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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论释-善说海 讲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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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日里,我们要在自己的斋食中拿出一部分施给堕入邪道的旁生、饿鬼,以及无依无怙的乞丐、老弱病残等可怜众生,还有一部分,供养给比丘、婆罗门、守戒者及诸佛菩萨等。最后剩下的,留给自己享用。
    此处将自己的食物分成四份,而在《毗奈耶经》等律藏中,要求将食物分成三份:第一份供养三宝,第二份为暂时可能到来的沙门、婆罗门或王族准备,第三份自己享用。当时的印度也有这种传统,包括龙猛菩萨的《亲友书》和寂天菩萨的有关论典中,都要求将食物分成三份或四份,只留一部分自己享用。
    然而,随着佛教在不同国家的弘扬,这种传统也有所变化。在藏地和汉地,修行人将食物分成三四份,从古到今几乎没有这种习惯。尽管没有这种习惯,但我们在受用食物时,也应尽量观想以新鲜洁净的部分供养诸佛菩萨;遇到贫穷可怜的众生时,对他们给予一些布施;自己吃饭应该适量,不能吃得过多,也不能吃得过少。
    其实,将食物分成几份,不仅是我们做不到,包括泰国等佛教国家,当时我也观察了,好像并没有这么做。他们每天化缘回来,拿一点水果在佛像前供养,其他的基本都是自己食用。因此,若按照这里的要求,不论出家人、在家人,可能都不一定做得到。
    如果做不到,但最关键是什么?就是在饮食过程中,吃得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如果过多,自己不舒服,也容易昏沉。现在有些佛教徒,吃饭时点很多菜,吃不了又怕浪费,所以一直吃一直吃,拼命地往肚子里塞,最后大家特别撑,听课时谁也没精神,都在打瞌睡,这样有没有必要不太清楚。同时,吃饭也不能过少,如果过少,体力不足,经常去操心饮食,就没有精力闻思修习。对此,佛陀在经中专门有个愿文:“不生过富家,不转贫穷家,唯生中等家,恒常得出家。”而且,《毗奈耶经》中也是这样讲的:“腹内四分之二进食,四分之一饮水,四分之一空置。”所以,整个肚子都装满食物,不喝一点饮料不行;全部是饮料,不吃一点东西也不行;全部空空的不行;全部装满也不行,这就是佛陀在经典中要求的。
    另外,在吃饭时尽量不要贪著美味,《心性休息大车疏》中说:“进餐时应当以四想而享用:于食物作不净想;心中生起厌烦想;为利益腹内虫类而食想;身体作驶向菩提果之大船想。不应以增长贪爱之心来享用饮食。”《月灯经》中亦云:“彼等化缘得美食,不修瑜伽而享用,彼等彼食变成毒,如牛犊食肮莲根。”故饮食应该如理如法。
    在其他财物方面,出家人除了自己的三衣、法本、法器以外,剩余的资具全部都应布施。三衣不能布施,戒律中也是这样要求的 ,除此之外,自己的大象、房屋等一切皆应舍施。当然,这要视自己的情况而定,在布施的过程中,千万不要产生吝啬心,如果有了吝啬心,干脆不布施可能好一点!
     
思考题
    443、若想迅速积累无量的福德资粮,需要具足哪些条件?如果我们万不得已要造恶业,怎样才能让果报最轻?
    444、本论前面说“经说布施时,可舍微细戒”,此处又说“百年布施不如一日持戒”,二者是否矛盾?为什么?
