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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之天下 第171-182章-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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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把魔刀,名字叫做千杀。曾经死在它刃下的人。绝不少于万人。” 

        师王神情复杂的望着盒子中充满血腥味的刀,语气平静的道:“传说中,它以前是没有颜色的。它现在之所以是红色,据说是因为它杀的人太多。经过无数鲜血的浸蚀,它渐渐被染成了红色,直到现在的透体鲜红!〃“曾经持有它的主人,都不是一般的人。它仿佛有生命一般,一般的人,根本就不能碰它,否则就会莫名其妙的死在它的刀下。正因为如此,别人才会称呼它为魔刀。” 


        “我是在无意中得到的这把刀,本来。我是想将这把刀永远的埋于地下,但是,当时我有一种预感,在未来的某一天,它的新主人会来到这里,并且,它的新主人将会利用这把刀,为世间的人们解除一场前所未有的灾难。所以。我就暂时将之存放于我的床下。” 


        “现在,它的主人终于来了!〃师王慎重的将装魔刀的盒子递到金洋的面前。 

        金洋望着盒中仿佛在轻轻颤动的魔刀,感觉自己的心脏越跳越快,仿佛即将从自己的胸口撞出。他满脸堆得透红,激动的道:“大,大师,你是说我就是它的新主人吗?我真的是吗?〃师王含笑点了点头。道:“相信我,你就是千杀一直等待的新主人。” 


        金洋深吸了一口气,缓慢伸出颤抖的手,向盒中的魔刀伸去。 

        当那魔刀刚一入手,圣光陡然冒出,犹如一匹挣断缰绳的野马,迅速渗入了金洋的血液。一股冰冷的寒气从魔刀刀柄上流入金洋的手中,犹如一条小蛇般,顺着金洋的经脉,流遍金洋的全身,与金洋的血液融和在了一起。也就在此时,圣光的力量被激发了,金洋感觉一股无穷无尽的力量从血液中冒出。 


        “这把刀能够激活欲望之光的力量,只要手握这把刀,欲望之光的力量便会迅速流遍你的全身。我不知你的欲望之光以前是如何与你融和的,但是,真正彻底的让圣光发挥作用的阀门,其实就是这把魔刀——千杀!它曾经的主人,也都是身怀欲望之光的人。”师王那轻柔而缥缈的声音在金洋的耳边响起。 


        金洋仿佛看见了无数手拿大刀长矛的人犹如潮水般,向自己涌了过来。他傲然立于高峰之顶,冷眼望着那蜂拥而至的人群,挥舞着手中的刀,人头乱飞,鲜血飞溅,到处都是残肢乱肉。魔刀所到之处,必有人惨死。 


        “哈哈哈!〃金洋仰天长笑起来。笑罢之后,眼前的幻觉突然全都消失了,只见师王正含笑望着他。 

        金洋立即意识到自己刚才失态了,脸骤然红了,支吾着道:“师王,我…………” 

        “没有什么,”师王打断了他的话,含笑问道:“告诉我,你现在有一种什么感觉?〃金洋立即兴奋的道:“我感到自己的全身充满了力量,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自信和强大。如果再遇到昨晚那个黑衣人,他绝对不是我的对手,我会让他死得很难看!〃师王点了点头,柔声道:“看来,你已经与千杀融为一体了。”金洋感激得向师王道谢了一番,然后低头望向手中散发着淡淡红光的魔刀。 


        从此以后,自己再也不需要通过念咒语来召唤圣光了,只要手握魔刀,圣光便会立即冒出。 

        从此以后,自己再也不需要通过咬破舌尖的方法来激活圣光的力量了。只要手握魔刀,圣光的力量便会被自动激发,而且,那力量比以往的还要强大。 

        从此以后,只要手握魔刀,那自己就再也无所畏惧了!金洋望着手中的魔刀,感觉自己仿佛是高高在上的神,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问题能够困扰他了。以后,无论是神是魔,只要让他感觉不爽。他便会格杀勿论! 


