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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树园里一片静谧,正中午时分,太阳直射下来,照得果园里懒洋洋的。人果然是比鸟懒的。没有人愿意把时间浪费在大中午的好阳光下,他们都在屋子里睡大觉呢。因此,没有人看见我,看见我的手,看见我从背後抽出的花锄,看见我用花橛凿下……
血,溅在因为果实沈重而低垂的果树树枝上,点点滴滴,血湖血海。棕色的树干染上豔丽的暖色,为这正午下的果园平添一股寒意。
“……你……不是……薄……”没了读心术的宁碧水倒也没蠢到令我鄙夷,挨了我四凿,居然还能动弹说话。
“错了,呵呵。”我笑道,“我是皑皑啊,宁大人。你不是最爱用***语气说话了?请继续啊,我很喜欢听的。”每一个标点符号出现时,我就凿下一花锄。你以为花锄只能给MM秀身材演葬花?那可太小看这玩意儿,我手上这个虽然是小号的,凿起人肉来,好用的紧呢!
我从来没想过杀人会是如此痛快的一件事。凿第一下的时候,我还犹豫了一瞬。人嘛,看到自己相识的同类那麽轻易的被一件人类制作的工具砍成肉片血浆,自然是有些害怕的。不过,这害怕并未持久。杀人就像喝酒,是越到後面越出味儿的。
以前有个爱玩“杀人游戏”的家夥跟我说,“杀人之所以有趣,是因为杀人的机会太少。”他极爱玩“杀人游戏”,随身一定带著几十张扑克牌,人数一够就吆喝著开玩。因此,他常常感叹“杀人”的机会太少。却不知无意中道出了天地真理──
“杀人之所以有趣,是因为杀人的机会太少。”
机会确实难得,打仗时候杀的那些东西不是人。包括我自己在内,都是些披著人皮的机器。杀人为的不过是活著。太没意思!太破坏杀人的美感和乐趣了。
既然这具身体从今往後由我占据,可得好好尽兴,好好尽些心意!朗朗为了我,手上染了那些人恶心的血液,我怎麽能毫无表示?
我们兄弟俩爱了,抱了,那就一起,被血污染吧!
*
宁碧水的脸庞在花锄下一点点碎裂,一点点化作血河流淌成溪渗入果树的根部,明年的果实会很丰盛吧。好一张美丽的脸!我感叹,可惜花锄凿下,还不是成了混团的肉泥。嘿,这样的东西没人想的到他曾经的肉体的曼妙吧?
哎呀,真有点遗憾呢。居然忘了在杀他前一品政治妓男的味道了。算了,这证明我对朗朗是忠诚专一的。这也证明我不是同性恋,我只是爱上自己的弟弟。
一意专心於宁碧水,倒不记得旁边那个残废。我用脚尖勾起滚出轮椅倒地的“宁碧水的阿刻”的脸。真是一张不错的皮囊,难怪宁碧水对他念念不忘,即便他灵魂已死,也要拼了全力让革竭的灵魂转移到他身体里。
可是,光有一副相同的躯体有什麽意义?我嗤笑。露出如此惊恐的眼神,到底是那没用的希王刻,还是令那笨蛋崩溃的革竭?
名为革竭的人早就死了,此人四肢不健头脑不清,生死也已不重要了。我轻蔑的从他身边走过,看他愤慨的眼神,我笑想,恢复神志了呢,可惜是一团废柴!
我心血来潮的仁慈令我後来付出了沈重的代价,我的前悔从这里开始。
多少天没有走出果园了。那个笨蛋懒惰可比臭虫,连果园的门口也鲜少踏足,当然,他踏足哪里都无关紧要,反正他是那麽一个平凡微不足道的……人。
果园门外是一大片绿地,绿地的尽头似乎是大片的林子,林子的尽头似乎是天。显然晚云把我关在这里的意思,是要叫我逃不出去。哦,不,是叫“薄皑皑”逃不出去。为什麽要这麽安排?难道是知道了我的存在?我心中一惊。
不过我很快发现,“惊讶”在这里已经派不上用场。因为,要除掉的人,都非常自觉听话的来到了我的面前。上帝果然是站在强者一边的。
“晚云哪。”我笑叹。要杀掉这样一个美丽的存在,真是要下点决心呢。可是,刚才凿开那宁美人的脸还不是镇定若常──说明我已经“悟了”。“终於有空来看看我了,我可想你。”任何人都不可以怀疑我的诚意,我是真心的想念晚云。
如果是你,在三个多月中只能面对(背对)著一个笨蛋傻子蠢瓜,你也会无限想念任何一个你憎恶的人。我的花锄藏在背後,笑容无比的灿烂。
从晚云小公子慌张闪烁的目光,惨白如死的面容,我想,他是看见了。呵呵,既然看见了,那就没什麽好说的了──杀人灭口,天经地义。
但该问清楚的还得弄清楚。“小公子,”这是我头一回用那笨蛋的语气称呼晚云“小公子”,“请问我身上的法印怎麽解?”我的态度可称得上有礼吧?
