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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傅-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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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割出来的血和吐出来的血,怎么可能一样浓,就算我是病号也要喝水的啊!况且,颜色淡正好显我气血虚啊!」我理直气壮。
  「……那好吧!可是对方假如舔一舔,认出这是红酸梅汁吗?」
  「对方假如聪明到会去舔一舔,他就会在第一时间拉我去报官,而不是傻愣愣的站在那里任我演到最后!」
  事实证明,这果然行得通。
  于是,她坑我,我就去坑别人,别人回家坑父母,别人父母再坑别人……正所谓冤冤相报何时了,反正我不是最后被坑的那个人就好。
   
                  第三十五章
  「这么好赚,早知道刚刚就说一百锭了……」红歌在一旁悔恨地喃喃自语,一点都没有收受不义之财应有的愧疚感。她这存心灌水的话,逃不过我一双顺风耳。
  我冷冷地哼了一声。「你要敢这么说,我就去报官。坑人也没有坑成这样的,真把我当冤大头吗?」
  「……你发现啦?」红歌愣了半晌,吐了吐舌头。
  「你说呢?!我又不是没去过妓院,价码怎样都差不多有个底了。」唉!可是我就拿女孩子没辄,更何况还是认识的女孩子。假如红歌只是一味撒泼蛮缠,或许我还能硬下心来,可是她刚刚吐舌头装可爱,我就拿她十二分的没办法。
  「我知道云月你疼我,所以才专挑你坑啊!」喂喂喂!「人家也是讨生活啊,近来阁里的生意清淡了许多,再这样下去,我就得出来端茶了。」
  「清淡?!」我差点失笑出声:「你刚刚是在说京城最红的暗香阁?夜夜笙歌、客如潮水、佳宾满座的暗香阁会生意清淡?!红歌,你这玩笑也开得也忒大了,当心被嬷嬷听到了,气你咒她喔!要找借口多得是,何必专挑触自己霉头的。」
  「所以啦!谁会挑这种借口触自己霉头,那是因为事实就是如此。」红歌没好气的倒了一杯茶给我。
  现在才午时没过多久,暗香阁向来是傍晚才开始做生意的,因此平日里热闹的景象、众多的酒客、来回穿梭的小姐们,全都不见踪影,就连红歌的贴身丫环,也都被她打发了事情,偌大的厅堂里,也只有我和红歌两人。因此,肯给我倒茶的,也只有她了。虽然茶凉了、涩了,不过我一向喜喝凉茶,爱那一丝涩后回甘,所以没什么反应是正常的,异常的是,红歌居然也给自己倒了杯茶,喝将起来,这才让我看得目瞪口呆。印象中,红歌对这种小事最是讲究,此时居然能面不改色地把那杯茶喝下去……再看她面带愁容,这事莫不是真的?
  「……真的生意清淡?」我迟疑地问。
  「没错!来的客人…连平时的一半都不到。」红歌点了点头。从她的表情,我看不出一丝破绽。
  「暗香阁怎么会生意清淡?京城里的大官小官,平时闲着没事做,不是都会来这边花钱吗?难不成你们也有分旺季淡季啊?」
  突然,我脑子里灵光一闪。
  「啊啊!莫不是上回我见到的那疯子把客人都吓跑了!他后来还有继续来这边闹吗?」
  「跟那人没关系,来这里的客人顶多把他当笑话看,扫了兴致倒还说不上。而且客人不来后,那人也没什么来了。狗会找地方撒尿,疯子也是要选地方闹的,是吧?」红歌无奈地一笑,当下我就决定把我骗人赚的钱都给她,剩的钱也不用找了。
  「红歌,反正这阁就算垮了,也不干你的事啊!就算你跟嬷嬷的交情深厚,也不需要太难过…」我试图安慰她。
  「云月,覆巢之下无完卵,你听过吗?何况嬷嬷说过,她说假如暗香阁垮了,她就……她就……」说到这里,红歌脸色一暗,便说不下去了。我只好继续安慰她。
  「就算她说要自杀,你也不用太难过。生死有命,由得她去吧!」
  红歌摇了摇头。「她假如说要自杀,我会烦恼吗?」啊?「嬷嬷说,假如她撑不下去了,就要把我们的契约转卖给别人,自己就拿那些钱去乡下养老。云月,虽然赚皮肉钱不好受,但是起码这里福利优沃,我们每个月都可以发到上等的胭脂水粉、绢丝布匹,食宿精致,小费不少。要是转到了别家,还能有这种待遇吗?人家不要啊!!」
