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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晚上这两个人又在小餐馆里,是不是最好不理睬他们,还是应该跟他们一起谈话并且使他们在谈话中讲出些什么来?他怎么也打不定主意。如果他是那种爱酗酒、爱吃喝玩乐的人,那么结论就很简单,和他们混在一起,买些啤酒,一边打着嗝儿,一边引导他们谈话。可是他不是那种人,他怀疑自己是否能装出那种完全不合他性格的样子来。
当他在转角处拐了个弯,看到一个警察站在那里时,他正在考虑的事情都从他头脑里溜走了。他从警察身边走过去,拼命想装出一副随随便便、漠不关心的样子,甚至还无忧无虑地吹着口哨。
警察盯着他,双眼在帽舌下的阴影处闪闪发光。布兰森迈着安稳的步子向前走去,感到,或是自以为感到对方的眼光灼痛了他的后颈。他不知道他这样过分装作漠不关心的样子是否引起了警察对他的注意,就同一个顽皮的孩子由于夸大了自己的无辜而暴露了自己一样。
他神经绷得紧紧的,他知道一声带有权威性的吼叫“嗨,你!”就会使他拔脚奔跑。他会越过街道,穿过车辆,沿着偏僻小巷发狂似的飞跑着,脚步声在他后面噼噼啪啪地响着,哨子狂吹,人们大声喊叫。他会跑啊,跑啊,跑啊,直到筋疲力尽地倒下来。然后,他们就会抓住他。
没有响起使他拔脚奔跑的喊叫声。来到下一个转角时,他忍不住向后面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警察还在那里,仍旧朝他的方向凝视着。拐弯后,布兰森停住身子,数到十,然后再往后面看了看。警察仍在老地方,不过他的注意力现在已转向了别处。
他出了一身汗,如释重负,不一会儿,来到了车站。他买了一份晚报,匆匆地在报纸上寻找任何与他有重要关系的消息,结果一条也没有找到。但这并不意味着什么。警方只是在认为适当时,而不是在此之前,才向记者发表声明的。而通常他们要到能说出罪犯的名字并要求报界协助搜捕时,才认为是适当的时机。
他要乘坐的那列火车轰隆轰隆地进了站,并把他带到了他要换车的车站。他下车来到小餐馆里,卡车驾驶员并不在那里。他不知道到底感到了宽慰还是感到了失望。唯一的另一位顾客是一个身材高大、脸无表情的人,他两脚分开,跨坐在一张高凳上,一脸厌烦的神色,凝视着柜台后面的那面镜子。
布兰森要了杯清咖啡,小口地喝着,过了一会儿,与那个大个儿的眼睛在镜子里对望了一下。在他看来,那个人似乎不是在随随便便地看他一眼,而是带着比通常更浓厚的兴趣观察着他。布兰森把眼光移开,过了一分钟,再转过去。那大个儿仍然在镜子里打量着他,而且并不试图隐瞒这一事实。
他有着一种十分傲慢的神气,似乎他习惯于盯着人家瞧,并公开向他们挑战,看他们是否敢作出什么反应。
一个铁路工人走进来,买了两份包装的三明治,然后拿着出去了。那大个儿仍然纹丝不动地坐在凳子上,好奇的眼光依然对着镜子。布兰森一边故意装出漠不关心的样子呷着咖啡,一边强忍着不去看那面镜子,但是他的注意力总是不断地回到那面镜子上。每一次他转过去,都和那个人的目光相遇。
我得躲开这个小餐馆,他打定主意。我到这里来得太有规律了,也太长久了。如果你建立了一个从不打破的常规,追捕者就知道到哪里去找你。他们只要顺着你自己定下的路子东嗅西嗅,就会在这端或那端抓住你。打破了常规,他们就不再知道你究竟在哪里了。
他们?他们是谁呢?当然指各种执法官员啰。那个体壮如牛、盯着他瞧的人可能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对,那是完全可能的。他可能是一个便衣警察,没有足够的证据可以逮捕他,但是希望能使内疚像酵母那样发酵胀大,从而使他极度紧张不安,并以某种致命的方式把自己暴露出来。
