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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苏评注菊与刀 txt打包-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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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侵犯)。

    不承认自己(在专业上)失败和无知的义务。

    都有遵守日本礼节的义务,即遵守一切礼仪规范、注意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在不如意的时候克制自己的感情,等等。

    以上两种“义务”都是无条件的。这样,日本就使这些美德成为绝对的东西,从而就和中国人所理解的那种对国家的义务和对父母的孝道的思想区分开来。从七世纪开始,日本就不断吸取中国伦理道德体系,所谓的“忠”、“孝”都是来自于汉语中。但中国人并没有把这些道德看成是无条件的。相反,中国人还要求“仁”,8【8萨评:孔子曾经解释过“仁”的概念——“仁者爱人”,认为君主行仁政是他的责任。这也符合中国社会当时的状况,因为古代中国更依靠人治而不是法治,因此作为最高统治者的君主是否“仁”就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危了。这个观念被后世儒家发展为君主必须是道德典范,生生在大明朝就曾逼疯了好几个道德上不那么理想的皇上。美国人对这几个倒霉的皇帝一定十分同情,因为换到美国社会,美国总统的个人品质如何,对美国是否发展得好根本不重要。根据这个观念,如果君主不仁,则臣下另选仁君辅佐是可以原谅的。这一信条被后来许多造反者所扩展利用,以“不仁”的理由推翻君主,甚至干脆杀掉暴君。虽然,孔子实际上没有说过君主不仁就可以推翻和杀掉……但是他也没说君主不仁也要效忠到底——我想在这个问题上孔子也很矛盾,所以干脆不说话了。】也就是英文中的“benevolence”,它是“忠”、“孝”的先决条件,是比这两个概念更高的美德,它代表了西方人所指的人们交往中所有的美好事物。父母必须具有“仁慈”。同样,统治者如果不“仁”,人民理所当然地可以起来反抗。帝王皇位的巩固、人们对文武百官的服从,全在于统治者实行“仁政”。中国的道德规范在人际交往中也讲究这一美德。

第六章 回报万分之一的恩情 回报万分之一的恩情(3)

    日本人并不接受中国的这种伦理要求。杰出的日本学者朝河贯一在谈及中世纪中日两国对此的认识差异时写道:“在日本,这些观点显然是与天皇的绝对权威不相容的。因此,即使仅作为理论,我们也从未全盘接受过这些观点。”事实上,在日本,“仁”不属于一种美德,没有中国伦理体系中那样崇高的地位。在日语中,“仁”的发音是“jin”(但字形还是与中文中的“仁”一样)。即使是对身居高位的人来说,“行仁义”或“施仁”也不是一种必须具备的美德。由于“仁”完全被排斥在日本的伦理道德体系之外,使它具有不属于法律范畴之内的含义,它或许是值得赞扬的行为,比如从事慈善事业以使名声远扬,以及赦免犯人,等等。这些都是职责以外的事情,并不是要求每个人都必须如此。9【9萨评:这是不正确的,日本官方并没有排斥“仁”的观念。实际上,日本历代天皇的名字都带有“仁”字,比如现任天皇的名字是明仁,其父为裕仁,其子为德仁。这都表明了日本天皇家族对这个观念的重视,只是日本社会并没有以这个标准约束天皇的理论而已。理由呢?日本人的观念是天皇本身就是完美的化身,“仁”如果是美德,那么天皇一定已经具有了,没有必要再提出要求。至于天皇也可能做出不仁的事情,那么怎么解释呢?也很好解释——你把天皇的行为看做不仁,肯定是你错了或者别有用心……】

