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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_前汉书-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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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戊午,日有蚀之。

  五年夏,立皇子舜为常山王。六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

  秋八月己酉,未央宫东阙灾。

  更名诸侯丞相为相。

  九月,诏曰:「法令度量,所以禁暴止邪也。狱,人之大命,死者不可复生。吏或不奉法令,以货赂为市,朋党比周,以苛为察,以刻为明,令亡罪者失职,朕甚怜之。有罪者不伏罪,奸法为暴,甚亡谓也。诸狱疑,若虽文致于法而于人心不厌者,辄谳之。」

  六年冬十月,行幸雍,郊五畤。

  十二月,改诸官名。定铸钱伪黄金弃市律。

  春三月,雨雪。

  夏四月,梁王薨。分梁为五国,立孝王子五人皆为王。

  五月,诏曰:「夫吏者,民之师也。车驾、衣服宜称。吏六百石以上,皆长吏也。亡度者、或不吏服出入闾里,与民亡异。令长吏二千石车硃两轓;千石至六百石硃左轓。车骑从者不称其官衣服、下吏出入闾巷亡吏体者,二千石上其官属,三辅举不如法令者,皆上丞相御史请之。」先是,吏多军功,车、服尚轻,故为设禁,又惟酷吏奉宪失中,乃诏有司减笞法,定棰令。语在《刑法志》。

  六月,匈奴入雁门,至武泉,入上郡,取苑马。吏卒战死者二千人。

  秋七月,辛亥晦,日有蚀之。

  后元年春正月,诏曰:「狱,重事也。人有智愚,官有上下。狱疑者谳有司,有司所不能决,移廷尉。有令谳而后不当,谳者不为失。欲令治狱者务先宽。」

  三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中二千石、诸侯相爵右庶长。

  夏,大酺五日,民得酤酒。

  五月,地震。

  秋七月乙巳晦,日有蚀之。

  条侯周亚夫下狱死。

  二年冬十月,省彻侯之国。

  春,匈奴入雁门,太守冯敬与战死。发车骑材官屯。

  春,以岁不登,禁内郡食马粟,没入之。

  夏四月,诏曰:「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红者也。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红害则寒之原也。夫饥寒并至,而能亡为非者寡矣。朕亲耕,后亲桑,以奉宗庙粢盛、祭服,为天下先;不受献,减太官,省徭赋,欲天下务农蚕,素有畜积,以备灾害。强毋攘弱,众毋暴寡;老耆以寿终,幼孤得遂长。今,岁或不登,民食颇寡,其咎安在?或诈伪为吏,吏以货赂为市,渔夺百姓,侵牟万民。县丞,长吏也,奸法与盗盗,甚无谓也。其令二千石各修其职;不事官职、耗乱者,丞相以闻,请其罪。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五月,诏曰:「人不患其不知,患其为诈也;不患其不勇,患其为暴也;不患其不富,患其亡厌也。其唯廉士,寡欲易足。今訾算十以上乃得官,廉士算不必众。有市籍不得官,无訾又不得官,朕甚愍之。訾算四得官,亡令廉士久失职,贪夫长利。」

  秋,大旱。

  三年春正月,诏曰:「农,天下之本也。黄金、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以为币用,不识其终始。间岁或不登,意为末者众,农民寡也。其令郡国务劝农桑,益种树,可得衣食物。吏发民若取庸采黄金、珠玉者,坐臧为盗。二千石听者,与同罪。」

  皇太子冠,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

  甲子,帝崩于未央宫。遗诏赐诸侯王、列侯马二驷,吏二千石黄金二斤,吏民户百钱。出宫人归其家,复终身。

  二月癸酉,葬阳陵。

  赞曰:孔子称「斯民,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信哉!周、秦之敝,罔密文峻,而奸轨不胜。汉兴,扫除烦苛,与民休息。至于孝文,加之以恭俭,孝景遵业,五六十载之间,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周云成、康,汉言文、景,美矣!
 