哎,他可不打算暴露自己,不打算在他还保持头脑完全清醒的时候暴露自己。警方已经发现了一堆人骨,他们完全可以自己去处理因此而产生的问题,但不会得到他的任何帮助。就他而言,他将溜之大吉——因为生命是甜蜜的,即使思想上有着重大的负担。而死亡是充满着恐惧的,不管这死亡是多么理所当然。
他让没有喝完的咖啡留在那里,侧着身子离开凳子,向门口走去。那个大个儿转过身子,慢吞吞地站起来,全神贯注地看着他。从他的姿态看来,他似乎是那种只是为了闹着玩儿才让他的猎物先走一步的人,一个专职的追捕者对过分容易的捕获是不感兴趣的。
如果他的打算是要使布兰森像一只受惊的兔子那样逃跑,那么这个打算并没有成功。尽管在逃避法律的游戏中,布兰森是一个十足的外行,可他不是呆子。他的智商很高,他正在试着应付的是一个对下等社会的成员极为熟悉、而对他来说却是十分陌生的局面。他愿意学习,而且正慢慢地、却是确实地在学习。刚才他在那个穿制服的警察面前表现出的一丝惊慌已经给了他一个教训:不要太迅速或太公开地作出反应。对一个显而易见的逃亡者是谁都要追捕的。
他打定了主意,正确的掩护策略是:当一个人感到十分不正常时应该表现得正常;当一个人作出越轨行为时应该坚定不移地装成他是人类的一个无足轻重的部分。这样做是十分困难的,如果他从未受过当演员的训练。但是非得这样做不可。
因此他在出去的时候,迫使自己同那个大个儿相互瞪了一眼。他来到车站,找到了自己乘坐的那列火车,然后登上最后面的一节车厢。他这样做有一个优点:通过最后面的窗子,他可以装着看报而注意车站的入口处。
他紧张地坐着,从报纸的顶端望出去,直到他看到那个大个儿登上更靠近前面一些的一节车厢里。
那就是他,布兰森,常坐的那节车厢,也就是康内利和法米洛现在或许就坐在那里的那节车厢。
为什么那个大个儿选中了那节车厢?这纯粹是巧合呢,还是他把赌注下在被追捕人的众所周知的习惯上?如果是后一种情况,那么当他发现布兰森不在车厢里时,他是很可能会采取某种行动的。会采取什么行动呢?火车的汽笛声响起来,火车稍微震动了一下,车轮向前滚动,速度逐渐加快,火车在轨道上发出铿锵的声音,迅速地往前驶去。没有迹象表示那大个儿下了车。显然他仍在车上。如果他留在那里不动,不在布兰森的车站下车,那么一切将万事大吉。那一连串短促的事件将会证明:心怀鬼胎的人是对一只迷途的猫都会起疑的。
但是,如果他沿着火车的过道走来走去,或是进行监视,并且和布兰森一起下车……那情况就复杂了。
说不定眼下他已在跟康内利和法米洛说长道短了,狡猾地引导着他们按照他所需要的方式进行谈话,并设法弄到对讲话人是毫无意义的、而对听话人却是十分重要的消息。他做法极为巧妙,不会使对方起疑。或许他已获悉:这是几个月来布兰森第一个晚上没有和他俩一起乘车,昨天晚上他的态度不同寻常,他心事重重,局促不安,等等,等等。
这种情况给被追捕的人创造了另一种进退两难的局面。按照常规办事,他就会被跟踪追击;跳出常规,他立即就会引人注意。完全按照通常的方式行事,别人就会顺着他选择的习惯途径追踪;离开原来的途径,他会不容易被人找到,但会更肯定地要受到追捕。
“无辜,是不是?那你为什么要煞费苦心地躲开我们?”也许,他们这样提问。
或者是,“我们不得不追捕你。只有心里有鬼的人才会让我们去追捕。把事情说说清楚!”
然后他们就会从那里开始。
“你为什么杀了阿琳?”
“现在说吧,把有关阿琳的事情告诉我们……
阿琳——”
阿琳什么?火车轰隆隆地驶进车站,停下来。他机械地下了车,对自己所作的事情并不完全明白。他全神贯注地在思索被他杀害的人姓甚么,因此完全忘了去寻找那个大个儿。
“被我埋葬的那个女人的身分,我当然应该知道的啰?或许我的头脑已经糊涂,但不会糊涂到那种程度。她的姓准是留在我的脑海深处,但是由于某种原因我没法把它拿出来。20年是一段很长的时间。我知道我曾拼命想把这一事件从记忆中抹去,把它看作是从未发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