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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剑客-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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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用问!”阿托斯答道,“把你的酒杯伸过来。吃火腿呀,怪家伙!”阿托斯嚷着,“酒我们不能多喝了。”

“那么,她的哥哥呢?”达达尼昂胆怯地问道。

“她的哥哥?”阿托斯重复道。

“是的,那个神甫呢?”

“噢!我去打听,想把他也吊起来。可是他抢先了一步,在先天晚上就抛下本堂神甫的职位逃走了。”

“至少弄清了这个坏蛋是什么人吧?”

“大概是那个漂亮娘儿们的第一个情人和同谋,一个有头有脸的人。他装扮成本堂神甫,大概就是为了把他的情妇嫁出去,使她最终有个归宿。但愿这家伙受到四马分尸之刑。”

“啊!天哪!天哪!”这骇人听闻的故事令达达尼昂目瞪口呆。

“吃这火腿,达达尼昂,味道好极了。”阿托斯切了一片火腿放进小伙子盘子里。“真遗憾,这样的火腿地窖连四个都没有。不然,我要再多喝五十瓶。”

这样的谈话使达达尼昂都要疯了。他再也听不下去,便用手枕住头,趴在桌子上假装睡着了。

“现在的年轻人都不会喝酒啦,”阿托斯怜悯地望着达达尼昂说道,“然而这一位是年轻人中最优秀的。”

第二十八章 归途

阿托斯吐露的那件骇人听闻的事情,使达达尼昂惊愕不已。然而,那番半遮半掩的吐露之中,还有好多东西模糊不清。首先,这事儿是一个完全喝醉了的人向一个半醉的人讲的。尽管两三瓶勃艮第葡萄酒落肚后,达达尼昂觉得脑子里雾蒙蒙的,但第二天早晨醒来时,阿托斯的每句话,他都记得清清楚楚,仿佛那些话一句句从阿托斯嘴里吐出来时,就都印在他的脑子里了。一切疑问都使他产生更强烈的愿望,想把事情了解清楚。所以他跑到朋友的房间里,决心继续昨晚的谈话。但是,他发现阿托斯已经完全冷静下来,就是说重新变成了最精明、最摸不透的人物。

而且,这位火枪手与达达尼昂握了握手之后,自己先亮明自己的思想。

“我昨天醉得很厉害,亲爱的达达尼昂,”他说道,“今天还感到不舒服,嘴里黏黏的,脉搏也跳得很快。我敢打赌,我昨天一定讲了许多荒唐的话。”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定定地盯住自己的朋友,使朋友都感到有点局促。

“没有呀,”达达尼昂答道,“我如果记得清楚的话,你说的全是很平常的话。”

“唔!你说的可就怪了!我以为对你讲了一个最伤心的故事呢。”

他注视着年轻人,仿佛要窥透他的内心。

“说真的,”达达尼昂道,“我好像比你醉得还厉害,因为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阿托斯并不相信这句话,便又说道:

“亲爱的朋友,你不会不注意到吧,各人有各人的醉态,或悲伤或快乐。我呢,喝醉了就忧愁。我小时候,我那个愚蠢的奶娘往我头脑里灌输了许多悲惨的故事,所以现在我一喝醉酒,就爱讲述那些故事。这是我的缺点,主要的缺点,我承认;

除此而外,我的酒德是不错的。”

阿托斯这些话说得极为自然,达达尼昂抱定的想法都有些动摇了。

“哦!的确是这样,”年轻人还是想弄明真相,便这样说道,“的确是这样,我记起来了,我记得的情形就像在梦境里一样,我们谈到过吊死人的事。”

“啊!你看得很清楚,”阿托斯刷的脸变得煞白,但强作笑颜说道,“可以肯定,我在恶梦中常看见吊死人。”“对,对,”达达尼昂又说,“我想起来啦,对,那是……等一等……是关于一个女人。”

“是么,”阿托斯几乎面色如土,“那正是我那个金发女郎的故事,每次我讲这个故事,都是醉得要死了。”

“对,不错,”达达尼昂说,“是金发女郎的故事,她高高的个儿,模样儿俊俏,有一双蓝眼睛。”

“对,她被人吊死了。”

“是被她丈夫吊死的,他丈夫是你认识的一位领主。”达达尼这样说着的时候,目不转睛地盯住阿托斯。

“唉,你看,一个人不自觉地胡说八道起来,会怎样影响别人的名誉。”阿托斯耸耸肩膀说道,就像可怜他自己似的,“我可不想再喝醉了,达达尼昂,这习惯太坏了。”

达达尼昂沉默不语。

阿托斯突然改变了话题,说道:

“对了,谢谢你给我带来那匹马。”

“你喜欢吗?”达达尼昂问道。

“喜欢,不过那不是一匹耐劳的马。”

“你错啦,我骑着它不到一个半钟头跑了十法里,而它看上去只不过像绕圣徐比斯广场转了一圈似的。”

“啊,你让我后悔啦。”

“后悔啦?”

