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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们就不要做好了,我不喜欢。”陈可决心要逗逗他,看这小子能嘴强到几时。像他这样的人,要装无欲扮冷感,倒也真能骗着人,但只一条,那话儿可是撒不了谎的——要不他躲那么远呢!
谁想于雷真便做罢了,只是紧紧地搂了一下——那话儿依然坚挺着,在他额头上亲了亲:“好啊,以后咱们就这么抱着,聊聊天,好不好?”
陈可有些哭笑不得:大色狼,谁又要你做起道德真人来了!
“不过……”自己种豆自己尝,他只好支支吾吾地说道:“要是做了的话……你还是会更高兴一点吧?就像咱们都到了人类社会的最高阶段了,也还有锦上添花一说呢不是?”
于雷粲然一笑,“腾”地跃起身来,把他的大宝贝儿压在了身下。至于后话,虽非疑案,亦不敢创纂,耳聪目明的各位看到此处会意而笑罢了。
次日便是周四。陈可睁开眼睛,觉着浑身从头发丝耳到脚趾尖儿每一处都酥了,身子骨头软绵绵的,没有一丝力气。他俩昨夜来来回回地怕是能有四五次,直闹到天都白了,才精疲力尽地睡下。
陈可摸着自己的脖根,于雷昨天曾在此地逗留了许久,差点没把他笑得背过气去。他虽然在待人接物上极为迟钝,可在身体上确实天生敏感的人。尤其是从肩膀上面到脖子后头的这块小三角,慢说是舔,就是往上头吹口气都能让他哆嗦半天。陈可想起自己和于雷夜里的诸般情状,脸上烫得厉害,于是一个巴掌朝他脸上呼了上去。
“你个坏人!欺负完了我就睡到现在!”
“老大……”于雷一边揉着眼睛一变哑着嗓子说:“你都把我耗得油尽灯枯了,说‘欺负’二字可得摸着良心啊。”
“你良心是长屁股上的?!”陈可把于雷的手从自己的屁股上拨开,“大色狼……”
“嘿!我说……”于雷坐起了半边身子,无辜地看着陈可,“陈可同志,做人可不带这么过河拆桥的啊!啊?啥叫狡兔死走狗烹啊,啥叫飞鸟尽良弓藏啊,这真是,吃完了奶就不认娘了还!这会儿又学着贞女似的,当我傻呀,昨晚上说啥来着,不是要我‘再……”
于雷话刚半截,就被陈可掐了回去。陈可叫着跳了起来,骑上肚子,卡住了于雷的喉咙:“谁过了你的桥了!谁吃了你的奶了!谁碰了你的狗,射了你的鸟了!”
于雷坐垂死状,艰难地举起了手指着他:“你……”
“叫你死鸭子嘴硬!”陈可张嘴便往于雷的肩上咬了下去。
于雷吃痛,嗷嗷地叫唤了两声,打了个鹞子翻身,摆开架势,一掰一扯,便将陈可制在胯下:“你哥我也是练过家子的,呵呵,服不服?”
臭小子!还有这个本事!好……好汉不吃眼前亏!陈可眼见着自己大势已去,只好服软认输。
“呜……欺负人……”陈可趁着于雷松手,把胳膊抽了回来,蜷着身子装嫩。
“好了好了,不哭~待会把擒拿手教了你,让你欺负我,好不好?”互相呕气的小戏码在情人之间永远是乐此不疲的。
“我欺负你还用得着学么?”陈可背着身子冷笑道。
“也是为了防身么,”于雷从后面抱住他,说道:“问你,要是有人拿着刀子要捅你,你怎么自救呢?”
“赶紧找你去学擒拿手,然后空手夺白刃!”陈可怪腔怪调地答道。
“当然是跑啦!笨蛋。”于雷笑着抚弄着他的头发。
陈可白了于雷一眼:“无聊。”
“那要是已经捅进去了呢?”
“别咒我。”
“问你呢!”
陈可转过身子,盯着天花板看了一会儿:“一边呼救,一边把刀拔出来啊。”
“唉,人笨害死人啊……”于雷叹了口气,“我要是被人捅了第一件事就是先把你支开。”
“不对么?”陈可半张着嘴,向他哥求证。
“当然不对啦!”于雷伸手在他头上凿了一下,“一定要死死地抓着刀把,绝对不能让人拔出来,否则的话很可能会失血过多的……”
“大早上的,这都说的是些什么呀!你请我出去玩吧,今儿不想去上课了。”陈可伸了个懒腰,在床上坐了起来,挠着头,说道。
“行啊,去玩什么?唱歌?”
