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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樱约焊羁难埽缦笕诳⊿eneca的情形,因为,这样一来,他可以忍受较小的祸害,避免较大的祸害。又如许多潜伏的外在原因,可以支配人的想象,感动人的身体,使得他另具一副违反原有的本性的性质,这种性质的观念据第三部分命题十在心灵中本来是没有的。任何人只要稍费一点思索,即可看出,要一个人,依照他本性之必然,去努力取消他的存在,或将自己改变成别一种形式,实无异于无中生有,那是不可能的。
〖命题二十一〗没有一个人可以有要求快乐、要求良好行为和良好生活的欲望,而不同时有要求生命,行为和生活,亦即要求真实存在的欲望。
〖证明〗关于这个命题的证明,或这个命题的本身可以说是自明的,且从欲望的界说看来,也就是自明的。因为欲望,不论是要求良好行为的欲望或要求快乐生活的欲望,据第三部分情绪界说一即是人的本质,换言之据第三部分命题七,亦即人竭力保持他自己存在的努力。所以没有一个人可以有要求快乐等等的欲望,而不同时要求真实存在的。此证。
〖命题二十二〗我们不能设想任何先于保存自我的努力的德性。
〖证明〗保存自我的努力据第三部分命题七即是事物自身的本质。因此假如我们能够设想一个先于自我保存的努力的德性,那么我们应当可以设想据第四部分界说八事物的本质先于事物的本身。这显然是不通的。所以我们不能设想任何先于保存自我的努力的德性。此证。
〖绎理〗保存自我的努力乃是德性的首先的唯一的基础。因为据第四部分命题二十二先于这个原则,我们不能设想别的基础,而没有这个原则据第四部分命题二十一我们又不能设想任何德性。
〖命题二十三〗一个人,只要他由于被不正确的观念所决定而有某种行动,决不能完全说是遵循德性而行。唯有他的行为是被他的理解所决定,方可说是遵循德性而行。
〖证明〗只要一个人因为有了不正确的观念,被决定而有某种行为据第三部分命题一,则他便是被动的,这就是说据第三部分界说一与界说二,他作了一件事,而此事不能单独从他的本质得到理解,或者据第四部分界说八此事不是从他的德性发出的。但只要他的行为是为他的理解所决定,据第三部分命题一他便是主动的,这就是说据第三部分界说二他作了一件事,此事可以单独从他的本质得到理解,或者据第四部分命题八此事是正确地从他的德性发出的。此证。
〖命题二十四〗绝对遵循德性而行,在我们看来,不是别的,即是在寻求自己的利益的基础上,以理性为指导,而行动、生活、保持自我的存在此三者意义相同。
〖证明〗绝对遵循德性而行,据第四部分界说八不是别的,只是依照我们固有本性的法则而行。但据第三部分命题三唯有当我们能理解时,我们才能主动。所以遵循德性而行不是别的,即是以理性为指导而行动、生活、保持自己的存在,而且据第四部分命题二十二绎理这样作是建立在寻求自己的利益的基础上的。此证。
〖命题二十五〗没有一个人努力保持他自己的存在,而其目的是为了别的东西。
〖证明〗一物竭力保持自己的存在的努力,据第三部分命题七只是为那物自身的本质所决定,而且这种努力必然地是只出于那种物的本质之自身,而不是出于他物的本质据第三部分命题六。此外,这个命题如果根据第四命题二十二的绎理看来,也很明白。因为假如一个人努力保持他自己的存在,而他的目的是为了别的东西,则这个别的东西将成为他的德性的首先的基础这是自明的,但据方才所引的绎理这是不通的。所以没有一个人努力保持他自己的存在,而其目的是为了别的东西。此证。
〖命题二十六〗凡一切基于理性的努力,除了企求理解之外,不企求别的;而且当心灵运用理性时,除了按照它的判断,认为能促进理解的东西是有利益的之外,不承认别的。
