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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15惊世骇俗的劳伦斯-黑 马-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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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有关系。为什么?跟他的出身,跟他的家乡很有关系了。为什么?后来,考察过劳伦斯最早成名的这么一个阶段,你想,你是一个矿工的儿子,撑死就是一个大专生,而且学的还不是什么高雅的什么文学的东西。他的那个专业是什么呢?是师范班,就是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学教师,英国的这种训练是非常严格的,你读到什么东西只能教什么。你要读到师范大专班,你只能去教小学,你不可能再去教中学,你必须大学毕业,在那个年代。就是劳伦斯在那个时候他是这样的。然后你又去这样的一个人在那种环境下,非常务实,非常庸俗的环境里,你要成为一个诗人?他最早是写诗。上课,劳伦斯不好好读书的,上课自个就写诗,不听课,因为课也不是很难,自个写诗。后来,我们看到好多劳伦斯的原作是小练习本,小横格本。吭哧吭哧写那些诗,就是这样的,他是一个诗人,他要顶着多么大的压力。就是说,你是不务正业。他的父母,尤其他的母亲如果要知道他是搞文学创作,他母亲非常不可容忍。虽然他母亲价值观念和他父亲是那么的不同,所谓的不同也不是在于精神上,更多是在物质上,就说你别给我下井挖煤去,弄得浑身脏兮兮地回来吃饭,还要我帮你洗,你得去当白领,你得去挣钱去。他母亲其实最终,我们现在去看,其实也不是俗,就是非常务实的这么一种观念。所以劳伦斯他必须顶着什么样的压力呢?所有的小镇子人对他的一种斜视,用北京话说,就你那样,你还写什么诗?你! 

  然后,家庭对他又是一种压力,家庭希望他去当bread winner(家庭支柱),你要成为这种家庭的收入的主要来源,因为他的二哥在伦敦成为一种白领以后,不幸得病死了。他的大哥很早就寄养在祖父家,就不回家了,就家里他是惟一的男子汉了,他父亲已经不行了,上岁数,矿井也不景气了。那就指着你给家里挣钱呢,你还写什么诗!上课你也不好好读书,你还吭哧吭哧在那儿弄点歪诗,弄点小酸词儿什么的,咱们说白了,他顶着多么大的压力!尽管他自己把这个东西当做非常地神圣去追求,但是现实是非常残酷的,小镇不允许你这样的人存在,家里也不允许你这样存在,而特别是他们家。最后,他们家劳伦斯生长在女性的环境里边,他的姐姐、妹妹、母亲这都是非常爱他的,对他真是从头到脚地呵护,你可以不干活,好好读书,就像我们似的,恨不得你笤帚都不要摸,你只要给我考上清华,你就胜了,咱们家就火了,就这样的。可是这时候你不去好好读书,你不去追求在社会这种阶梯上的一种上升,而去写什么诗!不可理解。所以这个时候,就是说,劳伦斯他要顶着这样的压力! 

  而一旦他的作品进入了伦敦的文学界,文学圈子里边。我们可以想像,那么一个肮脏,那么遥远的一个小村,那么一个小作家出来,就进了伦敦的文学圈子了。因为那个时候伦敦的文学圈子,我们大家都知道,那么多著名的作家在伦敦,你算什么!一个小村里出来的,工人的儿子,你的作品都是什么东西,不会有人太重视你。但是偏偏在这个时候,劳伦斯他非常地幸运,那个时候他赶上了英国一个很著名的杂志叫English Review; 《英国评论》这么一个杂志。而这个杂志是谁创办的呢?是Ford madox Hueffer,后来叫Ford Madox Ford;他也是个著名的作家,他联络了康拉德、威尔斯这样一批著名的作家,创办了这么一个杂志。而这个杂志是要求新,它不是保守的。现在我们说它是一个中间偏左的这么一种所谓左派的小资产阶级的这么一种杂志。劳伦斯赶上这一拨了。 

