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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八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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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虽然我们昨天晚上都体验了那么生动的经历,可是,对于这东西的技术,对于他们到底是怎样产生这样的效果的,我们却一无所知啊。”
  “我不认为这是什么技术。他们的力量是天生的。”
  “可是,眉间的那颗宝石不是天生的呀!你告诉我说你在你的笛子上找到的那玩意儿也不是天生的呀!而且,只要我们能够学会把一个人‘录’下来,以供未来的需要,那将是多么巨大的进步啊!你能想像有这么一天,你能够与苏格拉底并肩而行吗?还有牛顿和爱因斯坦,李奇和帕迪尼,在他们毕生的工作和研究中,你都能亲随左右?还有,你能想像吗,莎士比亚在奋笔疾书,你就在他身后探头——”
  “莎士比亚已经死了,不过我明白你的意思。那我们上山吧。明天,我要设法动员我们的朋友多拿些东西来交易。不过,这一次我得要跟踪他们。”
  当晚,考察队来到峡谷口时,欧尔仙把维隆斯拉到了一旁。她把她的笛子塞进维隆斯手中,说:“我不再吹这个了。不过,我觉得——我觉得你应该吹,队长。”
  他还没来得及问问她,她就如释重负地掉头跑了。维隆斯满腹狐疑地端详着手中的笛子。
  温切尔出现在他身旁。他指着跟在考察队后面的那伙土人,说:“队长,今天下午我已经问过每一个队员了,昨天晚上谁也没在梦幻中见到他们那个种族的人。”
  “哦?”
  “是这样的,我几乎向每一个人查问了他们在梦幻中的经历。你知道,那些具有天赋神力的人看来并不具有同等高尚的道德品质。好几件事说明了他们真是老奸巨滑,人面兽心,还有许多事情暴露了他们的冷酷和若无其事的恶毒行径。很清楚,他们并不把那些没有天生神力的家伙看作是真正的——人!”
  “你说的是那些满地乱跑,服侍他们的小矮人!”维隆斯皱起了眉头。无疑,他自己的那位金色女郎也毫无这样的善心。她对那些低等人种看不出有什么感情。“好吧,就把这看作是那些土人具有思维能力的一种迹像吧——他们害怕跟我们接触,因为有思想顾虑。”
  温切尔点点头:“我也是这么猜想的。你知道的,如果有足够的时间让这些土人生存和发展下去,他们甚至会进化为一个文明种族的。”
  这话并没有打动维隆斯的同情心:“要是他们的毛发也会发出火星电花的话,他们都会活下来的。”
  “但其他的都没活成呀,那些会跳舞的精灵,还有他们的低等人。”
  维隆斯恼怒地问道:“他们后来到底怎么了?难道一点儿线索都没有吗?谁都不知道?”
  温切尔明亮的眼睛避开了维隆斯的视线:“我——我不敢肯定,因为欧尔仙不愿意和我谈。不过,其他人倒都没有看见什么。”
  “好吧,会知道的。”
  维隆斯相信自己很快便会知道结果。他靠在庙壁上,把欧尔仙的笛子放到唇边,运气一吹,一个火红的精灵应声而出。笛声中,随着这光烨耀目的梦幻仙境而复活的,不仅是一位与前不同的翩翩起舞的光焰人,而且是另一个时代,另一个世界。此时此地,满地乱跑的小矮人已经占了人口的大多数,而具有神力的毛发生电的则越来越少了。
  “太少了!不过,虽然我们人数寡少,但我们仍然大权在握。那些软弱无能、没有神力的家伙,仍然在我们的光电宝剑之前卑躬屈膝,不胜犬马怖惧。但是我们知道,再过不了几代人,我们不但将会绝灭,而且还会蒙受耻辱。我们知道,一旦我们最后的子孙死光以后,这些低等人种就再也不会用他们的丹田之气来供我们的先辈们借光还魂了。相反,他们将狠毒地毁掉我们藉以永生不灭的笛子。那时候,我们将与水晶的躯壳同归于尽,成为遗传规律中的这一奇花异葩的牺牲品。因为,正是这种特殊的遗传规律,注定我们的子孙后代越来越少以至最后无法延续后嗣。”
  “我们将从宇宙中消失——属于我们的宇宙!”
