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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_后汉书-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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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致者,必也亲丧乎!」《春秋传》曰:「上之所为,民之归也。」夫上所不为而民或为之,故加刑罚;若上之所为,民亦为之,又何诛焉?昔丞相翟方进,以自备宰相,而不敢逾制。至遭母忧,三十六日而除。夫失礼之源,自上而始。古者大丧三年不呼其门,所以崇国厚俗笃化之道也。事失宜正,过勿惮改。天下通丧,可如旧礼。

  臣闻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有礼仪。礼义备,则人知所厝矣。夫妇人伦之始,王化之端,故文王作《易》,上经首《乾》、《坤》,下经首《咸》、《恒》孔子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夫妇之道,所谓顺也。《尧典》曰:「B341降二女于妫B658,嫔于虞。」降者下也,嫔者妇也。言虽帝尧之女,下嫁于虞,犹屈体降下,勤修妇道。《易》曰:「帝乙归妹,以祉元吉。」妇人谓嫁曰归,言汤以娶礼归其妹于诸侯也。《春秋》之义,王姬嫁齐,使鲁主之,不以天子之尊加于诸侯也。今汉承秦法,设尚主之仪,以妻制夫,以卑临尊,违乾坤之道,失阳唱之义。孔子曰:「昔圣人之作《易》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察法于地,睹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今观法于天,则北极至尊,四星妃后。察法于地,则昆山象夫,卑泽象妻。睹鸟兽之文,鸟则雄者鸣鸲,雌则顺服;兽则牡为唱导,牝乃相从。近取诸身,则乾为人首,坤为人腹。远取诸物,则木实属天,根C14B属地。阳尊阴卑,盖乃天性。且《诗》初篇实首《关睢》;《礼》始《寇》、《婚》,先正夫妇。天地《六经》,其旨一揆。宜改尚主之制,以称乾坤之性。遵法尧、汤,式是周、孔。合之天地而不谬,质之鬼神而不疑。人事如此,则嘉瑞降天,吉符出地,五韪咸备,各以其叙矣。

  昔者圣人建天地之中而谓之礼,礼者,所以兴福祥之本,而止祸乱之源也。人能枉欲从礼者,则福归之;顺情废礼者,则祸归之。推祸福之所应,知兴废之所由来也。众礼之中,婚礼为首。故天子娶十二,天之数也;诸侯以下各有等差,事之降也。阳性纯而能施,阴体顺而能化,以礼济乐,节宣其气。故能丰子孙之祥,致老寿之福。及三代之季,淫而无节。瑶台、倾宫,陈妾数百。阳竭于上,阴隔天下。故周公之戒曰:「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之从,时亦罔或克寿。」是其明戒。后世之人,好福不务其本,恶祸不易其轨。传曰:「B35B趾适屦,孰云其愚?何与斯人,追欲丧躯?」诚可痛也。臣窃闻后宫采女五六千人,从官侍使复在其外。冬夏衣服,朝夕禀粮,耗费缣帛,空竭府藏,征调增倍,十而税一,空赋不辜之民,以供无用之女,百姓穷困于外,阴阳隔塞于内。故感动和气,灾异屡臻。臣愚以为诸非礼聘未曾幸御者,一皆遣出,使成妃合。一曰通怨旷,和阴阳。二曰省财用,实府藏。三曰修礼制,绥眉寿。四曰配阳施,祈螽斯。五曰宽役赋,安黎民。此诚国家之弘利,天人之大福也。

  夫寒热晦明,所以为岁;尊卑奢俭,所以为礼:故以晦明寒暑之气,尊卑侈约之礼为其节也。《易》曰:「天地节而四时成。」《春秋传》曰:「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孝经》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者,尊卑之差,上下之制也。昔季氏八佾舞于庭,非有伤害困于人物,而孔子犹曰「是可忍也,孰不可忍。」《洪范》曰:「惟辟作威,惟辟作福,惟辟玉食。」凡此三者,君所独行而臣不得同也。今臣僭君服,下食上珍,所谓害于而家,凶于而国者也。宜略依古礼尊卑之差,及董仲舒制度之别,严督有司,必行其命。此则禁乱善俗足用之要。

  奏闻,即弃官去。

  后遭党锢,隐于海上,又南遁汉滨,积十余年,以著述为事,遂称为硕儒。党禁解,五府并辟,司空袁逢举有道,不应。及逢卒,爽制服三年,当世往往化以为俗。时人多不行妻服,虽在亲忧犹有吊问丧疾者,又私谥其君父及诸名士,爽皆引据大义,正之经典,虽不悉变,亦颇有改。

