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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学泰斗周汝昌传-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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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8年12月,原来的“革命小将”被送往“广阔的天地”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到了1969年,全国各大城市机关院校的干部和知识分子,则被分遣到农村去办“五·七干校”。人民文学出版社去的地方是湖北省咸宁县的“向阳湖干校”,出发时间则选定在八月十五中秋节。周汝昌经过一年隔离审查,并没有查出什么严重“问题”,也就被解除隔离,随着全单位下往咸宁了。在下乡前,出版社的当权者也曾动员让毛淑仁随周汝昌一同下乡,因为那时说去“五·七”干校并不是暂时的,而是要去“安家落户”。但毛淑仁却一口拒绝,坚决不走。动员者用如不下去就扣周汝昌的工资相威胁,毛淑仁却回答说:“高薪怎么样?高薪是毛主席老人家给的!”言外之意你们敢扣!周月苓回忆说:“我爸爸去了文化部的湖北咸宁‘五·七’干校后,单位就天天逼着我妈妈也去( 家属也得去干校,在那里彼此相互批斗,出身好的就是革命的,得革那些出身不好或者有各种问题的人的命。出身不好或者有各类问题的人就得为那些‘好人们’做打开水等各种体力活儿 ),而我妈妈就被我的弟妹们( 此时我已在天津部队 )反锁在屋子里不出来,亏得当时街道上对我妈妈比较好,我妈妈在街道做一些工作,就让我妈妈去挖防空洞,单位来人也找不着她。”
    与此同时或前或后,周家的几个子女也都随着时代的大潮,离开了北京。长女月苓由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毕业,去天津葛岭4701部队农场锻炼两年后,分配到唐山市河北矿冶学院当英文教师。次女丽苓由中国科技大学去天津市委104“五·七”干校劳动锻炼一年后,分配到天津市石油化工厂工作。三女伦苓高中没有毕业,于1969年去陕西延安插队四年,后来招工到宝鸡市属于冶金部下属的一个有色金属加工厂当了八年工人。最小的男孩子建临初中没有毕业,去内蒙古军垦农场劳动五年。只有长子喜临由于是聋哑人,未曾离开北京而分配了工作,陪伴着母亲毛淑仁留守在家。周月苓回忆说;“我们在分配时都受到了‘文化大革命’以及家庭中的影响。比如我是学习外语的,我的同班同学都分在北京,或者回了原籍比较好的单位,只有我在河北。但是和我的弟妹们比起来已经是天上和地下的区别了,起码我在一个城市的大学里。我现在仍旧清楚地记得那时候我把( 从第一个月发工资开始 )每个月的工资除了吃饭外几乎全部寄给我妈妈,可是我妈妈每次在信里都和我说:‘一个月怎么过的这么长啊!’言外之意是‘怎么还不到发工资的时候呢!’”    
    所谓“五·七”干校,是以毛泽东1966年5月7日写给林彪的一封信命名的。在这封信中,毛泽东提出,部队、工人、农民、学生等社会各阶层人员,除了其本职的工作或学习之外,都要学习政治和军事。而其中最著名的一段是:“学生也是这样,以学为主,兼学别样,即不但学文,也要学工、学农、学军,也要批判资产阶级。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统治我们学校的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商业、服务行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凡有条件的,也要这样做。”到1968年,军训军管把大局稳住了,“串连”和“造反”停止了,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在5月7日组织大批机关干部下放劳动,同时把“走资派”之类的人送去劳动改造,在庆安县柳河办了一个农场,定名为“五·七”干校。经过五个月的实践,柳河“五·七”干校总结出一套经验。毛泽东为此批示:“广大干部下放劳动,这对干部是一种重新学习的极好机会,除老弱病残者外都应这样做。在职干部也应分批下放劳动。”1968年10月4日,《 人民日报 》头版头条刊登了柳河干校经验和毛泽东的指示。从此,干部下放劳动,开办“五·七”干校成为一场席卷全国的运动。    
    周汝昌从1954年回到北京后,除了偶尔去天津以及单位出差短期到外地,基本上就很少离开北京了。1969年来到咸宁过农家生活,当然是艰苦的,但客观上也提供了一次回到大自然的体验和机会。虽然是集体住宿集体管理,但在劳动时却往往是一个人独对大自然,倒也有许多自得其乐的经验。周汝昌这样回忆:    
    我嗜京戏,最爱听的是反二簧。谭叫天的《 碰碑 》不用说了。旦角的大段唱工,以梅兰芳先生来说,就有《 宇宙锋 》的“我这里、假意儿、懒睁杏眼”,《 黛玉葬花 》的“若说是、没奇缘、今生偏遇(着)他”,和《 女起解 》的“崇老伯、他说是、冤枉能辩”。梅先生的唱,配上徐兰沅、王少卿那种大方家数而又考究异常的托腔与过门,真是无法形容的美,令人心折而魂醉,令人唾壶击碎,就叫做“此曲只应天上有”吧。如今已成广陵散了。……    
    三大段反二簧,我尤喜苏三那一段。那是独角戏,满台空空荡荡,在丝竹琴音与铜撞星儿的异样美妙的声音里,她一人徘徊思念,柔肠万缕——就这一个不幸的女子,“充满”了台,唱出了诗的境界,绘出了诗的画卷。这是心声,这是美,这是悲剧,这也是中华文化的特殊创造。这是“戏”吗?我看更是中华的诗!    
