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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不老 作者:[美] 詹姆斯·冈恩-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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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尔斯点点头。
  有一段时间,洛克以为他会发现些什么。他在爱伯特饭店登记住宿,与客房职员处得很好,最后他问起卡特莱特的情况,说他是自己的朋友,几天前在这儿住过。那个职员倒是很愿意与他聊。糟糕的是他知道的不多,而且就那少的可怜的情况他也不会告诉一位陌生人。因为警察和收集情报的人经常盯牢住在爱伯特的客人,那个员工疑心来提问题的每个人都是由卫生部门派来的。

  卡特莱特早巳结账离开了,他走得很突然,没留下去处。从那以后也没听到他的音讯,但却常有人询问关于他的情况。“出麻烦了,是吧,嗯?”小职员精明地问,洛克神情严肃地点了点头。
  小职员靠近洛克,说道:“但是我有一个感觉,卡特莱特是去德谟温了。他说起过什么——我记不起来了。”
  洛克带着从爱伯特饭店登记员那儿弄到的卡特莱特签名的样板,随即出发到了德谟温镇。他仔细查寻了那儿的饭店、旅社、汽车游客旅馆。最终,在一家一流的饭店里他发现了“马歇尔·卡特”的名字。
  卡特莱特是在九号那天离开爱伯特的。十号,他在德谟温饭店登记住宿。笔迹看起来十分相似。
  洛克最后在东圣路易斯赶上了卡特莱特。结果却是个出售照相器材的中年人,来堪萨斯附近还不到一年。
  跟踪到此为止。
  “其他人能找到真正的卡特莱特吗?”皮尔斯问。
  “假如他存心躲着,是找不到的,”洛克机敏地答道。
  “搞一个全国性的搜查——或者做大量的广告——也许有用。但是如果他改名换姓,也不在那些可能落入侦探手中的东西上面留下他新名字的笔迹,那么谁也找不到他。你希望发生这种情况,是吗?”
  皮尔斯注视着他,什么也没说。
  “没有他的档案材料,”洛克继续说,“得去大一点的警察所或联邦调查局进行调查,否则无法进行下去。没有档案,没有指纹,仅靠卡特莱特那个名字是不行的。”
  “你怎么会受伤的?”过了一会儿皮尔斯问。
  “当我回到我办公室时,他们在门口等我。一共两个人。挺厉害,但还稍差一点。‘停止活动’!他们说。OK,我不是傻瓜,我是要停止了,可我得首先完成我的工作。”
  皮尔斯慢慢点了点头说:“我很满意。把账单寄来吧。”
  “账单?没有什么账单!”洛克提高了嗓门,“就是五百美元。把钱装在信封里寄到我的办公室——别寄支票。让我出没于警察监视的地方本该要你出更多的钱,但也许你有你的理由。你得多加小心,大夫!”
  说完他便离开了,在树荫里走得又轻又快,直到皮尔斯说话时他才意识到洛克已离去了。皮尔斯向他走的方向注视了好一会儿,耸耸肩,开了前门。
  在电梯里,他满腹思虑。到了他的房门口,他心不在焉地摸摸索索掏出钥匙插进锁眼。当钥匙转不动时,他又拔了出来,想检查一下,这才注意到门只是掩着的。
  皮尔斯轻轻推了推门,门无声地向里边打开了。门廊里的灯光洒在他肩上,但只在黑暗的房间里照见一点点光亮。他朝里面房间看看,同时耸起双肩,仿佛那样会帮他什么似的。
  “进来呀,皮尔斯大夫。”有人温和地说。
  灯大亮了。
  皮尔斯眨眨眼。“晚上好,威弗先生。还有你,简森,你好吗?”
  “很好,大夫。”威弗说。
  他看上去并不好,皮尔斯想。他看上去比上次老,憔悴、疲乏。他是担心吗?威弗已坐在皮尔斯心爱的椅子里,那是一张放在壁炉边的绿色皮制椅。简森站在开关边。
  “看得出来,你们把这儿当作自己的家,一点也不拘束啊!”
  威弗格格笑了。“我们跟管理员说我们是你的朋友,他当然不怀疑我们。事实上我们是朋友,不是吗?”