“是的,我把它输掉了。”

“怎么输掉了?”

“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早晨,我六点钟就醒来了,你睡得死沉死沉的。我无所事事,因为昨晚喝得太多,人还昏昏沉沉。我下到楼下大堂里,看见昨天那两个英国人之中的一个正与一位马贩子讨价还价,想买下一匹马,因为他的马昨天中风死了。我走过去,见他出价一百比斯托尔要买一匹焦栗色的马,便对他说:‘真凑巧,绅士,我也有一匹马要卖。’

“‘那可是一匹很出色的马,’他说,‘昨天我见过,您朋友的跟班牵着它。’

“‘您看它能值一百比斯托尔吗?’

“‘能值,您愿意以这个价卖给我吗?’

“‘不卖,不过我想拿它与你赌一盘。’

“‘你拿它和我赌一盘?’

“‘不错。’

“‘怎样赌法?’

“‘掷骰子。’

“说赌就赌。我输掉了那匹马。唉!不过,”阿托斯继续说,“我把马铠赢了回来。”

达达尼昂脸一沉。

“你感到不高兴?”阿托斯问道。

“是的,坦率讲我不高兴,”达达尼昂答道,“那匹马能有朝一日让别人在战场上认出我们。它是一个物证,一个纪念。阿托斯,你错了。”

“哎!亲爱的朋友,”火枪手说道,“你设身处地为我想一想吧,我无聊得要死。再说,老实讲,我不喜欢英国马。得啦,如果仅仅是要让某个人认出我们,那么,鞍子就够了;那个马鞍子可真是相当出色。至于那匹马嘛,没有了就没有了,总可以找出理由解释清楚的。真见鬼!一匹马总要死的,就当我那匹患鼻疽或皮鼻疽死了吧。”

达达尼昂仍然板着脸。

“这真叫我不痛快,”阿托斯接着说,“你似乎很看重那两匹马,而我干的事还没讲完呢?”

“你还干了什么?”

“我输掉了我那匹马,九比十,你看这比分!于是我又想拿你那匹来赌。”

“是么,我希望你克制了这个想法,对吗?”

“没有,我立刻将这想法付诸实行了。”

“啊!真有你的!”达达尼昂不安地嚷起来。

“我下了赌注,又输了。”

“输了我的马?”

“输掉了你的马,七点对八点,差一点——这句俗话你是知道的。”

“阿托斯,你真糊涂,我向你发誓。”

“亲爱的,昨天我对你讲我那些愚蠢的故事时,你才该对我这样说,而不是今天早晨。我把马连同全套鞍具都输掉了。”

“真气人!”

“且慢,你根本不明白,我只要不固执,就是一个很出色的赌客,可是我偏偏固执,就像喝酒一样,我固执地……”

“可是,你什么也不剩了,还拿什么去赌?”

“有呀,有呀,朋友,我们还剩下你手指上那枚闪闪发光的钻石戒指,我昨天就注意到了。”

“这枚钻石戒指!”达达尼昂叫起来,赶紧用手捂住那枚戒指。

“我是行家,因为我自己曾经拥有几枚钻石戒指。我估计你这枚值一千比斯托尔。”

达达尼昂吓得半死,严肃地说道:

“但愿你绝没有提我这枚钻石戒指吧?”

“恰恰相反,亲爱的朋友。你知道,这枚戒指成了我们唯一的财源:用它我可以把我们的鞍具和两匹马再赢回来,而且路费也不用愁了。”

“阿托斯,你气得我都发抖了!”达达尼昂嚷道。

“因此,我向对手提起你这枚钻石戒指,其实他也注意到了。亲爱的,你也真是,手指上戴着一颗天上的星星,还想不让人家注意到!这怎么可能!”

“你就说结局吧,亲爱的,你就说结局吧!”达达尼昂说道,“说实话,你这样不紧不慢真要我的命!”

“我们就把你这枚戒指分成十份,每份一百法郎。”

“啊!你想开玩笑,想考验我吧?”达达尼昂说道,他气得头发倒竖,就像《伊利亚特》之中阿喀琉斯被弥涅耳瓦气的那样①。

……………………

①《伊利亚特》相传是荷马所作的诗史。阿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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