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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古墓惊险奇遇:胡狼头神阿努比斯-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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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是公墓。”汤姆突然说道,“营地在另一边。只剩一小段了,然后我们就到了。”
  “在公墓旁边?”莫恩斯惊问道。
  汤姆使劲点点头,“就在那后面一点远的地方。”他证实道,“您好好看看吧。我相信您还从没见过这么一座公墓。”他继续假装专注地望向前方,从眼角敏锐地偷偷观察他,这没能逃过莫恩斯的眼神。看来他的话不光是要给莫恩斯一个信息,而是在提示他,现在他在等莫恩斯的反应。
  莫恩斯望向右侧,那里,沉沉暮色里出现一堵大部分被杂草和灌木覆盖的低矮断石墙。他根本看不出什么异样,除了这座公墓对这么一座小城来说也许太大了。最后他遂了汤姆的心愿,问道:“为什么?”
  汤姆笑笑。“博士说,那是世界上唯一一座横跨两大洲的公墓。”他用头指指从他们左首掠过的墙。至于公墓的大小,莫恩斯纠正他的估计,它还要大好多。“圣安德雷亚斯裂谷刚好从它下面穿过。我听到过那边营地里的两名地质学家谈论此事。”
  竟有这种事,莫恩斯想道,虽然他们同相邻的帐篷营地里的地质学家毫无往来。另外他还注意到,这个复杂的词从汤姆嘴里讲出时是多么顺畅,而他在汤普森的有些大学生讲到这个词都会结巴。他也对此保持了沉默,再次下决心在随后的几天里要更深入地了解一下汤姆的情况。
  一离开公墓墙,道路就变差了,又过半小时后终于变成一条好些的小道,但莫恩斯觉得它几乎比他们翻山时的石子路更糟糕。莫恩斯斜觑汤姆一眼,汤姆故意没有理睬。
  道路最终全部消失了。他们面前只剩下一堵貌似无法穿越的灌木墙,可汤姆毫不理会地对着它开去,连速度都没有减。
  “呃……汤姆。”莫恩斯开口道。
  汤姆微笑着,没有其他反应,也没有减速。福特车冲向灌木丛,莫恩斯本能地在座位上抓紧了,等着木片纷飞或玻璃破碎的响声。
  相反,汽车坚固的冷却管只将几根细树枝扫到一边,他们面前出现一块长形、不对称的空地,空地上有几座小木屋围着一座中心广场,广场中央有座低矮的白帐篷。旁边一点的地方堆着大方木料,刨过的木板和其他的建筑材料,莫恩斯发现木屋后面还有三辆汽车;其中一辆卡车的载货平板敞开着,上面堆放着几只长形木箱。这一定就是汤姆讲过的“棺材”了。看不到一个人影。
  汤姆灵活地驾驶福特车绕过那些建筑物,停到其他车辆旁边,莫恩斯再次在座位上转身往回看。灌木丛的缺口在他们身后又合拢了。再也看不到路了。汤姆怎么说的?格雷夫斯博士不希望营地里有陌生人。
  “我们到了。”汤姆多余地说道,下了车。当莫恩斯还在研究他不熟悉的车门的开关机制时,汤姆已经匆匆绕过车子,从外面打开了门。莫恩斯难为情地笑笑,但小伙子很礼貌,对他的笨拙未置一词,只是后退两步,指了指最远的木屋。
  “您住那里。”他说道,“您先过去吧。我给您将行李送来。”
  莫恩斯有点愧疚地想起行李舱里鼓鼓的重箱子,最后默默地点点头,转身走向汤姆说的建筑。虽然路上很干,他脚下的地面却十分泥泞,鞋底陷了进去,每走一步都发出叽咕叽咕声,当他走出汽车的背风面,一阵冷风掠过,他轻轻地哆嗦了一下。是不是他脚下的地面在微微颤抖,仿佛地心深处有什么庞大、古老的东西正在从一场永恒的睡眠中苏醒过来……?