  不过,尚存的英才们知道,宇宙中并不只是他们。他们翘首星空,苦想冥思。在这宇宙的某个地方,有着同他们相似的生命。因为我们大可以自豪地问,难道不是只有人这种形式,才可能是宇宙间最万能、最理智的精华吗?而且,总有那么一天,那种生命在他们的宇宙探险中,会发现这个星球的。
  到那时候,他们将静待恭候。等着去跳呀,飞呀,闪掠盘旋;等着使他们的整个历史从头到尾地重新复活——他们的每一个人的故事,就是整个种族的故事;每一个家族的历史,就代表了整个种族的历史。而且,到那时候,除了静待恭候的笛子外,将没有别的什么会使天外来客们分心,也不会有叛逆的低等人去毁坏那些珍贵而脆弱的笛子了。
  那时候将根本没有低等人了。
  维隆斯的笛声使寺庙群的头几座出现在幻境中。在远离所有居住中心的地方挑选了一处土地,方丘平地而起。特别建了一个保险库来置放全套的笛子——这就是可敬的祖宗们。保险库精心安装了缓冲和防御设备,内壁上雕刻了这个具有天赋神力的种族的历史,一个又一个的胜利,一个又一个的荣耀。他们从来不曾失败过,也永远不会失败。
  由于他的伴侣的早逝,维隆斯没有亲临目睹那场末日大屠杀。在走进了死屋,踏上了进入水晶石的道路,而炽烈的光环又尚未重新出现之际,维隆斯强使自己从幻境中恢复知觉。他使劲把笛子从唇间推开,五指痉挛如爪。
  为了确保他们那脆弱易碎的永生的寄托物的安全,他们把低等人全部杀绝。他们首先盖起了寺庙群——星际诱饵,然后系统地把一切销毁,灭迹。维隆斯不用看就知道了。他情不自禁地把手中的笛子猛力一掷:滚你的蛋!笛子“咔哒”一声摔在石地上。
  但别的光环还在他脑子里乱飞,盛怒并不足以使他能立即离开寺庙,把笛子里的光焰世界摔个粉碎也不能使他免于丑态百出。黎明时,他跟其他人一样把食物库闹翻了大,食物到处乱扔,肆意浪费。
  人和土人们挨着都在大吃,开岔的手和五指的手都在贪婪地扒着。
  维隆斯躺在吊床上,迷迷糊糊,忽然,迟疑不决的欧尔仙朦胧地出现在面前。“队长,——”
  “你没吹笛子。”声音像喝醉了酒。
  “没有,我——”
  “那好,你去守卫食物。别让土人抢走。有事儿喊我。”
  “跟那些土人在一块儿?你要我去——”
  “拿我的枪去。他们要是走,就来叫我。”他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过了一会儿,她又来了。“队长,土人——,我不让他们靠近食物库。我向他们开了枪。他们现在到树林里去了。”
  维隆斯坐了起来,默默地看了看表。正午。“是去拿东西来交易吗?”
  “不知道。我——你要我跟着他们去看看?我一个人?”
  维隆斯吃力地摇着头以表示他绝无此意。“药箱。”他用粗哑的声音对欧尔仙说。他的脑子已经僵硬了。
  10分钟后,刺激剂起作用了。他走出帐篷,在晌午的微风中,脚步还有些不稳。欧尔仙领着他走进丛林。“他们先走了一刻钟。”
  “他们走路像海龟一样。而且还有点儿像大象。”幸亏他的头脑清醒了,脚步也稳了。他很快就发现了土人的足迹,很容易地就跟踪上了。欧尔仙跟在他后面。
  “队长——”
  “跟踪时可不能聊天啊。”
  “哦。”显然,要说的话并不太紧急。
  穿越丛林的土人也走得不紧不急。维隆斯和欧尔仙跟着他们越过溪流,然后背着寺庙群而行。两人很快就靠近了他们,可以听得见他们的脚步声了。“我们最好离得远点儿。”维隆斯沙哑着嗓子悄声说道。
  “队长,我给你笛子——”
  维隆斯咬着牙根说:“我把它砸了。”从欧尔仙灰白的眼睛里一闪一闪的目光,维隆斯知道,自己愤恨的感情也得到了她的共鸣。他看看手表,摸摸肚子。“我们应该先吃了午饭再来。”
  “这是因为那些笛子使我们饿坏了。”
  “那些笛子——”维隆斯看着她,没有说下去,又是一阵饥饿令他肠胃抽搐。
  “所有那些光焰,变幻——都是从我们的肌体中取得能源的,”她神情激烈地说,“那些水晶石直接从我们身上提取能量。”
  维隆斯一动不动地细细回味着她的话。累得东歪西倒,饿得真想狼吞虎咽,头晕目眩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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