    下“干校”到湖北咸宁,掏粪,种菜,守夜——四点钟起来,满天星斗,蹚着过膝的水,到那“围湖造田”的菜地,只我一个人,拄着一枝竹竿,像个鬼魂吧?因这时无人“管制”,我就吟唱自娱——唱的总是《 起解 》那大段八句,连带着徐、王二师的美妙的“小肩膀儿”与“大过门儿”,一字不落。这样,由巨蚊的包围,夜幕的黑暗,迎来了东方的曙霞,朝曦,晓雾,晨晴……不觉悠然自得,忘了一切。(《 天·地·人·我 》中《 反二簧与狱神爷 》)    
    这倒与周汝昌在青少年时被“绑票”到土匪的水寨中,那“杨柳岸,晓风残月”的经历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另外两篇回忆录里,周汝昌又提供了另一些干校生活的剪影:    
    干校是分很多小队的,“工种”不同,各占一块“地盘”,故难得往来相见。其后忽有一段时期又见到了他(冯雪峰——引者)。那大约是因为要清除一处地面作什么用,派几位“老弱残兵”去打扫破砖烂瓦砾碎石土块之类,用一个簸箕端往一个后边的土坡上倾倒。我见他精神不颓,勤勤恳恳地劳动,扫除垃圾,一丝不苟——可是面无表情,“冷若冰霜”,目不视人。他不会不认得我,但正眼不瞧,真是人到此境,莫论当初,“此一时彼一时”也。    
    从打这一回,再没见他。我们的“缘”,尽于此地此时此境中。(《 社长冯雪峰 》)    
    1969年之中秋,我们一同到来湖北咸宁干校。我与他(杨霁云——引者)体力相若,是“文弱书生型”,干不了重活,便分配给菜园子挑粪。我们两个成了很别致的“搭档”。    
    从厕坑掏了一个木桶大半满的屎浆,二人抬起来,扁担端头一前一后,只会迈“方步”,很“潇洒可观”。从厕到园,路还不太近,走到一个大拐弯处,便在树阴下坐下来歇了一会儿。这路上倒无人监督,很自由,我们便吸烟漫谈,谈的就多半是《 红楼梦 》。那情景,值得入红学史,可惜没人给拍照录音。(《 难忘杨霁云先生 》)    
    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许多人在咸宁的干校待了三四年时间,而周汝昌比别的同事幸运,只待了一年。1970年8月,正是湖北地区最炎热的日子,有一天,周汝昌照例干完了清晨值班、唱反二簧的工作,上午来劳动的“小队”的人来了,可以交班回去吃饭睡觉。走在路上,忽然遇到一个同志拦住路,说:“队部里找你,有话说。现在就去。”    
    周汝昌大吃一惊,不知自己又犯了什么事,又有什么“辫子”被抓住了。这用得上那句老歇后语了: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    
    谁知是福不是祸。队部姓李的领导通知他:“因工作需要,调你回北京。从今天起,停止劳动。这几天你收拾东西。准备好了,决定哪一天走,告诉我们,来办手续。”    
    周汝昌想了想,说:“过一个星期,九月三号或者四号走,可以吗?”李领导回答说:“就这样。”    
    周汝昌就这样结束了“五七战士”的生涯,平常不搭理自己的“左派”们见了他也眉开眼笑了。马上要回北京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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