  后公车征为大将军何进从事中郎。进恐其不至,迎荐为侍中,及进败而诏命中绝。献帝即位,董卓辅政,复征之。爽欲遁命,吏持之急,不得去,因复就拜平原相。行至宛陵,复追为光禄勋。视事三日,进拜司空。爽自被征命及登台司,九十五日。因从迁都长安。

  爽见董卓忍暴滋甚,必危社稷,其所辟举皆取才略之士,将共图之,亦与司徒王允及卓长史何颙等为内谋。会病薨,年六十三。

  著《礼》、《易传》、《诗传》、《尚书正经》、《春秋条例》,又集汉事成败可为鉴戒者,谓之《汉语》。又作《公羊问》及《辩谶》,并它所论叙,题为《新书》。凡百余篇,今多所亡缺。

  兄子悦、BE77并知名。BE77自有传。

  论曰:荀爽、郑玄、申屠蟠俱以儒行为处士,累征并谢病不诣。及董卓当朝,复备礼召之。蟠、玄竟不屈以全其高。爽已黄发矣,独至焉,未十旬而取卿相。意者疑其乖趣舍,余窃商其情,以为出处君子之大致也,平运则弘道以求志,陵夷则濡迹以匡时。荀公之急急自励,其濡迹乎?不然,何为违贞吉而履虎尾焉?观其逊言迁都之议,以救杨、黄之祸。及后潜图董氏,几振国命,所谓「大直若屈」,道故逶迤也。

  悦字仲豫,俭之子也。俭早卒。悦年十二,能说《春秋》。家贫无书,每之人间,所见篇牍,一览多能诵记。性沉静,美姿容,尤好著述。灵帝时阉官用权,士多退身穷处,悦乃托疾隐居,时人莫之识,唯从弟BE77特称敬焉。初辟镇东将军曹操府,迁黄门侍郎。献帝颇好文学,悦与BE77及少府孔融侍讲禁中,旦夕谈论。累迁秘书监、侍中。

  时,政移曹氏,天子恭己而已。悦志在献替,而谋无所用,乃作《申鉴》五篇。其所论辩,通见政体,既成而奏之。其大略曰:

  夫道之本,仁义而已矣。五典以经之,群籍以纬之,咏之歌之,弦之舞之,前监既明,后复申之。故古之圣王,其于仁义也,申重而已。

  致政之术,先屏四患,乃崇五政。

  一曰伪,二曰私,三曰放,四曰奢。伪乱俗,私坏法,放越轨,奢败制。四者不除,则政末由行矣。夫俗乱则道荒,虽天地不得保其性矣;法坏则世倾,虽人主不得守其度矣;轨越则礼亡,虽圣人不得全其道矣;制败则欲肆,虽四表不得充其求矣。是谓四患。

  兴农桑以养其生,审好恶以正其俗,宣文教以章其化,立武备以秉其威,明赏罚以统其法。是谓五政。

  人不畏死,不可惧以罪。人不乐生,不可劝以善。虽使契布五教,皋陶作士,政不行焉。故在上者先丰人财以定其志,帝耕籍田,后桑蚕宫,国无游人,野无荒业,财不贾用,力不妄加,以周人事。是谓养生。

  君子之所以动天地,应神明,正万物而成王化者,必乎真定而已。故在上者审定好丑焉。善恶要乎功罪,毁誉效于准验。听言责事,举名察实,无惑诈伤,以荡众心。故事无不核,物无不切,善无不显,恶无不章,俗无奸怪,民无淫风。百姓上下睹利害之存乎己也,故肃恭其心,慎修其行,内不回惑,外无异望,则民志平矣。是谓正俗。

  君子以情用,小人以刑用。荣辱者,赏罚之精华也。故礼教荣辱,以加君子,化其情也;桎梏鞭扑,以加小人,化其刑也。君子不犯辱,况于刑乎!小人不忌刑,况于辱乎!若教化之废,推中人而坠于小人之域;教化之行,引中人而纳于君子之涂。是谓章化。小人之情,缓则骄,骄则恣,恣则怨,怨则叛,危则谋乱,安则思欲,非威强无以惩之。故在上者,必有武备,以戒不虞,以遏寇虐。安居则寄之内政,有事则用之军旅。是谓秉威。

  赏罚,政之柄也。明赏必罚,审信慎令,赏以劝善,罚以惩恶。人主不妄赏,非徒爱其财也,赏妄行则善不劝矣。不妄罚,非矜其人也,罚妄行则恶不惩矣。赏不劝谓之止善,罚不惩谓之纵恶。在上者能不止下为善,不纵下为恶,则国法立矣。是谓统法。

  四患既蠲,五政又立,行之以诚,守之以固,简而不怠,疏而不失,无为为之,使自施之,无事事之,使自交之。不肃而成,不严而化,垂拱揖让,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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