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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活跳尸(弗兰肯斯坦) 作者:[英] 玛丽·雪莱-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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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上午,费利克斯外出干活去了。等到阿加莎把日常家务活做完之后,那位阿拉伯女客人坐在老人脚下,拿起老人的吉它,弹了好几首让人神往的优美乐曲,直听得我悲喜交集,热泪盈眶。然后她又展开歌喉,让婉转悠扬的歌声在空中回荡,简直就像树林里的夜莺在歌唱一般。”

  “当她唱完之后,女客人就把吉它递给了阿加莎。阿加莎一开始想推辞,但后来还是弹了一曲简约的小调,并用自己甜美的嗓音应和着,但是风格却和女客人婉转的歌喉不同。那位老人一直听得如醉如痴,然后他说了些什么。阿加莎努力解释给莎菲听。老人看来想表示,客人的演奏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快乐。”

  “时间还是像以前一样静悄悄地流逝,在我的朋友们的生活中发生的惟一的变化是,如今在他们的脸上,喜悦的笑容已经代替了愁苦的面容。莎菲总是那么快乐、活泼。我和她在语言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在两个月以后,我已经能够大致听懂我的保护者们的话了。”

  “同时在这段时间里,黑黝黝的大地上已经绿草萋萋,翠绿的河堤上鲜花盛开、五彩缤纷,空气中弥漫着醉人的花香。在疏影横斜的月夜,星星也在空中闪烁着。太阳越来越暖人,夜晚清风徐徐,沁人心脾。对我来说,在夜间的散步变成了我生活中的一大享受。但是由于白昼的时间变长,所以我晚上漫步的时间被大大缩短了,而我又不愿意在大白天出动,生怕再次遭到我第一次进入村庄时那样的攻击。”

  “我每天都聚精会神,希望能够早点掌握那门语言。我可以自豪地说我比那位阿拉伯女客人进步得快。她会的词不多,说起话来断断续续。而我不但可以听懂,而且差不多能够模仿他们说的每句话。”

  “我不但在说话方面大有进步,我也趁着他们教女客人认字的机会学会了如何写字。而这种本领在我面前展开了一个广阔、神奇、充满乐趣的天地。”

  “费利克斯教莎菲识字用的课本是伏尔泰写的《帝国的废墟》。要不是费利克斯一边念,一边做详细解释的话,我根本听不懂这本书说的是什么。他对莎菲说,他用这本书是因为作品语言雄辩、脉络清晰,是模仿东方作家的笔调写成的。通过这部作品,我对历史有了一点粗略的概念,并对当今世界上存在的几个帝国,有了个大致的了解。这本书给我展示了世界上不同国家的风土人情、政府机构,还有宗教信仰。里面谈到了懒散的亚洲人、智慧的希腊人、以及古代罗马人早期的战争、和他们的优秀品质,还有他们此后的堕落,和这个显赫一时的帝国的衰亡。书中还谈到了骑士团、基督教,各国君主等等。我还听到里面诉说了发现美洲大陆的事情。当我和莎菲耳闻那些土著居民悲惨的遭遇的时候,我们都不禁哭泣起来。”

  “这些奇妙的叙述实在让我感触颇多。难道人类真的可以一方面那样的强大、优秀,气宇轩昂,而另一方面又可以那样的卑劣狡诈吗?人类有时候就像集全部罪恶于一身的魔鬼,有时候又像神明一样高尚伟大。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伟大人物,似乎是每个有品行的人所能得到的最高的荣誉。而变成卑劣的小人,就像书上提到的很多例子,看起来是最恶劣的堕落,其下场比瞎眼的鼹鼠和无害的虫豸更悲惨。有好长一段时间,我都想不通,为什么人类忍心杀害自己的同胞,还有究竟为什么要有法律和政府这些东西呢?但是当我听到有关犯罪和和血腥杀戮的详细描述之后,我的疑惑消除了。但是那些事情令我震惊和恶心,我实在不愿再听下去了。”

  “现在他们的每次谈话,都让我耳目一新。费利克斯在给女客人讲解的时候,我都在一旁认真听着。我从中了解到了人类社会各种奇怪的制度。我知道了财产的分配,和贫富悬殊,还听说了等级制度,以及低贱和高贵的血统。”

