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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是红河岸之明夏-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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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放下手中的刻字小刀,揉了揉发酸的脖子和肩膀,明夏从桌子前起身,踱步到了窗户边。 她现在的这个房间是客舍的二楼,打开窗户就正对着比布罗斯的热闹港口。

人此刻,海面上被海风吹起涟漪阵阵,忙碌的船只在港口处停靠,天色已晚,归家的水手也开始陆陆续续的迈入这一带的酒馆,客舍大厅里,过着他们每天都必须经历的生活。

书明夏估摸着时间,想了想,闪身到空间里,将前不久埋在凹字小院桃树底下的一个酒坛子挖了出来。

屋想到这个时代的酒水,明夏就顿感一阵胃疼,想到那絮状的不明沉淀物,怪里怪气的馊馊的味道,还有人为了压制这种味道,在酒里加蜂蜜的,她是真心喝不下去。而葡萄酒又过太常见,请人品酒,还是换一个品种的酒水好了。

再说了,这种桃花酿,现下这个时代,只有她一个会做,况且是吃食,喝了之后什么痕迹都不留下,也不用担心一系列的麻烦。

挖出了桃树下的酒坛子,洗掉上面的泥土后,弄得一身汗的明夏坐在凹字小院的走廊边沿,准备去冲个凉,一身汗臭让她这个从医多年有微洁癖的人受不了。

可是,但她想到冲凉的时候,脑子里却莫名的奇妙的浮现出拉姆瑟斯说的哪句话“这里又不是沙漠,又不需要遮挡风沙。”想到这里,明夏猛然见发现,自己似乎已经很久没有与裙子见过面了。

行动派的明夏被一身汗臭搞的相当不自在,于是在凹字小院里的浴室里舒舒服服的泡起澡来,全身浸在温热的水里,一个下午的疲惫随着热气氤氲悄然而散。

想着是该把从西台带出来的衣服拿出来透透气,老是这么压箱底,哪天化成渣岂不是可惜了,更何况还打包走那么多珍稀的工艺品,至今留在塔德莫尔里的东西还不到空间里的十分之一,也是该找个合适的时候,弄出来,老搁在一处,要朽坏的。

等到明夏从空间里闪身出来的时候,她已经是收拾的一身整洁清爽。

退下长袍的明夏终于把一头银发亮了出来,因为她的搅和,如今各国的贵族阶层都喜欢把头发漂白或者染成其他色泽,苏庇路里乌玛一世的追寻计划不得不由此搁浅。

看着时间差不多了,明夏将带出来的黑褐色的陶制酒坛撞在麻绳编织的绳网里,之后就准备拎着这坛子酒去见人。

☆、

作者有话要说:有些字眼JJ不让打,我用拼音代替。

不够万字,贴四更

第058章

当明夏走到那家熟悉的小酒馆的时候;踏进去一看,视线扫过一周;并没有发现她要找之人的身影。她只觉得自己额头开始冒黑线;难道拉姆瑟斯这个混球还是个不守时的家伙不成?她最不喜的就是迟到的人。

站在门口的明夏那头银色的头发的确很吸引眼球;其实要说长相,明夏的长相很普通,属于耐看的那种,五官清秀而已。但是现在那变异的瞳孔与发色;在当地人的眼里;就成了异族人的特征,每每都有被当作稀奇的动物围观;这样明夏很不爽。

她站在门口,眼尖的店老板一眼就瞥见了,赶紧起身迎接道:“您就是拉姆瑟斯队长说的客人吧,他可在楼顶等候许久啦,您请随我来。”说话间,将手里的抹布往手腕上一搭,带着明夏往楼梯的方向走去。

这家小酒馆的位置相当好,它处在一个小山丘的上面,只要登上楼顶,就能见到不远处最繁忙的码头,又能一览整个地区的美丽的景色。而这一带的房屋修建,屋顶都是平整的,上面常常晾晒着衣物或者有些人家干脆屋顶打造成花园。

当店老板带着明夏踏上屋顶的时候,拉姆瑟斯正盘膝坐在一张厚实的羊毛毯上,面对着夕阳西斜的方向坐着,若有所思。夕阳的金色余晖给他的身形镀了一层浅金色,他的身形在毯子上拉下长长的影子。明夏看着他的侧脸,突然间,她发现,这个男人安静下来的时候,浑身上下有种说不出的吸引力。淡淡的,总是让人无法忽视。

明夏与店老板上来的动静打岔了他的沉思,他一转首,就瞧见明夏站在楼梯口处的身影,浅粉色的无袖高腰纱裙,腰间系着一条月白色与金线一起编织,两头带着流苏的腰带。长到脚踝的大摆纱裙下,是一双穿着绑带凉鞋的玉足。那头外族人的银发恰巧随意的辫成了一条麻花辫,垂在胸前。

