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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入狼窝 by 姹紫嫣-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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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啰啰嗦嗦写了半天,也是时候收笔了。有时候,我会想,我对你是不是太残酷呢?什么都不告诉你,自己就这样悄悄的走了,却把痛苦留给你一个人去承受——如果真的这样,也请你原谅我的自私吧,我跟你就只有十年的时间了,我不想因为我的病情而使这十年蒙上阴影,我不想把这十年宝贵的光阴浪费在为我求医问药上,我只想这十年每一天都和你一起快快乐乐的。
  
  我要走了,晓绪,别难过,哪怕我不在你身边,你也要坚强、勇敢、快乐的活下去。
  
  再见了,宝贝。
  
  我爱你,至死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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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雷这傻子!你居然死了、丢下我一个人自己走了!为什么要把所有的烦恼和苦难都让自己一个人来背呢?难道我不是你的爱人吗?我就不能照顾你、爱护你,无论疾病还是健康;都相爱相敬;不离不弃;永远在一起吗?
  
  我咬住嘴唇,把手中的心攒成一团,身体不由自主的颤抖着,眼泪大滴大滴的落了下来。
  
  “晓绪,”许平伸手掰开我已经咬得血肉模糊的嘴唇,痛心道,“你不要太难过了,天涯说顾雷是在睡梦中走的,没受什么罪,走的时候脸上还带着笑容。如果他泉下有知,看见你这样子,一定不会安心的。”
  
  “我知道、爸爸,我都知道的。其实我早就知道我跟顾雷只有十年缘分了,可是我真的不知道顾雷会死,我以为死的人是我!如果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我宁愿、宁愿……”
  
  “你宁愿做什么呢?”许平擦了擦我脸上的眼泪,柔声道,“宁愿为了救顾雷而放弃他、舍弃你们之间的感情吗?”
  
  “我不知道,”我低下头,痛苦道,“我只知道我宁愿死的人是我!”
  
  “听着,晓绪,”许平用力抱着我,道,“虽然顾雷已经死了,但我还是很羡慕他,因为他能够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哪怕只有十年!这种心情你明白吗?”
  
  “爸爸,”我低着头,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我真的不甘心,为什么上天要这样残忍?我的心好痛啊!”
  
  “晓绪,坚强些,一切都会过去的……”许平轻轻的拍着我的背,就像小时候我生病难受时一样,“实在受不了就睡吧,睡醒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就这样搂着爸爸,像个孩子一样放声不哭。
  
  小时候,我们可以为了没有糖吃或者是被人抢了心爱的玩具而哭个不停;长大了,我们却是为了生离死别而哭;糖吃完了可以再买、玩具被人抢了可以再抢回来,生离也许重逢时物是人非,而死别却是再也无迹可寻了。逝者已矣,生者也惟有带着悲伤继续前行了。
  
  三天后,我总算是稍微振作了些。不是不伤心欲绝,只是心中的伤痛不再化为泪水、而是流进心底沉淀再沉淀罢了。
  
  沈聪他们办完顾雷的后事回来了,他们没有告诉我顾雷的葬礼办得怎么样,我也没有问。尽管我已经不再坚持去找顾雷了,但潜意识里,我总觉得顾雷始终是活着的,也许有一天他会再次出现在我面前,告诉我他只是去环游世界罢了。
  
  虽然我对顾雷的事始终不闻不问、反应冷淡,但沈聪他们也没有刻意的让我接受顾雷已经病逝的事实,只是善意的问我有什么打算。
  
  顾雷死后留下的遗产不少,大部分都留给我,包括原来在马尔代夫住的那间水上屋。只是那里我已经不打算回去了,伊人已逝,回去只是睹物思人、徒增伤感。至于留在国内,我也不是很想,一来怕碰见沈顾、二来每次见到沈聪他们就会自然而然的想起顾雷,想不难过都不行。
  
  思前想后下,我决定到国外散散心。顾雷在美国纽约有一间公寓,靠近哥伦比亚大学,我曾经在哥伦比亚大学读过一年LLM,对那里特别有亲切感,而且哥大位于美国纽约市曼哈顿的晨边高地,濒临哈德逊河,在中央公园北面,环境优美又安静,正适合我前往隐居。因此我把自己打算在哥大住一段时间的想法告诉给沈聪他们,他们都挺赞成的,很快便帮我订好了飞机票。
  