  皮尔斯看看威弗,又看看简森。“你有朋友吗?或者只有佣工?”他把视线转向威弗,“你看上去不太好。我想让你回医院重新检查——”
  “我说我现在感觉很好。”威弗的声音提高了,接着又恢复到平常的谈话语调说;“我们想和你谈谈——关于合作的事。”
  皮尔斯看着简森:“奇怪——我一点儿也不想谈话。我干了一整天的活,累极了。”
  威弗的视线没离开皮尔斯的脸。“你出去一下,卡尔。”他轻声说。
  “可是威弗先生——”简森的灰色眼睛变深了。
  “出去吧,卡尔。”威弗重复着他的命令,“在汽车里等我。”
  卡尔走了以后,皮尔斯坐进一张扶手椅子,面对威弗。他环视着房间,慢慢收回视线问威弗:“你们找到什么了吗?”
  “没找到我们要找的。”威弗平静地答道。
  “是什么?”
  “卡特莱特的下落。”
  “你怎么会以为我知道他的去向呢?”
  威弗紧握了一下放在膝盖上的双手说:“难道我们不可以合作吗?”
  “当然可以。你想知道什么——你的健康状况?”
  “你把从我这儿取得的血样拿去做什么了?你肯定留了一部分。”
  “可以这么说。我们对其中的一部分作了分离处理,取得血浆,然后用锌把球蛋白从血浆里分离出来,再把它在各种动物身上进行试验。”
  “那你发现了什么?”
  “免疫力的取得在于血浆中的丙种球蛋白,那是造成免疫的因素。你应该去看看我的老鼠,在实验室里活蹦乱跳,跟刚出生的一样。”
  “是从我身上取的血?”威弗问。
  皮尔斯慢慢地摇摇头,“是原来的丙种球蛋白在你的血掖里经过稀释后取得的。”
  “那就是说,要想永远活下去就得不时地进行输血?”
  “假如可能永远活着的话。”皮尔斯耸耸肩说。
  “这是可能的,这你清楚。至少有一个人可以永远活着——卡特莱特。除非他发生意外。那可是个悲剧,不是吗?因为不管你多么小心谨慎,总会发生意外的。譬如说被谋杀。你能想象某个莽撞的小伙子使那珍贵的血液变成横流的污水吗?或是某个吃醋的女人用刀捅进那无价的身躯?”
  “你想要什么,威弗?”皮尔斯平静地问,“你已从死亡边缘逃了出来,你还想要怎么样?”
  “当死亡来临,再逃一次,接二连三地,毫无止境地活着。为什么让那个无名小卒碰巧享有这种权力呢?这对他又有什么用呢?对世界又有什么用呢?我要把他保护起来——然后享用他。我要很好地对待他,他值得这世上任何人以任何代价去换来生命。我给他每年一亿美元——假如不够可以付更多。要是别人也愿意付这个代价的话。我们可以拯救世界上最优秀的人,那些以赢得巨大财富显示他们超凡能力的人。哦,是的,也包括科学家——我们挑选一些人。那些不做生意的人——领导人物、政治家……”
  “卡特莱特怎么办?”
  “他怎么办?”威弗眨眨眼,仿佛在回忆一场美梦。“你以为这世上能有比他过得更好的人吗?受人保护,让人宠爱,还有,他所需的东西不求自来,谁敢说不?生怕他会自杀。他可真的成了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了。”
  “他是可以拥有一切,可他却没有自由。”
  “自由只是一样被人估高了价格的商品。”
  “世界上唯一的长生不老的人。”
  “确实如此,”威弗向前移了移说,“而且将有更多长生不死的人。”
  皮尔斯不停地来回摇着头,好像他没听见。“一种偶然的基因结合而成——来自宇宙的射线或是一种比这更微妙更偶然的东西对这种结合稍稍产生些改变——接着就产生了永恒。某种对死亡的抗体——某种保持血液循环永远更新的力量,抵抗,恢复活力,永保青春。堪扎利说过,‘人的动脉决定了他的年龄’,只要好好保养人的动脉,它们就会使你的细胞永不衰老。”
  “告诉我,你!快趁早告诉我卡特莱特在哪儿,否则就太迟了。”威弗迫不及待地凑上前说。
  “一个知道自己会活一亿年的人总是事事十分谨慎小心的。”皮尔斯说。
  “正是这样。”威弗眯起双眼,“他自己不知道,要是他知道,他肯定不会献血的。”他的脸部表情稍稍变了变,“也许他知道了——现在?”
  “你什么意思?”
  “你没告诉他吗?”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不知道?你难道忘了在九号晚上去过爱伯特饭店,要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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