    “行仁义”的另外一种意思是“做法律规定范围以外的事情”,这种行为经常被强盗们视为美德。比如在德川时代,武士们是佩带双刀的,显得十分威武,而那些无赖则只佩单刀,他们所谓的“行仁义”就是干些杀人越货的勾当。如果歹徒要求另一个帮派进行庇护,那这个帮派为了使这个歹徒免受同伙的报复,就把他保护起来,这就是“行仁义”。在现代社会中,“行仁义”具有了更多的贬义,它只有在人们谈论处罚违法犯罪行为时才会使用这个词。正像日本媒体所披露的那样:“现在,在日本国内,地下劳工到处‘行仁义’,应该予以严惩。警方也应对此不法行为监管,打击那些在日本各地猖獗的‘仁义行为’。”这里的“行仁义”当然就是那些流氓地痞们所称为的“盗贼的荣誉”。尤其是在现代日本中,经常有一些小包工头也在“行仁义”,就像二十世纪初美国码头上的意大利籍劳工潘德恩那样,自己和一些无技能的工人订立非法劳动合同,从他们身上获得高额的利润。中国的“仁”的概念在这里已经完全走样了。10【10萨评:其实,这更像中国古代“侠”的概念。只是两国文化中对同一概念使用了不同汉字的区别而已。中国古代也强调“侠以武犯禁”,因此历代都加以沉重打击。日本的浪人就以“侠”著称,不过,从对他们的记录来看,他们的道德实在和金庸小说中的“侠”相去甚远。】日本人完全篡改并且贬低了中国价值体系中有关道德的核心内容,但是又没有增加其他内容来使“义务”成为有条件的道德规范,因而孝道在日本就成了必须履行的义务,即使对父母的不道德和不公正行为也要宽恕。只有当“孝”与对天皇的“忠”发生冲突时,人们才可以放弃孝道;但是当父母道德败坏或者他们破坏了儿女的幸福时,作为儿女也必须履行孝道的义务。11【11萨评:日本的观念对“孝”远没有和“忠”同样的地位。相反,日本的老人一旦因为健康、年龄等原因离开对家庭的主导地位,子女对其的尊敬十分有限。相反,在中国,“孝”受到甚至高于“忠”的推崇。在封建社会,即便是父母已经死了,在守孝期间如果还去为皇帝工作也会惹出大麻烦。明朝张居正就因此发生了“夺情”案。忠于一个暴君虽然可以被接受,但不会被提倡,而在父母做了坏事的时候“包容礼让父母的行为”,简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直到今天,如果孩子犯罪父母去告发,可以有“大义灭亲”的美名,而如果父母犯罪孩子去告发,即便父母对社会而言罪有应得,孩子的这种行为也很难为大众接受。】

第六章 回报万分之一的恩情 回报万分之一的恩情(4)

    有这样一部日本近代的电影:在农村饥荒时,一家父母将自己的女儿卖到了妓院。一位乡村教师为了把自己的学生赎出来,就向村民借了一些钱。没想到这笔钱被这位乡村教师的母亲偷走了。其实,这位老师的母亲并不穷,她自己经营着一家收入可观的餐馆。这位老师在知道这件事后,只能自己来接受惩罚。他的妻子后来发现了真相,于是写了一封遗书,对此事承担了全部责任,然后自己带小孩投河自尽了。事情最后被传开了,但大家对这位在这场悲剧中应负责任的母亲却不去责问。在尽完孝后,那位教师独自前往北海道,去磨炼自己的人格,以便使自己能够坚强地应付今后类似的考验。当然,这位老师是一位品德高尚的英雄。但在美国人看来,那个偷钱的母亲应该为整个悲剧负责。然而,我的日本朋友却强烈反对我这种美国式的观点。他说,孝道常常会与其他道德观发生冲突。如果片中的主人公足够聪明,他能找到一条无损面子的折中办法。但是,如果为此而谴责母亲,哪怕只是在心里谴责,这对那位教师的自尊心来讲也是不可能的。12【12萨评:没有找到这个电影的出处。应该说这种儿子为母亲担负责任的情况在中国古代更常见。在日本,这种事倒也是有的,不过,其间有着微妙的差别。中国的儿子这样做,是因为道德的要求,因为中国的道德中,即便父母错了,子女也当勇于替父母承担责任,比如在父母要被杀头的时候申请以自己代替。而日本的道德并不要求儿子对母亲有这样的义务。那么,在日本为何还会存在这种现象呢?这个电影所说的教师在日本堪称“圣人”,而下面那个例子显示了一种更加世俗的理由,不过美国人没有理解,而把它简单地归之于“孝”。这不怪她,东方的东西对一个美国人来说,能分析到这种地步,已经很了不起了。假如她还能分清中国和日本哲学的微妙区别,那她就是神仙了。】

    不论是小说中还是在现实生活中,都有很多故事讲述青年人在完婚后都必须履行沉重的孝道义务。除了少数特别现代的家庭之外,人们对于父母通过媒人来为儿子选择妻子这种现象,仍然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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