晚云似乎是吓的失去了说话能力,嘴唇动了好多下,没听到声音出来。也是个臭虫,我想。花锄渐渐从背心挪开……
“没……没有解。”晚云突然的震定和回答,让我一怔。就是这麽一个闪神,我下垂的右手剧痛难当,回过神来,独目看到一只白绒绒的狗死命咬住我的手腕。我怒恨交加,背在身後的花锄用尽全力朝手腕上的痛源凿下。
……两声惨叫,一声小兽的悲鸣。
我捂著被锋锐的犬牙撕得血肉模糊汩汩流血的右手腕,淡淡想到:果然我还是被上帝抛弃了。我的眼睛盲了一只,又让我的手臂废了一边。呵呵,从今往後,再也不必顾忌任何人和事了。
就好像眼前这个因为一条低贱的狗而悲泣的弱者,应该杀了他,为世间节约粮食。花锄在头顶高高举起,我想我的表情是微笑。那麽就动手吧,牵前挂後是弱者的行为……
“我知道法印的解法──!!”花锄在晚云头顶一寸处遽停。我等的就是这句话,看来人都一个样,不见棺材不掉泪。
“……其实……没有解……不用解!”晚云开始用吼声说话,难道是死前告白的仪式,或者──“你要是要引别人过来,那就不必想了。多亏你把我关在这麽偏僻的地方。”
“……赞国的法律铁令,为了防止杂种人群,主人绝不能跟自己的奴隶有染。所以……”
“哈哈哈,我明白了。真是个好法令!”我大笑著喘不过气来,几乎忘记了手腕上的剧痛。“为什麽不早点说啊,晚云小公子?”
他不理会我,自顾自的说:“……所以只要跟自己的奴隶有了身体上的关系,他们的契约也就解除了。”
我笑著接道:“可是没有哪个主人会愿意让花大价钱买来驯好的奴隶解除契约的。”
“──而且,剩下来只有两条出路……一是和奴隶结合,自己也被贬成下民。一是将奴隶杀死。”晚云轻手抚摸著脚边已不成形状的狗尸,一边平静的和我对话。
大约是知道自己将被杀死吧,我想。成全他吧,他也是个没人爱的小孩儿。我笑,再度举起了手中的花锄,右手腕上还抽搐作痛呢,不杀了他,怎麽止痛?
血花四溅,从爆裂的动脉中喷出。那样的奇景乃我平生仅见,不但是仅见,而且是最後一次见到。因为那血出自我的胸口。
花锄从我的手中滑落,身体自由落体的扑跌向绿色的大地。这一片干净的绿地,很快要被血染黑了。我也是人类,我的血大概也是脏的吧?
我奋力扭头,眼前好一阵晕眩,分不清天地南北。但是我看到一个人,他虽是陌生人的身体,却是熟悉的灵魂。
他的目光与我平行,也是倒在地上,身体依旧明显的麻木,表情倒是丰富多彩。是悔恨不甘伤痛,还是痛惜?
今後我痛你。
好像有个人曾经这麽跟我,不,跟那笨蛋这麽说。
“竭……”我想说的话被泉涌入喉的血液堵回喉管。稍微惊讶自己竟能顺利的想到那人的名字,并试图唤出,有些恼火自己终於还是没能免受那笨蛋的影响。
但是,我还是想说话。“……馒头……好……吃……”不必给我镜子,我可以告诉你我在笑。
也许只是在将要杀他的一刹那,那股奇异的温暖的感觉流回心田,使我疏忽警惕,才导致如今的下场。
这地上渐渐扩大的红色面积是不是我的血造成的?将来这里会长出美丽的花来吧?或者是可怕的毒草?但愿我能活到那一天。
胸口竟然没有感觉到痛,仿佛那血是从次元空间流出来,与我无关的。可是身体缓慢的虚弱和独眼越来越模糊的视力,我知道,不痛是假的,只是我没有力气感觉痛。
听说砍头是不痛的。只要刽子手有经验,一刀砍断了中枢神经,处刑犯就不会有痛感。
为什麽会想到这些呢?
我的脸部麻痹的笑不开了。血也该流完了吧?人的身体到底有多少血,流多久可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