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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会作华诗美赋,总是只会夸她唱得好——对莺莺来说,这就够了。
她就这么自信地,骄傲地唱了下去。他捧了她两年的场。
他的心思,她是明白的。两人之间,只有他对自己是毫无保留,而自己也如自己唱的曲儿一般,婉转曲折。被这千丈红尘浸透染遍的思虑,绵密如发。
她是歌女,她有歌唱的天赋,天生是要在这流金泻银、亭台楼阁的奢华之地拨转着那唱不尽的歌舞升平与靡靡之音的。她喜欢繁华,喜欢热闹,喜欢夜夜笙歌、朝朝醉醒,喜欢盛极的烟花即使明知是转瞬凋零的结局。
终于有一天,她硬下心肠,明确地告诉他,说她要的,他给不起。
他的笑容模糊了一瞬,又乍然恢复了明朗。他微笑着说明白,仍是每每来听她的歌,听完了就默默离开。
直到,她攀上了当今太子。以为她是又受了客人逼迫,那人怒火中烧,为她打了太子,差点失了职位。
她只告诉他,她是自愿的。
他狠狠地干了那杯断交酒,狠狠地挤出一个明媚的笑容,狠狠地连说了两个“好”字,然后留给她一个看似潇洒的背影,但他的步履却如灌满了铅一般地沉重。追命的轻功很好,印象中,他的步伐总是轻盈得要飞起来似的。只有那日,那么沉的脚步,也重重地踏到了莺莺的心里,痛得呼吸不得。
名捕爱上歌女,本就是市坊间流传的笑话。她不想做除了爱只会死的祝英台,更不想他去做迁就她的梁山伯。对她,对他,爱情都不应是彼此的一切,如果早已知晓会成为障碍,那就该趁陷得未深时匆匆收手。
如果要牺牲才能得到爱情,那我不会要这份爱。更何况,我哪有这份自信,去独占一轮暖日?只那一点霞光已足够我铭记终生。
歌女应当朝三暮四,应当攀权争贵,这才是她的生存之道。她即将做太子的侧妃。所以,她的人生,理当圆满了。
真的么?
当她听说那人正追求黑蝴蝶时,她平生第一次喝了歌女应当忌口的最烈酒,那么辣,那么烫,煎熬着她心里的苦和涩,突然就明白了:冷漠自私、贪慕虚荣的自己,注定无法圆满。她遇见了他,他便成了她的痛,割舍不下的痛。
他是第一个为她鼓掌说他唱得好的人,他是第一个肯定她的人。
她却不知,自己是否是又一个伤了他心的人?
再见到他,黑蝴蝶离开了有一段日子。她请他去听自己出嫁前的最后一场演唱,怯怯地幽幽地含了一双水盈盈的明眸看他,“我们,还能做朋友吗?”
他定住了眼朝她看,本来抿紧的唇忽而舒展成一个夸张的角度——他居然对她做鬼脸,“如果我说不能,你不会对着我开始哭吧?”
心情愁惨惨的她因这话不由得破涕为笑。追命总还是那个追命,她自己,才是那个变了一遭又一遭的人。
他也是笑得没心没肺,笑得他好象从来没有喝过她递给过自己的断交酒,“唉,我还真是受欢迎。放心吧,有我追三爷做你的蓝颜知己,看谁还敢欺负你,就算是那太子,我也照打不误!”
莺莺经常不明白,这么一个心极软的洒脱男子,怎么去做好一个追别人命的捕快?
