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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通义作者章学诚-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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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刘孝标注《世说新语》,则杂史支流,犹有子注,是六朝史学家法未亡之
一验也。自后史权既散,纪传浩繁,惟徐氏《五代史注》,亦已简略,尚存饩羊
於一线。而唐、宋诸家,则茫乎其不知涯涘焉。宋范冲修《神宗实录》,别为
《考异》五卷,以发明其义。是知后无可代之人,而自为之解。当与《通鉴举要》、
《考异》之属,同为近代之良法也。
刘氏《史通》,画补注之例为三条,其所谓小书人物之《三辅决录》、《华
阳士女》,与所谓史臣自刊之《洛阳伽蓝》《关东风俗》者,虽名为二品,实则
一例。皆近世议史诸家之不可不亟复者也。惟所谓思广异闻之松之《三国》、刘
昭《后汉》一条,则史家之旧法,与《索隐》、《正义》之流,大同而小异者也。
夫文史之籍,日以繁滋,一编刊定,则徵材所取之书,不数十年,尝失亡其
十之五六,宋、元修史之成规,可覆按焉。使自注之例得行,则因援引所及,而
得存先世藏书之大概,因以校正艺文著录之得失,是亦史法之一助也。且人心日
漓,风气日变,缺文之义不闻,而附会之习,且愈出而愈工焉。在官修书,惟冀
塞责,私门著述,敬饰浮名,或剽窃成书,或因陋就简。使其术稍黠,皆可愚一
时之耳目,而著作之道益衰。诚得自注以标所去取,则闻见之广狭,功力之疏密,
心术之诚伪,灼然可见於开卷之顷,而风气可以渐复於质古,是又为益之尤大者
也。然则考之往代,家法既如彼;揆之后世,系重又如此;夫翰墨省於前,而功
效多於旧,孰有加於自注也哉?
○传记
传记之书,其流已久,盖与六艺先后杂出。古人文无定体,经史亦无分科。
《春秋》三家之传,各记所闻,依经起义,虽谓之记可也。经《礼》二戴之记,
各传其说,附经而行,虽谓之传可也。其后支分派别,至於近代,始以录人物者,
区为之传;叙事迹者,区为之记。盖亦以集部繁兴,人自生其分别,不知其然而
然,遂若天经地义之不可移易。此类甚多,学者生於后世,苟无伤於义理,从众
可也。然如虞预《妒记》、《襄阳耆旧记》之类,叙人何尝不称记?《龟策》、
《西域》诸传,述事何尝不称传?大抵为典为经,皆是有德有位,纲纪人伦之所
制作,今之六艺是也。夫子有德无位,则述而不作,故《论语》、《孝经》,皆
为传而非经,而《易·系》亦止称为《大传》。其后悉列为经,诸儒尊夫子之文,
而使之有以别於后儒之传记尔。周末儒者,及於汉初,皆知著述之事,不可自命
经纶,蹈於妄作;又自以立说,当禀圣经以为宗主,遂以所见所闻,各笔於书而
为传记。若二《礼》诸记、《诗》、《书》、《易》、《春秋》诸传是也。盖皆
依经起义,其实各自为书,与后世笺注自不同也。后世专门学衰,集体日盛,叙
人述事,各有散篇,亦取传记为名,附於古人传记专家之义尔。明自嘉靖而后,
论文各分门户,其有好为高论者,辄言传乃史职,身非史官,岂可为人作传?世
之无定识而强解事者,群焉和之,以谓於古未之前闻。夫后世文字,於古无有,
而相率而为之者,集部纷纷,大率皆是。若传则本非史家所创,马、班以前,早
有其文。(孟子答苑囿汤、武之事,皆曰:“於传有之。”彼时并未有纪传之史,
岂史官之文乎!)今必以为不居史职,不宜为传,试问传记有何分别?不为经师,
又岂宜更为记耶?记无所嫌,而传为厉禁,则是重史而轻经也。文章宗旨,著述
体裁,称为例义。今之作家,昧焉而不察者多矣。独於此等无可疑者,辄为无理
之拘牵。殆如村俚巫妪,妄说阴阳禁忌,愚民举措为难矣。明末之人,思而不学,
其为瞽说,可胜唾哉!今之论文章者,乃又学而不思,反袭其说,以矜有识,是
为古所愚也。
辨职之言,尤为不明事理。如通行传记,尽人可为,自无论经师与史官矣。