        第二天中午,金洋与施利坐上了前往纽约的飞机。 

        晚上七点,纽约曼哈顿区的一家五星级酒店中。 

        金洋在豪华的浴室中很爽的冲了个凉。 

        初到这个陌生的城市,金洋刚开始还有几分新鲜感。但是,不久之后,他便感觉非常郁闷了。 

        到处都是奇形怪状的人,耳边全是听不懂的语言。叽叽咕咕叽叽咕咕的,快要将金洋烦死了。 

        望着眼前陌生的一切,金洋心中生出了一股深深的寂寞与孤独,他感觉自己与这个城市格格不入。如果不是有施利陪伴着他,他真想立即离开这个城市。回到自己的国家。 


        还是自己国家好啊! 

        金洋由衷感叹道。 

        幸好施利的英语不错。足以应付各种场合。 

        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施利的穿着和气质不凡,在他们刚刚踏入这间五星级宾馆时,金洋便会被当成流氓赶出去。 

        金洋仍然穿着他以前自认为很酷,很有型的衣服,走起路来大摇大摆,十足的流氓气质。 

        相比之下,施利则仿佛一名东方的贵族。一名很懂礼节的绅士。他穿着得体而名贵的西服,手中提着价值不菲的皮箱。无论看见谁,他都会面露和蔼可亲的微笑。 

        其实,施利的心中也是十分的别扭,但他毕竟是有经验,经历过大风大雨的枭雄,很快。他就适应了这种陌生的环境,知道在这个他方,什么样的人是受欢迎的。 

        而施利曾经专门请高级教师教授于自己的英语,在这个时候也派上了用场。经过刚开始的试验性交流,施利已经可以随心所欲的使用那些英语了。 

        两人先后冲完凉后,便下楼用餐去了。 

        “等会我们要不要去那个红狐狸华人俱乐部?〃金洋用餐巾纸擦了下粘满了油的嘴,问道。 

        “那是我们现在唯一的线索。凭我们两人的实力,也没有什么人能够拿我怎么样。” 

        施利挥了挥手,召服务生过来买单。 

        “好吧。不过我们现在还不知道那个俱乐部在什么地方。” 

        金洋自从得到魔刀千杀之后,心中再也没有任何畏惧了。 

        “那很容易,只要打辆的士便成。难道你还担心司机连那个俱乐部都不知道吗?〃施利多给了服务生一百美元,作为小费。那名服务生欢天喜地的连连道谢,当然,那服务生的语言,金洋是无法听懂的。 


        金洋傻笑着摸了摸头,道:“这个鸟地方,真不是人待的。唉,真不明白,这个世界上分这么多语言干什么,真麻烦。” 

        施利知道金洋非常郁闷,他起身拿起外套穿上,道:“是很麻烦。如果有一天,世界上再也没有国家界限了,那交流就方便多了。” 

        “不过,我们恐怕无法看到那一天了。这也不走我们这些人该思考的问题。好了,我们先出去逛逛吧,等会就去那个俱乐部看看!〃金洋也站起了身,随施利一起离开了酒店。 


        他们在门外打了辆的士。路上,施利与司机用英语交谈着,而金洋由于不知他们在说些什么,无聊的转头望着窗外那些高楼大厦。 

        这是一个罪恶的城市,也是一个繁荣的城市,各形各色的人混杂其中,给这个城市添加了无尽的潜力,同时,也带来了居高不下的犯罪率。 

        施利发现了金洋在旁很无聊,他停止了与司机的交谈,开始与金洋聊了起来。 

        “司机知道我是第一次来纽约后,很热情的向我介绍了一下纽约这个城市。” 

        “哦?他说了些什么?〃“他告诉我,纽约这个城市的发展史其实很短,但是其工商业的发达程度却超过了世界上任何一座其它城市。这个城市呈棋盘状布局。一共分五个区。我们现在所在的区是纽约的市中心,叫做曼哈顿。除了这个区外,还有四个区,分别是布隆克斯,布鲁克林,昆土,里土满。我们要去的那个红狐狸华人俱乐部就在这个区的娱乐区百老汇,很快便要到了。” 


        正说着,车停了下来。 

        司机转过头来,对施利说了几句话。然后伸手指了一下外面。施利掏出一张大钞,递给司机。司机正要找零钱时,施利摆了摆手,说多余的不用找了。司机立即露出了一脸恭敬的笑容。亲自下车带施利打开了车门。 


        施利与金洋顺着司机所指的方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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