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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读书岁月 作者:姚梦-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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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不道德,不然读者会产生反感;其次,在这个4天之内,二人必须有浓厚而深切的感情,以便它能延续二十几年;再次,弗朗西丝卡的选择,,面临道德和责任的问题,如何使她的抉择显得痛苦又可以接受,这也是一个问题。这必须顾及到那些所谓爱情至上的读者。 
  于是,故事就这么开始了。不过我并没有打算在这一节讨论这些,因为还有几个因素值得提一下。   
  对于一部通俗小说而言,该用什么样的文字风格来征服读者,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如果文字风格和内容不相符合,那会是一种非常糟糕的事情。我是不是说得不够形象?读者一般喜欢形象化的比喻。这样吧,就好像一个穿着打扮十分优雅的女人,张口就是粗话连篇,动词始终和性爱动作保持联系,是不是一个很倒胃口的事情?如果余秋雨教授的《文化苦旅》不是长篇幅的感叹不已,而是文化虚无者的调门,是不是值得怀疑和别有用心? 
  于是,在这个浪漫而凄美的爱情故事的开篇,我们就看到:   
  〃从开满蝴蝶花的草丛中,从千百条乡间道路的尘埃中,常有关不住的歌声飞出来。〃这算是给小说定了一个调门,一个温情脉脉的调门。随后我们时不时地总能看到这样的东西。 
  二,诱惑   
  所有的人都喜欢小孩子,因为他们尚未成型,充满了无限的可能性。他将来可能是马尔克斯,可能是爱因斯坦,可能是爱迪生,也可能是肖斯塔科维奇。但当这个人活到四十岁以上的时候,很遗憾,他只能是他自己。 
  这一节我们要谈的,就是一个年过四十的女人,她叫弗朗西丝卡。   
  每个人十九岁的时候,都曾经有过自己的梦想。说得全面一点,十九岁是这个梦想真正开始的时候。大多数人在这一年进入大学,他开始无拘无束,开始自由活跃。无论他计划成为什么人,律师也好,作家也罢,这是梦想开始实现的时候,他可以确切地实际地毫无阻拦地向这个目标奔去,直到他被迫停下来为止。 
  意大利姑娘弗朗西丝卡在十九岁的时候,也有过自己的梦想。她的梦想究竟是什么,我们一直没能搞清楚。她获得过比较文学的学位,或许她希望成为一个大学教师或者作家;她曾经和艺术家疯狂地谈过恋爱,也可能她崇尚自由自在的生活;她最终恋上了罗伯特·金凯,她当然有可能是一个希望终生在路上的行者。只不过,我们现在清楚地知道,这些,对于过了四十岁的弗朗西丝卡而言,几乎是不可能的。 
  在她25岁的时候,她嫁给了一个叫做理查德·约翰逊的美国军人。二战结束之后,她随着理查德来到美国。请不要在这里轻易地认为,嫁人就意味着梦想的终结。弗朗西丝卡也不是我们今天的现代女性,后者往往是渡过了年轻时的疯狂之后,才想到稳定和嫁人。事实上,弗朗西丝卡来到美国的时间,正是〃美国梦〃初步形成的时候。作为二战之中唯一没有遭受战火的大国,美国开始扮演世界之颠的角色。大批量的各色移民希望通过进入美国,而获得一个美好的未来,尽管这个未来显得有些虚无飘渺。 
  弗朗西丝卡没有进入纽约的小意大利区,这使她和好莱坞电影里的黑手党家族保持了距离。她跟着丈夫来到依阿华州的麦迪逊县。理查德退伍了,成了一个专业的农夫,头发上扎着红绸带的那不勒斯姑娘,就成了农夫的妻子。 
  弗朗西丝卡的家乡,是浪漫多情的那不勒斯,我不清楚作者是不是有意选择这个地点,以说明弗朗西丝卡内心的不羁。好像在美国人眼里〃西西里岛〃、〃那不勒斯〃这样的名字总是浪漫而多情,大街小巷充满了棕色皮肤三点式的长发美女。但至少这样的编排,可以让一些存在地域观念的读者信服。 
