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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卷6-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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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感:我以为这些事情是不必半农来做的。从去年来,又看见他不断的做打油诗,弄烂古文,〔12〕回想先前的交情,也往往不免长叹。
  我想,假如见面,而我还以老朋友自居,不给一个“今天天气……哈哈哈”完事,那就也许会弄到冲突的罢。
  不过,半农的忠厚,是还使我感动的。我前年曾到北平,后来有人通知我,半农是要来看我的,有谁恐吓了他一下,不敢来了。这使我很惭愧,因为我到北平后,实在未曾有过访问半农的心思。
  现在他死去了,我对于他的感情,和他生时也并无变化。
  我爱十年前的半农,而憎恶他的近几年。这憎恶是朋友的憎恶,因为我希望他常是十年前的半农,他的为战士,即使“浅”罢,却于中国更为有益。我愿以愤火照出他的战绩,免使一群陷沙鬼将他先前的光荣和死尸一同拖入烂泥的深渊。
  八月一日。
  〔1〕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四年十月上海《青年界》月刊第六卷第三期。
  〔2〕 半农 刘半农(1891—1934),名复,江苏江阴人。历任北京大学教授、北平大学女子文理学院院长等。他曾参加《新青年》的编辑工作,是新文学运动初期重要作家之一。后留学法国,研究语音学。著有《半农杂文》、诗集《扬鞭集》以及《中国文法通论》、《四声实验录》等。
  〔3〕 《新青年》 综合性月刊,“五四”时期倡导新文化运动、传播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刊物。一九一五年九月创刊于上海,由陈独秀主编。第一卷名《青年杂志》,第二卷起改名《新青年》。一九一六年底迁至北京。从一九一八年一月起,李大钊等参加编辑工作。
  一九二二年七月休刊,共出九卷,每卷六期。
  〔4〕 蔡孑民(1868—1940) 蔡元培,字鹤卿,号孑民,浙江绍兴人,近代教育家。反清革命组织光复会的创始人之一,后又参加同盟会,民国成立后曾任教育总长、北京大学校长等职:“五四”时期赞成和支持新文化运动。
  〔5〕 陈独秀(1880—1942) 字仲甫,安徽怀宁人。原为北京大学教授,《新青年》杂志的创办人,“五四”时期提倡新文化运动的主要人物。一九二一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任党的总书记。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后期,推行右倾投降主义路线,使革命遭到失败。之后,他成了取消主义者,又和托洛茨基分子相勾结,成立反党小组织,于一九二九年十一月被开除出党。
  〔6〕 答王敬轩的双珲信 一九一八年初,《新青年》为了推动文学革命运动,开展对复古派的斗争,曾由编者之一钱玄同化名王敬轩,把当时社会上反对新文化运动的论调集中起来,摹仿封建复古派口吻写信给《新青年》编辑部,又由刘半农写回信痛加批驳。两信同时发表在当年三月《新青年》第四卷第三号。
  〔7〕 “她”字和“牠”字的创造 刘半农在一九二○年六月六日所作《她字问题》一文中主张创造“她”、“牠”二字,他说:“一,中国文字中,要不要有一个第三位阴性代词?二,如其要的,我们能不能就用‘她’字?……我现在还觉得第三位代词,除‘她’字外,应当再取一个‘牠’字,以代无生物。”(见《半农杂文》)
  〔8〕 《何典》 清代张南庄(署名“过路人”)编著,是运用俗谚写成、带有讽刺而流于油滑的章回体小说,共十回,清光绪四年(1878)上海申报馆出版。一九二六年六月,刘半农将此书标点重印,鲁迅曾为它作题记,现收入《集外集拾遗》。
  〔9〕 “驷不及舌” 语出《论语。颜渊》,据朱熹《集注》:“言出于舌,驷马不能追之。”
 〔10〕《语丝》第四卷第九期(一九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曾发表刘半农的《林则