他失约了。她相信他是迫不得已的。
这最后一场演出,她只愿为他而唱。
由你始,也须由你终。如果你不在,我也没必要唱。
下定了决心,莺莺摘掉了头上插戴齐整的金钗珠饰,吩咐下人道:“传下去,说追三爷一日不平安归来,我莺莺一日不开唱”。
她从来没为他做过什么,但她可以为他不做什么。
这是她爱他的方式。尽管她比谁都明白,歌女的爱,有多么卑微。
4 谁能代替他
因此。冷血来的时候,只见到了散场抱怨的人群,听到了戏台上的主管对大家的传话和道歉,并没有欣赏到莺莺冠绝京华的歌唱。
唱,为他而唱;歌,也为他而不歌。
惊讶之余,冷血对这个女子产生了一种敬佩的感情。
那个他总不当作是师兄的三师兄,外表看来嘻嘻哈哈、随随便便的追命,喜欢的都是决绝的女子。
比如离离,比如莺莺,比如黑蝴蝶。
爱或不爱,怎么爱,想好了就不回头。
看着她们骄傲纤弱的背影,都让人觉得寂寞,想要怜惜。
这样的背影,总能轻易地嵌进那人善良心地的最柔软之处,挥之不去吧。
“那一天要是我有什么要紧事实在不能去听莺莺的曲儿,小冷你能不替我听一趟?”某次与冷血喝酒,追命摸摸脑勺,不好意思地托付。“我知道,她对这次表演是很看重的”。
“不去”。冷血当时答得很干脆,他一向干脆。
“哼”。追命也干脆地皱眉,孩子一样直接地表达着不满,“早知道你这么没情调了。谁愿意把聆听仙乐这一大妙事的鸡灰让给你!我当然会自己去,死也要爬过去!”酒喝多了,加上一时气恼,舌头愣是没转过来,“机会”就变成了“鸡灰”。
冷血想笑,对着那气鼓鼓的脸又不好明目张胆地笑,就垂头喝了一口酒,掩了自己的笑意,融化在酒里,喝进嘴,顺着喉咙下去,还是痒痒得想绽开笑容。
小孩浑然不觉,又喝了一碗酒,自言自语起来,“要不是二师兄正忙着谈恋爱,怕让芙蓉妹子误会,我就找他代劳了,美女嘛,他也爱看的……唉,以后大家要都谈了恋爱,这兄弟之间有许多事就不能那么随便了,小冷,你要有了喜欢的人,一定记得告诉我,免得我不小心碍着了你们……”说到这里话音一低,猛灌起酒来。
那时冷血以为自己看错了,因为他看到这面上一贯是晴空万里,白日朗朗的追命,那一刻仿佛整个人都沉浸在阴影里,渲染开一种哀哀的忧郁明亮。
太阳也会有阴影的么?那郁沉的明媚一下便揪结了冷血的心。他脱口道,“好,假如你真的不能去,我替你去”。
就是这么简单的承诺,却让那个小孩又兴高采烈起来。
结果追命没能来,莺莺就没有唱。冷血也没能代替他欣赏到她的歌。
毕竟,有谁能代替他?
5 冷血逛街
出了勾栏,天色尚早,还不到每晚练剑的时辰。
冷血的消遣方式总是少得可怜,在其他人都赞他勤奋刻苦的时候,只有追命一边偷懒喝酒一边理直气壮地指责他,“照你这种活法,以后不是一块木头也是一个呆子,当心以后娶不到老婆。二师兄虽然是铁疙瘩,好歹还懂得如何欣赏美女,要不然哪会有那么多女人喜欢他……厄,不过你不应该向他学,而应该向你这生活时尚、品位高雅的三师兄多学习学习”。他还半嗔半怒地反驳那些人,“你们呀,巴不得六扇门多几个冷血这样的呆子,那你们可就省事多了!”冷血瞧着他逻辑不通的歪理一套套往外搬,还得意得跟什么似的,心里直想驳回去:那你自己不也就是个活泼点的呆子么,喜欢什么小蝴蝶喜欢到那个地步了,一听说他喜欢二师兄连人家走了也不敢追,你不是叫追命,不是很喜欢跟她逗的么?只要听到别人请喝酒,你就两眼放光,二话不说地去帮人家代班代劳,搞得自己夜里老没得睡,才总在会议上犯悃挨师父的骂。明明你做得一点也不比别人少,还老被师父说成懒虫,你跟我,到底谁比较呆?……然而,冷血想,算了,看着身边的追命小孩样天真的得意劲儿,他觉得很舒服,很放松,比什么消遣都更受用,还有 ——便是存了一些些心疼和宠溺的心思在里面。
追命总想教自己怎么去玩,用他的话说,叫“享受人生”。“实在玩不来,逛逛夜市也很有趣嘛”。见冷血的表情始终不来电,最后他很没辙地摊手。
那就……逛逛吧。
冷血沿街信步而行,真是很热闹。街铺还没打烊,商贩们已把各式小摊都摆了出来:卖布的,算命测字的,卖小玩具小玩意的,卖胭脂水粉的,卖珠玉饰品的,……客人们或慢下脚步闲逛,或聚拢到感兴趣的摊子前细细赏玩,或挑拣了某样货物后正与摊主卖力地讨价还价,……在当朝皇帝平庸然而尚称宽和的治理下,大宋朝称得上是欣欣向荣。有内忧,有外患,都还不足以威胁到国运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