“就你那打鸣似的……呕哑嘲哳难为听。去北海吧,顺便可以去后海、景山什么的。想划船了。”
两个小时以后,陈可和于雷便置身在的白塔倒影之下了。陈可慢腾腾地蹬着船,仰着头,闭着眼睛。于雷负责掌舵,时不时地往左右打个几度。
一会儿,陈可觉着唇上有冰冰凉凉的物体贴了上来,知道是于雷,便抱着他的脑袋,亲了一个。
“我小时候啊,”他睁开眼,“常跟我外婆去一个小公园划船,手划船,特别特别小的一个湖……现在看着这么大的水面,觉着也不过就是如此。”
“你家里不是北方人吧,那边大多不说外婆。”
“我妈是苏南的,当兵么,什么地方的都有。”
“难怪把你生得这么水灵。”于雷伸手掐了掐他的脸蛋。
陈可把头靠在于雷的肩上,又合上了眼。
外婆早已往生,幼时稀罕的快乐也具已随烟。那些小小的幸福,过去了那么些年,回忆起来,却比此时此刻的感受更为真实。
于雷,你说这是为什么呢?
或是因为现在的幸福过于庞大了吧,超过了我原本孤单狭小的世界,因而一旦闭上眼睛,便显得那样不真实。哎,若只是浮云掠影,也让它们停留得再久一些吧。
久一些吧!
(注:文首的诗作摘引自海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作者: 211。136。253。* 2006…3…9 20:49 回复此发言
218 回复:未名湖畔的爱与罚
71、画外音?逝去的爱情
我和我的男朋友是在大一上认识的,起先互相不欲,厮混了大半年,忽然,在大二的暑假里,像着了魔一样,彼此爱上了。
当时他有男朋友,我也有,而且我和他的男朋友,他和我的男朋友也都认识。所以,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大家都把我们当成这个圈子里乱的罪证,每每茶余饭后拿起来说事。
眼看着五年过去了,往日的朋友惊觉这一对乱人还在一起,于是又把我们举为同志间感情忠贞的模范,大肆地煽动起而效之。
可我和他却知道,真实,并不在外人的饭桌上,而在乎于心,在乎于情,在乎于日复一日的言谈举止。
其实什么都没有变。但忽然有一天,我开始觉得缺少自由,他开始觉得缺少关心,吵架,冷战,甚或摔盘子摔饭碗砸电脑,都成了常事。在一起,似乎只是因为慵懒,因为厌倦寻找,或者因为想把别人嘴里的故事,多延长一天。
当我和他都认识到了这一点的时候,我们分手了。
平静地在我租来的房子里吃完最后一餐,我和他友好地拥抱,话别。
“祝咱们都能找到新的幸福。”他笑了笑,说。
“还要祝你申请顺利。”我说。
在说分手的当天,他决定要出国了。
关上门,看见这个已经空却了大半、曾经有他的房间,虽然解脱,仍不免落泪。我走到厨房,看着楼下的小路,等他从大门出来,却始终没有等到。
我于是拧开房门,穿着拖鞋走了出去,没有人,往下走了几步,却见他坐在二楼的楼梯上,支着脑袋,掉眼泪。
我步下楼梯,蹲在他面前。
“五年了,你知道么……”他说。
“我知道。”
可我也知道,他的眼泪,和我一样,不是为对方而流,而是为了过去,为了历史,为了那逝去的爱情。
所以,除了最后的一句“知道”,什么也没说,他还是走了,一如我还是留下。
擦掉泪水吧,就像告别往日流动的记忆,让它往它该去的地方。我们,要朝前走了。
我何尝不晓得,在这个异样的世界里,有殊多不易,加之自己年事见长,机会也总不会见多,因此,想说留下,但留下的不是爱情,想说回来,可回来的也并非感动。
一路过来,也面临过诸多选择。学文,抑或学理;读书,抑或工作;出国,抑或保研……可从没有一次,像这般伤人。
守住既存的关系,抑或期待下一段恋情?
这一次我选择了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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