  “这些事情让我转而想起了我自己。我明白你的同胞们最看重的东西,是纯正高贵的血统和财富的结合。一个人只要凭借其中一个优势,就能受到人们的尊敬;但是如果他两方面都挨不上的话,那么除了极个别例外,他一定会沦为流浪汉或者奴隶,然后注定要为少部分富人浪费一生的精力。那我算什么呢?我对我的创造者,和创造我的过程一无所知,但是我知道自己无亲无故,一贫如洗,身无分文。而且,我还有一张丑陋无比、令人生厌的相貌,甚至我的生理特性和人类也不一样。我的身手比人类更加敏捷,而且能靠非常粗劣的食物维持生存。我可以忍受极度的严寒酷暑,但是对身体却没有什么影响。我的身材也比一般人要高大很多。放眼望去,我从来没有听说、或见过像我一样的人。那么,我真的是个怪物吗?抑或是地球上的污垢,所以谁见到我都要狼狈逃窜,不想和我有任何关系?”

  “我无法向你描述当我的脑子里盘旋着这些想法的时候,我有多么痛苦。我试图抛开这些想法,但是知道的事情越多,就越难过。哎,我真想永远待在原来的那片树林中,除了饥渴和冷暖这些感觉外,对其他一切都无知无觉啊。”

  “知识的特性太奇妙了!它一旦钻进了你的头脑,就会死死缠着你不放,好像粘在岩石上的地皮菜一样。有时候,我真希望把所有的思想和感觉都统统抛开,但是我明白只有一个方法可以克服痛苦的感觉,那就是死亡。我虽然不明白死到底是什么,但是我却害怕这种状态。我崇尚美德和美好的情感,喜欢我的邻居们娴静儒雅的风度,和他们善良谦恭的品质。但是我现在却无法和他们交往,只能躲起来偷偷地窥视他们,但是这远远不能满足我一直想结识他们,成为他们之中的一员的想法。阿加莎的温言婉语、和美丽的阿拉伯客人动人的微笑都不是冲着我的;老人的和蔼的劝解,和可爱的费利克斯生动有趣的谈话,也不是为了安慰、取悦于我的。我是个多可怜的倒霉蛋啊。”

  “在他们的课上,其他一些内容就给我留下了更深的印象。我知道了人类有性别的差异,还有生育、抚养后代的责任。做父亲的会多喜爱自己刚出世的孩子的天真笑容,并欣喜地看到孩子们开始牙牙学语的有趣情景,而母亲们会用尽所有的心血和关爱来照料自己的小宝贝。我还明白了年轻人会如何扩大自己的眼界,增长自己的知识。我还知道兄弟、姐妹和其他各种各样的把人和人联系到一起的关系。”

  “可是,我的朋友和亲人又在哪里呢?没有父亲见过我婴儿时的摸样,也没有慈祥的母亲满含笑容地为我祈祷、祝福。或者就算有过这样的事情,但是我过去所有的生活也是模糊空白的,根本无法分清任何事情。在我最早的记忆开始,我就长得像现在这样高大。我还从没见过有别人长得像我这样的,也没见到任何人自称和我有任何交往和联系。那我究竟算是什么呢?这个问题再次在我的脑海里出现,但是我无法回答,只能痛苦地呻吟。”

  “我马上就会告诉你这些感想后来给我带来了什么影响,但是现在还是先让我回过来说说这一家的事情。他们的故事激起了我的各种感触,我时而敬佩、时而喜悦、时而诧异。但是所有这些感受最后归根结蒂都让我更加热爱、崇敬我的这些保护人了——我这样称呼他们,是因为我太爱他们了,所以我天真的,也是一相情愿、自欺欺人地这样称呼他们。” 




《活跳尸(弗兰肯斯坦)》作者:'英' 玛丽·雪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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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书借用【云中孤雁】制作的模板
    


第十四章
 
  “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我渐渐了解到我的那些朋友们的经历。他们的故事深深地印入我的脑海,挥之不去,因为里面的事情桩桩件件都是那样曲折离奇,对我这个毫无处世经验的人来说简直太令人惊叹了。”

  “那位老者姓德拉赛,是法国名门望族的后裔。多年以来,他的家境都很殷实富裕,不但门第相当的朋友热爱他,地位更高的名流也都尊敬他。他的儿子加入了军队为国效力,阿加莎当时则属于地位最高的贵族少女的行列。在我来到这个地方的几个月之前,他们还住在一个繁华奢靡,叫作巴黎的大城市里呢。他们被朋友前呼后拥,并且可以用金钱换来各种高雅、讲究、具有浪漫情调的生活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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