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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上痒痒的,金星盘旋中,他看见少年放大的笑脸,一边用狗尾巴草搔着他脸,一边笑道:“那莫钟,拜托你长长眼睛好不好,本少爷那么大只玉足放在那里你也瞧不见。虽说你的鼻子的确是大了一点,但这样用撞的即使真撞扁了也不见得好看——哎,哎,你不要这样看着本少爷好不好!虽说本少爷的确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人见人爱,可你也不至于要看到流鼻血吧?——不要,你千万不要过来哦!”
在那莫钟第三拳挥过来的时候,地上的人终于跳了起来,夕阳勾勒出他与草原少年完全不同的身形:虽因年岁尚小而身量未足,却是骨骼奇秀,肌肉匀停,年轻的双肩尚略显单薄,但将来的宽厚已然蕴藏其中。只见他转过脸来,背对着阳光,十二三岁的脸庞仍带着孩子气的圆润,却有着削尖的下巴,原本属于中原的白净的肌肤已然被草原的阳光和风沙染成了小麦色,衬得剑眉格外浓黑,鹰勾的鼻梁格外英挺,漆黑的瞳仁里乌金色的光芒格外明亮。
那莫钟听说过这样形状的鼻子是中原凤氏皇族的特征,这一特征让他们看起来带着天生的一种高傲。不过他也曾不止一次的观察过面前的少年——也没什么不一样啊,连身上穿的中原服装都已经半新不旧了,这个所谓的皇家人其实也没什么特别。他常常都会玩着闹着就忘了对方的身份——来自中原天朝的皇太子,说好听点是来他们蛮族学习骑射交流文化的,难听点就是天朝仗打输了送过来求和的质子。认识之前,他是一早听说中原人礼节繁多个性虚伪,不过接触了以后,他发现这位太子殿下似乎除了有时话多一点之外,并没有什么和他们大伙不一样的地方,三年里,他不但和他们一起喝马奶酒吃生羊肉,更还真学会了骑马射箭,泛着淡淡金色的笑容乍看来已和草原上的人们没有什么差别,只除了在这样看着落日,或看到那个人的时候。在这样的时候,他就会叫他“木头呆子”,因为明明是同龄的少年,对方的笑容里不知怎的就会忽多了几分深沉,让他总是看不明白。
怀曦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又仔细的将上面粘的草屑掸掉。这只是一件素色的旧袍,他却边掸边露出一抹不自觉的笑,心想一定要好好爱惜了。从十岁长到十三岁,原先带的那些衣服早不能满足窜高的少年,于是那人便请占伦大婶将他自己的袍子改小了给他。那人的衣服都是浅淡的水一样的颜色,穿在身上,整个人都好似一江春水。但这些颜色穿在别人身上却远不是那么回事,照在碧清的大雁湖里,少年看见素色衣襟下掩不住的不安分的光泽。不过他仍是真心的喜欢这些衣服,即使练功再苦,和那莫钟他们打闹得再厉害,他也总记得爱护它们,因为他知道:衣服可不像那人教给他的文韬武略、渔农耕桑,他身上多一件,那人身上就会少一件。
正想着,却不防那莫钟一掌抓来。“还闹!”他直觉要避,却觉风声不对,那莫钟这一抓竟是使尽了全力,大掌如雄鹰展翅样一意要将他拍倒。“干什么?”声音一沉,身体却比声音沉得更快,他想起那人教的“云柳拂空”,腰上使出一股螺旋巧力,上身堪堪避过那莫钟掌风,下盘却纹丝不动。刚躲过去,却瞥见那莫钟似乎一愣,他不由心道一声不好:别是刚才这招露了武功,教他给发现。想不到自己竟为了件衣服坏了大事。
懊恼中,谁知那莫钟略一愣神后竟又扑了上来,而他还在疑惑,一时也不知该不该再施展武功躲避,便被一下子扑倒在地。正是夏草疯长的季节,牧草足有半人高,被那莫钟这么狠狠一压,草茎划得脸上生疼,更割破了身上的衣裳,怀曦的皇子脾气终于上来了,刚要爆发,却觉身下的大地一阵颤抖。
“这是……”他扭头看向那莫钟。
蛮族少年面皮一绷:“是军队。”
怀曦终于知道了利害,没有再多问。他知道北方蛮族虽然近年来都臣服于大可汗莫勒真隆之下,但实际上还是分为许多的部落,各个部落之间也常为了水草征战。他身为质子,蛮族可汗自不会待他如上宾,而是把他扔到了实力最弱的铁刺一部自生自灭。原来这铁刺部自从几十年前帮着上上任大可汗与天朝大战过一次之后,族里的男子几乎都战死沙场,从此力量一落千丈。而草原上信奉的没有恩情,只有实力,所以昔日的功臣,如今也只落得被别部欺凌四处迁徙的下场。此时他们已经迁到了蛮族地界的最南部,几乎已挨着天朝的长城,却谁想这样委曲求全的境地竟还有人要来赶尽杀绝?!
