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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论释-善说海 讲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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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有些世间人,对苦乐到底存在于内心还是外境,从来没有详细地分析过,他们认为物质可以满足自己的欲望,带来一切幸福快乐,于是为了追求财富、洋房和轿车,每天忙忙碌碌……但若真正去观察,快乐和痛苦统统是一种执著,跟外在的物质条件并没有多大关系。曾有一则西方寓言说,有个国王过着锦衣玉食、挥金如土的日子,天下至极的宝物美色都归他,但他仍然不快乐。他不知道怎样才能快乐起来,于是派人找来了御医。御医看了半天,给他开了一个方子说:“你必须在全国找到一个最快乐的人,然后穿上他的衬衫,这样你就快乐了。”国王马上派大臣分头去找,后来终于找到一个快乐得不可救药的人,但是大臣向国王禀报说,没办法拿回那件能给他带来快乐的衬衫。国王非常不高兴,问:“怎么会这样?我毕竟是一国之君,为什么连一件衬衫都得不到?”大臣说:“那个特别快乐的人是个穷光蛋,他从来就是光着膀子的,连一件衬衫都没有。”
    这个寓言告诉我们,外在的物质不一定能带来快乐。古代有许多圣哲名人,他们的生活非常简朴,但内心的快乐往往超过一些富翁。譬如陶渊明在隐居山林时,就做了一张无弦琴,这张琴仅有其形而不能发出声音,可是陶渊明却常常独自在家“抚琴自娱”,煞有介事而又自得其乐。
    台湾作家林清玄曾写过一篇散文,他说一个朋友向他要一幅字,想挂在书房里。他想了半天,就写了四个字——常想一二。那个朋友不懂,问这是什么意思,林清玄解释说:“世上不如意事常八九,但即便如此,起码也有一二件如意事。我帮不了你太多,只可以告诉你就常想那‘一二’吧,想一想那些快乐的事情,去放大快乐的光芒,抑制心底的不快乐。”据说这句话对那个朋友起到了很大作用。
    《八大人觉经》说过:“生死疲劳,从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身心自在的来源就是少欲知足,而不是财物非常丰富,可是大多数人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他们觉得物质是一切快乐的来源,尤其是城市里的年轻人,今天换一件白衣服,明天换一件红衣服,认为所谓的快乐在外境的物质中可以找到,而从来不关心自己内心,其实这不一定能得到快乐。我们以前也讲过,《佛遗教经》云:“知足之人,虽卧地上,犹为安乐。”这个教言的含义非常深,知足少欲的人虽然一贫如洗、以地为床,但内心中却很快乐,而贪欲增上、嗔恨猛厉之人,纵然有万贯家财,也不懂得什么叫快乐。
    通过这样的分析,大家一定要了解,外境并不存在实有的苦乐,苦和乐的本体是空性的。无数智者和修行人通过修行和观察,最后了悟到这一点,知道快乐在名言中存在,其本体是空性的,所以不会像世间人一样,每天到处去寻找快乐,他们虽然在山里隐居,但快乐远远超过任何一个世间人。
    因此,了解受的本性非常重要,若没有认识它的本性,很可能会带来可怕的危害。现在人与人之间的争斗矛盾,大多数都跟受有关,感情上的痛苦、得不到财富的痛苦……生活中各种各样的痛苦,都是因为不明白受的本性。如果大家能按传承上师的这些教言去思维,今后到底怎么样面对生活?这方面肯定有一定的方向。
    子二、破彼之回答:
    若谓苦强故,不觉彼乐受。
    既非领纳性,云何可谓受?
