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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那些回忆,或许搞笑,或许悲伤-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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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年多后,有一回聚会喝酒时谈起这个人,大家又说起那次的事情,越说越觉得事情有些诡异,特别是在我提示下。那个好事的兄弟立即掏出手机给他电话,接电话的是他母亲,说这老孩子病了,已经住院几个月。
  大家都感到意外,因为这个好占小便宜的朋友身材魁梧健壮,不像那种会病倒的人。那天的酒喝的没了味道,分手时约好第二天去医院探望。结果第二天去的人却只有三个人,其他人都有种种理由,说白了是怕他的病会传染,更怕是因为半年前的那件事里有什么不可知的东西作祟。
  我们到病房后,看到那个朋友已经瘦的不成人形,两眼目光散淡,像是随时都会熄灭。他看到我后立即便出骷髅般的手抓过来,紧的让我都有点痛了。
  即使没什么智商的人也能看出来,他命不久矣。
  朋友抓着我的手泪流满面,说悔不该贪小便宜,接了那个电话后动了心,结果现在什么都要没了。朋友的话不明不白,可我还是听出点什么。可就在他要说出接了那个电话后发生的事情时,他的心跳开始紊乱,护士用美丽的大眼睛瞪我们三个。
  在护士走后,朋友才接着讲下去。在那天夜里他回到家,又接到那个电话,对方问他真的想好没有,朋友本着有便宜不占的原则,说想好了,电话里的人便说那明天就把东西送到,然后又像是忍不住的笑,说世间要那东西的可没几个,当真有趣的紧。第二天他害怕了,本不想去,结果没料到我们这堆损友逼着他上路了。
  没错,就是上路了。
  在约定的时间到后没见到一个人影,可他却感觉到了,有什么东西进入了他的身体。那是一种令人恐惧的滋味,朋友说就像是整个太阳坠了下来,生生挤进他的血肉之躯。等到那东西完全进入他的身体后,他终于明白了那是什么。
  但是,就在朋友要说出那东西是什么时,他的心跳已经快到危险的地步。护士看不下去,把我们三个好心人哄走了。
  外面阳光很好,可我们三个却感到浑身发冷,有什么东西紧附在身上不肯离去。
  几天后,我们决定再去探望他时,却收到了他的死讯。
  人都有一死,可像他的那种莫名其妙的死,却让人想要远远逃开。
  我曾说过,有些事连我也要远离,而这个好占小便宜的朋友的死,就属于其中。只是,我还说过,我有强烈的好奇心,所以在这个朋友去逝后不久,我去了他家。说明来意后,老阿姨让我自己去他的房间。
  房间里的墙壁上到处都写满字,不过一个都认不出来是什么,他的日记只简单记着进入到他体内的东西是死亡。
  事情太过诡异,在离开朋友的家后,我便告诫自己不再查究这件事了。
  七十二:少年事
  曾经有一个同学,就坐在我后边,是个让人喜欢的奇怪的家伙。他的同桌是个胖胖的不怎么漂亮的但却有着阳光般灿烂笑容的女孩,也很招人喜欢。
  那是中学的故事,所以少不了年少时无聊的骄傲和小小的浪漫。
  我还记得他们的名字,不过不打算在这里写出来,所以暂且起两个正经的名字,以示友谊地久天长。咳咳,就叫:于凡名,孔少芬。
  我记得,中学那许多学生看琼瑶走火放魔,叫人都只叫名不叫姓,于是乎,教室里一片阿虹、阿鹏、阿雷、阿……以至无穷。我常想,如果某个丫头的名字只有一个蝶字,那叫起来岂不成了阿爹?当然,除了阿派,还有单纯的名派,所以这个故事里没有阿什么的鸟物,只有凡名和少芬。
  现在开始这个故事吧!
