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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事物可由数获得什么好处。
事实上,蜜水并不因为是三与三之比而成为更佳,没有特殊的比例,只是适当地冲
淡了的蜜水较之可用数表示而过度浓甜的蜜水恰还更为合适。又,混合物的比例是数的
相加,不是相乘,例如这是“三份水加之于二份蜜”,就不能是“三乘二”。因为事物
的相乘者其科属〈物类〉必须相同;所以1×2×3的乘积必须是可以1为之计量,4
×5×6必可以4为之计量,所有乘积必以各个原乘数为之计量。于是水之数为2×3
时,火之数就不能同时而为2×5×3×6。
假如一切事物必须参加于列数,许多事物必成为相同,同一的数也必然会既属此物
又属那物。于是,数是否原因?事物因数而存在么?或这并不能肯定?例如太阳的运动
有数,月运动也有数,——以至于每一动物的寿命与成长期无不有数。于是,这些数未
必不能成为方、或立方以及有些相等或有些倍乘?一切事物既被假定为必参于数,而习
用诸数之范围又常有所限,因此相异的事物,就无法不归属于相同的数了。于是,某些
事物既被系属以相同的数,就得因它们的数型相同而成为相同;例如日月就得相同。但
何以这些成为原因?说是元音有七,乐律依于七弦,昴星亦七,动物七岁易齿(至少有
些是这样,有些并不如此),与底让人作战的英雄亦七。这因为其数必须是以七为型,
所以战斗英雄就打成为七位,而昴星也凑成七个么?实际战斗英雄有七,是由于城堡的
门有七或其它的原因;至于昴星只是我们点数为七,这有如大熊星座点数有十二星一样,
而目光锐敏的人在两星座中均可指点更多的星数。不仅如此,他们甚至于说Ξ、Ψ、Ζ
是和音,因和音有三,所以复子音〈辅音〉也有三。他们忽忘了这样的音注可以上千譬
如ΓΡ也可以算一个。但是,他们若说只有这三字母构各相当于别的两个字母,那么理
由正在口腔发声有三个部分,这三个部分各相应于σ声者就只能有这三字母,更无其它
可算复子音,这与三和音全不相涉;实际和音不止三个,而复子音恰只有三个。这些人
们象旧式的荷马学者往往能见所小同而不识大异。
有些人说这类的例很多,譬如两中弦所示数为九与八。
而史诗以十七个音节为一行,与此两弦合其节奏,朗诵的抑扬与顿挫按于右前半行
者九音,按于左后半行者八音。他们又说由A至Ω间的字母数等于笛管由最低至最高音
间的音符数,而这音符数则等于天体合唱全队的数日。可疑的是人们谁都不难叙列这样
的比拟,在永恒事物中容易找到这类譬喻,在世俗事物中也不难寻取。
经过我们这样的一番检查之后,有些人为了使数成为自然之种种原因,因而赋予可
赞美特性,以及它们的诸对成和数学的一般关系,似乎已悉归消散;照前所说明第一原
理的任何一个命意,数均不能成立为事物之原因。可是,有一涵义他们也辩明了,善之
属于数者,与奇、直、正方和某些数的潜能一同序次在美这一对成行列中。季节与某些
数〈如四〉符合;他们在数学论理上收集起具有相似作用的类例。
这些,实际上就是一些“相符”。它们既原有所偶合,而事物之相符者固可相适应,
也可相比拟。在实是的每一范畴,比拟词项总是可以找到的,——如直之于线者,其可
拟于面,也许奇之于数,白之于色亦然。
再者,音乐现象等的原因不在意式数(意式数虽相等者亦为类不同;意式单位亦然);
所以,单凭这一理由我们就无须重视意式这些就是数论的诸后果,当然这还可汇集更多
的刺谬。他们在制数时遭遇到很多麻烦,始终未能完成一个数论体系,这似乎就显示了
数学对象,并不如有些人所说,可分离于感觉事物之外,它们也不能是第一原理。
附录一 纲目(章节分析)
卷(A)一哲学大义。概述诸先哲之哲学思想
章一
求知是人类的本性。980a22—980a27
理知发展之顺序——由感觉、记忆、经验以造就技术。—981a13
技术优于经验,技术家知道事物之所以然。—981b13
学术之成长导向理论知识——智慧(哲学)。—982a3
章二
哲人较常人所知为更普遍、深诣而精确。98a24—982a4
智慧为纯知识,优于其它知识。—982b7
知慧为明因达理之学,不切实用而却为高尚之学术。—983a23
章三
宇宙万物各具四因——物因、式因、动因、极因。983a24—983b7
早期哲学家专研物因。983b19
泰勒斯主于“水”为万物之因——其他诸家所主之物因。—984a17
或由物因进而推求动因——阿那克萨哥拉主于“理性”为动因。—984a23
章四 诸先哲涉及动因者,希箫特、巴门尼德等主于“情爱”。984b23—9
84b31
恩培多克勒主“善恶”与“爱憎”——恩氏并重四元素。—985b4
留某伯与德谟克利特原子学派之自然理论[旁涉]。—985b23
章五 毕达哥拉斯学派主于“数”,以数为元素,制作万物——数为式因,亦为物
因。985b24—986a22
或以十类对成为万物原理(皆切近于物因)。—986b8
埃利亚学派中,巴门尼德主于“元一”而承认感性事物之“众多”。—987a2
综结第三、第四、第五章。—987a28
章六柏拉图意式论之渊源:(甲)毕达哥拉斯之“数论”,(乙)赫拉克利特之
“流逝”,(丙)苏格拉底之“定义”——柏拉图以“意式”凌越于感性事物。987
a29—987b15
以数理对象置于意式与感性事物之间,又以“大与小”为数之物因,“元一”为式
因,又或以“善与恶”为式因与物因——意式论者总亦只举两因。—988a18
章七 诸家立论均未能悉明四因。988a18—988b22
章八 对诸先哲的批评:一元论者——恩培多克勒——阿那克萨哥拉——毕达哥拉
斯学派。988b22—990a33
章九(续章八)——柏位图学派意式论:
1.意式论倍增了事物的数目:990a33—990b8
2.意式或不足以说明事物,或超越了事物之真相;相关数与绝对数之或先或后,
足证意式论常自相矛盾。—990b23
3.本体之外各事物亦有意式,这不符常习:—991a8
4.意式无补于可感觉事物—991b9
5.若以意式为数,引起若干疑难:—991b26
6.依意式论数,这需要第二第三类的数系,此未见说明;—991b32
7:意式数中诸单位亦引起若干疑难;—992a10
8.线、面、体亦然——点的性质亦未明。—992a25
9.意式论未及动因与极因;—992b1
10.“大与小”作为物因,不能解释动变;—992b9
11.意式论主有元一而并未证明事物何以成一。—992b18
12.假设一切现存事物均具相同要素是荒谬的。993a10
章十 各家所论万物原理莫出四因之外,哲学就旨有研究四因。993a11—9
93a28
卷(a)二 概论学术研究章一 学术研究——人智薄弱而真理不易识,然知识之
积以渐,虽常人亦各有所贡献。993a29—993b33
章二 四因均不能作无尽系列,种类也不能为数无尽。994a1—994b32
章三 各种研究与教授须有各别的方法。994b33—995a21
卷(B)三 哲学的主题章一 怀疑而后能学问,审辩而后能解惑——列举哲学研
究十三类主题。—995a22—996a18
章二 1.事物或全备四因或不全备,是否由一门学术统研四因?—996a18
—996b25
2.研究本体的学术是否亦研究各门学术之通则?—997a14
3.哲学是否统研一切本体?——是否另有研究事物属性之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