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亚里斯多德全集-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许从这里我们对于脱离可感觉事物而独立存在的本体可以得 
一明确观念。因为本体类乎原理与原因,让我们从这起点上 
追索。所谓 “ 怎么 ” ?当取这样的形式为问 ——“ 此物何以属 
之彼物? ” 这个文明人何以谓之一个文明人?照我们以上所说, 
就是询问 —— 这人何以文明,或者不是一个文明人而是另一 
样的人。现在要是问一事物何以谓之 “ 自身 ” ,这是一个无意 
义的问题;因为提出一个 “ 怎么 ” ,事物的存在与其真相就已 
够明显的暴露了 —— 例如说 “ 月被蚀 ” ,真相便已具在。一事 
物的真相就是这事物的本身;对于 “ 这人何以为人 ” , “ 这文 
明人何以为文明人 ” 这类问题的答复只有一个简单理由,一 
个简单原因,你硬要我们解释,我们就说 “ 因为这事物不能 
从自身分离,它所以成为一个这个正就为他是这个 ” 。对付这 
类问题,这样的通例恰正是一个简易办法。但我们可以询问 
“ 人何以是如此如此性质的一个动物? ” 这很清楚,我们不是 
在问 “ 人何以为人? ” 我们现在问的是某物何以可为某物的说 
明(所指的说明必须清楚;若妄举不能说明某物之云谓以为 
询问,就等于没有询问)。例如 “ 何为打雷? ” 这与 “ 云中何 
为有声音? ” 相同。这样的询问就是以一物为另一物的说明。 
又,何以这些事物,即砖石,成为一幢房屋?明白地,我们 
是在探寻原因。抽象地讲,询问即求其怎是,有些事物如一 
房屋或一床铺,其怎是为目的,有些则为原动者;原动者也 
是一个原因。在生灭成坏的事例上,所求当为动因;而于事 
物存在的问题上则应并求其极因。 
   凡一词不能清楚地作为另一词的说明,询问的对象往往 
就没着落(例如我们问人是什么),因为我们并没有在某一整 
体中确定地分析出某些要素来。我们在发问之先必须揭示我 
们的命意;如其不然,则询问仅是在有此物与无此物的边境 
中摸索而已。因为我们必然是从某些已知事物肯定了某一事 
物之存在,所以才提出某一问题,这就该提出某些明确的内 
容;例如 “ 何以这些材料成为房屋 ” ;因为这些材料具有了房 
屋的怎是。 “ 何以这一个体,或这身体,具此形式就成为人? ” 
所以我们所探求的就是原因,即形式〈式因〉,由于形式,故 
物质得以成为某些确定的事物;而这就是事物的本体。明白 
地,于是,一切单词是无可询问的,也无可作答;对于这样 
的事物我们应另觅询问的方式。 
   因为从某些事物结合起来的,其整体既然是一,就应 
象一个完整的音节,而不是象一堆字母 —— 音节有异于字母, 
βα不同于β与α,肌肉也不是火与土,(因为当它们分开时,整 
体如肌肉与音节就不复存在,而字母却存在,火与土也存在;) 
于是音节不仅是一元音与辅音的两个字母而又成为另一事物 
了,肌肉不仅是火与土,或热与冷,而也已成为另一事 
物: —— 于是,假如这所合成的另一事物,本身必须是一要 
素或为要素所组成,(一)倘本身作为要素,同样的论辩仍将 
适用;肌肉将以这另一事物与火与土来组成,而继续引伸这 
论辩,此过程将进行至无尽已。(二)倘这是一综合物,则明 
显地它所综合的必不止一物(如为一物,则综合只能一物与 
其自己来结合了),这些我们在肌肉与音节两例上又可应用同 
样的辩论。然而这 “ 另一事物 ” 殊应异乎原事物,这不是 
“ 要素 ” 而是 “ 原因 ” ,正是原因使 “ 这个 ” 成为肌肉,而 
“ 那个 ” 则成为音节;其它各例也相似。这些就是每一事物之 
本体,因为这是事物所由成为实是的基本原因。又,虽则有 
些事物不是本体,好些本体却由自然过程其它们本性形成的, 
因此这些本体就近乎是这样的性质,这就不是一个要素而是 
一个原理。一个要素是作为物质存现于一事物之中的,这事 
物若被分析就析为要素;例如α与β是音节的要素。 