    刚才作者也讲了,快乐不是自性存在,因为痛苦产生时,快乐就会消失无踪。对此,对方解释道:“快乐是真实存在的,之所以痛苦的时候感受不到快乐,是因为痛苦的力量太强了,而外境的快乐相对微弱。就像太阳升起来时,群星的光芒被隐没了一样,当痛苦特别强烈时,细微的快乐就会被它覆盖,以致无法感受到。”比如说我的头今天比较痛,但因为我考了第一名,心中特别快乐,所以上台去领奖时,感觉好像头不痛了。实际上头痛并没有消失,只不过快乐压服了我的苦受,因此感觉不出痛苦。
    表面上看来,他们的说法好像有道理,一个人的相续中,苦与乐两种受应该可以并存,但实际上这是不合理的。为什么呢?下面作者会进行分析。
    在我们佛教中,其实对受也非常重视。佛陀在有关经典中说,作为在家人,均贪图乐受、排斥苦受,为了财产、田地、女人而争论不休;作为出家人,对自他宗派有好坏的想法进而破立,展开辩论。因此,受与想在行蕴以外单独安立为蕴,而不摄于行蕴当中,《俱舍论》也说:“是故一切心所中,受想单独立为蕴。”的确,现在大多数人发生争论、冲突,都是以“我”为中心——我的国家、我的地方、我的法本、我的地基……而在“我”的范围内,争论的焦点首先是我的身体,其次就是我的感受。现在的人特别可怜,经常把快乐当作痛苦,把痛苦当作快乐,对知足少欲、安贫乐道的生活,他们觉得是一种折磨,而花天酒地、虚耗时日,每个人都趋之若鹜。尤其是现在这个社会,很多人都喜欢喝酒,他们对吃的不重视,对喝的很重视,只要有了美酒,就认为可以沟通感情,说许多发疯的语言,把自己弄得迷迷糊糊……如果能达到这种境界,大家都觉得这顿饭很有价值。如今这种现象愈演愈烈,就像萨迦班智达所形容的,这些人把发疯作为快乐!
    言归正传,针对对方的说法,作者驳斥道:苦和乐是用心来感受的,既然你没感受到快乐,那怎么能算是乐受呢?因为它不具有受的法相。《入中论》云:“色相谓变碍,受是领纳性。”《俱舍论》也说:“受蕴即为亲感觉。”亲身接纳才叫做受,你只感受痛苦,而没感受到快乐,怎么能说你有乐受呢?如果没有领纳也可称之为受,那空中鲜花的香味、石女儿的模样,你也应该能感受到了。
    在抉择的过程中,大家一定要认识到,所谓的受,若没有亲身接纳,则不能成立。当然,没有观察的情况下,痛苦和快乐可以同时并存,但这只是一种虚妄执著而已。按照《俱舍论》的观点,受可分为身受和心受,无论是哪一种,都只有三种情况:一个人的感受,要么是乐受,要么是苦受,要么是不苦不乐的舍受,如果说他同时又苦又乐,这种现象绝对没有。
    下一个颂词,对方对我们进行辩驳。
    若谓有微苦,岂非已除粗?
    谓彼即余乐,微苦岂非乐?
    对方反驳说:“感受极乐时,细微的痛苦可以存在,只是不太明显而已,就像在一碗浓糖水里加一点点盐,盐水是存在的,只是不易察觉而已。”
    破曰:“岂非已除粗?”苦和乐这两个相违的法无法并存,这通过可现不可得因即可推出。因为一个人的感受不难辨明,自己到底是苦、是乐,还是不苦不乐?正常人都能分清楚。有些人的心情,说不上是快乐,也说不上是痛苦,那应该归摄在舍受当中。总之,快乐的时候没有痛苦,痛苦的时候没有快乐,不可能又有痛苦又有快乐,像牛角一样并存。
    如果你说乐受非常强烈,而苦受就像糖水里的盐一样微小,这只是分别念的虚构而已,实际上并不存在。因为苦和乐是两个相违的法,乐受存在时,苦受定会消除,苦受存在时,乐受也荡然无存,尤其是有强烈乐受时,苦受更不可能存在。好比在特别旺的烈火前,巨大的冰块都已融化,小冰块不可能还存在,或者说一个人敢打死强者,那面对弱者就更不在话下。其实我们通过亲身体会也能感受得到,极其快乐的时候,与之相违的痛苦不可能存在。
    下面,对方又开始辩驳——本品属于中观,故辩论得比较激烈。对有智慧的人来说,这样的辩论很精彩,而没有智慧的人听到以后,根本不知所云,一个劲地打瞌睡,心不能专注。其实所谓的学佛,每个人的善根还是有差别,有善根的人对这些推理稍微闻思一下,马上就能通达;没有善根的人对佛教再怎么样钻,心也钻不进去。这种人对世间法特别聪明,怎么赚钱、怎么样炒股,谈起来头头是道、滔滔不绝,而一听到佛教,尤其是出离心和菩提心,就一直想“入定”(睡觉),丝毫兴趣也没有。这跟自己的福分有关,但即便如此,大家学习时也不能随便放弃,一切要以正知正念来对治。
    我们现在讲的《智慧品》比较难,不像前面那样天天讲一个故事就完了。以前有些知识分子认为《入行论》很简单:“这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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