莫瑞提离去后,凡斯靠在椅背里一边思考一边抽烟。

  “意外的收获!”他下结论,“你知道那间戏院就在班森家的转角处,你了解当时的情形了吗?……上校邀一位市议员观赏午夜场的戏剧演出,选的是靠近通往走廊出口的包厢座,十二点半前他离开包厢,经由走廊偷偷溜往班森家,被允许入内之后杀了班森,然后赶回戏院,二十分钟足够了。”

  马克汉坐直身子但并未说话。

  “现在,”凡斯继续,“我们来看看一些已经证实的事……圣·克莱尔小姐曾告诉我们,上校指控班森耍诈以至于他在班森操纵的投资中损失惨重,他和班森冷战已经有一星期之久,显然他们之间闹得十分不快。他在餐馆看见圣·克莱尔小姐和班森一起,知道她必于午夜十二点返家,所以他溜出戏院在十二点半时下手,可能他原先打算迟一点,大约一点三十分到两点间再动手。身为陆军军官,他拥有一把柯尔特点四五口径的手枪,而且可能还是个神枪手。他急切的希望有人成为这桩命案的代罪羔羊——他不在乎是谁,还打电话给你询问此事。他是少数几个班森在衣冠不整时愿意见的人之一,他和班森相交十五年,普拉兹太太曾见过班森在他面前除去假发。此外,他一定很清楚屋内的隔间,毫无疑问的当他带领他的老朋友经历纽约市灿烂的夜生活后,一定在班森家中留宿过无数次……你对这一切的看法如何?”

  马克汉一直在室内踱步,双眼几乎阖上,“原来这就是你一直对上校兴趣盎然的原因——不停的问人是否认识他,又邀他共进午餐……你最初是如何认定他有罪的?”

  “有罪!”凡斯惊呼,“那个无用的蠢蛋有罪·!马克汉,你的想法真是太荒谬了。我相信那天晚上他是去洗手间梳眉毛整理仪容,你知道吗?舞台上的女演员一眼就会看见坐在包厢中的他。”

  马克汉突然止步,面色一沉,双眼冒火,在他尚未破口大骂前,凡斯平静的开口说:“我在碰运气。上校是那种老派的花花公子,绝对会到洗手间去打扮自己——你知道,我宁愿相信这个事实……天哪!除了你极度不快之外,我们今天早上可是大有进展,你现在有五个嫌犯,只须用上一点法律手腕,就能够成功的起诉其中任何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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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凡斯理论的纲要(4)     

  他将头往后靠,“首先是圣·克莱尔小姐,你曾经一度确定是她做的,并告诉少校已准备下令逮捕她,如果能够成功的推翻我对凶手身高所做的测里实验,法官一定会采信你的说法。其次,是李寇克上尉,我得用极大的力量才能阻止你逮这个家伙入狱,就拿他那篇精采的自白书来说吧,你有足够的证据指控他,而且即使你遇上困难,他会助你一臂之力,因为他巴不得你判他有罪。第三是林德·范菲,你成功起诉他的机会比任何人都要大——大量完美的间接证据,任何一位陪审员都会乐意判他有罪,至于我自己,光凭他穿衣的品味就会毫不犹豫的判他罪了。第四,我骄傲的提出普拉兹太太,另一件间接证据充足的案子,从线索中推衍出来的结论无懈可击。第五是上校,我刚刚才排练了一遍指控他的演出,如果再多给我一点时间,我可以再精心策划一番。”

  他停下来对马克汉和蔼可亲的笑了笑,“请仔细观察,这五个人全都符合有罪的假设,每一个人在时间、地点、机会、方法、动机和行动各方面都符合法律上逮捕的要件,唯一的问题就在:这五个人全部都是无辜的,实在烦死人了。如果嫌疑最大的人竟然是无辜的,那该怎么办?……实在令人困扰,不是吗?”