    445、自相的贪嗔与佛法中的方便,二者的界限是什么?请以你周围的事情举例说明。
    446、律藏中对饮食有详细规定,这样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第六十五节课
    巳二、施身之方式:
    修行正法身,莫为小故伤,
    行此众生愿,迅速得圆满。
    我们绝不能为了给他人微不足道的小恩小惠,故意伤害修行正法的所依——身体。倘若爱护奉行正法的这个身体,渐渐地,能很快满足众生的意愿,自己获得圆满正等觉的果位。
    作为修行者来讲,没有暇满人身的话,不管是发菩提心利益众生,还是自己修持正法,都是无法实现的,若没有很大必要,绝不能随意损伤身体。假如有人说:“我今天特别饿,你能不能割一块肉,我想顺便吃一顿。”你就不要马上从屁股上割块肉给他吃。因为对他来讲,吃已经死的动物肉或者一些野菜,都可以填饱肚子,不一定非吃你的肉。对一个凡夫人来说,随便切割自己的身体,让别人炖、给别人吃,很可能产生后悔心。所以说,假如没有特别重大的利益,千万不能伤害自己的身体。
    如果真正有意义,比如用身体对诸佛菩萨作供养,就像第二品讲过的“燃指供佛”,这也应该值得观察。虽然《妙法莲华经》、《楞严经》等经典中都明确记载,燃指供佛有不可思议的功德,但另一方面,作为凡夫人首先要观察自己的相续,如果产生极大后悔,必定摧毁自己的善根。
    汉传佛教中的燃指供佛,前面已经介绍过,在此不广说。在藏传佛教中,以前有人在麦彭仁波切面前燃指,遭到了尊者严厉的批评。1985年法王如意宝去新龙时,有位出家人也要燃指供养,当时法王说:“我看这个有点害怕,你干脆到寺院里那尊莲华生大士佛像的伏藏品面前供,在我面前不要供。”后来好多人发心在他老人家面前燃指,都遭到法王拒绝:“如果你非要供,那到佛像面前供,在我面前不要供。”因为法王说:“这个也说不清楚,有时候会有很大功德,但有时候也可能产生极大的后悔心。”
    当然,在藏传佛教中,燃指供佛的传统也有。以前乔美仁波切到红帽噶玛巴——秋吉旺修(法自在)面前发心燃指,噶玛巴就问他:“你的禅定好不好?如果修得不好,正在燃指的时候,恐怕受不了。”乔美仁波切说:“我有非常清净的禅定,哪怕身体割成一块一块,我也不会产生分别念。”噶玛巴要求他安住在禅定境界中,然后接受了他的燃指供养。藏传佛教中也有这样的历史。但不管怎么样,自己应该详细观察,如果对今生来世没有特别大的利益,就尽量不要故意伤害身体,否则,很容易退失信心、产生后悔。
    此颂说,身体是修行佛法的所依,我们应该保护身体。尽管前面也讲了,身体有诸多过患,是不清净的本体,但圣天论师在《四百论》中云:“虽见身如怨,然应保护身,具戒久存活,能作大福德。”也就是说,虽然身体是众苦之源,犹如怨敌,然也应加以保护,因为此身若具足戒律长久存活,依靠它能积累广大的福德资粮。月称论师在《四百论释》中是这样比喻的:“譬如,有位大商主的儿子跟着一些盗贼,做了许多非法恶业,于是商主将儿子与盗贼一起关在监狱里,使其生起畏惧而改悔。虽见儿子有做盗贼的劣迹,但商主并没有舍弃他,因为将来的家业还要靠儿子继承,故以善巧方便调伏他,使之归于正道。同样,对身体的态度也应如商主对儿子一样,虽然身体往昔造作了许多恶业,但不要轻易舍弃,因为要靠它来积累资粮,完成利益众生的菩提心愿,所以应以善巧方便加以调伏,使之归于修习善法的正道。”
    我们平时在说话过程中,不能要求别人伤害身体,甚至开玩笑也不可以。记得有一次,有个女众给我打电话,说:“我心里很烦,怎么办啊?”我回答:“那你去跳河吧。”不知她是信以为真,还是假装当真,但后来竟真的去了。到了河边,她打电话说:“我已经到河边了,您看怎么办?”我有点害怕了,说:“你干啥?赶快回来!”事后我自己分析了一下,如果她真的想跳河,那直接跳就可以,也不用打电话问我,可能她当时有点犹豫不决吧。但不管怎么样,开玩笑若用这种方式,有时候也不一定适合。另外,有些道友说:“听说人肉能治病,你们要不要割一块,做肉汤来供养上师?”虽是开玩笑,但愚笨的人也许会当真,假如对上师信心很大,上师也喜欢吃肉,会不会做一些肉汤也不好说。
    以前外国记者在采访观音上师时,问道:“您一辈子中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观音上师说:“曾经有个人请我超度他,我当时就开玩笑说:‘你死了以后,我给你超度。’没有想到,随便这么说一句,他马上自杀了。我特别特别后悔,但事情已经发生了,后悔也没有办法,只好尽力地超度他。”
    所以,故意也好、无意也好,对自己的身体不能随便伤害。有些愚痴的人,修行不成功或者心里不快乐,就用一些方法来折磨身体,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我们这辈子得了这么好的暇满人身,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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