  徐照会英吉利国王公文》,其中说林则徐被英人俘虏,并且“明正了典刑,在印度舁尸游街”。不久有读者洛卿来信指出这是史实性的错误,《语丝》第四卷第十四期(同年四月二日)发表了这封信,从此刘半农就不再给《语丝》写稿。
  〔11〕 禁称“蜜斯” 见一九三一年四月一日北平《世界日报》所载刘半农答记者的谈话。其中说他不赞成学生间以密斯互称,在一九三○年他任北平大学女子文理学院院长时即曾加以禁止;他主张废弃“带有奴性的”密斯称呼,而代以国语中原有的姑娘、小姐、女士等。
  密斯,英语Miss的音译,小姐的意思。
 〔12〕指刘半农于一九三三年至一九三四年间发表于《论语》、《人间世》等刊物
  的《桐花芝豆堂诗集》和《双凤凰砖斋小品文》等。
  参看《准风月谈。“感旧”以后(下)》。
               答曹聚仁先生信〔1〕
                聚仁〔2〕先生:
  关于大众语的问题,提出得真是长久了,我是没有研究的,所以一向没有开过口。但是现在的有些文章觉得不少是“高论”,文章虽好,能说而不能行,一下子就消灭,而问题却依然如故。
            现在写一点我的简单的意见在这里:
  一,汉字和大众,是势不两立的。
  二,所以,要推行大众语文,必须用罗马字拼音〔3〕(即拉丁化,现在有人分为两件事,我不懂是怎么一回事),而且要分为多少区,每区又分为小区(譬如绍兴一个地方,至少也得分为四小区),写作之初,纯用其地的方言,但是,人们是要前进的,那时原有方言一定不够,就只好采用白话,欧字,甚而至于语法。但,在交通繁盛,言语混杂的地方,又有一种语文,是比较普通的东西,它已经采用着新字汇,我想,这就是“大众语”的雏形,它的字汇和语法,即可以输进穷乡僻壤去。中国人是无论如何,在将来必有非通几种中国语不可的运命的,这事情,由教育与交通,可以办得到。
  三,普及拉丁化,要在大众自掌教育的时候。现在我们所办得到的是:(甲)研究拉丁化法;(乙)试用广东话之类,读者较多的言语,做出东西来看;(丙)竭力将白话做得浅豁,使能懂的人增多,但精密的所谓“欧化”语文,仍应支持,因为讲话倘要精密,中国原有的语法是不够的,而中国的大众语文,也决不会永久含胡下去。譬如罢,反对欧化者所说的欧化,就不是中国固有字,有些新字眼,新语法,是会有非用不可的时候的。
  四,在乡僻处启蒙的大众语,固然应该纯用方言,但一面仍然要改进。譬如“妈的”一句话罢,乡下是有许多意义的,有时骂骂,有时佩服,有时赞叹,因为他说不出别样的话来。先驱者的任务,是在给他们许多话,可以发表更明确的意思,同时也可以明白更精确的意义。如果也照样的写着“这妈的天气真是妈的,妈的再这样,什么都要妈的了”,那么于大众有什么益处呢?
  五,至于已有大众语雏形的地方,我以为大可以依此为根据而加以改进,太僻的土语,是不必用的。例如上海叫“打”为“吃生活”,可以用于上海人的对话,却不必特用于作者的叙事中,因为说“打”,工人也一样的能够懂。有些人以为如“像煞有介事”之类,已经通行,也是不确的话,北方人对于这句话的理解,和江苏人是不一样的,那感觉并不比“俨乎其然”切实。
  语文和口语不能完全相同;讲话的时候,可以夹许多“这个这个”“那个那个”之类,其实并无意义,到写作时,为了时间,纸张的经济,意思的分明,就要分别删去的,所以文章一定应该比口语简洁,然而明了,有些不同,并非文章的坏处。
  所以现在能够实行的,我以为是(一)制定罗马字拼音(赵元任〔4〕的太繁,用不来的);(二)做更浅显的白话文,采用较普通的方言,姑且算是向大众语去的作品,至于思想,那不消说,该是“进步”的;(三)仍要支持欧化文法,当作一种后备。
  还有一层,是文言的保护者,现在也有打了大众语的旗子的了,他一方面,是立论极高,使大众语悬空,做不得;别一方面,借此攻击他当面的大敌——白话。这一点也须注意的。要不然,我们就会自己缴了自己的械。专此布复,即颂时绥。
  迅上。八月二日。
  〔1〕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四年八月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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