  现在,衣阿华州麦迪逊县的农妇弗朗西丝卡,她的生活十分美满。至少从表面上说是这样。丈夫是一个兢兢业业的农场主,对畜牧业很有一套;他们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和一条叫做杰克的狗;周围的邻居也热情好客,对别人的事情充满了热心。用弗朗西丝卡丈夫的话来说:〃依阿华人有各种弱点,但是决不缺乏对人的关心〃;她〃在寒冷的十月之夜看迈可打橄榄球,带卡洛琳到得梅音去买参加大学舞会的衣裳。每年同在那不勒斯的姐妹通几次信,在她父母相继去世时回过两次那不勒斯〃;到了畜牧业集会的时候,她家里养的牛羊还可以参加会展。丈夫和儿女都会去参加这样的集会,这样她还可以轻闲几天,一个人在家里喝点冰柠檬茶什么的。运气好的话,等到丈夫回来的时候,牛已经卖个好价钱。  
  这样的生活,还有什么可以抱怨的?父辈经常这样教训我们,这是过日子啊!过日子就是说,在你上完大学,自由放荡了几年之后,回到家乡谋一个全家满意的差事,娶一个全家满意的女人。安安心心地起床下班,老老实实地工作看电视。几年之后,一个升职的消息,让你全家兴奋不已,大家晚上出去和平常没什么两样的吃喝一顿。然后睡觉,起床,上班,工作,下班,看电视,睡觉。有意识或无意识地等待下一个轮回。 
  于是,美国梦开始之后的十九年,她的生活开始趋于平淡和正常。什么叫做平淡和正常?哦,我来告诉你。当我回到瓢城开始工作的时候,我父亲始终相信,单位的工作,工资卡上的数字,频繁介绍的对象能够让我不羁的心情得到缓和,能够让我放弃我曾经的梦想。在他们看来,那种梦想不但不切实际,而且只是类似于癫痫病发作那样偶尔为之。从我每天8点半着装整齐走向单位,到晚上7点牢骚满腹回到家中。在这段时间里,我没有空闲考虑自己的心思。到了晚上,我必须面对父母温馨的谈话或者出去约会某个对象。如果真的能够存在一些空闲的时间,我自己也会面临疲软的状态,我可能考虑看一部电影或者躺在床上看一些闲书。至于写作,大概没有什么时间和能力去考虑这种闲事吧! 
  是的,他们就是这么想的。让所谓的正常生活排挤你应有的激情和时间,这,就叫做平淡。   
  弗朗西丝卡正常而平淡的十九年生活,让她养成了一种习惯,一种懒惰的将就的无能为力的,让她自己都鄙视的习惯。早饭要吃饼干蘸肉汁?好吧,尽管这没情调;理查德不让戴首饰,因为这看上去显得风骚?算了吧,由他去吧;邻居是不是太罗嗦了?忍一忍吧,表示愤怒的情绪,要花去更多的时间;做爱的时候,丈夫不在乎你是不是洒了香水,剃了汗毛?忍忍吧,反正两个月才有一次;找份教书的工作,学生对文学的兴趣,远远低于那些无聊的青春期笑话?算了吧,都是孩子,他们父母就是这样,还能奢求什么,难道让他们找你来谈卡夫卡! 
  更糟糕的是,她发现自己不但被这些习惯同化了,还必须私下不断地反抗这种同化。反抗变成了一种欲望和习惯。当某个陌生人的车停在她院子里的时候,她必须作出一切正常的表现,防止好心的邻居传出种种流言蜚语;当丈夫和儿女把门摔得震天响的时候,她只能在心里默默地反感;为了不让别人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总额外做出更多的工作来消声匿迹。于是,弗朗西丝卡的大多数时间和精力,都用在了反抗这种习惯上。我相信在她反抗的时候,内心难免出现一些小小的喜悦和激情。只是不知道这种激情和梦想相比,孰重孰轻。 
  在这样一种环境下,这个来自美国人想象中的、风情万种的国家来的女人,终于有些熬不住了。如果不是这次的畜牧业集会,如果不是忙里偷闲地得到4天空闲。我们的女主角是不是会崩溃掉? 
  我相信,她会继续熬下去,直到死。我们大多数人都会这样。   
  在1965年8月一个干燥而炎热的星期一,这个老套的故事开始了。   
  当罗伯特·金凯开着他那辆破旧的卡丁车哈里,一路嘎嘎呀呀地开到弗朗西丝卡门前时。出现在弗朗西丝卡面前的,是一个未知的世界。她知道这个人与众不同,她清楚这个人充分自由,不受拘束。她能想象到在那些猥琐多事的邻居眼里,这是怎样的一件惊天大事。这个人,一下子照射出弗朗西丝卡生活的平淡和无味,一下子让整个依阿华州变得保守和落后,一下子让弗朗西丝卡想到了十九岁时那不勒斯的梦想,让她重新强烈地对自身的环境产生鄙视和逃避的欲望。于是,很快,她迷上了这个外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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