 前汉书


【武帝纪第六】

  孝武皇帝,景帝中子也,母曰王美人。年四岁立为胶东王。七岁为皇太子,母为皇后。十六岁,后三年正月,景帝崩。甲子,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窦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三月,封皇太后同母弟田分、胜皆为列侯。

  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丞相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

  春二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年八十复二算,九十复甲卒。行三铢钱。

  夏四月己已,诏曰:「古之立孝,乡里以齿,朝廷以爵,扶世导民,莫善于德。然即于乡里先耆艾,奉高年,古之道也。今天下孝子、顺孙愿自竭尽以承其亲,外迫公事,内乏资财,是以孝心阙焉,朕甚哀之。民年九十以上,已有受鬻法,为复子若孙,令得身帅妻妾遂其供养之事。」

  五月,诏曰:「河海润千里。其令祠官修山川之祠,为岁事,曲加礼。」

  赦吴、楚七国帑输在官者。

  秋七月,诏曰:「卫士转置送迎二万人,其省万人。罢苑马,以赐贫民。」

  议立明堂。遣使者安车蒲轮,束帛加璧,征鲁申公。

  二年冬十月,御史大夫赵绾坐请毋奏事太皇太后,及郎中令王臧皆下狱,自杀。丞相婴、太尉分免。

  春二月丙戌朔,日有蚀之。

  夏四月戊申,有如日夜出。

  初置茂陵邑。

  三年春,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

  赐徙茂陵者户钱二十万,田二顷。初作便门桥。

  秋七月,有星孛于西北。

  济川王明坐杀太傅、中傅废迁防陵。

  闽越围东瓯,东瓯告急。遣中大夫严助持节发会稽兵,浮海救之。未至,闽越走,兵还。

  九月丙子晦,日有蚀之。

  四年夏,有风赤如血。六月,旱。秋九月,有星孛于东北。

  五年春,罢三铢钱,行半两钱。

  置《五经》博士。

  夏四月,平原君薨。

  五月,大蝗。

  秋八月,广川王越、清河王乘皆薨。

  六年春二月乙未,辽东高庙灾。

  夏四月壬子,高园便殿火。上素服五日。

  五月丁亥,太皇太后崩。

  秋八月,有星孛于东方,长竟天。

  闽越王郢攻南越。遣大行王恢将兵出豫章、大司农韩安国出会稽击之,未至,越人杀郢降,兵还。

  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卫尉李广为骁骑将军屯云中,中尉程不识为车骑将军屯雁门,六月罢。

  夏四月,赦天下,赐民长子爵一级。复七国宗室前绝属者。

  五月,诏贤良曰:「朕闻昔在唐、虞,画像而民不犯,日月所烛,莫不率俾。周之成、康,刑错不用,德及鸟兽,教通四海,海外肃慎,北发渠搜,氐羌徠服;星辰不孛,日月不蚀,山陵不崩,川谷不塞;麟、凤在郊薮,河、洛出图书。呜乎,何施而臻此与!今朕获奉宗庙,夙兴以求,夜寐以思,若涉渊水,未知所济。猗与伟与!何行而可以章先帝之洪业休德,上参尧、舜,下配三王!朕之不敏,不能远德,此子大夫之所睹闻也,贤良明于古今王事之体,受策察问,咸以书对,著之于篇,朕亲览焉。」于是董仲舒、公孙弘等出焉。

  秋七月癸未,日有蚀之。

  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

  春,诏问公卿曰:「朕饰子女以配单于,金币文绣赂之甚厚,单于待命加曼,侵盗亡已。边境被害,朕甚闵之。今欲举兵攻之,何如?」大行王恢建议宜击。

  夏六月,御史大夫韩安国为护军将军,卫尉李广为骁骑将军,太仆公孙贺为轻车将军,大行王恢为将屯将军,太中大夫李息为材官将军,将三十万众屯马邑谷中,诱致单于,欲袭击之。单于入塞,觉之,走出。六月,军罢。将军王恢坐首谋不进,下狱死。

  秋九月,令民大酺五日。

  三年春,河水徙,从顿丘东南流入勃海。

  夏五月,封高祖功臣五人后为列侯。

  河水决濮阳,泛郡十六。发卒十万救决河。起龙渊宫。

  四年冬,魏其侯窦婴有罪,弃市。

  春三月乙卯,丞相分薨。

  夏四月,陨霜杀草。五月,地震。赦天下。

  五年春正月,河间王德薨。

  夏,发巴、蜀治南夷道。又发卒万人治雁门阻险。

  秋七月,大风拔木。

  乙巳,皇后陈氏废。捕为巫蛊者,皆枭首。

  八月,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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