两个少年不由对视了一眼,都暗暗握紧了双拳,心里同时许下心愿:要变强!只有强大才能不受欺凌,才能保护想保护的人。
对视之后,两人目光都急忙转回了正前,紧紧盯着前方大地上逐渐出现的阴影,不由都吃了一惊。
蛮族少年吃惊的是那军队的数量,虽身在屡遭侵袭的部落,却还从未见过如此庞大的军队,只见红色的甲胄已然和天尽头的霞色不能区分,像夕阳的光辉一样,那片鲜红浩浩荡荡的铺满了面前的整个草原,在无数面迎风招展的旗帜引导下,缓缓的向着北方移动。
让怀曦惊讶的却是那军队的服色——那是他三年来多少次只在梦中看见的样式——啊,这竟是天朝的军队!然后他和伙伴一样注意到了那些旗帜,猎猎的旗帜有着他所熟悉的图案和排列——那竟是龙旗——父皇!他不敢置信的瞪大了眼睛:这竟是父皇御驾亲征!确认之后,下意识的就要跃出,却被人死死摁住,扭头看去,身边的伙伴眼中有着与他相似的明晰。
“是你们的人!”那莫钟也看着他,沉声道。
怀曦不能否认,心里猜想除此之外对方还看出来多少,更想着自己是要脱身,还是要阻止那莫钟去大可汗所在的真隆部报信——他已估计出这是一支不下二十万的大军,相信绝不会是冲着铁刺这小小部族。
却不知那莫钟心里倒没有他那般百转念头,他只道天朝军队来者不善,怀曦这个质子忽然变得重要起来。虽还未有定策,下意识的却知道不能让他从眼皮子底下消失。
前一刻还亲密无间的伙伴一下子变得各怀鬼胎,怀曦感觉那莫钟钳住自己的铁臂几乎要将人给箍断,正要使个缩身法摆脱,却猛然想起传授自己这身法的人——不行,现在还不是走的时候。怀曦在一瞬间有了选择:按兵不动,怎样都要等回去见了那人再说。这样想着,便安静了下来,索性对那莫钟轻松一笑:“干什么啊你?本少爷才不会跑上去见他们呢,只有他们来参见本少爷的份。”
那莫钟将信将疑,并不敢完全放松,手劲只是略略一减,但这样也足以让怀曦得以深吸口气。眼见天朝大军终于全部消失在视线里,他偏过头来,道:“咱们回去吧。”
那莫钟犹豫了一下,终于点了点头:“好。”
怀曦一笑,两人手牵手的站起身来,往大雁湖畔的铁刺部驻地走去。
大雁湖乃是哲干河的一条细小支流流注而成,湖面虽然不大,但四周水草肥美,景色奇秀,若不是因比邻天朝长城,早成了部落间的必争之地。不过,最危险的地方也许也最安全,如今此湖便成了铁刺部的暂时栖息之所。
两少年回去时天色已然暗下,若在平时便可见一个个帐篷里亮起灯光,中间的空地上生着熊熊的篝火,女人们忙着做饭,等待外出或狩猎或放牧的男人们归来。而眼前却是一片异样的死静,四合的暮色如同生铁铸成的大锅,不过下面却没有一丝火星。两颗心不由都提了起来,相扣的手指都感觉对方的轻颤。此际,忽然一阵晚风吹来,带来丝丝危险的腥味,少年们终于松开手,不约而同的逐风而去。
风带来的果然是可怕的讯息。两人都被面前的情形惊呆:长草丛中,遍地尸骸,鲜血将碧草染成黑色,偶尔传来一两声令人毛骨悚然的长唳,乃是秃鹰在头顶上盘旋。第一次见到这种场面的怀曦差点呕了出来,强压下喉咙里的恶心,他转眼看向那莫钟,蛮族少年此时果然显示出超过皇朝娇子的沉稳,只见他竟然蹲下身去,一具具的去翻看那些尸体。怀曦微一怔忪,随即也反应过来:他是在找他阿妈。一道闪电同时炸开在心头:那——他呢?
身体已先于脑子的行动起来,怀曦旋风一样冲了出去,一一掀开帐篷。然而,一个接着一个的空帐让他连呼叫的声音都已发不出来:不会的,不会!一路上踏过无数具尸骸,却从未想过看上一眼,然而,面前的帐篷已全部被找过了一遍——不!不会的!少年强逼着自己冷静再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