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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僵尸有个约会同人)失忆症患者联盟 作者:沈酱菌吃得挺撑(jj2014-6-4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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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司徒奋仁纠缠了不到半年,结果是我们还没有分出胜负,他就被我另一个好基友一巴掌拍成了粒子状,随风而去,呜呼哀哉。
  另一个好基友是改变了我的命运,从此和我纠缠不清还喜欢偷窥我和我前媳妇儿阿秀日常生活的绷带怪人将臣。虽然将臣说因为偷窥我的日常对人类有了兴趣,才决定入世学做人,但是我很想说你还不如不学呢,你看你有了人性多可怕。最后,我们在2001年的灭世大战中,化身变形金刚来了一场毁灭香港的世纪之战。我觉得将臣最后有放水,不过无论怎么说,我都赢了,耶!真呀么真开心。
  本来以为打败了将臣,我就能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结果现实给了我一巴掌,让我醒醒。
  就在我和马小玲走在一片荒芜,空气质量指数直彪400的盘古圣地准备结婚时,天空飘来五个字,哦不,飘来一坨红色的柳絮。
  一个中年妇女极为浮夸的跌坐在地,翘起兰花指,指向那红色的柳絮,凄厉中带着绝望,嘶吼了出来:“卧槽!红雪风暴!”
  听闻这个妇女的吼叫声后,盘古族的人都尿了,她们惊恐万分,嘴里嘟囔着什么,她回来了她真的回来了!
  我刚想对某个跑的激动而踩着马小玲头纱的人说话的时候,就觉得舌头一凉,心脏一痛,我就瘫倒在地。
  马小玲扶着我,神情焦急,我握住她的爪子,用尽了所剩无几的力气告诉她:“以后下雪,不要张嘴,难吃。”
  然后我从裤兜里掏出一个长得略猎奇的项链递给她:“这个项链充满着,我,对你,浓浓,的,爱,想,我的,时候,就,拿出,来看,看。”
  电视剧都有上演,在人快死的时候,说话一定要顿,越顿显得越虚弱。但是马小玲显然很少看电视,她瞪大了眼睛:“你语文老师没教过你如何正确的断句嘛?”
  得,装逼失败了。我只好坐了起来,又从兜里掏出一块手工肥皂样子的东西扔给马小玲:“媳妇儿,你拿这个去穿越到宋朝,找到我的前世,箭头,带她回2004年。”说完,我就晕了过去。
  隐约觉得马小玲在晃我,不过我更觉得也许是地震。
  不知道睡了多久,等我醒来的时候,盘古圣地的空气质量指数已经上升到了500,幸好僵尸不用呼吸,不然我觉得我下一秒就可以和地藏王一起恩恩爱爱纤绳荡悠悠了。
  “你醒了?”熟悉的声音从耳畔响起,容我寻思下,上次听到这么富有磁性还略低沉的声音还是3年前。我吃力地抬起头,想要看看这位故人,不料我的头发略长,还干枯暗黄,遮住了我大半视线,好吧,那就不看。
  “将臣?你还没死啊,那我们来一局飞行棋如何?”我垂下头,和将臣打招呼。
  将臣笑了笑,对我说:“别闹,盘古都要坍塌了,我是来送你走的,顺便和你说件事。”
  “说罢。”
  “盘古族人在筹划一件大事,但是我失忆了,所以我忘了是什么大事,不过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都是棋子嘛,只是不知道是围棋、象棋、五子棋还是国际象棋。”
  “是八旗子弟。”我顺嘴接道。
  “错!!!!!!是跳棋。”将臣说完就从他的裤裆里掏出一块宇光盘,扔给我,“带着他立刻盘古圣地吧。”
  “那你呢?”
  “我将臣,生是盘古的人,死是盘古的鬼!再说了,女娲都死了,我活着有什么劲,你没看见吗?我都重新把自己绷带起来了,这叫返璞归真。”
  我抖着手撩开了额前碎发,凝视了眼前的将臣,我吐了口吐沫:“奶奶个熊的,全是迷雾我特么都看不见你!”
  “答应我,回到2004年记得找个叫宫弦的,告诉她……”
  “宫弦哪位?”
  “是……”
  将臣的话尚未说完,我就被宇光盘带走了,临走之前,我听见将臣气急败坏地吼了一声“艹!”
