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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卫与陈璧君 作者:程舒伟 郑瑞伟_2-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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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首先想说明我的立场,为了实现和平,我准备不惜做出任何牺牲。为了中国,我最为重视的不是对日作战,而是对共产党的斗争。关于这一点,蒋委员长周围的一部分军人,主张即使把对共产党的斗争置之以后,也要把抗日看成国家的当务之急,我对此是反对的。但汉奸我可不当,我所奋力争取的仅仅是实现和平,这条界限是明确的。如果是不当汉奸的和平工作,那么有什么困难我都忍耐,但倘若这样做会成为汉奸,那么我马上就此作罢,即使说我中途脱逃也好,或说我是叛徒也罢,我都要退出。”高宗武还说:“关于中日和谈的大义,如果从我的信念上来说,我不得不以汪先生为同伙。随着战祸的扩大,国民是不能忍受的。蒋先生冷酷,而汪先生温暖。”高宗武努力推荐汪精卫,他对影佐帧昭说:“为了造成中日之间的和平,也许必须找蒋先生以外的人。除了汪先生之外,就不容易找到别人。汪先生早已痛感有迅速解决日中问题的必要,而国民政府内部终究不能容纳他的主张。为此,不如从政府外部掀起国民运动,开展和平运动,由此造成蒋先生听从和平论的时机,这样较为适当。”1938年7月,高宗武与日本陆军大臣板垣征四郎进行了会谈,高宗武提出由汪精卫出马,从政府外部掀起和平运动的计划,希望日本方面为汪精卫出马提供有利条件。日方同意以“不要领土,不要赔款”的优惠条件,支持汪精卫出马进行“和平运动”,7月21日,高宗武返回中国。

  高宗武因未经蒋介石允许擅自赴日,所以不敢回武汉,只向周佛海报告了日本之行的情况,并付一封致蒋介石的信:“委员长钧鉴:职于六月二十三日由香港秘密东渡,刻已平安返港。兹谨将职东渡日记及在东京会谈记录与职个人观感三项,分别呈阅。”周佛海先把高宗武的报告送给汪精卫,因高在报告中写有“日本希望汪先生出马”字句,周佛海征求汪精卫的意见:“在呈送蒋先生以前要不要把这段删去?”汪精卫则说:“没有关系,他不是那种斤斤计较的人。”

  蒋介石看完高宗武的报告后,于7月25日同行政院副院长兼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张群、汪精卫讨论了高宗武的报告。

  周佛海又派军委会政治部秘书主任梅思平与日进行秘密谈判。

  1938年8月底至9月初,梅思平与近卫首相的私人代表松本重治在香港进行了五次谈判,初步确定了日本政府以“不要领土,不要赔款,两年内撤军”为条件,支持汪精卫搞“和平运动”。10月11日,汪精卫对德国海通社记者发表谈话称:中国在抵抗侵略之际,同时并未关闭第三国调停之门,不过此次调停之能否成功,须视日本和平提议之内容为断耳。如条件不妨碍中国之生存与独立,则或可为讨论之基础,否则绝无谈判之余地。21日,汪精卫接见英国路透社记者,再次表示愿与日本谈判实现和平,谓:如日本提出议和条件,不妨害中国国家之生存,吾人可接受之,为讨论之基础,否则无调停之余地。一切视日方所提出之条件而定。梅思平把重光堂密约抄在丝绸上,缝在西装马甲里,于10月22日带到重庆,向汪精卫、周佛海汇报与高宗武赴沪接洽经过,并携来双方签字条件及近卫宣言草案。但汪精卫比较动摇,决定了又推翻,推翻了又决定。26日,汪精卫主持国民参政会谈话会,当晚召集周佛海、梅思平、陶希圣、陈璧君来寓晚餐,并举行秘密会议,讨论与日本“实现和平”的条件与办法。27日,汪精卫召见周佛海,有所指示。29日上午,汪精卫召陈公博自成都抵重庆,汪旋约周佛海、梅思平、陈公博等会谈,再将各项文件研究后,决定同意上海协议,下午,继续商讨行动计划。当时他们计划的“和平运动”分五个阶段:一,汪精卫离开重庆,在外地宣布下野,脱离国民政府。