必拘拘於正史列传,而始可为传,则虽身居史职,苟非专撰一史,又岂可别自为
私传耶?若但为应人之请,便与撰传,无以异於世人所撰。惟他人不居是官,例
不得为,己居其官,即可为之,一似官府文书之须印信者然;是将以史官为胥吏,
而以应人之传,为倚官府而舞文之具也,说尤不可通矣。道听之徒,乃谓此言出
大兴朱先生,不知此乃明末之矫论,持门户以攻王、李者也。
朱先生尝言:“见生之人,不当作传。”自是正理。但观於古人,则不尽然。
按《三国志》庞淯母赵娥,为父报仇杀人,注引皇甫《烈女传》云:“故黄门
侍郎安定梁宽为其作传。”是生存之人,古人未尝不为立传。李翱撰《杨烈妇传》,
彼时杨尚生存。恐古人似此者不乏。盖包举一生而为之传,《史》、《汉》列传
体也。随举一事而为之传,《左氏》传经体也。朱先生言,乃专指列传一体尔。
邵念鲁与家太詹,尝辨古人之撰私传,曰:“子独不闻邓禹之传,范氏固有
本欤?”按此不特范氏,陈寿《三国志》,裴注引东京、魏、晋诸家私传相证明
者,凡数十家。即见於隋、唐《经籍》、《艺文志》者,如《东方朔传》、《陆
先生传》之类,亦不一而足,事固不待辨也。彼挟兔园之册,但见昭明《文选》、
唐宋八家鲜入此体,遂谓天下之书,不复可旁证尔。
往者聘撰《湖北通志》,因恃督府深知,遂用别识心裁,勒为三家之学。人
物一门,全用正史列传之例,撰述为篇。而隋、唐以前,史传昭著,无可参互详
略施笔削者,则但揭姓名,为《人物表》。(说详本篇《序例》。)其诸史本传,
悉入《文徵》,以备案检。(所谓三家之学,《文徵》以拟《文选》。)其於撰
述义例,精而当矣。时有佥人,穷於宦拙,求余荐入书局,无功冒餐给矣。值督
府左迁,小人涎利构谗,群刺蜂起,当事惑之,檄委其人校正。余方恃其由余荐
也,而不虞其背德反噬,昧其平昔所服膺者,而作诪张以罔上也。(别有专篇辨
例。)乃曰《文徵》例仿《文选》、《文苑》,《文选》、《文苑》本无传体。
因举《何蕃》、《李赤》、《毛颖》、《宋清》诸传,出於游戏投赠,不可入正
传也。上官乃亟赞其有学识也,而又阴主其说,匿不使余知也。噫!《文苑英华》
有传五卷,盖七百九十有二,至於七百九十有六,其中正传之体,公卿则有兵部
尚书梁公李岘,节钺则有东川节度卢坦,(皆李华撰传。)文学如陈子昂,(卢
藏用撰传。)节操如李绅,(沈亚之撰传。)贞烈如杨妇、(李翱。)窦女,
(杜牧。)合於史家正传例者,凡十馀篇,而谓《文苑》无正传体,真丧心矣!
宋人编辑《文苑》,类例固有未尽,然非佥人所能知也。即传体之所采,盖
有排丽如碑志者,(庾信《邱乃敷敦崇传》之类。)自述非正体者,(《陆文学
自传》之类。)立言有寄托者,(《王承福传》之类。)借名存讽刺者,(《宋
清传》之类。)投赠类序引者,(《强居士传》之类。)俳谐为游戏者,(《毛
颖传》之类。)亦次於诸正传中;不如李汉集韩氏文,以《何蕃传》入杂著,以
《毛颖传》入杂文,义例乃皎然矣。
○习固
辨论乌乎起?起於是非之心也。是非之心乌乎起?起於嫌介疑似之间也。乌
乎极?极於是尧非桀也。世无辨尧、桀之是非,世无辨天地之高卑也。目力尽於
秋毫,耳力穷乎穴蚁。能见泰山,不为明目,能闻雷霆,不为聪耳。故尧、桀者,
是非之名,而非所以辨是非也。嫌介疑似,未若尧、桀之分也。推之而无不若尧、
桀之分,起於是非之微,而极於辨论之精也。故尧、桀者,辨论所极;而是非者,
隐微之所发端也。
隐微之创见,辨者矜而宝之矣。推之不至乎尧、桀,无为贵创见焉。推之既
至乎尧、桀,人亦将与固有之尧、桀而安之也。故创得之是非,终於无所见是非
也。
尧、桀无推者也。积古今之是非而安之如尧、桀者,皆积古今人所创见之隐
微而推极之者也。安於推极之是非者,不知是非之所在也。不知是非之所在者,
非竟忘是非也,以谓固然而不足致吾意焉尔。
触乎其类而动乎其思,於是有见所谓诚然者,非其所非而是其所是,矜而宝
之,以谓隐微之创见也。推而合之,比而同之,致乎其极,乃即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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