  凡名和我一样有鼻炎,而他从不因为上课而减轻发出音量,所以少有老师喜欢他。不过凡名是个心胸开阔的人,根本不把别人的喜恶当作自己行为的规尺,我行我素。按说这个样子不该有女生喜欢他,但总会有例外,少芬即是。
  少芬喜欢凡名很久了,那还是刚入学时的事,有一回少芬被几个同学嘲笑长的胖,那几个同学用词恶毒,口水上达列祖下通万代,少芬被气的粉拳紧握。就在这个血案一触即发的时刻,流着鼻涕的王子出现了,他首先用一块蘸满浓浓黄色可疑液体的卫生纸解决叫嚣最凶的家伙,然后跳进圈内,只见他嘴唇翻动,立即有无数不带一个脏字的国骂汹涌而出,集中华五千年历史精华于一嘴,单那深厚的文化底蕴就将几个同学镇住了。那一刻,他就是国骂界的奇葩,那一刻,他就是新中国外交界未来的希望。骂退同学们后,凡名孤独的走开了,对于少芬的感谢,他只是挥一挥手,不带走一块卫生纸。
  从那后,少芬就已经喜欢上了这个流鼻涕的黑马王子,默默的坐在他身边,从初一直到初三。
  众所周知,我是个喜好观察的人,所以早在少芬还未察觉到自己的心意前就已经发现了她心中的秘密,例如少芬经常看书时微歪着头看凡名,课间休息时总缠着凡名讲故事,或问化学题,其实都只是借口,少芬只想和凡名呆在一起罢了。老师提问时她的眼睛里有紧张有关切,如果答错了,她就会第一时间写下正确答案给凡名看。
  如果你问我是前排的怎么会知道后排的事,咳咳,整天转着脖子是件很辛苦的事,更不用说上课这么严肃的时刻,我还冒着被点名的危险在扭头观察一个暗恋中的女同学和傻蛋男生的心理变化……
  时光荏苒,两年的时间飞快的过去,初三了,我们面临分别。
  虽然两年多的时间里,凡名一直大大咧咧像是什么都不知道,但事实并非表面那样,凡名也有一颗容易感动的心,他早发觉了少芬的异常,可却两年多时间里没有任何逾越的举动。初三了,少芬被保送高中,凡名则选择了所技校,两个的世界注定交错而过。
  前面说过,凡名是个骄傲的人,所以他从一开始就在克制自己。
  前面的故事里还曾说过,我是个热心的人,看到一个煎熬的少年和被相思折磨的日渐消瘦的姑娘,我的爱心又泛滥了,于是心生一计。
  那是毕业前的事,有一天我单独和凡名在操场上聊天,说到同学之谊,说到可能存在的初恋。我蛊惑凡名少年人不犯点少年事简直就是没有少年过,而什么样的事算是少年事呢?恋爱,人生最美好的初恋。
  凡名心中的火被我挑动了,坐在操场上发起呆。
  我又跑回教室,和少芬谈,我说曾有一个男孩喜欢一个女孩,但因为他们将来可能处在不同的世界而选择了沉默,可是他的内心还是喜欢这个女孩的。我问少芬,如果她就是那个女孩,应该怎么办?少芬红了脸,目光由迷茫到坚定,她说爱情是不分贵贱的。我深沉的点点头,立即窜出了教室,冲到了凡名身边,对他讲了对少芬讲过的话,然后又把少芬的选择告诉了他,凡名的脸也红了,他不再迟疑,让我转告少芬,放学后在校门口见,一起到山顶的小树林谈谈。
  当我上气不接下气的把凡名的话转达完时,上课铃响了。
  那天放学后,凡名和少芬在校门口碰面,然后一前一后去了山上。我目送他们的身影消失后,立即飞快的抄小路直奔山顶。
  我前面似乎大概还说过,我嗜好看热闹,特别是自己充当红娘亲手撮合的事,不看眼死也不会瞑目。
  我在山顶宜人的小风中伏在草丛中,不多时,凡名和少芬出现了,他们首先进行了翻羞羞答答的告白。我一直没想到凡名竟然如此肉麻,比我写酸诗时肉麻百倍不止。然后两个人的手牵在了一起,对着落日发誓永远都在一起,不离不弃。
  在他们走后,泪流满面的俺走了草丛,身上裸露的地方布满被蚊子亲出来的包,当红娘果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可是第二天上学,凡名和少芬竟然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两个人,两个世界,直到毕业,凡名去了技校,少芬进了高中。后来又过了许多年,有一回碰到少芬,那时她大学退学在家,说起过去的事,满脸是泪。她说凡名的心就像是块铁,那天在去山顶的路上,凡名说现在年龄还小,不应该考虑这种事,然后转身就走,对于少芬的呼唤只是挥了挥手。
  我愣住了,这怎么可能?我明明看见听到他们俩在山顶的告白,还有夕阳下两个少年恋人的背影。这么浪漫的场面我怎么会记错?我说了那天的事后,少芬一脸困惑,因为她也曾有过那样的梦,和我说的分毫不差。
  那天的事真的没发生过?可为什么少芬会有那样的梦?或许凡名还是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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