  三天后,我独自一人前往美国纽约,来到了顾雷留给我的那间公寓。阔别多年,我又回到了哥大,站在晨边高地,我不禁有些感慨万千。
  
  我到哥大也算是无心插柳。哥伦比亚大学并不好进,它是世界最具声望的高等学府之一,属于私立的常春藤盟校。由于哥大法学院的名牌地位,进入这个地方读书要经过残酷的竞争。不过哥大法学院招收的学生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在本科毕业后都有一段“混社会”的经验,没有这个,恐怕考试再好也不会录取你。我当时的成绩不算特别好,但在法院工作过一段时间,也算是优势吧,出人意料的就被我混进哥大读了一年的LLM。只是LLM与JD不同,对于我这种只有LLM学位,而没有JD学位的外国学生来说,是无法得到美国那些读完JD的律师的认同的。也就是说,只有LLM学位,在美国不好混,若不是后来我另有一番际遇,估计在美国我连工作都找不到了。
  
  以前我与顾雷聊天时曾经谈过这一段经历,很是怀念,顾雷当时还开玩笑说,以后要在哥大旁边买一套房子,带我去哥大住上几个月旧梦重温,没想到他说的都是真的,只是如今来这里的不是两个人,而只剩下我一个人形单只影罢了。
  
  我在这里住下来后,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生活过得虽然单调、却很有规律。每天一早就起床从公寓出发,一直跑到晨边高地,然后站在高地上雄视整个哈莱姆,望着那朝气蓬勃的旭日从楼群中缓缓东升,心里似乎也有了一丝暖意。
  
  一个人过日子,连说话都省了,每天周而复始的吃饭睡觉,时间已经失去了意义。又过了一段时间,终于,一个高大的年轻人敲开了公寓的门。
  
  “你怎么来了?”我皱着眉头道。
  
  门外的年轻人笑得一片阳光灿烂,跟顾雷居然有几分相似,让我不禁有些失神。
  
  “从今天开始,我就要搬进来了。”顾天涯不由分说就把行李拉了进来,我拦都拦不住。
  
  “你来这干吗?”我实在不想自己宁静的生活便干扰,对顾天涯说话的语气也有些不客气起来。
  
  “你不知道吗?我已经被哥大录取了,从五月份开始在这里读JD,以后请多多指教。”顾天涯光明磊落的把手伸到我面前。
  
  JD?顾天涯居然被哥大的JD录取了,我对他不禁有些肃然起敬。
  
  JD教育与LLM不同,它是美国法律教育的基础,也是美国最正统的法律教育。申请JD,必须首先拥有一个学士学位,然后读三年,这三年真是太苦了,非常劳累,每天别想睡觉了,案例多得让你看不完。
  
  我向来对读书勤奋的人都很尊敬,看在顾天涯挑战JD的份上,我让步了。
  
  “好吧,”我没有去握顾天涯伸过来的手,只是望着他语气冷淡道,“你可以住进来,反正这里有多一间房,但请你不要干扰到我的作息,否则我只能请你出去了。”
  
  “一言为定!”顾天涯脸上笑意更浓了,“以后就请你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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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天涯搬进来后,果然遵守承诺,对我的早睡早起从不干扰,只是包揽了所有的家务,还常常买些肉和菜,亲自下厨做些炖汤、炖肉之类营养丰富的菜做个我吃。
  
  不过我的胃口总是不太好,每次吃一两口便再也吃不下了。
  
  顾天涯总是好言相劝,道:“多吃点吧,你看你的脸都瘦得小了一圈了。”
  
  顾天涯这话是好意,但我总觉得他对我是有企图的,于是不冷不热道:“我瘦是我的事,跟你无关。我记得你搬进来之前我跟你约法三章,让你不要管我的闲事的,你可别忘了。”说完很不给面子就走了。
  
  顾天涯被我这样冷落也不恼,依然每天做他的饭菜,有时候我都怀疑他这样整天买菜做饭的,哪有时间去啃他的案例。不过托他的福,公寓里多了一个人也多了一分生气,以前我一个人在家几乎一个月都说不上一句话,做什么都是懒洋洋的,更懒得去远一点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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