  作为这种小资产阶级,他们是提倡更务实的这种文学,他们突然像发现一个天才一样,发现劳伦斯:哇,还有人这么写!还有人写这种人的生活!他们突然这时候发现了一个劳伦斯,是持这么一种观念,而且是观念是次要的,关键是劳伦斯的文学,他是那么的脚踏实地。他的每一个意象,每一个细节都是深深地扎根在生活、生命的这种土地上,扎根在人的生活里边的!他的人物是那么的活灵活现!哇!他们觉得这是有生命的文学,这种文学能够对日渐衰竭的文学血脉,是一种强烈的这种补充,强烈的血液的注入,所以他们这时候一定要把劳伦斯推出来,像明星一样地推出来。于是,一下就在《英国评论》上把劳伦斯最早的一些诗,写矿工生活的,写小学教师生活的,这种写底层人生活的这种诗歌,先推出去几大版来。然后,他又开始看劳伦斯的小说,又把他小说推出来。然后,劳伦斯这时候在写他的第一部作品《白孔雀》,他又推他的长篇小说,又推出来,不断地把劳伦斯作品推出来。这时候,劳伦斯他在英国的文学界,那么寒酸,而且他讲话还带那么一点诺丁汉的口音,我们无法想像,诺丁汉离伦敦可能就两百来公里地,那个口音是非常地重,听不大懂的,你知道,英国上流社会你要讲这种正规的King’s English,而劳伦斯讲的是带有这种口音的;诺丁汉口音,管mother叫 muther,用这样的,当然劳伦斯不会这么重,当时就觉得很斜视你。 

  但是他们发现,这是一个天才,这是一个文学天才!他的文学是扎根在生活里的,于是把他推出来了,可是最终,他们把他捧红了。而这种捧其实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捧,就是说,我是扶持你的,我是给你恩赐于你的,是这样的。他们之所以捧劳伦斯,就觉得你就应该永远地这么写下去,写你的矿工生活。没见过呀,他们没见过这种生活,觉得非常新鲜,而且觉得非常地刺激!这种生活,其实最终的还是他们把劳伦斯当作一种,后来他们说,就像”在弗吉尼亚的这种黑人庄园里,发现了一个变成白人的这么一个人”一样,发现了一个天才,就这样的。 

  但劳伦斯他最终不是说,我只写一种东西,他是有他的文学的观念,有他的文学的追求,他要写很多东西,他要不断地变换自己的,无论是题材、体裁、创作手法,他是在进步当中的这种观念。一旦劳伦斯进入某些纯艺术化的作品,这时候,这些人就说,不行,我们不能再扶持你了。其实不再扶持他的原因,就在于他们期盼的是,“一个弗吉尼亚黑人庄园里出现了这么一个白人”这样的一种文学天才,而一旦你要进入文学纯艺术化的东西,他们就排斥你,就不再推崇你。于是,劳伦斯就受到了来自这方面的压力。而另外,劳伦斯受到的是更大的一种压力是什么呢?是Woolf这帮人,伍尔夫、福斯特、凯恩斯,就这些人,就是英国的所谓的“奶油里的奶油”,最高层的文化精英,他们不会对劳伦斯特别感兴趣。尽管我们弗吉尼亚·伍尔夫对劳伦斯那么的推崇他,但是她推崇的还是《儿子与情人》这样的作品,就是写下层生活人的作品。一旦劳伦斯进入《恋爱中的女人》、《虹》这种很艺术,最终证明这两部作品是劳伦斯的杰作,他的大师级的作品,一旦劳伦斯进入这个阶层以后,这些人就不会再对你感兴趣。他们认为,你不配,你一个工人阶级出身的人,你就应该写你工人阶级生活去,你不要进入纯艺术领域,他们觉得,你不配!觉得你crazy;发疯了! 

  但是劳伦斯就认为,我的艺术是为自己的艺术,Art for my sake,为自己的艺术,所以他对很多人都是不以为然的。就是说,劳伦斯受到方方面面的掣肘;他这种为自己的艺术最终得到就是这么一种下场,他不和任何人沆瀣,也不和任何人去同流合污,也不攀龙附凤,到任何一个地方去,他就是他自己,他的出身决定了他创作的底色,但他的文学的这种追求,对文学价值的这种追求,是他自己的,是独一无二的,跟别人不一样。所以,最后他还是受到一些人,比如福斯特这种英国的大文学家,他还是非常肯定劳伦斯的,觉得他很了不起。 

  三、畸形家境中的劳伦斯 

  劳伦斯他生长在非常丑恶的那么一个地方,就是当年的伊斯特伍德是一个煤矿,管它叫煤镇子,那么一个特别肮脏的地方。因为那里是英国经济起飞的时候,开发煤矿,那个地方煤特别多,他生长在这么一个地方。他的父亲是矿工,他们家有那么多孩子,而他的母亲是诺丁汉城里的一个小资产阶级,她父亲是工程师,就等于下嫁到一个矿工家里来。当初他父母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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