  「……」我真的无言以对了。
  后来,在红歌一双哀怨的眼神下,我又出去行骗了几次,只是地点得错开,一下城东,一下城西,这次城南,下次就城北,免得被人拆穿了西洋镜,丢脸就丢大了。红歌看我几次来回,每次都满载而归,当下就硬缠着我教她。教就教,这又不是什么不传秘典。可是红歌这人,光听我说、看我做,还嫌不够,非要我实地演练不可。可是能去的地方都去得差不多了,我也不可能带着红歌这头牌满城地跑,可是又扭不过红歌。灵机一动,登时把场地设在暗香阁前。
  于是,我和红歌就躲在门边看,寻找看来金光闪闪的肥羊。
  「啊啊!这个!浑身金光闪闪财大气粗样,就找这人了!」红歌在一旁出着馊主意。
  我摇头否决。
  「啧啧啧!你没看到这人身后跟着一堆保镳家丁,个个凶神恶煞,看起来就跟这人一样的德性。依我看,就算他们撞死了人,也不给赔的,跳过!」
  红歌沉寂了半晌,再接再厉。
  「咦咦?那那个呢?浑身金光闪闪,身边没有保镳家丁,及格了吧?」
  我大大地叹了口气。
  「不行!你看这人,穿戴虽华丽,但是满脸的畏琐气,衣服细看之下还磨花了几处,身上的首饰啊,与其是戴着当装饰,还不如说是全摆出来充场面──八成是家道中落的败家子。这种人可小气了,从他身上抠不出什么钱来,换一个!」
  「……好吧!那那边摇着玉骨白丝金流苏扇的男人呢?身上衣饰金光闪闪,气度雍容华贵,看他买东西也是出手大方不用找……这人应该可以了吧?」
  「可以……才怪!」我摇了摇扇子:「没错!这人有钱,没保镳跟着,可是你看他的气度,你也说了,雍容华贵嘛!你说,这种人像是会被骗的吗?依我说……」我的目光一转,食指向前指去:「那个人才好。」
  「他好?!」红歌的声音里满是不可置信:「他哪里好?!又瘦弱,又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身上玉器首饰没半个,一身素衣,你还说他好?!」
  我这次摇头叹气一起来。
  「红歌,做人不能只看表面。谁规定有玉器就要挂在身上?风尘仆仆就没钱吗?你仔细看看,这人虽着素衣,但这衣可不便宜。质地上等,织功细腻,就算是在江南,也只有几家老字号的才织得出这种布。更何况,这素衣上,还有人特地用白线绣上了图案。绣功精致,花样繁复却搭配得刚刚好。还有他用来束发的带子上,挂的可是上好鸡血石。再说这人个性啊!一看就知是急性子,顾得了前顾不了后,对金钱观念淡薄,八成是家里宠的。出来闯天下,但是还是不缺钱用,不用愁于生计,所以单纯。功夫一流,眉宇间有正气,成日大概就会行侠仗义,刀子嘴、豆腐心……该怎么说呢……标准的肥羊啊!我只要撞他时,吐一点『血』,就大事底定了。」
  红歌瞧了老半天。「……我怎么看不出来?」
  「所以说你功力不够,要练啊!我去示范给你看。」
  于是我走出大门,直直地朝那人走去。那人对周遭环境像是不太在意,又好象不习惯在人多的地方行走,虽然武功不弱,但是丝毫没留意我的靠近。我嘴角挂上了笑,在跟对方擦身而过的瞬间,我一个错步,撞上了那个人。
  一切就跟我在想象中排演的一模一样,简直太完美了。可是我还来不及吐血倒地,对方就先吐血倒地,这点倒是出乎我意料之外。
  半刻钟后,在红歌质疑的眼神下,我带回暗香阁的,不再是叮叮当当的首饰玉佩银两金叶子,而是一个吐血吐到昏过去的人。
  这能怪我吗?我哪知会遇到真货啊!
   
                  第三十六章
  一步、两步、三步……我一个转身,避过了一队正朝我这个方向走来的卫兵。趁着人注意的空档,我轻轻一跃,两只脚交替着踢上城墙,五步便冲至城头,接着半空中一个鹞子翻身,我没三两下就轻轻松松地落了地。沿途全仗着我耳聪目明,还有自小修来的轻功,这才顺利地躲过了众多人的耳目。
  唉!今天真是背,不提也罢!一想到红歌那里的事不但没了,还越拖越大,就像滚雪球一样,心里就像压着块石头,沉甸甸的。我觉得,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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