  他拿起不在场证明的报告,“除了继续调查这些证词之外,别无他法。”

  我不明白他在这些不相干的枝节上大做文章有何目的,马克汉更是一头雾水,但我们两人都相信他的疯狂行径背后一定有很好的理由。

  “现在,”他若有所思的说:“下一个人是少校,应该如何对付他的证词?我想用不了多少时间。他就住附近,他不在场证明的关键人物就是公寓的夜间管理员,来吧!”他站起身。

  “你怎么知道管理员现在在那里?”马克汉反对。

  “我刚才打过电话,知道他在。”

  “这实在是太无理取闹了。”

  凡斯拉着马克汉的手臂,故意把他往门口拖。

  “没错,”他同意,“但是我常常告诉你,你把一切事情都看得太严肃了。”

  马克汉竭力反抗,试图将手臂从对方掌握中挣脱出来,但凡斯意志坚决,经过一阵挣扎,马克汉投降了。

  “我就快不必忍受你这些欺骗的伎俩了。”他咆哮着钻进一辆计程车。

  “我已经全部用完了。”凡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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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调查一个不在场证明(1)     

  六月二十日,星期四,上午十点三十分

  班森少校的寓所位于西四十六街,介于第五、六大道之间,是栋小型隐密的单身公寓,入口简单高贵与街道齐平,比人行道高出两个台阶。进入大门后是一个狭长的甬道,左侧有一个接待室,电梯在后面,楼梯底电梯旁是电话总机所在。

  我们抵达时,两位穿着制服的年轻人正在当班,一位立在电梯旁,另一位坐总机前担任接线生。

  在入口处凡斯拉住马克汉,“有人在电话中告诉我,十三日当晚他们其中一个刚好当班,去看看是哪一个,用你尊贵的检察官头衔吓唬他一下,然后把他交给我。”

  马克汉勉为其难的走进去。

  经过简短的讯问之后,他将其中一位年轻男孩带到接待室里,直截了当的告诉他来此的目的。

  凡斯以一副早知道对方会说些什么的自信开始发问。

  “班森少校在他弟弟被杀害的那晚是几点钟回到家的?”

  男孩的眼睛睁得老大,“十一点左右回来的——百老汇秀结束后。”他仅仅犹豫了一下便如此回答。

  (我将以下的对话以问答方式写出以便节省纸张。)

  凡斯:我猜想他一定跟你说过话吧?

  男孩:是的,先生。他告诉我刚从戏院回来,表演糟透了,害得他的头很疼。

  凡斯:他一个星期前说的话,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

  男孩:为什么,因为他弟弟在那天晚上被人杀了!

  凡斯:因为谋杀案的刺激,以至于你很自然记得班森少校的一举一动?

  男孩:当然——他是被害人的哥哥。

  凡斯:他回来时,是否特别提到当天的日子?

  男孩:没有,他只说大概因为是十三日的缘故,他才不幸的选了一个烂表演节目。

  凡斯:他还说了什么吗?

  男孩(微笑着):他说他要让十三日成为我的幸运日,把口袋中所有的零钱全都给了我。

  凡斯:一共多少钱?

  男孩:三块四角五分。

  凡斯:然后他就回到自己的房间?

  男孩:是的,先生,我送他上去的,他住三楼。

  凡斯:那天晚上他有没有再度外出?

  男孩:没有,先生。

  凡斯:你怎么知道?

  男孩:我一定会看见他,整个晚上我不是在接电话就是开电梯上上下下,我不可能没看见他走出去。

  凡斯:你当时一个人当班?

  男孩:晚上十点以后只有我一个人当班。

  凡斯:除非经由大门,否则无法出去?

  男孩:是的,先生。

  凡斯:你再度见到班森先生是什么时候?

  男孩(想了一下后):他打电话来要一些碎冰,我拿上去的。

  凡斯:几点钟?

  男孩:我不记得了……对了,我想起来了,是十二点半。

  凡斯(微笑着):是他问你现在几点钟了吧?

  男孩:是的,先生,他让我看他客厅里的钟。

  凡斯:他是如何说的?

  男孩:我把冰块拿上去时,他已经上床准备睡觉了,他要我把冰块放到客厅的水壶里,我正这么做的时候,他叫我看放在壁炉上的钟指着几点,说他的手表停了他要重新调整时间。

  凡斯:他还说了什么?

  男孩:没什么,他只告诉我不论谁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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