  地心引力的作用下,我被重重的摔在了地上,恍惚之间看见了一个穿着亮片小马甲的微型爆炸头汉子戳了戳我的胸肌。虽然我很想吐他一脸口水,可是考虑到我痛的无力,只好任其宰割。
  想不到2004年不仅是科技经济发展迅猛,僵尸产量也大大增多,我记得01年的时候,全香港不过10只僵尸了不得了,现在倒好,还成立了个僵尸之家。
  这群僵尸们热爱跪拜大神,拜的不是关二爷,不是菩萨而是一张背影照片,喂喂,你们要不要这么模仿赌神,说什么僵神从不爱拍照,只有这张抓拍的背影啊!
  等等,这个背影有点眼熟嘛,容我看看……对不起,老花眼,看不见。
  终于,待我伤势有所好转后,我挣扎坐起,眯眼凝视这张黑白照片,我嘴角抽搐,妈了个蛋的,这不就是我吗?除了我还有谁有这么飘逸的秀发!这么伟岸的背影?
  嘻嘻,不过,成为大神的感觉还真不错呢。
  又过了几日,我和马小玲的夫妻系统亮起了红灯,当然不是马小玲和我之中哪个出轨了,而是马小玲遇到了危险。我使用夫妻传送功能,伴随着着传送阵的背景音乐“嚯!哈!嚯!哈!是谁~带你来到~我身边~”到了马小玲身边。
  条件反射,我一把捏住了刚刚似乎咬了马小玲的那个小妹妹。小妹妹眼神里满是倔强和不羁,咦?为什么仿佛看见了年轻时的我?
  不容我多想,马小玲虚弱的声音在我耳畔响起:“不……不要……杀……她……她。”
  我学着迈克尔杰克逊的太空步滑向马小玲,然后华丽转身抱住了即将摔倒的马小玲,我含情脉脉地看向她:“小玲,几年不见,你结巴了。”
  马小玲凝视我几秒,两眼一翻,昏了过去。日后我才知道,因为眼线眼影被汗水打湿糊成一团,在灯光下格外吓人,马小玲一时半会没有能接受,就晕过去了。
  总之,怪我咯?
  雷锋做好事不留名,我况天佑救媳妇儿也不留名。我将她带回waiting bar后,回到了僵尸俱乐部继续挺尸,我才不告诉你们,刚刚华丽转身的时候扭到了我的老腰,哎哟,我得歇歇。
  这几日我都在俱乐部里修身养性,假装昏睡,听着周围的僵尸对我议论纷纷,而我则在盘算着等我腰好了去找地藏王看看有什么方法能救救马小玲。
  时间从来不等人,我得腰没好,但是马小玲的尸毒已经发作了。所以我只好使出毕生绝学大力出奇迹,打开了地府大门,结果地藏王没看见,倒是看见了西装笔挺的求叔。
  “哟呵,求叔你混得不错蛮,居然做了地藏代理。改日请客吃饭呀?”
  “那必须的啊,我们是去哪个酒店订呢?”
  “随便啊,你请客嘛。”
  这时一个年轻的男子在求叔耳边咳咳了两声,求叔才反应过来该做正事了,遂整整领带,对我说:“我们这就去救小玲。”说罢,打了个响指,拖家带口的去waiting bar。
  “那个……你们钻地走会比较快。”我伸出尔康手。
  马小玲又一次在昏迷前看见了我,我握住她的双手,对她说:“等我们干完人王圣母这一票我们就洗手不干了,从此隐居山野,过自在逍遥的日子。”
  马小玲食指点住我的唇:“不要这么说,一般反派都在说完这句话后死了。”
  我握住她的食指:“我们可是男女主角呢,你快睡吧,不要放弃治疗,耶稣与你同在。”
  马小玲慢慢合上双眼,陷入沉睡之际,她说:“天佑,我不信耶稣的。”
  “恩,你信春哥。”我微笑着虎摸着马小玲的脑袋。                    
作者有话要说:  恩,因为这些剧情懒得写,就通过老况的视角写出来吧……
  神烦,简直写不下去了哈哈哈哈哈
  离结局说远不远,说近不近。

  ☆、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

  最近宫弦总是能走在街上遇见熟人,这不,墙角钻出来一个西装笔挺的男子,宫弦欢快地向其挥手:“嗨,流星儿~”
  周围路过的人都用着看神经病的眼神瞅着手舞足蹈的宫弦,想着:大白天哪来的流星?
  好心的大伯怕小姑娘无法忍受众人的目光,指给其一条出路:“姑娘,你向前走五十米,左转再右转就行了。我只能帮你到这儿了。”
  宫弦抓抓脑袋,打开了地图,咆哮:“你才脑子有问题!老娘我机智过人才思敏捷好吗?”
  流星一脸无奈的对宫弦说:“算是服了你了,你怎么就忘了凡人是看不见我们死神呢?”
  宫弦恍然大悟地抬起头,食指戳在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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