此刻,她就那么站在那里,看着他,安静的,嘴角带着淡淡的友好微笑。恬然闲适,自带一股慵懒,仿佛就这么与她相处,哪怕一句话也不说,也会被她身上那种宁和淡然的气息所沾染,浮躁不安的情绪与心态都会在这一刻归于平静。

“小赛尔沙特,过来坐。”拉姆瑟斯拍拍身边的空位,笑眯眯的对着明夏招手。

明夏大大方方的走过去,将手中的酒坛子递给他,然后在他身侧间隔两步的距离坐下,轻声调侃他道:“没有想到队长也有这么好的心思看日落啊。”

“嗯,我等你的过程中,实在无聊,就只有看日落了。”说着,他将明夏递给他的酒坛子搁在面前,问道:“这就是你说的酒?!”

“你可有准备酒杯?”明夏问。 →文·冇·人·冇·书·冇·屋←

拉姆瑟斯挑眉一笑,从右身侧的端来一个擦得腻亮的银制盘子,笑道:“早就准备好了。”

明夏轻轻地拍开酒坛子上的泥封,一股冷冽的酒香带着桃花的清醒如丝如缕的飘散到空气中。

“好香啊,这是什么酒。”

“我故乡的桃花酿。”

说着,明夏将酒坛子微微倾泻,清冽的酒水滑了出来,倒影着夕阳的璀璨金色滑落在陶制的酒杯里,像是夏季里,银勺子搅拌冰块的与玻璃杯碰撞发出的清脆悦耳的‘叮铃’的微弱声响。

“你的故乡在哪里?”他知道明夏不是这里的人,但是却从来未曾听她说过她的故乡。

“很遥远。”

“只要你愿意,完全可以回去的啊。”

明夏无所谓的笑了笑,她的来历,是不能告诉任何人的,对于拉姆瑟斯的提议,她只能淡淡一笑,不做任何答辩,“尝一尝,我亲手做的,味道肯定不差。”

杯中之物,唯有杜康。佳瑶陈酿,往往要带着一段故事,才能沉淀出别样的滋味儿。这酒里,便带着明夏淡淡的思乡之情。唇间的感觉,冰凉又辛辣,冷冽的甘露划过喉咙,直入肺腑,先是一阵清冷,而后一阵火热在体内陡然升起。

落日已经有一半沉到了海水里,海风轻轻吹拂,吹不散淡淡的思乡愁。

那股清冷的酒香是如此的醉人,慢慢的品尝,拉姆瑟斯觉得与他毕生所尝的酒味完全不同,颠覆了他所有的概念。

“小赛尔沙特,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有什么问题?”

“你真的是一个部族的族长,”他故作停顿,一只手撑着自己的身子,一只手端着酒杯,懒懒地伸直腿,又爽朗地笑问道,“又或者说,你以前真的是西台的那个神官?”

明夏跪坐在一旁,轻轻的抿着杯中的酒酿,感受着唇齿间的美味,回答道:“我当然是一族的族长。至于神官,那是过去的事情啦。”

“我很好奇,你今年到底多大啦?”

“那你呢?”明夏瞧着眼前这个骨子里太过成熟的男人,也忍不住问道。其实小时候她看漫画的时候,就一直和朋友讨论过他的年龄问题,到底是比凯鲁年岁大或者是小。

“你猜。”

“啧,不知道,总之比我小。”明夏可不说谎,算上前世的年龄她的确不小了。

“我比你小,开什么玩笑,你喝醉了吧!”拉姆瑟斯听到明夏的话,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我今年都二十二了,比那西台的皇三子凯鲁小了一年,你这个样子,也不像是二十多岁的人。”

说到这里,拉姆瑟斯漫不经心地上下打量着明夏一番后,忍不住讥笑道:“你最多啊,有个十五六岁就不得了。”

明夏正抿着一口酒,一听到这个话,恼怒道:“姑娘我都三十四了,不管怎么说,你都要我一声大姐姐。”

所谓酒醉醉人不醉心,有时候,就那么一点酒,就会发生一点绯色事件。

“大姐姐?!”拉姆瑟斯笑得更欢了,放下酒杯,他忍不住嘲笑道,“你这样子是三十四的人?别开玩笑了,你若三十四,那我六十八。”

“不信算了,做姐姐的也没必要和你这个小弟弟计较。”说着,明夏就把杯中所剩的酒水全数吞咽了下去。

好久没有这种在酒吧里畅饮的感觉了,呆在西台的时候,需要维持形象,可不敢这般酗酒。现在与拉姆瑟斯这般坐在小酒馆的楼顶上品酒,让她找回了一种前世在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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