  莫恩斯摇摇头,觉得自己的愚蠢念头很好笑,迅速往前走去。他的脚步还在发出那种叽咕叽咕声,但不再让他害怕了,而是让他十分恼怒地想起他的几乎是崭新的皮鞋,它这下可能要毁掉了。
  越接近汤姆指给他的木屋,他的情绪越低落。它很小,四方形,最多五六步3,至少在莫恩斯能看到的两侧只有一扇小窗户,安装有沉重的护窗板。门给人的印象也像护窗板一样特别坚固,有两条手指宽的垂直的孔,差不多在眼睛的高度,看上去像射击孔。加上仔细镶接在一起的粗大石料,笨重的屋顶和结实的门,莫恩斯不由自主地拿它同一座小堡垒比较。这个木屋同其它的木屋一样,一定比他一直以为的更老。有可能整个营地都来自那个时代,当时营地的居民还必须抵抗这个国家的暴怒土著的进攻,因为这四五座小建筑每一座都给人特别易守难攻的印象。
  莫恩斯打开门,躬身走进去,不让头撞在低矮的门楣上。当他重新抬起头时,他吃了一惊。
  房子内部要比他预料的宽敞得多——尤其是更加亮堂。屋顶上燃着一盏装有灯泡的四枝吊灯,空气中散发着宜人的肥皂香味和新煮的咖啡香。设施简陋,但完全可以接受。一张大得惊人的床显然是新铺的,桌椅,一张满满的书橱,还有某种见到它着实让莫恩斯意外的东西:紧靠书橱旁摆着一张小巧的立式斜面写字台。莫恩斯见到这种东西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当时他还在上大学,他一直喜欢站在这种写字台旁工作。格雷夫斯一定是想到了这件事。看来他真的很重视尽可能让他住得舒适。但这念头没有让莫恩斯的情绪高涨起来,反而让它更恶化了。他不准备给乔纳森·格雷夫斯一丝机会。
  再加上他的遭了殃的鞋。
  莫恩斯闷闷不乐地望望他在新打过蜡的地板上留下的纷乱的褐色泥泞的脚印,再望望被弄脏的皮鞋。这情形让他想起四天前的一场意外,它同格雷夫斯和普罗斯勒小姐的猫克利奥帕特拉有关。
  “您别在意,教授。”一个声音在他身后说道,“这种事在这里经常发生,哪怕是在大夏天。您知道吗?原因是在地下。地下水位太高了,我们实际上是站在一块海绵上。”
  莫恩斯几乎惊慌地猛转过身来,看到一个也许五十岁的、灰发男子的脸,他的个子最多只够到莫恩斯的下巴,但一定有他双倍重。尽管他这样肥胖和由此造成的笨拙印象,他进屋时脚步轻得莫恩斯一点都没有听到。此刻他就站在莫恩斯身后两步远的地方,像一个不小心刮掉了胡子的圣诞老人笑嘻嘻地望着莫恩斯,伸出一只肥嘟嘟、手指短粗的手来。
  “我是默瑟。”他愉快地说道,“巴西尔·默瑟博士。您忘记‘博士’的头衔吧。您一定是范安特教授。”
  莫恩斯不易察觉地迟疑了一下,抓住默瑟伸过来的手;他从来就不喜欢握手,一方面是因为他认为握手相当不卫生,另一方面是这个姿态好像会在两个大多数素不相识的人之间造成一种经常是不合适的亲昵感。但默瑟还是有点吸引人的地方,因此他略一犹豫,就抓住了对方伸过来的手。
  “只有当您去掉‘教授’的时候,默瑟博士。”他微笑着说道,“我是范安特。”
  默瑟夸张地做了个鬼脸。“那我觉得‘教授’要简单得多。”他说道,“一个荷兰名字?”
  “不是,比利时的。”莫恩斯回答道,这个玩笑他从大学时代起就没有再开过了。在世界的这一边,几乎没人知道小小的比利时是由两个民族组成,它们还特别妒忌地坚持各自的文化身份。因此碰见莫恩斯以这种方式自我介绍的人会感到糊涂,也许暗地里会猜测他是来自特兰尼瓦尼亚4,肯定是弗拉德公爵的直系后代。
  但默瑟再次让他惊讶了。“一个佛兰德人。”默瑟愉快地说道,“欢迎来到新世界!”
  这回是轮到莫恩斯做鬼脸了。“那就叫教授好了。”他说道,“我只是在欧洲出生的。我最早的记忆是在费城的一座龌龊的后院里。”
  “哎呀,那我们本来应该认识的。”默瑟说道。
  “您也来自费城吗?”莫恩斯问道。
  “不是。”默瑟咧嘴一笑,“但我也还从没到过欧洲。”
  莫恩斯笑了,他的笑一定显得有点勉强,因为默瑟的微笑也只持续了一会儿,他放开莫恩斯的手,难为情地轻咳一声,后退了半步。
  “好。”他说道,“在我充分破坏了我们的问候之后,我们可以继续下去了,我来为您介绍团队的其他人。”
  “您的同事吗?”莫恩斯猜测道。
  默瑟举起左手拇指。“一位男同事,”他说道,“和一名女同事。我们这里只有四个人——五个人,现在您加入我们的队伍了。”他激动地挥着手,“跟我来,教授。我们队伍里唯—的女士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认识您了。”莫恩斯犹豫不决地回头望望,可默瑟不让他有反对的机会。
  “您的这个豪华套间不会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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