〖证明〗保存自我的努力据第三部分命题七不是别的,即是一物的本质之自身,此物既有存在,即被认为有力量以保持其存在据第三部分命题六且作自其所具有的性质必然而出之事参看第三部分命题九附释欲望的界说。但是理性的本质除了心灵能清楚明晰地理解外,不是别的参看第二部分命题四十附释二关于清楚明晰的理解的界说。所以据第二部分命题四十一切基于理性的努力除了指向理解之外,不指向别的。再则,这种运用理性来思考的心灵复努力保持其存在,而心灵的这种努力既然不是别的,只是指向理解的努力据本证明前一部分由此推知据第四部分命题二十二绎理,这种指向理解的努力乃是德性之首先的唯一的基础,并且我们努力理解事物并非为着任何目的据第四部分命题二十五,反之,就心灵运用理性的思考而言,除了认能促进理解的东西为善外,不能设想别的善物据第四部分界说一。此证。
〖命题二十七〗除了那真正能促进理解或能阻碍我们理解的东西以外,我们不确定地知道什么是善或者什么是恶。
〖证明〗运用理性来思考的心灵除了企求理解以外,没有别的欲望,除了认能促进理解的东西为有利益以外,也不承认别的善物据第四部分命题二十六。但是心灵惟有具有正确的观念据第二部分命题四十一及四十三,并请参看其附释,或者同样的意思,据第二部分命题四十附释心灵只有能运用理性来思考时,才具有确定性。所以除了真正能促进理解的东西以外,我们不确定地知道什么是善,反之,除了阻碍我们理解的东西以外,我们也不确定地知道什么是恶。此证。
〖命题二十八〗心灵的最高的善是对神的知识,心灵的最高的德性是认识神。
〖证明〗心灵所能理解的最高的东西就是神,亦即据第一部分界说六绝对无限的存在,没有神据第一部分命题十五就没有东西可以存在,也没有东西可以被认知。因此据第四部分命题二十六及二十七最有益于心灵,或据第四部分界说一心灵的最高善是对神的知识。再则唯有就心灵能理解而言据第三部分命题一与三,它才是主动的,也唯有就心灵能理解而言据第四部分命题二十三,我们才可以无条件地说,它是遵循德性而行动。所以心灵的绝对德性就是理解。但是我们既已证明,心灵所能理解的最高的东西是神,所以心灵的最高的德性就是理解神或认识神。此证。
〖命题二十九〗凡性质与我们完全不同的个体事物,既不能增进我们的活动力量,也不能阻碍我们的活动力量;一般的说来,凡是与我们没有任何共同之点的东西,对我们既不能是善的,亦不能是恶的。
〖证明〗一个个体事物的力量,据第二部分命题十绎理亦即人所借以存在和行动的力量,只可为据第一部分命题二十八别一个体事物所决定,但是要理解这个个体事物的性质据第二部分命题六必须与理解人的性质凭借同一属性。因此无论从那方面去看,我们活动的力量,可以为别一个具有和我们相同性质的个体事物的力量所决定,亦即为其所助长或阻碍,而不能为一个性质和我们完全不相同的事物的力量所决定。但一物之被称为善或恶,既然是由于那物据第四部分命题八是快乐或痛苦的原因,换言之据第三部分命题十一附释,既然是由于那物增加或减少,助长或阻碍我们的活动力量,所以一个性质与我们完全不同的事物,对我们既不能是善的,也不能是恶的。此证。
〖命题三十〗一物决不能通过它与我们的本性相同之点对我们是恶的,反之,唯有因为它违反我们的本性,才能对我们是恶的。
〖证明〗如果一物是引起痛苦的原因据第四部分命题八,换言之,据第三部分命题十一附释痛苦的界说如果一物减少或阻碍我们的活动力量,则我们便说它是恶的。因此假定一物通过它所具有的和我们本性相同之点,对我们是恶的,那么它将会减少或阻碍它与我们本性的共同点,据第三部分命题四这是不通的。所以一物决不能通过它与我们所同具的共同点,对我们是恶的。反之唯有因为它与我们相反据第三部分命题五,才能对我们是恶的,换言之正如我们所指出的那样才能减少或阻碍我们的活动力量。此证。
〖命题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