  然后日本政府立即发表声明,提出不要领土,不要赔款,两年内撤军的条件,倡议与中国进行和谈;二,汪精卫以个人身份发出响应日本政府的“和平倡议”,建议国民政府接受日本的条件和平停战;三,云南等地的地方实力者通电响应汪精卫的“和平号召”,在云南等日军未占领地区建立新的独立政府;四,日本承认新政府并与新政府进行“和平谈判”,日军撤退回长城以北,将日军占领区转交新政府;五,新政府统一全国,实现中日两国间的真正“和平”。10月30日,汪精卫召集周佛海、陈公博、梅思平、陶希圣等继续密商,决定派梅思平、高宗武往上海,与日本方面谈判并签订关于实现和平条件及另组政府的协议。梅临行前,汪在家设宴为之饯行,饭后送梅至客厅门口时,陈璧君从旁激励汪说:

  “梅先生明天就要走了,这次你要打定主意,不可反悔!”汪频频点头说:“决定了,决定了!”

  10月7日,梅思平抵香港见到高宗武,为确保秘密,两人又分别乘船去上海和日本谈判。11月初,汪精卫派与日本军部的“和平”秘密交涉进入缔约谈判的前夕,他召陈公博去重庆,告诉他“对日和平已有端绪”,待时机成熟还要离开重庆,直接与日本人“议和”,这使陈公博大吃一惊。陈公博立即向汪精卫表明了他反对汪精卫单独对日言和,更反对汪精卫离开重庆的态度。陈公博所担心的是签署《塘沽协定》时的历史重现,汪精卫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两人的争论从上午持续至中午,饭后陈公博再见汪精卫,继续“力陈不能和、不能走的理由”,陈公博的规劝并未改变汪精卫的主张。汪精卫最后表示:“此事虽有头绪,尚无结果,等到将来发展再谈罢。”

  这时,日本控制的上海虹口区东体育会路七号,在一幢西式的大建筑物内,也有人忙碌着。这所建筑物在“八一三”

  抗战的巷战中打得弹痕累累,一直无人居住。11月初,旁边的居民惊奇地发现,有人对此楼进行修缮,而且很匆忙,修完又从附近的饭店里租来了足够七八个人用的家具和摆设。11月12日布置完以后,一个身着便服的日本陆军军官准备在这里接待“客人”。他就是今井武夫,“渡边工作”①的负责人。这所房子会后成了日本大特务头子土肥元贤二的私宅,名为“重光堂”。因而这次高崇武和梅思平、日方的今井武夫和伊藤芳男举行的预备会议,后来就称作“重光堂会谈”,达成的协议就是“重光堂密约”。

  同高崇武相比,梅思平初次和日本人打交道,他不懂日语和日本习惯,正如犬养健在《长江仍在奔流》一文中写道:今井先生说:“梅君到达的日子,是约定他在六三花园会面的,梅先生提着皮包就照样穿着皮鞋从大门口一直踏进客厅草席垫上,就在对面壁龛上一屁股坐了下来。他就是这样干的吗?我感到吃惊,心想来了个了不起的家伙哩。”②梅思平、高宗武同今井武夫等进行了八天会谈,经过讨价还价,11月20日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日华两国共同排斥共产主义,同时把东亚从各种侵略势力中解放出来。为实现建设东亚新秩序之共同理想,互相本着公正的立场,处理军事、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关系,取得善邻友好、共同防共、经济提携的成果,并加强联合。为此,议定下列条件:

  第一条:缔结日华防共协定。其内容以日、德、意防共协定为基准,取得互相协助,并承认日本军防共驻兵,以内蒙为特殊防共地区。第二条:中国承认满洲国。

  第三条:在平等互惠的原则基础上,日华经济提携,承认日本的优先权,以达到密切的经济合作。特别是在开发和利用华北资源方面,向日本提供特殊方便。……

  第五条:中国应补偿因事变而造成日本侨民所受之损失,但日本不要求赔偿战费。

  第二,当日本政府发表上述解决时局之条件后,汪精卫等中国方面同志应立即声明与蒋介石断绝关系,并为建设东亚新秩序,共同发表日华提携及反共政策的声明,同时俟机成立新政府。

  11月26日,梅思平偕周佛海与汪精卫会谈,报告与高宗武赴沪接洽经过,并携来双方签字条件及近卫宣言草案。27日汪精卫召周佛海、梅思平与陈璧君等共同商谈上海协议,对脱离重庆,另立政府,单方面与日本“和谈”问题前顾后盼,犹疑不决。对汪是否出逃意见不一,陈璧君力排众议,竭力主张离开重庆。她说,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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