The CHM file was converted to HTM by Trial version of ChmD epiler 。 Download ChmDec ompiler at: zipghost 
北极星书库…xrshch08 
卷八 
章 一 
   我们必须认取从上述各节所引起的后果而为之总结,以 
完成我们的研究。我们说过,原因、原理与本体的要素是我 
们研究的对象。有些本体是大家所公认的,有些只有某些学 
派承认为本体。那些为一般所公认的是自然本体,即火,地, 
水,气等单纯物体;其次是植物与其各个部分,和动物与其 
各个部分;最后是宇宙与其各个部分。至于某些学派则说通 
式与数学对象为本体。在论辩中另有提出其它本体,如怎是 
与底层。另一看法,似乎科属较之各个品种更应作为本体,普 
遍〈共相〉较之个别〈特殊〉更应作为本体。再由普遍性与 
科属又联系到意式;由于同样的论点,这些也被认作本体。又 
因怎是为本体,而定义为怎是的公式,为此之故,我们又讨 
论了定义与主要范畴。因为定义是一公式,一公式有部分, 
我们也得考虑有关 “ 部分 ” 的事项,什么是本体的部分,什 
么不是它的部分,以及本体的部分是否为定义的部分。我们 
也曾讲到普遍性与科属均非本体。我们以后必须继续研究 
意式与数理对象;因为有些人说这与可感觉事物一样,也是 
本体。 
   现在让我们再来讨论一般公认的诸本体。这些就是可感 
觉本体,一切可感觉本体均有物质。底层是本体,本体之一 
义即物质(物质的本意我用以指明这潜在地是一 “ 这个 ” 而 
并非已实现的 “ 这个 ” ),其另一义则为公式或形状(那是一 
个可以单独地用公式来表明的 “ 这个 ” )。第三义则为两者的 
复合,只有这复合物才有成坏而全然能够独立自存 —— 在可 
用公式为之表白的诸本体中,有些能独立,有些则不能。 
物质显然也是本体;因为对于所遭遇的一切相反变化中 
自有一些事物为此变化之底层,变化在这底层上可得进行,变 
化的实例则有如一刻在这里一刻又在别处的 “ 位变 ” ,现在是 
这样的尺度,以后却或增或减的 “ 量变 ” ,以及一刻是健康一 
刻又抱病的 “ 质变 ” ;相似地在本体上则有生灭成坏的变化, 
其底层一回儿因变化而成为一 “ 这个 ” 又一回儿却因变化而 
褫夺了那所由成为 “ 这个 ” 的因素。在 “ 本体之变 ” 中,其 
它变化也包涵在内。但在其它变化中,本体并不必然跟着变 
化,因为事物如具有位变物质的,并不必然也具有生灭物质。 
全称生成〈生成通义〉与其称生成〈生成别义〉之分,在 
我们的物学论文中曾经讲过。 
  
章 二 
   本体之作为底层与物质而存在者,亦即潜在本体,一般 
均能认取,尚待我们来说明的应是可感觉事物的现实本体。德 
谟克利特似乎想到了具有同一底层物质的事物之间有三类差 
异,它们或不同于规律即形状,或不同于趋向即位置,或不 
同于接触即秩序。但是大家显然看到了更多差别,例如有些 
事物,它们的物质组合方法是不同的,蜜水等由混合而成,束 
薪等由捆扎而成,书等由胶合而成,箱等由搭钉而成,其它 
种种有由数方式共合而成;又有些事物因位置而不同,门楣 
与门槛所处有上下之别,又有些因时间而不同,如午餐与早 
餐;又有些因地方而不同如风;又有些因可感觉事物之秉赋 
而不同,如软硬,稀密,干湿;有些事物于这些性质有某几 
种不同,有些则全得不同,有些则于这些性质或有余或不足。 
于是,清楚地, “ 是 ” 这一字为义就该有那么多;某事物 
“ 是 ” 一门槛,因为它放在如此如此的位置,它的所 “ 是 ” 实 
为位置,而另一事物为一块冰则其所 “ 是 ” 实为如此如此而 
凝结成的固体。某些事物之实是将用尽所有这些不同性质来 
说明,因为那事物可以一部分是混和的,一部分是攙杂的,一 
部分是捆扎的,一部分是凝固的,其它部分还得应用其它差 
异;例如手或足就需要这样繁复的定义。所以我们必须捉摸 
到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